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5-03-27 16: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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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于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857;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

二零一四年度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二零一四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

解详细内容,应仔细阅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二零一四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网站(网址 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网址 http://www.petrochina.

com.cn)。

1.2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编制的二零一四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国石油股份 PetroChina 中国石油

股票代码 857 PTR 601857

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

姓名 吴恩来 梁刚 魏方

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

2 座 3705 室

邮政编码 100007

电话 86(10)5998 6270 86(10)5998 6959 (852)2899 2010

传真 86(10)6209 9557 86(10)6209 9559 (852)2899 2390

电子信箱 jh_dong@petrochina.com.cn liangg@petrochina.com.cn hko@petrochina.com.hk

1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比上年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增减(%)

营业额 2,282,962 2,258,124 1.1 2,195,2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172 129,599 (17.3) 115,3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477 288,529 23.5 239,288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9 0.71 (17.3) 0.63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9 0.71 (17.3) 0.63

净资产收益率(%) 9.1 11.4 (2.3 个百分点) 10.8

本年末比

项 目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2,405,473 2,342,110 2.7 2,168,8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75,894 1,132,735 3.8 1,064,010

2.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比上年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2,282,962 2,258,124 1.1 2,195,296

营业利润 153,877 151,711 1.4 165,4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173 129,577 (17.3) 115,3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0,076 116,653 (5.6) 119,6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477 288,529 23.5 239,2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 11.4 (2.1 个百分点) 11.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9 0.71 (17.3) 0.63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9 0.71 (17.3) 0.63

本年末比

项 目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2,405,376 2,342,004 2.7 2,168,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76,010 1,132,850 3.8 1,064,147

2

2.3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股东数量为 871,792 名,其中境内 A 股股东

864,170 名,境外 H 股记名股东 7,622 名 (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 247 名)。本公

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

本公告披露前第 5 个交易日末

2014 年末股东总数 871,792 名 877,936 名

(2015 年 3 月 20 日)股东总数

2014 年末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性质 (%) (股) 条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石油集团”) 国家 86.35 158,033,693,528(1) 0 0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38 20,834,718,743 (3)

0 0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国有法人 0.219 400,000,000 0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031 57,375,350 0 0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富

时中国 A50ETF 其他 0.019 34,909,220 0 0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017 30,330,045 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

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015 26,746,984 0 0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014 25,908,531 0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012 21,197,706 0 148,5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0.008 15,474,900 0 0

注:(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间接持有的 H 股股份。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下属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

司或个人股东持有股票。

(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 291,518,000 股 H 股,占本公

司股本总额的 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同托管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

2.4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14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以下人士在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

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占同一类

占总股

持股 别股份已

股东名称 股份数目 持有身份 本比例

性质 发行股本

(%)

比例(%)

A股 158,033,693,528(好仓) 实益拥有人 97.60 86.35

中国石油集团 大股东所控制的

H股 291,518,000(好仓)(1) 1.38 0.16

法团的权益

Aberdeen Asset

Management Plc 及其相关

H股 1,680,255,599(好仓) 投资经理 7.96 0.92

人士(合称“该集团”),

代表该集团管理之账户

1,440,324,673(好仓) 大股东所控制的 6.83 0.79

BlackRock, Inc. (2) H股

33,094,000(淡仓) 法团的权益 0.16 0.02

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保管

1,548,274,872(好仓) 7.33 0.85

人–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

JPMorgan Chase & Co. (3) H股 133,798,786(淡仓) 实益拥有人 0.63 0.07

保管人–法团/

1,196,073,261(借股) 5.66 0.65

核准借出代理人

注:(1)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 291,518,000 股 H 股(好仓)。

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的 H 股。

(2) BlackRock, Inc. 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 H 股中享有利益,其中 1,440,324,673 股 H 股(好仓)及

33,094,000 股 H 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身份持有。

(3) JPMorgan Chase & Co.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 H 股中享有利益,其中 291,178,211 股 H 股(好仓)

及 133,798,786 股 H 股(淡仓)以实益拥有人身份持有;60,990,000 股 H 股(好仓)以投资经理的身份

持有;1,196,073,261 股 H 股(好仓)以保管人–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上述 1,548,274,872

股 H 股(好仓)权益已包括以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保管人–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身份持有的利

益。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规定

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4

2.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86.507%(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此数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的 291,518,000 股 H 股。

5

3 董事会报告

3.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油气市场需求增速放

缓。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本集团继续坚持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方针,

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集中发展油气主营业务,努力推进业务结构调整

和生产统筹优化,积极实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大力强化安全环保,并围绕增产

增销增效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实现生产经营平稳受控,经营业绩符合预期。

2014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22,829.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但受原油

价格下跌、国内成品油价格连续下调等因素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人民币1,071.72亿元,同比下降17.3 %。

3.1.1 市场回顾

(1) 原油市场

2014 年,国际石油市场供需基本面较宽松,国际原油价格上半年震荡小幅上

扬,下半年深度下跌,年末价格较年中最高点跌幅过半,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

油(以下简称“WTI”)与其它基准油价差总体收窄。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年均价

为 98.95 美元/桶,同比下降 8.9%。WTI 原油现货年平均价格为 93.21 美元/桶,

同比下降 4.9%。

(2) 成品油市场

2014年,成品油市场需求呈中低速增长态势,汽油需求保持较快增长,柴油

需求自2009年以来首现萎缩。国内炼油能力继续增长,市场资源总体宽松,成品

油净出口进一步增加。

据有关资料显示,2014年国内原油加工量45,642万吨,增长2.8%,成品油产

量28,491万吨,增长4.4%;成品油表观消费量26,928万吨,增长2.0%,其中汽油

增长8.3%,柴油下降1.5%。下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连续十一次下调。全年

汽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降人民币2,050元/吨,柴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降人民币

2,205元/吨。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6

(3) 化工市场

2014 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导致消费动力不足,原油价格大幅下跌,加之全

球化工产能释放明显,化工市场持续低迷;中国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低价进

口产品增加,化工产品价格保持低位运行,化工市场仍然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

(4) 天然气市场

2014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稳定增长,进口气量增速减缓,天然气需求量增速

放缓,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供需处于基本平衡状态。据有关资料统计,2014

年国内天然气产量1,279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5.7%;天然气进口量578亿立

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8.2%;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786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

5.6%。

3.1.2 业务回顾

(1) 勘探与生产业务

国内勘探业务

2014年,本集团持续推进储量增长高峰期工程,突出重点盆地和目标区带,

石油勘探稳步推进,在准噶尔盆地、柴达木盆地、松辽盆地、渤海湾盆地等石油

勘探获得重要发现;天然气勘探成效突出,在四川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

盆地取得一批重要勘探成果;致密油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在鄂尔多斯盆地、松辽盆

地、吐哈盆地取得重要突破,勘探业务势头良好。

国内生产与开发业务

2014年,本集团整体优化开发方案,加快推进重点产能建设,深入开展精细

注水,稳步实施“二次开发”和重大开发试验,国内原油产量再创新高。天然气

业务围绕重点气区,科学组织生产运行,实现全年按计划安全平稳运行,天然气

产量保持快速增长。大庆油田连续12年保持原油4,000万吨以上稳产,长庆油田油

气当量产量突破5,500万吨,“新疆大庆”和川渝气区建设按计划推进。

海外油气业务

2014年,本集团海外油气合作实现重大突破,气源进一步多元化;与中亚国

家新签署一批合资合作协议,中亚油气合作稳步推进。海外油气勘探坚持整体研

究、科学论证、合理部署,重点探区成果进一步扩大。油气开发继续实施注水、

水平井和提高采收率三大工程,优化调整重点产能建设安排,确保中亚等地区主

7

力油气田稳产,推动伊拉克等地区新油气田上产超产。2014年,海外业务实现油

气当量产量147.2百万桶,占本集团油气当量总产量10.1%。

2014年,本集团原油总产量945.5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1.4%;可销售天然

气产量3,028.8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8.1%,油气当量产量1,450.4百万桶,

比上年同期增长3.6%。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含煤层气)

探矿权、采矿权总面积380.4百万英亩,其中探矿权面积353.2百万英亩,采矿权

面积27.2百万英亩;正在钻探的净井数为340口。本报告期内完成钻探的净井数为

17,918口。

勘探与生产运营情况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原油产量 百万桶 945.5 932.9 1.4

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十亿立方英尺 3,028.8 2,801.9 8.1

油气当量产量 百万桶 1,450.4 1,400.0 3.6

原油探明储量 百万桶 10,593 10,820 (2.1)

天然气探明储量 十亿立方英尺 71,098 69,323 2.6

探明已开发原油储量 百万桶 7,254 7,220 0.5

探明已开发天然气储量 十亿立方英尺 35,824 32,813 9.2

注:原油按 1 吨=7.389 桶,天然气按 1 立方米=35.315 立方英尺换算

(2) 炼油与化工业务

2014年,本集团坚持市场导向和效益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运行安排,

根据市场走势优化加工路线和产品结构,增产适销高效高附加值产品。加工原油

1,010.6百万桶,生产成品油9,267.1万吨,多项技术经济指标保持较好水平。化工

销售加强整体联动和统筹优化,加快新品开发推广,高效产品、高效区域销量稳

定增长。炼化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四川石化全面投产,云南石化建设加快推

进,柴油质量升级改造项目按期建成,车用柴油全部达到国IV标准。

8

炼油与化工生产情况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原油加工量 百万桶 1,010.6 992.3 1.8

汽、煤、柴油产量 千吨 92,671 90,282 2.6

其中:汽油 千吨 30,688 29,294 4.8

煤油 千吨 4,356 4,112 5.9

柴油 千吨 57,627 56,876 1.3

原油加工负荷率 % 86.1 87.3 (1.2 个百分点)

轻油收率 % 78.6 77.6 1 个百分点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 93.8 93.4 0.4 个百分点

乙烯 千吨 4,976 3,982 25.0

合成树脂 千吨 7,951 6,537 21.6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千吨 1,293 1,218 6.2

合成橡胶 千吨 745 665 12.0

尿素 千吨 2,663 3,771 (29.4)

注:原油按 1 吨=7.389 桶换算

(3) 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14 年,本集团积极应对成品油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价格低迷等不利局面,

科学配置油品资源,优化销售结构和库存运行,突出零售创效,突出高效厚利产

品销售,不断提升单站销售能力,推进低效站改造挖潜,着力打造黄金终端。加

大营销网络开发力度,新投运加油站 150 座,运营加油站数量达到 20,422 座。

国际贸易业务

2014年,本集团国际贸易业务保持快速发展,国际贸易规模和运营质量进一

步提升,资源调控能力不断增强,创新创效和市场开拓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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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情况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汽、煤、柴油销量 千吨 160,878 159,133 1.1

其中:汽油 千吨 59,821 52,350 14.3

煤油 千吨 14,016 13,482 4.0

柴油 千吨 87,041 93,301 (6.7)

零售市场份额 % 39.6 39.4 0.2 个百分点

加油站数量 座 20,422 20,272 0.7

其中:资产型加油站 座 19,806 19,710 0.5

单站加油量 吨/日 10.78 10.96 (1.6)

(4) 天然气与管道业务

2014 年,本集团科学组织油气调运,提高管道运行负荷,增输降耗取得成

效。天然气销售积极应对市场供求变化,统筹自产气、进口气和液化天然气等

多种资源,优化市场资源流向,做好需求侧管理,加强重点高效市场挖潜,推

进高端用户开发,不断提高销售的质量和效益。重点管道建设稳步推进,西气

东输三线西段、呼包鄂成品油管道、庆铁四线原油管道等顺利投产,国内油气

骨干管网不断完善。

2014 年末,本集团国内油气管道总长度为 76,795 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

长度为 48,602 公里,原油管道长度为 18,107 公里,成品油管道长度为 10,086 公

里。

3.1.3 经营业绩回顾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集团年度报告及其他章节所列之本集团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

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1) 合并经营业绩

2014 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 22,829.62 亿元,同比上升 1.1%;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1,071.72 亿元,同比下降 17.3 %;实现每股基本盈

利人民币 0.59 元,同比减少人民币 0.12 元。

10

营业额 2014 年本集团的营业额为人民币 22,829.62 亿元,比 2013 年的人

民币 22,581.24 亿元增长 1.1%。主要原因是原油、成品油价格下降,天然气价格

上升以及原油、天然气、汽油等主要产品销售量增加综合影响。下表列示了本

集团 2014 年及 2013 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

率:

销售量(千吨) 平均实现价格(人民币元/吨)

2014 年 2013 年 变化率(%) 2014 年 2013 年 变化率(%)

*

原油 91,772 75,482 21.6 3,939 4,533 (13.1)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 1,252.78 985.41 27.1 1,366 1,226 11.4

汽油 59,821 52,350 14.3 7,354 7,866 (6.5)

柴油 87,041 93,301 (6.7) 6,437 6,810 (5.5)

煤油 14,016 13,482 4.0 5,651 6,015 (6.1)

重油 14,003 14,788 (5.3) 4,316 4,443 (2.9)

聚乙烯 4,159 3,391 22.6 9,724 9,665 0.6

润滑油 1,498 1,740 (13.9) 9,202 9,319 (1.3)

*

上表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

经营支出 2014 年本集团的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21,131.29 亿元,比 2013 年

的人民币 20,694.82 亿元增长 2.1%。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14 年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 14,862.25

亿元,比 2013 年的人民币 14,648.05 亿元增长 1.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贸易规模

扩大。

员工费用 2014 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 534,652 名集团员工、319,346

名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

为人民币 1,208.22 亿元,比 2013 年的人民币 1,164.22 亿元增长 3.8%,主要是由

于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增长及社会平均工资提高,本集团适当保障一线

员工收入水平并增加社保费用等。

勘探费用 2014 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 220.64 亿元,比 2013 年的

人民币 253.01 亿元下降 12.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部分海外项目进入生产建设期,

勘探工作量减少。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14 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 1,774.63

11

亿元,比 2013 年的人民币 1,633.65 亿元增长 8.6%,主要原因是本集团固定资产

平均原值及油气资产平均净值增加,计提折旧折耗相应增加。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14 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

民币 734.13 亿元,比 2013 年的人民币 790.21 亿元下降 7.1%,主要原因是本集团

积极实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措施,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14 年本集团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

2,379.97 亿元,比 2013 年的人民币 2,480.86 亿元下降 4.1%,主要原因是 2014 年

原油价格下降,本集团应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从 2013 年的人民币 727.26 亿元下

降到 2014 年的人民币 643.76 亿元。

其他收入净值 2014 年本集团其他收入净值为人民币 48.55 亿元,比 2013

年的人民币 275.18 亿元下降 82.4%,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本集团确认了以部分管

道净资产及其业务出资产生的收益。

经营利润 2014 年本集团经营利润为人民币 1,698.33 亿元,比 2013 年的人

民币 1,886.42 亿元下降 9.97%。

外汇净损失/收益 2014 年本集团外汇净损失为人民币 23.13 亿元,2013 年

外汇净收益人民币 0.52 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哈萨克斯坦坚戈贬值导致外汇

损失增加。

利息净支出 2014 年本集团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 217.23 亿元,比 2013 年

的人民币 208.59 亿元增加 4.1%,主要是为保障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所需资金,

有息债务余额增加。

税前利润 2014年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567.59亿元,比2013年的人民

币1,780.63亿元下降12.0%。

所得税费用 2014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377.31亿元,比2013年的人

民币357.89亿元增加5.4%,主要原因是本年石油特别收益金税前扣除政策调整增

加所得税支出以及利润下降综合影响。

本年利润 2014年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1,190.28亿元,比2013年的人民币

1,422.74亿元下降16.3%。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利润 2014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118.56亿元,比2013年的人民币126.75亿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本集

12

团部分海外附属公司利润下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 受原油、成品油价格下降以及去年同期本集团

确认了以部分管道净资产及其业务出资产生收益的影响,2014年本集团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71.72亿元,比2013年的人民币1,295.99亿元下降

17.3%。

(2) 板块业绩

勘探与生产

营业额 2014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7,775.74亿元,比2013

年的人民币7,836.94亿元下降0.8%,主要是原油价格下降和天然气价格上调、销

售量增加综合影响所致。2014年本集团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94.83美元/桶,比2013

年100.42美元/桶下降5.6%。

经营支出 2014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5,906.77亿元,比2013

年的人民币5,939.96亿元下降0.6%,主要是本期销售国产原油缴纳的石油特别收

益金减少和折旧折耗及摊销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2014 年,本集团油气操作成本为 13.76 美元/桶,比 2013 年的 13.23 美元/桶

上升 4.0%,剔除汇率变动影响,操作成本比上年同期上升 3.2%,本集团大力实

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操作成本增幅得到有效控制。

经营利润 2014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积极应对油价下跌的不利局面,科学

组织油气生产,不断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盈利能力持续稳健。实现经营利润人民

币1,868.97亿元,比2013年的人民币1,896.98亿元下降1.5%。勘探与生产板块仍然

是本集团最重要的盈利贡献板块。

炼油与化工

营业额 2014年,炼油与化工板块营业额为人民币8,460.82亿元,比2013年

的人民币8,718.15亿元下降3.0%,主要由于炼化产品价格下降以及炼油与化工板

块优化资源配置、产品结构和加工负荷等综合影响。

经营支出 2014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8,696.42亿元,比2013

年的人民币8,962.07亿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外购原油、原料油的支出减少。

2014 年本集团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 177.85 元/吨,比上年同期人

民币 160.55 元/吨上升 10.8%,主要原因是燃料及动力成本上升。

13

经营利润 2014年,炼油与化工板块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多

措并举强化关键成本费用指标控制,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亏损人民币235.60亿元,

比2013年的人民币243.92亿元减亏人民币8.32亿元。其中炼油业务受油价下跌导

致毛利下降以及库存跌价影响,经营亏损人民币71.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亏人民

币24.47亿元;化工业务面对化工市场需求下行的局面,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控制

成本费用,经营亏损人民币164.0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经营亏损人民币196.84亿

元减亏人民币32.79亿元。

销售

营业额 2014年,销售板块营业额为人民币19,385.01亿元,比2013年的人民

币19,468.06亿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成品油价格连续下调、柴油销售量下降。

经营支出 2014年,销售板块经营支出人民币19,330.80亿元,比2013年的人

民币19,392.44亿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外购成品油支出下降。

经营利润 销售板块以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加强产销衔接,强化库

存管理,着力提升高标号汽油和航煤等销量,但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

不旺等因素影响,2014年销售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54.21亿元,比2013年的人

民币75.62亿元下降28.3%。

天然气与管道

营业额 2014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营业额为人民币2,842.62亿元,比2013

年的人民币2,327.51亿元增长22.1%,主要是由于天然气销售量增加及价格上升。

经营支出 2014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711.36亿元,剔

除上年同期以部分管道净资产及其业务出资影响后,比上年同期增长18.6%,主

要原因是购气支出增加。

经营利润 2014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加强需求侧管理,强化市场开发和资

源配置能力,天然气销售实现量效齐增,2014年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31.26亿元,

比2013年的人民币288.88亿元下降54.6%;剔除上年同期以部分管道净资产及其业

务出资产生收益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增加经营利润人民币90.60亿元。2014年天然

气与管道板块销售进口气净亏损人民币350.2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亏68.52亿元。

其中:销售进口中亚天然气292.70亿立方米,亏损人民币176.83亿元;销售进口

LNG72.58亿立方米,亏损人民币204.50亿元;销售缅气32.26亿立方米,亏损人民

14

币34.65亿元。

2014 年本集团海外业务(注)实现营业额人民币 8,037.79 亿元,占本集团总营

业额的 35.2%;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 192.42 亿元,占本集团税前利润的 12.3%。

海外业务成效显著,对本集团贡献进一步提升。

注:本集团业务分为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及天然气与管道四个经营分部,海外业务不构成本

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海外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3)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变化率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总资产 2,405,473 2,342,110 2.7

流动资产 391,308 430,953 (9.2)

非流动资产 2,014,165 1,911,157 5.4

总负债 1,087,692 1,072,175 1.4

流动负债 579,829 645,489 (10.2)

非流动负债 507,863 426,686 19.0

母公司股东权益 1,175,894 1,132,735 3.8

股本 183,021 183,021 -

储备 285,570 280,414 1.8

留存收益 707,303 669,300 5.7

权益合计 1,317,781 1,269,935 3.8

总资产人民币 24,054.73 亿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2.7%。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 3,913.08 亿元,比 2013 年末下降 9.2%,主要原因是存货减

少。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 20,141.65 亿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5.4%,主要原因是由于

投资增加,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包括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等)增加。

总负债人民币 10,876.92 亿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1.4%。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 5,798.29 亿元,比 2013 年末下降 10.2%,主要原因是短期借

款减少。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 5,078.63 亿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19.0%,主要原因是长期

15

借款增加。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 11,758.94 亿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3.8%,主要原因是

未分配利润增加。

(4)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

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 2014 年和 2013 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年末的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2014 年 2013 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477 288,52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90,838) (266,510)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12) (12,239)

外币折算差额 1,044 (1,76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3,778 51,4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4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564.77亿元,比2013

年的人民币2,885.29亿元上升23.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推进资金紧平衡管理,加

强库存管理,营运资金增加。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

人民币737.78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单位主要是人民币(人民币约占

73.9%,美元约占20.0%,港币约占4.8%,其他约占1.3%)。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4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908.38亿元,比2013

年的人民币2,665.10亿元上升9.1%,主要由于上年同期以部分管道净资产及其业

务合资合作增加资金的影响。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4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43.12亿元,比2013年

的人民币122.39亿元增加320.73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加强对有息债务的管理,

16

统筹优化债务结构,本期偿还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的债务净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短期债务(包括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169,128 192,767

长期债务 370,301 302,862

债务总额 539,429 495,629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3,778 51,407

债务净额 465,651 444,222

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债务的到期期限分

析,列示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须于一年内偿还 189,435 209,010

须于一至两年内偿还 76,999 72,992

须于两至五年内偿还 222,379 203,330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128,580 59,831

617,393 545,163

本集团于2014年12月31日的债务总额中约有63.2%为固定利率贷款,36.8%为

浮动利率贷款。2014年12月31日的债务中,人民币债务约占74.6%,美元债务约

占24.8%,其他币种债务约占0.6%。

本集团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

+权益总额))为 29.0%(2013 年 12 月 31 日:28.1%)。

(5) 资本性支出

2014 年本集团资本性投入突出质量效益原则,持续优化投资结构,重点继续

向上游业务倾斜,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14 年本集团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

币 2,917.29 亿元,比 2013 年的人民币 3,186.96 亿元下降 8.5%。下表列出了 2014

年和 2013 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 2015 年各业务板块的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值。

17

2014 年 2013 年 2015 年预测值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 百万元 (%) 百万元 (%)

勘探与生产* 221,479 75.92 226,376 71.03 200,200 75.26

炼油与化工 30,965 10.61 26,671 8.37 25,900 9.74

销售 5,616 1.93 7,101 2.23 9,000 3.38

天然气与管道 32,919 11.28 57,439 18.02 30,200 11.35

总部及其他 750 0.26 1,109 0.35 700 0.27

合计 291,729 100.00 318,696 100.00 266,000 100.00

* 如果包括与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费用相关的投资部分,勘探与生产板块 2014 年和 2013 年的资本性支出

和投资以及 2015 年资本性支出和投资的预测值分别为人民币 2,314.80 亿元、人民币 2,396.41 亿元和人民

币 2,102.00 亿元。

勘探与生产

2014 年勘探与生产板块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2,214.79 亿元,主要用于国内长

庆、大庆、西南、塔里木、辽河等油气田的油气勘探项目和各油气田的油气产能

建设工程,以及海外五大合作区大型油气开发项目。

预计 2015 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2,002.00 亿元。国内勘

探继续突出储量高峰期工程,加大松辽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四川

盆地、渤海湾盆地等重点油气区域的工作力度;国内开发重点确保原油产量稳定、

天然气产量较快增长,做好大庆、长庆、辽河、新疆、塔里木、西南等油气田的

稳产上产和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资源的开发工作。海外继续深入推进中东、

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的油气勘探开发工作,确保储量、产量较快

增长。

炼油与化工

2014 年本集团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309.65 亿元,主要用

于云南石化等大型炼油化工项目以及国 IV 汽柴油产品质量升级项目建设。

预计 2015 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259.00 亿元,主要用于

云南石化等大型炼油化工项目以及国 V 汽柴油产品质量升级项目建设。

销售

2014 年本集团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56.16 亿元,主要用于加油站、

油库等销售网络设施建设。

18

预计 2015 年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90.00 亿元,主要用于拓展国内

高效市场销售网络工程建设,以及海外油气运营中心建设等。

天然气与管道

2014 年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329.19 亿元,主要

用于西气东输三线、中卫-贵阳天然气管道,以及庆铁三线、庆铁四线原油管道,

唐山 LNG 项目建设。

预计 2015 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302.00 亿元,主要用

于西气东输三线、陕京四线天然气管道,以及铁大线原油管道、锦郑成品油管道

等重要的油气骨干输送通道项目、储气库和城市燃气等项目建设。

总部及其他

2014 年用于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7.50 亿元,主要用于科

研活动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预计 2015 年本集团用于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7.00 亿元,

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3.1.4 未来展望

2015 年,预计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但存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

因素,能源格局正处于深度调整;中国经济发展仍保持适度平稳增长,对石油、

天然气的需求有望继续保持刚性增长,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能源价格、

石油天然气体制等改革,为本集团业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本集团将坚持有质量

有效益可持续发展方针,继续实施资源、市场、国际化三大战略,突出集中发展

油气业务,加强产、运、销、储、贸全产业链的市场联动能力,强化创新驱动和

市场创效,深入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努力保持生产经营平稳向好。

在勘探与生产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坚持把资源战略放在首位,立足大盆地,

优选风险勘探目标,努力获取规模发现和新的战略接替。稳步推进致密油勘探,

不断扩大勘探成果。科学组织油气生产,突出抓好重点产能项目建设,加强全生

命周期项目管理,继续抓好成熟技术工业化推广,推进煤层气项目上产,努力提

高经济效益。

在炼油与化工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坚持规模适度、品种适量、建设适时、标

准适当的原则,着力优化区域布局和资源配置,优化工艺路线和产品结构,加强

19

对标管理,安全平稳灵活组织炼化生产;科学把握节奏,有序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按期建成投产投运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

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充分把握市场新特点,快速反应市场变化,灵活

制定营销策略。优化资源配置和流向,突出优势区域和高效区域开发。提高营销

网络开发质量,提升品牌形象,打造销售黄金终端,丰富经营模式,不断增强盈

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天然气与管道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强化资源与市场衔接,持续优化区域和

用户结构,继续开发高端高效市场,不断提升产业链的运行效率和综合效益。本

集团将继续推进重点骨干管道建设,完善区域性天然气管网,加强已投产储气库

运行管理和新储气库建设,不断增强管输和应急调峰能力。

在国际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继续扩大国际油气合作,加快五大油气合作区和

四大油气战略通道建设,实现资源引进和上下游一体化协调发展;突出重点项目

和高效项目的勘探开发,努力增产增效;发挥海外油气运营中心与国际贸易的协

同作用,优化资源渠道和贸易节奏,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化运作水平。

3.2 其他财务信息

(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变化率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总资产 2,405,376 2,342,004 2.7

流动资产 391,308 430,953 (9.2)

非流动资产 2,014,068 1,911,051 5.4

总负债 1,087,616 1,072,096 1.4

流动负债 579,829 645,489 (10.2)

非流动负债 507,787 426,607 1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76,010 1,132,850 3.8

权益合计 1,317,760 1,269,908 3.8

变动原因分析参见3.1.3中(3)部分内容。

20

(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2014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收入比 主营业务成本比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 % 百分点

勘探与生产 760,962 427,539 30.0 (0.7) 3.2 (0.1)

炼油与化工 839,233 702,387 2.1 (2.9) (3.3) (0.8)

销售 1,926,685 1,865,461 3.1 (0.4) (0.4) 0.1

天然气与管道 280,078 266,060 4.7 22.4 18.9 3.0

总部及其他 452 210 - (6.8) (12.5) -

板块间抵销数 (1,566,484) (1,566,444) - - - -

合计 2,240,926 1,695,213 14.2 1.2 2.2 (0.1)

*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净利润

公司名称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1) 47,500 100.00 286,313 69,666 216,647 50,554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16,100 50.00 150,314 38,406 111,908 12,483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75.92 亿港币 100.00 93,121 32,111 61,010 6,842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1,314 100.00 112,610 96,557 16,053 (3,341)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14,000 100.00 141,399 104,253 37,146 3,703

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62,500 52.00 68,803 5,808 62,995 408

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87,963 38,807 49,156 4,896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58 亿美元 28.44 9,036 14,841 (5,805) (1,465)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 50.00 8,026 5,513 2,513 101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441 49.00 640,467 601,742 38,725 5,432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2 澳元 50.00 43,072 20,210 22,862 (4,439)

中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 40,000 50.00 87,761 2,034 85,727 8,919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9.00 8,699 3,527 5,172 173

注:(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人民币183,203百万元,营业利润人民币67,560百万元。

21

3.3 2014 年度末期股息分配安排

董事会建议按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个月净利润的 45%的数额,扣除

已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A 股)和 9 月 29 日(H 股)派发的 2014 年中期股息后

的余额派发 2014 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09601 元(含适用税项)。拟派发

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审议通过。末期

股息将派发予 2015 年 6 月 9 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

于 2015 年 6 月 4 日至 2015 年 6 月 9 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若要取得末期股息资格,H 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

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下午 4 时 30 分或之前送达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

息。A 股及 H 股 2014 年度末期股息将分别于 2015 6 月 10 日及 2015 年 7 月 16

日左右支付。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以人民

币向股东宣布股息。A 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

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 H 股股票

(以下简称“港股通 H 股”)外,本公司 H 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

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 H 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

的《港股通 H 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 H 股投资者名

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 H 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 H 股股

息发放给港股通 H 股投资者。

根据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 H 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

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

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

如 H 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

22

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 2015 年 6 月 9 日的本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 号规定,对于 H 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

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 H 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

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本公司将按 10%税率代为扣缴 H 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

议股息税率为 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

息税率低于 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

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 号)代为办理享

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 10%但

低于 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

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 20%

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 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 2015 年 6 月 9 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

址”)为基准来认定 H 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

果 H 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 股个人股东须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下午 4 时 30 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方式如下: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对于 H 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 2015 年 6 月 9 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 H 股个

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

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 2014 年 11 月 17 日起施行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

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本公司向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

上市的本公司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

者名册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

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

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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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

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扣缴申报。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

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

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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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事项

4.1 资产收购

4.1.1 2014 年 3 月,本集团通过附属公司 PetroChina International Iraq FZE 支

付 ExxonMobil Iraq Limited 对价款 4.42 亿美元,所占伊拉克西古尔纳-1 期工作权

益由 25%提高到 32.7%。本集团已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取得该项目 25%工作权益。

4.1.2 2013 年 11 月 13 日,本集团通过附属公司中油勘探控股公司(CNPC E&D

Holding Cooperatief U.A.) 以 及 中 油 勘 探 国 际 控 股 公 司 (CNODC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以下合称为“收购方”),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国际(荷兰)公司以

及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国际(西班牙)公司(以下合称为“转让方”)签订收购协议,

由收购方收购转让方拥有的巴西能源秘鲁公司(Petrobras Energia Peru S.A.)100%

股份,本集团已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支付交割款项 26.43 亿美元。

以上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海外

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2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出台

2014 年 8 月 10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发布

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4]1835 号),决定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

价格,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进一步

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

策。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天然气

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3 成品油消费税上调政策出台

2014 年 11 月 28 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提高成品油消

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94 号),决定自 2014 年 11 月 29 日起将汽油、石脑油、

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每升提高人民币 0.12

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每升

提高人民币 0.14 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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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12 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成

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 号),决定自 2014 年 12 月 13 日起将汽油、

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人民币 1.12 元提高到每升人

民币 1.4 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人民币 0.94 元

提高到每升人民币 1.1 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不会对本集团炼化和

销售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4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4.4.1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高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财税[2014]115 号),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 65 美元/桶,仍实行 5 级

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

4.4.2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

税[2015]11 号),自 2015 年 1 月 13 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

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人民币 1.4 元提高到每升人民币 1.52 元;将柴油、航空煤

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人民币 1.1 元提高到每升人民币 1.2 元;航

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4.4.3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351 号),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将国内天然气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正式

并轨。根据 2014 年下半年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按

照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人民币 440 元,存

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人民币 40 元。

4.5 诉讼进展情况

就本公司之前披露的境外个人股东以个别前任董事和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接受

中国有关部门调查为由,向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本公司及相关人员

提起集团诉讼程序事宜,本公司已收到该等诉讼的送达通知。详细情况请参见

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6 日、2013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诉讼公告(编号分别为临

2013-025、临 2013-031)以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14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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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合并相关诉讼并指定首席原告及首席律师的

命令。

2014 年 6 月 6 日,首席原告提交了经修订的诉状,将个人被告变更为蒋洁

敏、冉新权和李华林等三名本公司前任董事和前任高级管理人员。诉状中的有

关指控与之前诉讼中有关违反美国证券法的指控大体相同。

2014 年 8 月 5 日,本公司针对经修订的诉状,提交了驳回动议申请。

2014 年 11 月,美国原告经法院批准再次递交了《经修订合并诉状》; 针对

该诉状,2015 年 2 月,本公司向法院再次递交了驳回动议申请。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正常营业并未受到影响。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积极抗

辩,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7

5 财务报告

5.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中国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周吉平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周吉平先生担任董事长,汪东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执

行董事,由喻宝才先生、沈殿成先生、刘跃珍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刘宏斌先生担任执行

董事,由陈志武先生、理查德马茨基先生、林伯强先生及张必贻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

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

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

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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