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28 1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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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1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股份公

司总部、教材分公司、湖北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湖北教育出版

社有限公司、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湖北科技出版社有限公

司、崇文书局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湖北

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华盛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瑞星润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盘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计15家,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2.52%,营业收入合计占

2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8.66%;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筹资、投资、资金运营、担保业务、全面

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内

部审计、出版业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信息系

统控制、资产管理、发行管理、质量管理、财务报告、产业运营

监督等。涵盖了出版、印刷、发行、报刊、物资供应、数字媒体、

投资、房地产等主要业务类型及高风险领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投资、合同管理、出版业务管理、采购业务和销售业

务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各内控建设试点单位的

《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3

公司根据单个或多个缺陷导致未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划分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税前利润的2%≤错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 错报金额≥税前利

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的2% 润的5%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造成重大负面影

响,或导致重大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重要缺陷: 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造成较大负面影

响,或导致较大金额的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较大负

面影响。

(3)一般缺陷: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造成一定负面影

响,或导致一定程度的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负

面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税前利润的5%(含5%)

以上,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2)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税前利润的5%-2%(含

2%)之间。

(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税前利润的2%以下。

4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

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

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

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关键岗位业

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

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

形成损失;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个。

(1)缺陷性质及影响

2014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瑞星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瑞星润”)两笔委托贷款先后出现逾期,股份公司于 8 月

5

和 12 月及时对外公开披露了相关信息,此次事件反映出长瑞星

润经营管理中存在重要缺陷。逾期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积极采

取全面风险处臵措施,第一时间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

务所,由公司领导牵头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多次奔赴浙江、上

海等地全力与相关利益方进行追偿,努力减小损失,切实保障全

体股东利益。目前这两笔委托贷款已部分收回,对于尚未偿还的

部分委托贷款、利息及违约金,公司正敦促借款人积极筹措资金。

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尚未收回的委托贷款及利息已计提了相

应金额的减值准备。

(2)缺陷整改情况

逾期事件发生后,公司在全力追偿债务的同时,对长瑞星润

存在的问题也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叫停了长

瑞星润的短期委托贷款业务,防止业务风险扩大;二是严肃追究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三是上收长瑞星润

业务审批权限,加强对其项目及法律合同的审核,强化对外投资

的风险控制;四是修改完善了《短期融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封堵了制度方面的漏洞;五是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投资及委托贷

款等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风控措施落实到位;六是向长瑞星

润参股公司上海库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派高管人员,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加强对其经营情况的监管。目前这些措施基

本落实到位。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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