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17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84 号文《关于核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不超过 792,602,378 股。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向本次发行对象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92,602,3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7.57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5,999,999,971.1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20,650,942.82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9,349,028.36。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2,602,374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 000370 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63,865.85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763,613,250.00 元人民币。截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21,694,547.5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同
安信证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
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储金额
31 日余额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 22101560016819090000 970,000,000.00 0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 7481110182600157893 470,000,000.00 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61100154500000354 469,999,971.76 0限公司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
163622622383 3,970,000,000.00 121,694,547.51林天津街支行
注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
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天津街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
附表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预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的以下情形:
(1)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3、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4、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2014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没有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971.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63,613,25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79,349,028.36
0
总额比例
承诺 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 截至期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 截至 项目 本 是否达 项目可
投资 更项 总额 整 末承诺 额(2) 累计投入 期末 达到 年 到预计 行性是
项目 目, 后 投入金 金额与承 投入 预定 度 效益 否发生
含部 投 额(1) 诺投入金 进度 可使 实 重大变
分变 资 额的差额 (%) 用状 现 化
更 总 (3)= (4)= 态日 的
(如 额 (2)-(1) (2)/( 期 效
有) 1) 益偿还银行及其
5,879,
他机 - - 115,735,
5,879,349,028.36 349,02 5,763,613,250.00 5,763,613,250.00 98.03 - - - 否
构借 778.36
8.36款的自筹资金
5,879,
5,879,349,028 115,735,
合计 — 349,02 5,763,613,250.00 - - - - -
.36 5,763,613,250.00 778.36
8.3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14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63,865.8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临 2014-055 号
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21,694,547.51 元,截止 2015 年 1 月 12 日,银行及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其他机构借款已偿还完毕。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 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5: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5,879,349,028.36 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