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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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股份公
司总部、教材分公司、湖北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湖北教育出版
社有限公司、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湖北科技出版社有限公
司、崇文书局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湖北
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华盛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瑞星润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盘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计15家,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2.52%,营业收入合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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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8.66%;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筹资、投资、资金运营、担保业务、全面
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内
部审计、出版业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信息系
统控制、资产管理、发行管理、质量管理、财务报告、产业运营
监督等。涵盖了出版、印刷、发行、报刊、物资供应、数字媒体、
投资、房地产等主要业务类型及高风险领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投资、合同管理、出版业务管理、采购业务和销售业
务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各内控建设试点单位的
《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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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单个或多个缺陷导致未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划分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税前利润的2%≤错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 错报金额≥税前利
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的2% 润的5%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造成重大负面影
响,或导致重大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重要缺陷: 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造成较大负面影
响,或导致较大金额的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较大负
面影响。
(3)一般缺陷: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造成一定负面影
响,或导致一定程度的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负
面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税前利润的5%(含5%)
以上,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2)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税前利润的5%-2%(含
2%)之间。
(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税前利润的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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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
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
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
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关键岗位业
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
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
形成损失;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个。
(1)缺陷性质及影响
2014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瑞星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瑞星润”)两笔委托贷款先后出现逾期,股份公司于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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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12 月及时对外公开披露了相关信息,此次事件反映出长瑞星
润经营管理中存在重要缺陷。逾期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积极采
取全面风险处臵措施,第一时间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
务所,由公司领导牵头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多次奔赴浙江、上
海等地全力与相关利益方进行追偿,努力减小损失,切实保障全
体股东利益。目前这两笔委托贷款已部分收回,对于尚未偿还的
部分委托贷款、利息及违约金,公司正敦促借款人积极筹措资金。
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尚未收回的委托贷款及利息已计提了相
应金额的减值准备。
(2)缺陷整改情况
逾期事件发生后,公司在全力追偿债务的同时,对长瑞星润
存在的问题也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叫停了长
瑞星润的短期委托贷款业务,防止业务风险扩大;二是严肃追究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三是上收长瑞星润
业务审批权限,加强对其项目及法律合同的审核,强化对外投资
的风险控制;四是修改完善了《短期融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封堵了制度方面的漏洞;五是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投资及委托贷
款等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风控措施落实到位;六是向长瑞星
润参股公司上海库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派高管人员,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加强对其经营情况的监管。目前这些措施基
本落实到位。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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