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北京首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对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真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 4289.75 万元,
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