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5-007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温州人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
黄田支行
● 委托理财金额:31,000 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 2015 年 3 月份合计使用 3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温州人民路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永嘉黄田支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计划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1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8 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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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温州人民路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永嘉黄田支行,公司已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
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15 年 3 月 2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
城支行签定了“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 184 天
2、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
并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3、购买金额:5,000 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预期年化收益率:5.1%
6、投资起始日:2015 年 3 月 3 日
7、投资到期日:2015 年 9 月 3 日
(二))2015 年 3 月 2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定了浙
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属理财)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 2015 年专属理财第 54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15,000 万元
4、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自有资金 7,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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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起始日:2015 年 3 月 3 日
7、投资到期日:2015 年 3 月 31 日
(三)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银行温州人民路支行签定
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038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3、购买金额:4,000 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预期年化收益率:4.4%
6、投资起始日:2015 年 3 月 20 日
7、投资到期日:2015 年 6 月 19 日
(四)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黄田支行
签定了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5 年第 498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7,000 万元
4、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5、预期年化收益率:4.2%或 2.6%
6、投资起始日:2015 年 3 月 27 日
7、投资到期日:2015 年 5 月 15 日
四、理财产品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
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且单笔投资
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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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期间,公司与该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
述额度内负责实施。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正常经营计划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 6.51
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4.3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2.2 亿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14-008);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核查意见;
5、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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