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履职情况报告
2014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
对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
员会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14 年 2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的议
案;
(2)关于审议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审阅书面
意见的议案。
2、2014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1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事项沟通的议案。
3、2014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3)关于审议聘请 2014 年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4、2014 年 8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中期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
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3 年度年报审计
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在公司年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于 2014 年 2 月 3 日
召开审计沟通见面会,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3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认为该报表真实的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此份报表提交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行审计。同时还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审计计划等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与年审会计师第二次见
面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的意见,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
通,并要求其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2014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度第三次会
议,审阅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
意见,认为:公司在年审中,能够全面、积极配合年报审计注册
会计师的工作。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并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年审注册
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执行审计工作,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
2、其他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内部审计计划、2014 年度中期财务报告、向关联方
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等多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在 2014 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
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5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
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
维护公司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