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5—00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张波先生、余兵先生、秦顺东先生共三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由于电力行业的自然属性和特殊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电网正常供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按产品或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2014 年 2014 年实际
关联交易 劳务进一 关联人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步划分 原因
国 网 重 庆 市 电力公司
6000 6616.22 无
(长寿供电公司)
向关联人 销售 重 庆 市 亚 东 亚集团变
300 220.23 无
销售商品 电力 压器有限公司
国 网 重 庆 武 隆县供电
2000 1556.36 无
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购电结构发
国 网 重 庆 武 隆县供电
300 97.69 生变化,向该公司购
有限责任公司
电量减少。
购买 重 庆 川 东 电 力集团有
70000 66670.55 无
电力 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报告期购电结构发
国 网 重 庆 市 电 力公司
12000 7482.25 生变化,向该公司购
(长寿供电公司)
电量减少。
重 庆 市 亚 东 亚集团变 本年度向该公司购
购买材料 400 28.20
压器有限公司 买变压器减少。
土地租赁 201 201 无
房屋租赁 227 227 无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
接受关联 综合服务 100 100 无
限责任公司
人服务
劳务服务 7.69 7.69 无
重 庆 市 涪 陵 区瑞熹物
劳务服务 250.50 250.50 无
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 重 庆 川 东 电 力集 团有
电力过网 350 332.48 无
人服务 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金额
占 同 类 至披露日 与上年实际发
占 同 类
关 联 2015 年 交 易 的 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生金额差异较
关联人 业 务 比
交易 预计金额 比 例 累计已发 发生金额 大的原因
例(%)
(%) 生的交易
金额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
7000 5.74 550 6616.22 5.22 无
司(长寿供电公司)
销售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
280 0.25 61 220.23 0.17 无
电力 变压器有限公司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
1800 1.48 185 1556.36 1.23 无
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
150 0.17 32.72 97.69 0.12 无
电有限责任公司
随着售电量的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
购买 72000 83.11 15974 66670.55 80.7 增加,购电量
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 同时增长。
随着售电量的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
9000 10.39 2241 7482.25 9.06 增加,购电量
司(长寿供电公司)
同时增长。土 地
201 32.10 0 201 34.82租赁
无房 屋
227 36.12 0 227 39.07
租赁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不再租用川东
综 合 公司车辆,减
60 5.10 0 100 6.14
服务 少车辆租赁费
40 万。
劳 务 重庆市涪陵区瑞熹
250.50 13.50 0 250.50 14.35 无
服务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电 力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
400 100 114 332.48 100 无
过网 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法定代表人洪涛,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039,注册地址为涪陵区望州路20号,注册资本金20,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火力、水力发供电、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热力设备安装、铁合金冶炼、机械设备维修、建筑材料制造;批发、零售机械、电器设备及材料、电工专用设备、矿产品、钢材、建材、有色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丝绸、百货、棉麻制品;旅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服务。
2、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系重庆市电力公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重庆市电力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立于1997年6月,法定代表人孟庆强,工商注册号为500000000000467,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21号,注册资本138,300万元,重庆电力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购销,电网经营,电力设备及物资购销,物资供销业,电力行业科技开发及技术咨询等。
3、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法定代表人唐斌,工商注册号为:500232000000976,注册地址为武隆县巷口镇建设中路5号附12号,注册资本17229.47万元,经营范围为供电(武隆县部分地区);电网经营,电力设备,物资销售,电工器材加工,调试修校,电力科技开发、电力信息、技术咨询。
4、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法定代表人吕旭东,工商注册号为500102000050272,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蔺市镇凤阳大道8号,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设计。
5、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法定代表人张辉勇,工商注册号为500102000012206,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镇聚龙大道190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变压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安装修试,高低压开关柜设备制造,机械加工,外贸进口业务等。
(二)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序号 关联单位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2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间接控制人
3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4 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受控股股东控制
5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电、售电,以及提供服务、接受服务,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在并网方式及容量、电能计量点、计量装置管理、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电价政策、考核计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支付,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合同内容
(一)公司拟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
1、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 201 万元/年。
2、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 227 万元/年。
3、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书》,合同金额为 60 万元/年。
4、公司已于 2014 年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5、公司已于 2014 年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电力过网协议》,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经过公司电网向重庆市电力公司购电,公司按过网电量向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过网费,价格为 3 分/千瓦时(包括线损、管理费用等),电量按实际过网电量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二)公司已于 2014 年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公司)签订《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三)公司拟与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熹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公司委托瑞熹物业承担 2015 年度本公司下属供电所、变电站等物业设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 250.50万元。
(四)公司已于 2014 年与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五)公司拟与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亚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亚东亚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公司作为售电人根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电价,与购电人亚东亚公司定期结算电费,售电价格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在协议有效期内,电价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根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国家电价政策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法合规与关联方进行电力供应与交易,彼此成为对方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双方共同承担和履行的社会责任,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有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公司电网安全有序稳定运行,符合电力行业的自然属性和特殊性。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五、备查文件(一)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二)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