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公告编号:2015-01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4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福尔莱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4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5 年度日常 √
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7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8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的议案
9 关于接受委托贷款的议案 √
10 关于为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 关于申请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 √
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 √
署融资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3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 2014 年度审计 √
工作审查报告
16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方案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17.00 关于改选、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7.01 邵凯旋先生 √
17.02 张红信先生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特别决议议案:14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仅对议案 6 回避表决。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61 株冶集团 2015/4/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三),并附上出席股东大会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 2015 年 4月 17 日前送达公司,信函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
(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公司回复。
3、会议登记时间:2015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2839014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株冶宾馆四楼
邮编:412004
(二)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7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9 关于接受委托贷款的议案
10 关于为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申请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
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
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3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 2014 年度审
计工作审查报告
16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7 关于改选、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17.01 邵凯旋先生
17.02 张红信先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2 名,董事候选人有 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2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我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17.00 关于改选、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17.01 邵凯旋
17.02 张红信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我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投资者在议案 17.00“关于改选、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就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200 票为限,对议案 17.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投资者既可以把 2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四
17.00 关于改选、补选公司董 - - - -
事的议案
17.01 邵凯旋 200 100 100 0
17.02 张红信 0 100 50 200附件 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回执致: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00 在湖南省株洲市福尔莱大酒店举行的贵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姓名/公司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