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02 10: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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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0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 9 人,实到董事 8 人,董事章映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何鹏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葛行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4 年度经营总结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14 年度经营总结》。

(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2015-006)

(四)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9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3,204,153.97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6,140,329.73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99,692,462.34 元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 256,756,286.58 元。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271,8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030,200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2014 年末股本总数 271,86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89,425,693.20 元。

独立董事认为:该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分配预案是合理的,且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意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2015 年度经营计划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15 年度经营计划》。

(九)201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1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会计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 38 万元人民币;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会计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 2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对《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示同意。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2015-008)

(十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一、四、五、七、九、十、十一、十二尚需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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