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3-31 03: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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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 2014 年年度报

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与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可能性。

2、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4 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014 年年度报告,本次董

事会所审议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会议材料完备、

充分,我们予以认可。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 炯 沈黎君 杨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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