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5—00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董建忠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参会,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胡炳全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可以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银行贷款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以 2014 年度末总股本 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3200 万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事项整改效果较好。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