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2014年年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26 16: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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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独立董事吴振芳先生因事请假,未能出席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葛红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尉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行

芳(会计机构原负责人卢东亮因工作变动,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离任,现负责人高行芳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就任)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母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当期无可供分配利润。本公司董事会建议2014年度不进行现

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资本。该提议有待于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包括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

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储量及其他估计以及经营计划)

都属于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受诸多可变因

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本年度报告中的

前瞻性陈述为本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作出,除非监管机构另有要求,本公司没有义务或责任对

该等前瞻性陈述进行更新。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5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8

第十节 内部控制 ............................................................................................................. 6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国财政部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纽交 指 纽约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中国铝业 指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中铝公司 指 中国铝业公司

宁夏能源 指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银星能源 指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万方 指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铝香港 指 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

山西华圣 指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

鑫峪沟煤业 指 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

兴盛园煤业 指 霍州煤电集团兴盛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合矿业 指 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

广西华银 指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铝土矿 指 一种矿石,主要成份为氧化铝,俗称“铝矾土”

氧化铝 指 一种白色无定形粉状物,又称三氧化二铝

原铝\电解铝 指 通过电解熔融氧化铝而得到的成品铝,也称“电解铝”

拜耳法 指 在高温下用高浓度的苛性钠溶液,从磨碎的铝土矿中提取氧化

铝的提炼流程

运营转型 指 运营转型是指通过对支撑业绩的员工能力、观念、制度和流程

的持续改善,实现运营系统、管理架构、理念和能力三方面的

根本性转变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

区及台湾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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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不断变化的国内外

竞争、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等各方面风险因素,可能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造成

不良影响。

1、行业竞争风险: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压力大,铝行业持续处于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加剧、产品

供大于求的格局,产品价格维持低位运行,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的困难与挑战。

2、安全环保风险:新的《环境保护法》和《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企业的环境保障能力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生产作业覆盖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行业,一

旦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将会给公司带来声誉以及财产上的巨大损失。

3、市场价格风险:公司所在的有色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电解铝供大于求的局面在短期内

难以改变。在产能过剩的局面下,电解铝价格持续低迷,同时公司部分原辅料的供应渠道相对集

中、议价能力较弱,都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现金流风险: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产品盈利能力不强,虽然公司努力压缩资本性开支和各

种费用支出,但仍可能会出现现金流流入不足,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5、利率风险:随着银行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收紧,公司融资压力有所增加。由于公司负债规模

较大,利率的变动将使公司融资成本的不确定性增加,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经营目标受到影响。

6、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公司产品价格波动较大,需加大应用金融衍生工具(期货套期保值)应

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维持保值头寸、汇率变动、相关人员未履行

保密义务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铝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 ALUMINUM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HALC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葛红林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波 杨锐军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电话 8610 8229 8322 8610 8229 8322

传真 8610 8229 8158 8610 8229 8158

电子信箱 IR@chalco.com.cn IR@chalco.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82

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82

公司网址 http://www.chalco.com.cn

电子信箱 IR@chalco.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本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铝业 601600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 2600

ADR 纽约证券交易所 CHALCO 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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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一)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的相关查询索引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详见 2007 年年度报告公司基本情况。

(二)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铝土矿的开采,氧化铝、原铝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其它有色金属产品贸易。

自上市以来,除近期增加了煤炭和发电业务以及减少铝加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三)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是中国铝业公司,控股股东自上市以来没有发生变化。

七、 其他有关资料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境内) 16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安秀艳、蒋峥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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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3年 本年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14年 年同期增 2012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营业收入 141,772,292 173,038,099 173,038,099 -18.07 149,478,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216,880 947,891 947,891 -8,233,75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7,342,133 -7,806,624 -7,806,624 122.15 -8,679,855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3,773,049 8,251,338 8,251,338 66.92 1,122,352

量净额

2013年末 本年末比

上年同期

2014年末 2012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275,687 44,357,725 44,357,725 -36.26 43,835,118

净资产

总资产 192,631,971 199,507,054 199,507,054 -3.45 175,016,88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2013年 本年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14年 同期增减 2012年

调整后 调整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 0.07 0.07 -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0 0.07 0.07 -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28 -0.58 -0.58 122.15 -0.64

股收益(元/股)

减少46.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65 2.15 2.15 -17.2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减少30.03

-47.75 -17.72 -17.72 -18.18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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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净利润(注) 净资产(注)

本年数 上年数 年末数 年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16,216,880 947,891 28,275,687 44,357,725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差异金额 0 27,355 0 0

按国际会计准则 -16,216,880 975,246 28,275,687 44,357,725

注:分别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根据 2010 年 7 月 14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的通知》第六条的规

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

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该项调整需要追溯,与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存在差异。2013 年度,本集团处置了存在上述准则差异影响的子公司河南铝业,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下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相应转出。2013 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存在准则差异。2014 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编制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存在准则差异。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不存在准则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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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附注 2013 年 2012 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4 年金额

(如适用) 金额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4,144 326,533 -455,8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823,986 823,880 744,490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0 651,185 504,773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1,023 18,746 26,96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266,867 96,096 -143,334

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6,551 22,359 10,619

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取得的投资收益 61,151 93,435 41,987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0 5,922,154 0

处置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0 5,709 0

视同处置焦作万方产生的投资收益 0 804,766 0

新收购子公司在购买日前持有的股权在购买日

0 53,953 0

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3,189 157,363 2,0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77,204 -112,543 -94,294

所得税影响额 -76,166 -109,121 -191,274

合计 1,125,253 8,754,515 446,101

四、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年利润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当年变动

的影响金额

短期投资 0 4,635,600 4,635,600 71,0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3 120,901 120,878 注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947 -29,384 -27,437 注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合计 -1,924 4,727,117 4,729,041 337,890

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投资收益总计为 266,867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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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阁下在阅读下述讨论时,请一并参阅包含在本期业绩报告及其它章节中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及其附

注。

本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的龙头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氧化铝、原铝生产商,综合规模居全球铝

工业前列。主要业务为铝土矿的开采、氧化铝、原铝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等,也从事煤炭、电力经

营以及来源于外部供货商有色金属产品的贸易业务。

产品市场回顾

原铝市场

2014 年,国内外原铝价格呈现先抑后扬的走势。国际市场方面,一季度受美国极端严寒天气因

素的影响以及全球经济放缓,对国际铝价形成打压。二季度后,随着国外主要经济体特别是美国

经济的回暖,结合国外电解铝厂减产导致供应紧张,国际铝价开始回升。2014 年,LME 三月期

铝平均价格为 1893 美元/吨,同比上涨 0.26%。国内市场方面,在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一季度

银行收紧对电解铝企业的资金供应叠加传统消费淡季时点,导致铝价大幅快速下跌,产能大规模

关停。二、三季度由于产能关停造成的原铝供应阶段性偏紧,导致铝价开始回升,但新投产能和

重启产能的陆续出现,使供大于求的状况在四季度逐步压低铝价。2014 年,SHFE 三月期铝平

均价格为 13697 元/吨,同比下降 6.13%。

据统计,2014 年全球原铝产量约 5,390 万吨,消费量约 5,485 万吨;中国原铝产量约 2,810 万

吨,消费量约 2,805 万吨。截至 2014 年 12 月底,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原铝企业产能利用率为

79.64%,其中中国原铝企业产能利用率为 78.40%。

氧化铝市场

2014 年,国内外氧化铝价格呈现先跌后涨的走势。国际市场方面,由于中国是国际市场氧化铝

的主要买家,国际氧化铝价格走势主要与国内氧化铝价格走势保持一致。2014 年,国外现货市

场氧化铝平均价格为 330 美元/吨,同比上涨 1.23%。国内市场方面,一季度电解铝产能大规模

关停,氧化铝需求减少,导致价格跌至全年低点。二、三季度由于新投和重启电解铝产能增加,

导致氧化铝供应阶段性紧张,价格上扬。2014 年,国内市场氧化铝现货平均价格为 2541 元/吨,

同比上涨 1.76%。

据统计,2014 年全球氧化铝产量约 11,227 万吨,消费量约 11,128 万吨。中国氧化铝产量约

5,125 万吨,消费量约 5,623 万吨;2014 年,中国进口氧化铝约 528 万吨。截至 2014 年 12 月

底,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铝企业氧化铝产能利用率约为 80.51%,其中中国铝企业氧化铝产能利

用率约为 78.85%。

业务回顾

2014 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但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铝行

业严重供过于求的格局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面对严峻复杂的行业形势,公司锐意改革创新,

紧紧围绕控亏增盈保增长和瘦身调整实现扭亏脱困两大目标开展工作,持续强化降本增效,全面

深化改革,稳步推进转型升级,加快资产、人员瘦身调整。

1、强化生产运营管理,生产成本稳中有降。公司以构建和推广 CBS(中铝业务系统)模块为重

点,持续深化运营转型,通过创建模范工厂(车间)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和夯实了包括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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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管理在内的基础管理。氧化铝产量 1202 万吨,同比减少 0.99%;化学品氧化铝产量 182 万吨,

同比增长 5.81%;原铝产品产量 338 万吨。氧化铝制造成本同比下降 5.18%,电解铝制造成本

同比下降 4.03%。

2、全面加强对标管理,编制启动扭亏脱困方案。公司全面加强对标管理,组织氧化铝、电解铝、

炭素、自备电厂、矿山等业务单元召开现场对标研讨会,从项目设计、投资优化、运营管理等方

面对标先进企业,按照“四个一批”的总体要求,科学编制扭亏脱困方案,明确扭亏脱困目标及主

要路径,制订了资产盘活、处置及发展和人员优化配置等工作指导意见和配套文件,确保脱困方

案落地实施。

3、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公司围绕完善产业链,加大重点地区布局协调力度,

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基地。建设贵州分公司、中州分公司和山西华兴铝业三大矿山,提高铝土

矿自供比例和供矿品质,做强氧化铝核心业务;积极落实边界条件,调整优化电解铝业务,重大

结构调整项目取得进展,包头铝业自备电厂项目 2×330MW 自备机组于 2014 年 6 月份投产、山

西华兴铝业 80 万吨氧化铝生产线达标达产、贵州清镇 160 万吨氧化铝项目计划 2015 年 6 月底

具备试生产条件、华泽铝业 2×350MW 自备机组获得路条、包头铝业签署 50 万吨铝合金产品和

4×350MW 发电机组项目合作协议、宁夏能源银星电厂 2×660MW 向浙江供电项目获得核准。

4、加大研究分析力度,强化营销策略应用。公司积极研判市场形势,跟踪市场走势,强化营销

策略应用,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优势,推进阳光采购,开展集中采购、统谈

分签,丰富采购决策模型,建立对冲机制,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获得 2014 年全国电子商务集

成创新奖;严格市场两端计划管理,提高物流效率,控制运输成本,减少资金占用。

5、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科技核心优势。科技进步是公司扭亏脱困、转型升级的重要途

径。公司共开展各类科技项目 125 项,其中,“新型阴极结构铝电解槽重大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

项目获得 2014 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00 千安超大容量铝电解槽重大关键技术通过国家科

技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的技术验收和科技成果鉴定,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高

效绿色铝电解技术开展了不同级别的铝电解槽成套技术试验研究,基本具备工业化试验条件;在

氧化铝企业全面推广应用高效强化拜耳法技术,公司平均循环效率同比提高 2.73kg/m3;微细赤

泥高效磁选铁矿物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6、强化项目管理,严控资本性开支。通过对标管理,重新制定公司氧化铝、电解铝、电厂、脱

硫脱硝等项目建设投资一级标准,分解细化氧化铝、电解铝以及自备电厂项目建设投资二级标准,

制定了矿山项目建设投资的总体标准;严控新开工项目,资本性开支控制在 87 亿元之内;加强

融资渠道维护,丰富融资品种,确保信用评级稳定;成功发行 4 亿美元永续债券,有效改善公司

资本结构;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配比”的原则加强资金管控,全年实现

经营净现金流量 138 亿元,覆盖资本性支出。

7、持续深化经营目标责任管理改革,企业活力不断释放。公司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持续

深化经营目标责任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调动企业积极性,完成山东分公司等 8 家单

位的改革;进一步划小核算单元,推进矿山、炭素、自备电厂三大业务单元的独立核算;按照

“管运分离”原则,实现对涉煤企业和涉煤项目的专业化管理;积极探索实践混合所有制改革。

8、加强安全环保设施建设,努力实施环境保护。公司在资金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启动了建设投

资合计 13 亿元的山西华泽、兰州分公司、广西分公司、山西分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州分公司

等 12 个脱硫脱硝专项项目;公司以隐患治理为重点,有效推进安全、环境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改善企业环境保障能力。

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业务板块

本集团主要从事氧化铝提炼、原铝电解、煤炭开采、能源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贸易业务。2013 年

6 月 27 日,公司转让铝加工业务,从 2013 年 6 月 27 日起不再有铝加工板块。各业务板块组成

包括:

氧化铝板块:包括开采并购买铝土矿和其他原材料,将铝土矿生产为氧化铝,并将氧化铝销售给

本集团内部的电解铝厂和集团外部的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和销售化学品氧化铝和金属镓。

原铝板块:包括采购氧化铝和其他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电力,将氧化铝进行电解以生产为原铝,

销售给集团外部的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销售炭素产品、铝合金产品及其他电解铝产品。

贸易板块:主要从事向内部生产商及外部客户提供氧化铝、原铝及其它有色金属产品和煤炭等原

燃材料及辅材贸易服务的业务。

能源板块:主要从事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等。主要业务包括煤炭、火力发电、风力发电、

光伏发电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主要产品中,煤炭销售给集团内部生产商及外部客户,电力自用

或销售给所在区域的电网公司。

总部及其它营运板块:涵盖总部及集团其他有关铝业务的研究开发及其他活动。

营运业绩

本集团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 162.17 亿元,较上年的净利润人民币 9.48

亿元相比减利人民币 171.65 亿元。减利原因主要是本集团主导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约 2%~7%,

今年对部分长期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内部退养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计提辞退及内

退福利费用,使得公司由盈利转为亏损。

营业收入

本集团 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417.72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730.38 亿元减少人

民币 312.66 亿元,降低幅度为 18.07%。主要原因是本集团 2013 年 6 月 27 日处置铝加工业务

导致本年营业收入中未包括铝加工板块收入,以及本年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和销售量减少。

营业成本

本集团 2014 年营业成本为人民币 1397.5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692.91 亿元减少人民币

295.40 亿元,降低幅度为 17.45%。降低原因主要是本集团 2013 年 6 月 27 日处置铝加工业务

导致本年营业成本中未包括铝加工板块成本,以及主导产品制造成本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和销售

量减少。

销售费用

本集团 2014 年销售费用为人民币 17.53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9.35 亿元减少人民币 1.82

亿元,降低幅度为 9.41%。主要原因是运输及装卸费用有所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

本集团 2014 年管理费用为人民币 43.07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6.07 亿元增加人民币

17.00 亿元,增长幅度为 65.18%。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今年对内部退养及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计提了辞退及内退福利费用。

1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财务费用,净额

本集团 2014 年财务费用净额为人民币 57.8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55.85 亿元增加人民币

1.96 亿元,增长幅度为 3.52%。主要原因是有息负债利率有所上升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 2014 年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 74.59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7.99 亿元增加人民币

56.60 亿元,增长幅度为 314.62%。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今年对部分长期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

本集团 2014 年投资收益为人民币 6.68 亿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 76.61 亿元减少人民币 69.93

亿元,降低幅度为 91.28%。主要原因是本集团去年同期有资本运作产生的投资收益,本年无此

类收益。

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 2014 年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 10.75 亿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 3.38 亿元增加人民币

7.37 亿元,增长幅度为 218.05%。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核销了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以及暂时性差

异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板块经营业绩讨论

氧化铝板块

营业收入

2014 年本集团氧化铝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07.06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339.80 亿元

减少人民币 32.74 亿元,减少幅度为 9.64%。

2014 年氧化铝板块的内部交易收入为人民币 248.52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73.00 亿元减

少人民币 24.48 亿元,减少幅度为 8.97%。

2014 年氧化铝板块的对外交易收入为人民币 58.54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66.80 亿元减少

人民币 8.26 亿元,减少幅度为 12.37%。主要原因是销售价格降低及销售量的减少。

板块业绩

2014 年本集团氧化铝板块的税前亏损为人民币 59.68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亏损人民币

18.01 亿元增亏人民币 41.67 亿元,增亏幅度为 231.37%。主要原因是对该板块的部分长期资产

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以及对内部退养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计提了辞退及内退福利费用。

1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原铝板块

营业收入

2014 年本集团原铝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04.23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499.53 亿元减

少人民币 95.30 亿元,减少幅度为 19.08%,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和销售量减少。

2014 年原铝板块的内部交易收入为人民币 102.60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98.33 亿元减少

人民币 95.73 亿元,减少幅度为 48.27%,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处置铝加工业

务导致本年对中铝公司的铝加工企业交易收入由上年同期的内部交易收入变为外部交易收入。

2014 年原铝板块的对外交易收入为人民币 301.63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301.20 亿元增加

人民币 0.43 亿元,增加幅度为 0.14%。

板块业绩

2014 年本集团原铝板块的税前亏损为人民币 63.75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亏损人民币 27.92

亿元增亏人民币 35.83 亿元,增亏幅度为 128.33%。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

约 7%,对该板块的部分长期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以及对内部退养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

员计提了辞退及内退福利费用。

贸易板块

营业收入

2014 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01.08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372.83 亿元

减少人民币 271.75 亿元,减少幅度为 19.79%。

2014 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内部交易收入为人民币 97.62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20.86 亿元

减少人民币 23.24 亿元,减少幅度为 19.23%。

2014 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对外交易收入为人民币 1003.46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251.97

亿元减少人民币 248.51 亿元,减少幅度为 19.85%,其中:从本集团采购自产产品通过贸易板

块对外销售形成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79.73 亿元;从本集团外部采购商品对外销售形成的营业

收入为人民币 723.73 亿元。

板块业绩

2014 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 6.59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利润人民币 5.47 亿

元增加人民币 1.12 亿元,增利幅度为 20.48%。

1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能源板块

营业收入

2014 年本集团能源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2.42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51.59 亿元增加

人民币 0.83 亿元,增加幅度为 1.61%。

板块业绩

2014 年本集团能源板块的税前亏损为人民币 17.36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利润人民币 9.49 亿

元减利人民币 26.85 亿元,减利幅度为 282.93%。主要原因是本年对硅产业子公司计提大额资

产减值准备。

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

营业收入

2014 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48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7.89

亿元减少人民币 4.41 亿元,减少幅度为 55.89%。

板块业绩

2014 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的税前亏损为人民币 22.77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利润人

民币 47.61 亿元减利人民币 70.38 亿元,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上年同期有大量资本运作及处置资产

产生的收益,本年无此类收益。

资产负债结构

流动资产及负债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634.74 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 630.65 亿元增

加人民币 4.09 亿元。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79.32 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 124.26 亿元增

加人民币 55.06 亿元。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货净额为人民币 224.41 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 235.36 亿元减

少人民币 10.95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加快存货周转速度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1,042.36 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 967.38 亿元

增加人民币 74.98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发行短期融资券以及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流动比率为 0.61,比 2013 年末的 0.65 降低了 0.04;速动比率

为 0.36,比 2013 年末的 0.41 降低了 0.05。

非流动负债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487.68 元,比年初的人民币 490.67 亿元,

减少人民币 2.99 亿元。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79.43%,比 2013 年末的 73.08%上升了 6.35

个百分点。

1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确定的要求,制订出公允价值确认计量和披露的程序,并对

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目前公司除短期理财产品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他均以历史成本法计量。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商品期货合

约金额较 2013 年末增加人民币 1.21 亿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集团持有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商品期货合约金额较 2013 年末增加人民币 0.04 亿元,计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本年新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期权合约人

民币 0.17 亿元,该期权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 0.06 亿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所持有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分别进行了评估。对铝产品相关的

存货,综合考虑本集团内氧化铝企业与电解铝企业之间的产销对接方案,并结合财务预算相关情

况,考虑存货周转期、公司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以产成品可供

出售时的估计售价为基础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评估。对能源板块所持有的存货,统一采用

近期市场价进行推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所持有存货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20.44 亿元,与

2013 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人民币 13.78 亿元相比增加人民币 6.66 亿元,其中本年计提人民

币 17.46 亿元,本年转回及转销人民币 10.80 亿元。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一贯性原则,一直采取相同方法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本支出、资本承担及投资承诺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累计完成项目投资支出(不包括股权投资)人民币 77.48 亿

元。主要用于节能降耗、环境治理、资源获取、科技研发等方面的投资。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投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 469.82 亿元,其中已签约未

拨备部分为人民币 126.24 亿元,已批准但未签约部分为人民币 343.58 亿元。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承诺为人民币 11.77 亿元,分别是

对广西华正铝业有限公司人民币 7.53 亿元、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人民币 3.20 亿元、贵州中铝

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人民币 0.75 亿元及山西中铝太岳新材料有限公司 0.29 亿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162.69 亿元,其中包括美元、港

币、欧元、澳元和印尼卢比的现金及存款,折合为人民币分别为:305,529 万元,489 万元,

639 万元,275 万元和 6 万元。

1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入人民币 137.73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入人民币

82.51 亿元增加人民币 55.22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存货周转速度加快,加强对流动资产和流

动负债管理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4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出人民币 49.2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出人民币

76.86 亿元减少人民币 27.65 亿元,主要是本集团缩减资本性开支,且本年度收回了上年资产处置

的对价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出人民币 39.7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入人民币

17.58 亿元增加净流出人民币 57.29 亿元,主要是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压缩资金占

用,融资规模有所减少以及偿还有息负债所致。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年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41,772,292 173,038,099 -18.07

营业成本 139,751,205 169,290,846 -17.45

销售费用 1,753,234 1,935,285 -9.41

管理费用 4,306,807 2,607,291 65.18

财务费用,净额 5,781,306 5,584,865 3.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73,049 8,251,338 66.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21,338 -7,686,069 35.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0,741 1,758,409 -325.81

研发支出 901,771 1,308,739 -31.10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本集团 2014 年年营业收入为 1417.72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1730.38 亿元减少 312.66 亿元,减

少幅度为 18.07%,营业收入减少主要是本集团外销量减少以及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59.56 占销售总额比重(%) 11.25

1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

本期占总 本期金额较

分分行 上年同期金 期占总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变

业 额 成本比

(%) 动比例(%)

例(%)

铝行业 贸易业务采购的商品 71,647,273 51.27 91,788,790 54.22 -21.94

铝行业 原材料及消耗品的消

34,776,798 24.88 42,691,957 25.22 -18.54

铝行业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

1,045,858 0.75 -605,633 -0.36 272.69

变动

铝行业 外购电费 17,738,754 12.69 21,533,899 12.72 -17.62

铝行业 职工薪酬 5,205,507 3.72 5,633,191 3.33 -7.59

铝行业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

6,743,686 4.83 5,770,930 3.41 16.86

折旧

铝行业 修理及维护费用 1,818,337 1.30 1,496,318 0.88 21.52

铝行业 其他 774,992 0.56 981,394 0.58 -21.03

铝行业 合计 139,751,205 100.00 169,290,846 100.00 -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172.51 占采购总额比重(%) 13.79

4 费用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3.52%,主要是有息负债利率有所上升;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65.18%,主要是对内部退养及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计提了辞退及内退福利

费用;

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9.41%,主要原因是运输及装卸费用有所下降。

5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本年费用化研发支出 293,766

本年资本化研发支出 608,005

研发支出合计 901,771

研发支出总额占净资产比例(%) 2.28

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64

1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6 现金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入人民币 137.73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入人民币 82.51 亿元增

加人民币 55.22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存货周转速度加快,加强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管理所

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出人民币 49.2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出人民币 76.86 亿元减少

人民币 27.65 亿元,主要是本集团缩减资本性开支,且本年度收回了上年资产处置的对价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出人民币 39.7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入人民币 17.58 亿元增加

净流出人民币 57.29 亿元,主要是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压缩资金占用,融资规模有

所减少以及偿还有息负债所致。

7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对部分长期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 55 亿元;产品价格下降,导致收益减少 34 亿

元;对内部退养及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计提辞退福利费用 15 亿元,以及 2013 年同期有资本

运作收益 68 亿元,本年无此类收益。

(2)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见本节前述“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年增减(%)

铝行业 139,481,210 137,631,014 1.33 -17.43 -16.92 减少 0.60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年增减(%)

氧化铝板块 29,398,150 28,064,860 4.54 -8.94 -10.60 增加 1.74 个百分点

原铝板块 38,104,094 40,070,735 -5.16 -22.69 -18.98 减少 4.86 个百分点

贸易板块 109,939,333 108,780,702 1.05 -19.73 -19.67 减少 0.05 个百分点

能源板块 5,161,343 3,802,579 26.33 5.41 3.59 增加 1.33 个百分点

注:上述分行业分产品的营业收入和成本均为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中国大陆 136,227,363 -16.46

中国大陆以外 3,253,847 -44.37

1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千元

本年年末数占总 上年年末数占总资 本年年末金额较上期

项目名称 本年年末数 上年年末数 情况说明

资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期末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现金流显著增加,同时

货币资金 17,932,190 9.31 12,425,853 6.23 44.31 为应对货币政策调整,积蓄部分

资金。

应收账款 2,979,611 1.55 4,014,152 2.01 -25.77 按照合同期限收回货款。

存货 22,441,448 11.65 23,535,948 11.80 -4.65 加大存货销售力度,回笼资金。

固定资产 83,651,644 43.43 85,145,430 42.68 -1.75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 10,269,933 5.33 15,190,275 7.61 -32.39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短期借款 40,792,689 21.18 47,146,473 23.63 -13.48 到期归还短期银行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23,545,151 12.22 15,285,971 7.66 54.03 发行短期融资券增加。

应付票据 5,234,103 2.72 3,631,144 1.82 44.14 采购中适当增加票据结算方式。

应付账款 10,514,248 5.46 8,770,506 4.40 19.88 采购中适当延长了付款期限。

长期借款 25,373,482 13.17 26,974,618 13.52 -5.94 到期归还银行借款。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应付债券 18,235,831 9.47 19,320,210 9.68 -5.61

债的金额增加。

1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氧化铝和原铝生产商,综合规模居全球铝工业前列。特别是在中高端人力资

源、铝土矿资源、铝工业技术、运营管理、品牌和文化等方面实力雄厚,在国内占据领先的战略

性地位。

本公司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

1、具有清晰务实的发展战略。公司坚持以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为发展方向,积极开发优质

铝土矿资源和煤炭资源,重点发展氧化铝核心业务,调整优化电解铝业务,以经营目标责任管理

改革和运营转型为抓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支撑,努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2、拥有可靠稳定的铝土矿资源,确保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几年来,公司自有资源保障能力有大幅

度提高,铝土矿自给率达到 50%以上。

3、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以及门类齐全、技术精湛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公司大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均具有在矿业和铝行业的丰富管理和运营经验;公司建立五级工程师聘任制度,打造

了一支以首席工程师为领军人才的梯次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

4、拥有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拥有一

个国家级技术中心、一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两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至 2014 年,公司拥

有 1683 项授权专利,企业科技攻关及先进技术推广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5、培育了先进的企业文化。公司倡导责任、诚信、开放、卓越的价值理念,自觉承担经济责任

和社会责任,用企业的诚信行为塑造值得信任和忠诚的品牌形象;运营方式和发展方式开放,以

开放的胸怀开展合作;文化开放,形成融合、和谐的文化氛围;充满激情,不断追求,关注细节,

持续改进,使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臻于至善。

1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 73.67 亿元,比年初增加 4.64 亿元,增幅 6.72%,主

要原因是本集团根据合资协议逐步投入资本金及确认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所致。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占该公

报告期所 会计

证券 证券 最初投 司股权 期末账面 报告期 股份

有者权益 核算

代码 简称 资成本 比例 值 损益 来源

变动 科目

(%)

长期 长期

000612 焦作万方 185,213 17.246 1,206,824 55,917 -13,283 股权 股权

投资 投资

长期 长期

000862 银星能源 65,259 37.47 1,297,484 28,683 436,607 股权 股权

投资 投资

合计 250,472 / 2,504,308 84,600 423,324 / /

(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占该公 报告期所

最初投 期末账 报告期

所持对 持有数量 司股权 有者权益 会计核 股份

资金额 面价值 损益

象名称 (股) 比例 变动 算科目 来源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农银汇

理基金 长期股 长期股

30,000 30,000,000 15 64,098 12,363 -

管理有 权投资 权投资

限公司

东兴证

可供出 可供出

券股份

2,000 2,000,000 0.10 2,000 - - 售金融 售金融

有限公

资产 资产

合计 32,000 32,000,000 / 66,098 12,363 - / /

2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资金来源

委托理 实际收 是否经 计提减 是否

合作方名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起始 委托理财终止 报酬确 实际获得 是否涉 并说明是 关联

财产品 预计收益 回本金 过法定 值准备 关联

称 额 日期 日期 定方式 收益 诉 否为募集 关系

类型 金额 程序 金额 交易

资金

工商银行 保本型 525,600 2014-07-14 无固定期 是 否 否 否

农业银行 保本型 300,000 2014-10-30 无固定期 是 否 否 否

上海银行 保本型 800,000 2014-12-25 无固定期 是 否 否 否

兴业银行 保本型 900,000 2014-12-29 2015-01-06 750.82 750.82 是 否 否 否

兴业银行 保本型

400,000 2014-12-08 2015-01-12 1,750.00 1,750.00 是 否 否 否

海淀支行

农业银行 保本型

500,000 2014-12-08 2015-01-08 1,851.39 1,851.39 是 否 否 否

西城支行

兴业银行 保本型

500,000 2014-12-23 2015-01-26 2,738.89 2,738.89 是 否 否 否

海淀支行

工商银行 保本型

广安门支 400,000 2014-12-31 无固定期 是 否 否 否

农业银行 保本型

310,000 2014-12-31 无固定期 是 否 否 否

西城支行

合计 / 4,635,600 / / / 7,091.10 7,091.10 / / / / /

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4年末的理财产品余额为46.356亿元,于2015年2月28日前赎回46.1亿元,还有2560万

元理财为无固定期理财未赎回,没有逾期情况。

2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 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资金来源并

借款方 委托贷 贷款期 贷款利 是否 是否关 是否 是否 关联 预期 投资

借款用途 抵押物或担保人 说明是否为

名称 款金额 限 率 逾期 联交易 展期 涉诉 关系 收益 盈亏

募集资金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

煤炭资源

鑫峪沟 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 合营

200,000 三个月 10.00% 整合扩能 否 是 是 否 否

煤业 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 公司

改造项目

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

煤炭资源

鑫峪沟 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 合营

100,000 三个月 10.00% 整合扩能 否 是 是 否 否

煤业 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 公司

改造项目

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

煤炭资源

鑫峪沟 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 合营

50,000 三个月 10.00% 整合扩能 否 是 是 否 否

煤业 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 公司

改造项目

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

煤炭资源

鑫峪沟 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 合营

50,000 三个月 10.00% 整合扩能 否 是 是 否 否

煤业 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 公司

改造项目

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

煤炭资源

鑫峪沟 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 合营

50,000 三个月 10.00% 整合扩能 否 是 是 否 否

煤业 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 公司

改造项目

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

煤炭资源

鑫峪沟 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 合营

30,000 三个月 10.00% 整合扩能 否 是 是 否 否

煤业 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 公司

改造项目

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

煤炭资源

鑫峪沟 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 合营

20,000 三个月 10.00% 整合扩能 否 是 是 否 否

煤业 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 公司

改造项目

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2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是否 资金来源并

委托贷款金 贷款期 是否 是否 是否 关联 预期 投资

借款方名称 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 抵押物或担保人 关联 说明是否为

额 限 逾期 展期 涉诉 关系 收益 盈亏

交易 募集资金

贵州毕节白

46,000 一年 6.00% 煤矿建设 白岩脚煤矿矿权 否 否 是 否 否

岩脚煤矿

资源整合及日 兴发煤矿、扶贫煤矿、 合营

恒泰合矿业 100,000 一年 6.00% 否 是 否 否 否

常经营 石板河煤矿三家矿权 公司

资源整合及日 合营

恒泰合矿业 29,000 一年 6.00% 无 否 是 否 否 否

常经营 公司

资源整合及日 合营

恒泰合矿业 11,000 一年 6.00% 无 否 是 否 否 否

常经营 公司

合营

广西华银 100,000 一年 6.00% 环保改造 无 否 是 否 否 否

公司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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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业务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及服务 总资产 注册资本 净资产 净利润

性质

主要子公司

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21,033,976 1,500,000 3,856,597 501,363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制造 原铝、阳极炭素生产销售、电力生产、供应等 5,835,912 1,500,000 1,285,502 -243,170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 制造 原铝、铝合金、炭素产品生产及销售 2,356,123 1,000,000 769,383 -250,800

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

制造 氧化铝的生产及销售 5,382,122 1,400,000 1,287,244 42,588

限公司

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 铁矿石、生铁、铁精粉、烧结球、钢材、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五

矿业 706,952 16,670 673,176 -7,885

责任公司 金、交电、化工产品批发与零售

港币 849,940

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 矿业 海外投资及进出口业务 16,068,209 9,804,961 -7,502

千元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 矿业 铝土矿、石灰石矿、铝镁矿及相关有色金属矿产品的生产、收购、销售等 1,970,813 760,000 769,713 -90,863

中铝能源有限公司 能源 热力供应、投资及投资管理;电力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1,229,966 539,993 534,636 -47,760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制造 氧化铝的生产及销售 6,252,605 1,850,000 1,626,118 76,014

铝、铝合金及炭素制品等生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制造 7,216,474 1,668,980 2,423,894 -189,445

产和销售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制造 铝冶炼、有色金属制造及销售 3,715,539 1,430,000 1,087,361 -308,121

2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业务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及服务 总资产 注册资本 净资产 净利润

性质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 原铝的生产及销售 1,940,063 802,620 -298,343 -370,876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 制造 原铝的生产及销售 3,064,705 1,627,697 1,692,243 -44,312

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 制造 原铝的生产及销售 1,881,697 529,240 700,447 -291,084

能源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 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机械制造、铁路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建

及制 33,663,996 5,025,800 9,293,849 -1,690,517

公司 设、运营管理、煤炭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制造 氧化铝的生产及销售 960,458 1,000,000 720,478 0

主要合营及联营公司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

制造 铝冶炼、有色金属制造及销售 9,032,960 1,202,845 4,763,698 322,911

公司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制造 氧化铝的生产及销售 8,373,902 2,441,987 3,032,531 6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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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投入金 累计实际投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额 入金额

截至 2014 年 项目计划

中州段村-雷

底,已经完成 2015 年建成,

沟铝土矿开采 13.58 2.46 5.90

投资人民币 新增铝土矿产

工程

5.89 亿元 能 160 万吨

截至 2014 年 项目计划

贵州猫场矿 0-

底,已经完成 2015 年建成,

24 线 地 下 开 7.87 1.26 3.86

投资人民币 新增铝土矿产

采工程

3.86 亿元 能 120 万吨

主要工序进入 项 目 计 划

贵州清镇氧化 设备安装阶段 2015 年建成,

38 8.29 8.29

铝项目 新增氧化铝产

能 160 万吨

合计 59.45 / 12.01 18.05 /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过去十年,全球铝工业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均出现了较高速度的增长。中国自 2001 年取代美国

成为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国以来,铝工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 2014 年,中国电解铝、氧化铝产

量分别约占全球总产量的 52.13%和 45.65%,产能占到全球产能的一半左右。

从全球范围看,铝工业继续向资源能源丰富的地区转移,其中中东地区是发展的重点,北美、欧

洲等高成本的生产能力关停后将继续处于闲置状态。受中国限制电解铝出口的影响,国内外两个

市场还将继续保持各自独立运行的态势。

当前,中国电解铝产业处于产能严重过剩,全行业处于“微利”状态。一方面是新建低成本产能不

断投产,另一方面是原有高成本产能受各种政策制约退出缓慢。据统计,我国 2014 年电解铝产

能约 3584 万吨,同比增加 14.87%。

现阶段,中国电解铝产业的竞争已经成为用电成本或用电模式的竞争。电解铝生产用电成本达到

总成本的 40%以上,电力成本成为决定电解铝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在我国电解铝企业的多种用

电模式下,采用自备电厂配套局域网的供电方式最具成本竞争优势,采用网电的供电方式成本最

高,两者吨铝成本相差数千元以上。受政策约束,无法采用自备电厂配套局域网供电方式组织生

产的企业处于绝对劣势。基于行业竞争已经演变为用电模式的竞争,致使现有产能虽已严重过剩,

但仍有新增产能不断涌现,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电价作为电解铝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现状仍将维持。

中国经济已告别过去三十多年高速增长状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和投资驱动转向创

新驱动,虽然铝工业投资力度将有所下降,但铝工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深化改革、

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都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势必引发金属消费结构的

深层次变革,制造升级、消费升级以及新经济,成为驱动铝材结构调整的三大引擎,预计未来十

年中国铝材消费在交通运输、耐用消费、新经济领域将出现较快增长。中国将继续保持铝产量与

消费量全球领先的位置,铝的市场空间依然宽广而持久。

2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发展战略

本公司致力于保持国内市场领先地位,通过加快转型升级和深入开展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

战略布局,大幅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铝业公司。

本公司坚持以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为发展方向,积极开发优质铝土矿资源和煤炭资源,重点

发展氧化铝核心业务,调整优化电解铝业务,以经营目标责任管理改革和运营转型为抓手,以科

技成果转化为支撑,努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三) 经营计划

2015 年,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力落实扭亏脱困方案实施。进一步加大盘活资产的工作力度,加快优化产业结构,贵州猫

场矿项目 6 月份具备出矿条件,中州段村雷沟项目年底具备出矿条件;加大发展氧化铝核心业务

力度,完成贵州清镇氧化铝项目建设,启动兴县氧化铝二期项目和中州分公司氧化铝技改项目建

设;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华泽铝业 2×350MW 自备机组等一批结构调整项目边界条件的落实;积

极开展合资合作,新建项目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2、继续加强基础管理。持续深化运营转型,促进基础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强化对标管理;促进

矿山管理水平提升,加大地下矿山技术攻关力度,提高自采矿比例和供矿质量;优化氧化铝生产

组织,提高循环效率;做好电解铝自备电厂节能降耗和可靠性提升,下大力气提高电解铝产品的

合金化比例;抓好炭素综合治理和提质降本工作。

3、持续深化经营目标责任管理改革。进一步拓宽经营目标责任管理改革覆盖面;针对已经实行

改革的企业,深化对所属二、三级单位的经营目标管理改革工作;探索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激发

企业管理团队积极性;强化对矿山、炭素等业务单元考核,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独立运营体系;

力争氧化铝制造成本比 2014 年降低 5%左右,电解铝制造成本比 2014 年降低 3%左右。

4、努力优化资本结构。继续保持与金融机构的良好沟通和战略合作,充分应用国内外各种融资

平台,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继续严格控制投资和现金支出,全年资本性支出控制在

100 亿元以内;力争实现经营净现金流与资本性支出平衡,资产负债率不上升。

5、深挖供销经营潜力。要发挥好公司集团规模化优势,高度关注和研判市场变化,控制好采购

和销售节奏;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强与客户和供应商沟通;进一步加强直接采购、集中采购、

统谈分签力度,深化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应用,推进阳光采购,促进采购降本;整合物流资源,推

进公司物流体系建设。

6、坚持“走出去”策略。加快推进老挝项目方案研究,做好 1、2 号矿区勘探收尾和 3 号矿区勘探

工作,务实推进印度尼西亚氧化铝项目;充分发挥中铝香港的海外投资平台优势,围绕逐步建立

稳定的海外铝土矿供应基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中铝香港海外融资平台作用,拓展贸易形势,努

力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

7、强化安全环保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继

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改造,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继续做好脱硫脱销、除尘等改

造工程实施;强化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加强综合利用和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开展“深化运营转型、

强化现场管理”为基础的安全环保管理。

2015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认真组织落实扭亏脱困工作方案,细致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坚定信心,创新管理,加大降本,加快改革,开拓市场,全面实现公司扭亏为盈的经营目标。

2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紧紧围绕发展战略需要,统筹资金调度,优化资产结构,充分利用各种融资平台和金融工

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严格控制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周转速

度,继续严格控制资本性开支,在实现公司持续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健康的财务状况。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不断变化的国内外

竞争、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等各方面风险因素,可能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造成

不良影响。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行业竞争风险、安全环保风险、市场价格风险、现金流风险、

利率风险、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等。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

通知》(财会[2014]14 号),该经修订的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施行,并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

提前执行,同时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作为境外上市公司,决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提前适

用上述经修订的会计准则。

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本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的变化影响如下:

1. 适用范围缩小

根据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除对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

业的投资以外的权益性投资,不属于修订版准则的适用范围,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 对联营/合营公司权益法下的后续计量,权益法下的其他净资产变动份额

根据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

动份额,应计入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被投资单位的其他净资产变动主要包括来自被投资

单位其他股东出资、与非控制性权益交易以及股份支付产生的准备金。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1.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权益性投资中,均包含对被投

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在上述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颁布之前,

2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这些权益性投资作为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按照成本法核算。在适用经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之后,这些权益性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

在该准则施行之日(即 2014 年 7 月 1 日)之前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本

准则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本公司根据准则的规定追溯调整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

为人民币 82,112 千元),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成本法核算,该追溯调整对本公司

2013 年度合并财务报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2. 除 2014 年 2 月 17 日和 2014 年 8 月 21 日,本公司的联营公司焦作万方分别授予限制性股

票 3,213 万 股 和 183.60 万 股 , 导 致 本 公 司 对 焦 作 万 方 的 持 股 比 例 由 17.75% 稀 释 至

17.246%,从而构成本公司对焦作万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份额,根据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计入资本

公积外,以前年度并无类似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

司及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2.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

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历次利润分配均按照不少于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的 30%计算,且均采用

100%现金分红的方式实施。

2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

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适用√不适用

(三)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 占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送 每 10 股派 每 10 股转 现金分红

分红 报表中归属于 归属于上市公

红股数 息数(元) 增数 的数额

年度 上市公司股东 司股东的净利

(股) (含税) (股) (含税)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4 年 -16,216,880

2013 年 947,891

2012 年 -8,233,754

本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事项。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已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全文,查询索引如下:www.sse.com.cn。

(二) 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2014 年,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完善环境管理制度,通过“百

日绿色行动”,全面排查环境隐患并进行治理,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加大力度推进脱硫脱

销除尘等环保项目进度;全面多层次开展新环保法的培训,做好学法、知法、守法;2014 年 10

月,本公司组织各实体企业“一把手”和安全环保主管领导参加新环保法和新安全法集中培训学习,

进一步提高企业领导对安全环保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加快在建环保设施

建设,依法实施清洁生产,降低产排污强度,保护生态环境,自觉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全年未发

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3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六、其他披露事项

监事会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代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向年度股东大会报告本届监事会在 2014 年开展的工作。

本年度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

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围绕着如何适应本公司不断的发展变化、如何提高本公

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如何树立本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诚信形象,尤其是如何采取切实

有效的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广泛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

的工作报告,监督公司重大决策过程。

一、 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赵钊先生、袁力先生和张占魁先生三名成员组成,赵钊先生是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主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赵钊先生和张占魁先生是股东代表监事,袁力先生是职工

代表监事。

二、 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2014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有效表决人数 3 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2013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4 年 4 月 29 日以书面议案形式举行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有

效表决人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14 年第一

季度财务报告》。

201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有效表决人数 3 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批准了《2013 年中期财务报告》、《COSO

2013 内部控制框架实施方案》和公司拟变更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及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

2014 年 10 月 30 日以书面议案形式举行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有

效表决人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14 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告》。

三、 监事会主要工作及独立性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一)检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对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

和提案内容无异议。对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的董事及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本公司的董事及管

理人员在本公司履行职务期间未发现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检查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对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对本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经营、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人员遵守勤勉、诚信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本公司履行职务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各期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政策、法规情况以

及公司资产、财务收支和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是真实的,各项关联交

易是公平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年来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已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的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了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公平性的原则。监事会同意公司之国际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国内审计师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四)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情况。

(五)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本年度内,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六)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订立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

合同履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3 月和 8 月工作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执行及

检查情况汇报,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监事会对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

司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底稿》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监事

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公司常设监督性机构工作

职责,在公司经营、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并对董事会及其

成员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承监事会命

赵钊

监事会主席

中国北京

2015 年 3 月 25 日

3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报告期内

司资金的余额

发生的期

预计 间占用、 报告期

期初金 报告期内 末 清偿时 清欠 清欠 清欠时间

偿还 期末归还 内清欠

额 发生额 余 间 方式 金额 (月份)

方式 的总金额 总额

现金 合同约 现金

233,000 -233,000 0 0 233,000 233,000 2014-02

偿还 定时间 偿还

该金额为本集团对河南铝业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本集团将持有的铝加工板块股权、债权及资产出售给中铝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其

中转让的股权包括对河南铝业的股权。河南铝业不再是本集团的子公司,从而本集团对其的委托

贷款由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转为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已于 2014

年 2 月 24 日收回。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挂牌出售等方 www.sse.com.cn

式对其所属四家硅产业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若挂牌出售在限定时间内

没有完成,宁夏能源拟对上述四家子公司实施解散清算或申请破产。

有关此事项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之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1、 企业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企业合并事项。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不适用

3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六、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占同类交易 交易价格与市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结 市场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场参考价格差

价原则 价格 算方式 价格

(%) 异较大的原因

本公司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 购买商品 采购氧化铝 市场价 市场价 1,268,123 1.09% 货到付款

采购原铝、铝加工及

本公司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 购买商品 市场价 市场价 762,003 0.66% 货到付款

其他产品

采购氧化铝、原铝、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购买商品 市场价 市场价 3,009,894 2.59% 货到付款

铝加工及其他产品

中铝公司联营公司 其他 购买商品 采购备件及其他 市场价 市场价 386,609 0.33% 货到付款

工程设计、施工、监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 市场价 市场价 987,706 12.65% 按进度付款

氧化铝加工、铝产品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其它流出 协议价 协议价 76,075 0.07% 货到付款

委托加工

水电汽等其他公

维修、储运(水电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用事业费用(购 市场价 市场价 414,745 0.36%

气)、其他

买)

氧化铝加工、铝产品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其它流入 市场价 市场价 3,169 0.00%

委托加工

水电汽等其他公

本公司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 用事业费用(销 水电气(销售) 市场价 市场价 113 0.00%

售)

水电汽等其他公

本公司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 用事业费用(销 水电气(销售) 市场价 市场价 1,977 0.09%

售)

水电汽等其他公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用事业费用(销 水电气(销售) 市场价 市场价 390,046 17.02%

售)

3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占同类交易 交易价格与市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结 市场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场参考价格差

价原则 价格 算方式 价格

(%) 异较大的原因

水电汽等其他公

中铝公司联营公司 其他 用事业费用(销 水电气(销售) 市场价 市场价 17,750 0.77%

售)

本公司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氧化铝及其他 市场价 市场价 48,903 0.03%

销售原铝及铝加工产

本公司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 市场价 2,146,870 1.51%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氧化铝及其他 市场价 市场价 7,040,457 4.97%

销售氧化铝、铝土

中铝公司合营公司 其他 销售商品 市场价 市场价 142 0.00%

矿、其他

销售氧化铝、原铝、

中铝公司联营公司 其他 销售商品 市场价 市场价 170,338 0.12%

其他

合计 / / 16,724,920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及经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 167 亿

元,其中买入交易为 69 亿元,而卖出交易为 98 亿元。

3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发生额 发生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母 公 司 的 控 233,000 -233,000 0 740,000 662,639 1,402,639

股子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 1,095,556 55,208 1,150,764 0 0 0

本公司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 26,106 -26,106 0 0 0 0

合计 1,354,662 -203,898 1,150,764 740,000 662,639 1,402,639

备注:仅包括对关联方的委托贷款和借出款项。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适用√不适用

3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与 担保发生日 担保是否 是否存 是否为

担保 担保 担保是 担保逾 关联

担保方 上市公司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期(协议签署 担保类型 已经履行 在反担 关联方

起始日 到期日 否逾期 期金额 关系

的关系 日) 完毕 保 担保

中国铝业 公司本部 鑫峪沟煤业 58,480 2013-03-12 2013-03-12 2021-03-11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 否 是 合营公司

中国铝业 公司本部 鑫峪沟煤业 63,920 2013-03-12 2013-03-12 2022-03-11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 否 是 合营公司

中国铝业 公司本部 鑫峪沟煤业 55,760 2013-03-12 2013-03-12 2021-03-11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 否 是 合营公司

中国铝业 公司本部 鑫峪沟煤业 132,600 2013-03-12 2013-03-12 2023-03-11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 否 是 合营公司

控股子公

山西华圣 兴盛园煤业 23,710 2014-02-01 2014-02-01 2019-01-01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 否 是 联营公司

宁夏天净神

控股子公

宁夏能源 州风力发电 35,000 2006-12-25 2006-12-25 2020-12-24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 否 是 联营公司

有限公司

宁夏电力投

控股子公

宁夏能源 资集团有限 14,000 2010-02-25 2010-02-25 2020-02-24 一般担保 否 否 - 否 是 其他

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3,71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383,47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622,759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127,809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6,511,27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6.43

3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

1,547,269

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547,269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2013 年 3 月,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合营企业鑫峪沟煤业总

额不超过 10.2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按 34%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

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为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鑫峪沟煤业在此合同项

下提款余额 9.14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为鑫峪沟煤业提供担保余额为 3.11 亿元人民币。

2014 年 2 月,山西华圣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

西华圣的联营企业兴盛园煤业总额不超过 2 亿元借款按 43.03%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

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兴盛园煤业在此合同项下提款余额 5510 万元,山西华圣提供担保

余额为 2370.95 万元。

2006 年 12 月 25 日,宁夏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银川西城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宁

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宁夏能源原持股 50%,2014 年该股权全部转让给宁夏

能源控股子公司银星能源)总额 7000 万元项目借款中的 3500 万元提供第三者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借款期限 14 年。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宁夏能源担保余额 3500 万元。

2012 年 1 月 20 日,宁夏能源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合

同》,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额 3000 万元的项目借款提供收费权质押担保,借

款期限 12 年。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余额 1400 万元,宁夏能源担保余额

1400 万元。

2014 年 10 月美国银行北京分行为美国银行香港分行开具总金额为 1 亿美元的备用信用

证,用于中铝国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香港”)于美国银行香港分行授信项下提

款。同时,本公司与美国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授信函,承诺为国贸香港融资提供连带责任

3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保证,保证期限至 2015 年 10 月 9 日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国贸香港在此合同

项下融资余额 9600 万美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余额 96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约 5.87 亿元。

2014 年 10 月星展银行北京分行向星展银行新加坡分行开具了总金额为 6500 万美元的

备用信用证,用于中铝国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香港”)于星展银行新加坡分行

授信项下提款。同时,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贸”)承诺为国贸香港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铝国贸为国贸香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余额为 65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3.98 亿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互相提供担保余额为 5.53 亿元人民币。

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及其若干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和 2014 年 4 月与中铝香港投资

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分别对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013 年发行的 3.5 亿美元和

2014 年发行的 4 亿美元高级永续债券提供担保。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铝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发行高级永续债券 7.5 亿美元,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及其若干子公司担

保余额为 7.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45.89 亿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

3 其他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合同。

3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是否有 是否及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 如未能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履行期 时严格 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行应说明下一

背景 类型 内容

限 履行 原因 步计划

解决同 中国铝 在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一定期限 2005 年 6 月 否 否 截至目前,中铝公司 本公司与中铝

业竞争 业公司 内,本公司将收购中铝公司拟薄水 的全资企业山西铝厂 公司之间将力

铝石业务。一旦本公司提出收购中 从事少量拟薄水铝石 争自 2014 年 1

铝公司拟薄水铝石业务的要求,中 业务,本公司山东分 月 1 日起的 5

铝公司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 公司也从事少量拟薄 年内,根据市

以公允的价格出售上述业务给本公 水铝石业务。鉴于拟 场情况择机履

其他 司。 薄水铝石业务不是本 行解决拟薄水

承诺 公司的核心业务,且 铝石业务同业

中铝公司山西铝厂拟 竞争问题。

薄水铝石业务的规模

很小,收购该项资产

将增加现金支出,无

助于改善本公司业

绩。

解决同 中国铝 2013 年,本公司将贵州分公司的氧 2013 年 6 月 30 日至 是 是

业竞争 业公司 化铝生产线相关资产转让给中铝公 2016 年 6 月 30 日

司,本公司与中铝公司就氧化铝业

其他 务形成新的同业竞争。中铝公司承 2014 年 8 月,中铝

承诺 诺在受让贵州氧化铝资产后的三年 公司贵州氧化铝资产

内(即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将以 停止生产,有关氧化

退出生产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 铝业务的同业竞争问

题。 题得以解决。

4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原聘任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2,22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三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三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及非审计服务的酬

金总额为 2,221 万元。其中,非审计服务包括安永事务所为协助本公司从 COSO1992 年版《内

部控制框架》到 COSO2013 年版《内部控制框架》的过渡提供商定程序服务收取的费用 60 万

元,以及为发行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出具的安慰函服务收取的费用 36 万元。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一、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原因以及公司采取的消除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情形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的相关事项。

(二) 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详细安排和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无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的相关事项。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不适用

4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十三、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被投资 长期股权投

交易基本信息 归属于母公司股 可供出售金融 归属于母公司股

单位 资

东权益(+/-) 资产(+/-) 东权益(+/-)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 0.10% -2,000 2,000

中色国际氧化铝开发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 10% -5,000 5,000

三门峡市达昌矿业开发公司 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 12.69% -20,000 20,000

遵义铝业拓冠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为 11.18%,表决权比例为 18%。投资 0 0

成本 7,778 千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包头铝业锦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 18.50% -7,400 7,400

内蒙古甘其毛都港务公司 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 10% -20,000 20,000

洛阳建元矿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铝矿业出 -5,000 5,000

资组建,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 10%

青岛博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份收购宁夏能源带入,持股比例 -362 362

12.04%,表决权比例为 17%

西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份收购宁夏能源带入,持股比例 -2,350 2,350

12.51%,表决权比例为 17.67%

银川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份收购宁夏能源带入,持股比例 -20,000 20,000

4.65%,表决权比例为 6.56%

合计 / -82,112 82,11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本集团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提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其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于本集团 2014 年中期财务报告和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4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本集团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提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其对本集

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于本集团 2014 年中期财务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3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本集团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提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其对本集团财

务报表没有影响。详情请参见本集团 2013 年年度财务报告。

4 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本集团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提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其对本集团

合并范围没有影响。详情请参见本集团 2013 年年度财务报告。

5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影响的说明

本集团已于2013年1月1日提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其对本集团合并范围

没有影响。详情请参见本集团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 A 股

201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拟在境内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合法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45,000 万股 A 股。2012 年 10 月 12 日,国资委

下发批复,同意此方案。201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第二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和 201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此方案及相关事项。2012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2013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145,000 万股新股的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2013 年 7 月,因保荐机构原

因,中国证监会暂收回公司 A 股增发批文。2015 年 1 月 4 日,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提交

了《关于恢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文件的请示》,保荐机构、审计师及律

师也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会后事项的审核意见。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履行相关审核程序。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拟增发股票尚未实际发行。

有关此事项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三日以及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之公告。

4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发行高级永续证券

2014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本金总额为 4 亿美

元高级永续证券,发行年利率 6.25%,证券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将借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一

附属公司用作公司通常用途。该等高级永续证券构成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直接、无抵押、无

条件及非从属债务,在任何时间各份证券均享有同等地位并不分优先次序。

有关此事项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日之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 3 月 13 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根据财政部要求,该经修订的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并

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要求进行追溯调整。2014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董事会决定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提前执行上述经修订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该追溯调整对

本公司 2013 年度合并财务报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有关此事项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之公告。

转让焦作万方股份

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和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焦作万方无限售流

通股 4,758,858 股,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 0.396%。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 日经公开征集意向

受让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无限售流通股 100,000,000 股,上述协

议转让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获得国资委批准。

有关此事项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二月十一日和三月三日之公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无变动情况。

二、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91,57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末的股东总数(户) 507,771

4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股份

(全称) (%) 件股份数量 数量 性质

状态

中国铝业公司 0 5,214,407,195 38.56 0 无 0 国家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3,018,941 3,927,944,375 29.04 0 未知 0 境外法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53,347,311 412,411,763 3.05 0 无 0 国有法人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87,983,045 327,185,100 2.42 0 无 0 国有法人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301,217,795 2.23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2,854,532 89,688,839 0.66 0 无 0 国有法人

兰州铝厂 -17,000,000 62,472,482 0.46 0 无 0 国有法人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

59,544,086 0.44 0 无 0 未知

易担保证券账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54,856,654 0.41 0 无 0 未知

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45,041,566 0.33 0 无 0 未知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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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铝业公司 5,214,407,195 人民币普通股 5,214,407,195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3,927,944,375 境外上市外资股 3,927,944,37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12,411,763 人民币普通股 412,411,763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327,185,100 人民币普通股 327,185,100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1,217,795 人民币普通股 301,217,79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688,839 人民币普通股 89,688,839

兰州铝厂 62,472,482 人民币普通股 62,472,482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9,544,086 人民币普通股 59,544,08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4,856,654 人民币普通股 54,856,65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45,041,566 人民币普通股 45,041,56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铝业公司股份数未包含中国铝业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铝厂、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山西铝厂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A 股。中国铝业公司

并连同其附属公司共持有本公司 5,589,357,299 股,表决权比例为 41.33%。

4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葛红林

成立日期 2001 年 2 月 23 日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791-9

注册资本 197.01

主要经营业务 矿产资源勘察;铝土矿开采;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

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管理国有资

产和国有股权;铝、铜、稀有稀土及相关有色金属矿产品、

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炭素制品的生产、销售;从事勘探设

计、工程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设备制造;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未来发展战略 中国铝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是做强铝业,做优铜业,做

精稀有稀土,其他相关业务为三大核心主业提供服务和保

障,加快向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转型,提高国家战略性

矿产资源和国防军工材料的保障能力,建设最具成长性的世

界一流矿业公司。

4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优先股事项。

4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年度内 报告期内从公 报告期在

年初 年末 增减

性 年 股份增 司领取的应付 其股东单

姓名 职务(注)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持股 持股 变动

别 龄 减变动 报酬总额(万 位领薪情

数 数 原因

量 元)(税前) 况

葛红林 执行董事、董事长 男 58 2015 年 2 月 26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0 是

熊维平 执行董事、董事长 男 58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4 年 12 月 18 日 0 0 0 66.90 否

(已离任)

孙兆学 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男 52 2014 年 6 月 27 日 2014 年 9 月 16 日 0 0 0 0 是

(已离任)

罗建川 执行董事、总裁 男 51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59.11 否

刘才明 非执行董事 男 52 2015 年 2 月 26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0 是

刘祥民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男 52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57.84 否

蒋英刚 执行董事、副总裁 男 51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55.46 否

王 军 非执行董事 男 49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15.00 是

吴建常 独立董事(已离任) 男 75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5 年 2 月 26 日 0 0 0 9.43 否

马时亨 独立董事 男 63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18.86 否

吴振芳 独立董事 男 63 2013 年 8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18.86 否

陈丽洁 独立董事 女 60 2015 年 2 月 26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0 否

赵钊 监事会主席 男 52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0 否

袁力 监事 男 56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51.35 否

张占魁 监事 男 56 2013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0 0 0 是

谢尉志 副总裁、财务总监 男 50 2013 年 3 月 8 日 0 0 0 55.46 否

乔桂玲 副总裁 女 46 2011 年 10 月 25 日 0 0 0 55.46 否

许波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男 50 2013 年 5 月 9 日 0 0 0 55.46 否

合计 / / / / / 0 0 0 / 519.19 /

4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姓名 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葛红林 葛红林先生,58 岁,执行董事、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国铝业公司董事长,自 2015 年 2 月 26 日起任职于本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职务。葛先生

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1987 年-1989 年在加拿大温莎大学从事博士论文研究),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冶

金行业拥有逾 20 年的工作经验。葛先生在金属材料、企业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学识和政企工作经验。

曾先后担任上海钢铁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科研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上海第五钢铁厂副厂长(挂职),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董

事、副总裁兼上海五钢集团公司董事长,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上海宝钢研究院院长、技术中心主任、集团规划部部长、上

海五钢集团公司董事长,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国铝业公司董事长。

罗建川 罗建川先生,51 岁,执行董事、总裁,自 2001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罗先生 1985 年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采矿专业,中南大学工学博士,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他长期从事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工作,在有色金属企业运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罗先生曾任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铅锌局工程师,海口南新实业公司经理,金鹏矿业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鑫泉技贸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贸易部副主任,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营销部总经理、

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

刘才明 刘才明先生,52 岁,非执行董事,自 2011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2014 年辞任,2015 年复任。刘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

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在财会行业拥有逾 30 年的工作经验。刘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对外工

程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有色金属建设集团副总经理,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曾挂职担任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云南省国资委主任,云南省省长助理兼省国资

委主任。刘先生自 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2 月担任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铜业有限

公司总裁;自 2011 年 2 月 23 日起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自 2011 年 5 月 31 日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刘先生于 2013 年 3 月 8

日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和高级副总裁职务,变更为非执行董事,2014 年 3 月 18 日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 年 2 月 26 日

复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刘祥民 刘祥民先生,52 岁,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自 2001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刘先生 1982 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专业,中南大学工

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长期从事有色金属冶金研究和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曾担任中州铝厂氧化铝分厂副厂长、

厂长,中州铝厂副厂长,本公司中州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蒋英刚 蒋英刚先生,51 岁,执行董事、副总裁,自 2001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蒋先生 1983 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专业,有色冶金工程硕

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长期在生产企业从事生产运营和企业管理工作,专业经验丰富,曾先后担任青海铝厂企管处副处长、处长,青

海铝厂电解铝厂厂长,青海铝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及本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2007 年起任公司副总裁。

王 军 王军先生,49 岁,自 2013 年 6 月 27 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毕业于华中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业专业,工程师。王先生在财

务、企业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曾先后担任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中国燕兴总公司房地产开发部副经理,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实体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清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王先生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

5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马时亨 马时亨先生,63 岁,自 2013 年 6 月 27 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马先生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学士。马先生 2002 年担任香港特区政

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2007 年担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2008 年 7 月离任。曾任加拿大皇家银行多美年证券行英国分公司董事总经

理,美国大通银行私人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及亚洲主管,摩根大通私人银行亚太区行政总裁,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副主席及董事总经

理,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财务总裁及执行董事,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马先生 2009 年被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2010 年被

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

吴振芳 吴振芳先生,63 岁,自 2013 年 8 月 30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吴先生在企业运营、海外投资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副总经理,中海石油化学有

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

陈丽洁 陈丽洁女士,60 岁,自 2015 年 2 月 26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博士。陈女士在法律事

务方面具有逾 30 年的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国务院法制局工交商事司处长、副司长,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

规局正局级巡视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赵钊 赵钊先生,52 岁,自 2013 年 6 月 27 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先生毕业于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并取得北

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世界经济专业博士学位,高级政工师。赵先生具有丰富的青年群众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审计工作等经

验。曾先后担任交通部人民交通出版社助理编辑、科员,交通部直属机关团委专职副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团委宣传部部长、中央国家机关

团工委办公室主任,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中央企业工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中央

企业团工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副局长、中央企业团工委书记、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主席。

袁力 袁力先生,56 岁,现任本公司企业文化部总经理,为本公司员工选举产生的监事,自 2001 年起受聘于本公司。袁先生具有丰富的行政管

理经验,曾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办公厅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处处长,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秘书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及中铝公

司政工部副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

张占魁 张占魁先生,56 岁,现任中铝公司财务部主任,自 2006 年起任本公司监事。张先生是经济管理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在企业财务会计、

资金管理及审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国有色金属设计研究总院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北京恩菲科技产业集团副总经理,

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财务部副主任及本公司上市办公司资产财务负责人、财务部资金处处长,本公司财务部综合处经

理,中铝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谢尉志 谢尉志先生,50 岁,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自 2013 年 3 月任职于本公司。谢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

生,高级会计师;2011 年 2 月加入中国铝业公司;谢先生大学毕业后曾担任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科长、财务

部副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长;

谢先生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在财务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5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乔桂玲 乔桂玲女士,46 岁,副总裁,自 2006 年任职于本公司。乔女士毕业于焦作矿业学院,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乔女士曾在政府部门工

作,长期从事生产企业的生产运营和企业管理工作,管理经验丰富。自 2005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200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焦作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自 2011 年 10 月 25 日起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许波 许波先生,50 岁,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自 2011 年 3 月任职于本公司。许先生毕业于华北水电学院水工结构工程专业,工程硕士,

并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许先生具有丰富的并购重组、资本运作、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在煤炭、电力等

能源领域有较高声望。许先生曾先后担任电力机械局水电与施工机械处副处长、局办公室主任兼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总公司钢

结构部总经理、局长助理,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华电煤

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陕西代表处主任、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总

裁助理、中铝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注:吴建常先生因年龄原因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提请辞任,其辞任自 2015 年 2 月 26 日生效。

5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葛红林 中国铝业公司 董事长 2014-10-16

熊维平(已离任) 中国铝业公司 董事长 2013-10-20 2014-12-18

孙兆学(已离任) 中国铝业公司 总经理 2013-10-14 2014-09-16

刘才明 中国铝业公司 副总经理 2007-01-25

王军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总监 2013-08-19

赵钊 中国铝业公司 党组纪检组组长 2008-09-10

张占魁 中国铝业公司 财务部主任 2009-12-01

袁力 中国铝业公司 党群工作部主任 2004-04-14

5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吴建常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8-06-06 2014-06-11

马时亨 富卫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12-10

马时亨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07-04

马时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外部董事 2012-12-13

马时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1-04-18

马时亨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 2011-03-04

马时亨 和记港口管理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1-03-07

马时亨 赫斯基能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0-07-27

吴振芳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06-09-01 2013-12-31

吴振芳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06-18

吴振芳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外部董事 2014-06-27

王军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0-12-19

王军 翁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 2011-03-21 2014-05-09

王军 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 2011-06-17 2014-06-25

刘祥民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09-12-01

蒋英刚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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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专业部门根据市场水平和公司薪酬策略,提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的决策程序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高管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定,董事及监事薪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及薪酬策略,参考市场可比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等)同等岗位的薪酬水平,结合

确定依据 外部专业咨询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挂钩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 201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报酬总计为 519.19 万元(含独立董事车马费)。

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葛红林 执行董事、董事长 选举 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葛红林先生为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选举葛红林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熊维平(已离任) 执行董事、董事长 离任 工作变动。

孙兆学(已离任) 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离任 接受组织调查。

刘才明 非执行董事 选举 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才明先生为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吴建常(已离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离任 吴建常先生因年龄原因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提请辞任,其辞

任自 2015 年 2 月 26 日生效。

陈丽洁 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 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丽洁女士为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五、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内没有发生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

5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31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75,518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75,74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1,133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61,485

销售人员 561

技术人员 4,280

财务人员 1,689

行政人员 7,734

合计 75,74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 666

本科生 9,799

专科生 15,993

中专生及以下 49,291

合计 75,749

(二) 薪酬政策

2014 年,本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建立了多种业绩考核机制。公

司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团队的薪酬管理和企业员工工资总额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团队负责企业内

部考核与员工薪酬管理。遵循正向激励、及时兑现的原则,对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改革发展做

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员工,按照《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奖试行办法》,授予公司总裁

特别奖。

(三) 培训计划

2014 年,本公司加强领导力、执行力培训,先后组织 70 名中层管理人员和青年后备干部进行

集中轮训;开展对标学习,组织氧化铝、电解铝、矿山、炭素、电厂等业务单元管理人员 260

人,深入同行业先进企业现场观摩、对标学习;以"深化运营转型,促进管理提升"为主题,举办

5 期运营转型骨干知识更新及 CBS 建设培训,170 名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积极开展国际化人

才培训,与力拓集团、杜克教育集团联合举办了 2 期卓越全球领导力培训,选派 20 名管理骨干

赴力拓北美、澳洲企业参观学习;为提升电厂管理水平,组织 20 个单位的 60 人参加了火电厂

降本增效、管理提升培训及经验交流会;加强基层班组建设,组织 70 名班组长参加了清华大学

举办的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培训。

5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四) 专业构成统计图

(五) 教育程度统计图

(六) 劳务外包情况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无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无

5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七、其他

员工及社会保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雇员人数为 75,749 人。雇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

补贴及医疗、住房、生育和失业、工伤、退休金等福利及其他各种福利待遇。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规,本公司目前参与由各省市政府组织的一系列退休金计划。据此,本公司

各生产厂必须按其雇员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比例向该养老基金供款。各厂的出资占员工薪

酬的比例大约在 20%左右。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等相关情况说明

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由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建常先生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提请辞任、非执行董事孙兆学先生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辞任、执行董事熊维平先生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辞任,本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葛红林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刘才明先生为非执行董事、选举陈丽洁女士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葛红林先生、罗建川先生、刘

祥民先生和蒋英刚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刘才明先生、王军先生,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时亨

先生、吴振芳先生、陈丽洁女士组成。葛红林先生为董事长。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的

任期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报告期内,公司任职的 9 位董事,均是其各自领域的专家,在金属矿业、经济、企业管理、财

务、法律、金融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诣及丰富的经验。

公司已按《公司章程》之规定委任足够数量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委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

如具备会计或有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 3 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备独立性。

董事会的每位董事均以股东的利益为前提,依照董事须履行的责任和按照所有相关法律及规则,

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履行其职责。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制

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的债务和财务政策、发行债券等;拟定公司

重大收购或出售方案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拟定公司的资本运营等方案及执行股

东的决议等。有关董事会的详细职责在公司章程中已列示,详见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一

栏「上市公告」部份所载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鉴于集团业务多元化并且繁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日常运作及策略执行。管理层之主要职

能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

投资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制定,组织执行业绩及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等。董事会定期检查授

予管理层之职能及其工作情况,以确保集团整体之利益。本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

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董事长确保了董事履行应尽的职责及维持董事会有效地运作,确保及时就所有重要的适当事项

与董事们进行讨论。董事长与非执行董事进行了单独交谈,充分了解了他们对公司运营及董事

会工作的想法及意见。

本年度内,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提呈的建议决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

案事项提出异议。

除本公司的工作关系外,董事、监事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概无财务、商业、家庭关系或其

它重大关系。除各自订立的服务合约外,概无董事或监事于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 2014 年间

5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订立的重大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持有私人重大权益。

本年度内,本公司董事会共筹备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即 2013 年度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1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召开 4 次现场董事会会议,并以通讯方式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1 项,主要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生产计划及财务预算、非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为所属公司提供

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长期投资会计

政策及进行追溯调整等内容,完成董事及监事的相关培训;监督和检查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

情况;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本年度内,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的决

议案,完成了股东大会交付的所有事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全方位为董事服务,及时向董事提供充分的信息,使董事们及时了解公司的

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保持与股东之间的有效联系,确保股东意见传达到董事会。董事会办公

室每月向董事报送《董事通讯》,使董事及时知晓有关本集团业务变动及发展的最新信息及简报,

以及有关董事职务与责任的最新法律、法规。

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主要内容安排均提前确定,确保了全体董事有机会提出商讨事项列入董事会

会议议程;每次董事会定期会议均确保提前 14 天发出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使他们有足够的时

间审阅各项议案。

董事会下设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及职业健康安全和

环境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马时亨先生、吴振芳先生和吴建常

先生(吴建常先生已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提请辞任)组成,马时亨先生任主任委员。2014 年董

事会审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有效性均符合《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反舞弊工作及其他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丽洁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本报告日,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 3 名成员为主任委员马时亨先生、委员吴振芳先生和陈丽洁女

士。

审核委员会每次会议均有专门的记录员记录会议情况,会后由各委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名确认。

会议通过的所有事项都按照有关规则记录并存档保留。该委员会每位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站在

独立、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生产运营等提出了建议性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认真履行对年报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前,

审核委员会关注了公司财务状况,并与外部审计师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

安排;在外部审计师审计过程中,审核委员会与其保持持续沟通,并督促其按时完成相关审计

工作;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核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最终形成书

面决议,同意将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核。

审核委员会与管理层讨论公司内部监控系统,以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

系统。内部监控系统包括公司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

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等。审核委员会认为于本年度内本公司已符合

上述有关公司内部监控系统的要求。

5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由 2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时亨先生、吴振芳先生和 1

名非执行董事刘才明先生(刘才明先生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辞任,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复任)

组成,吴振芳先生任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拟订董事、职工代表监事与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与薪酬待遇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订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

办法、绩效评估程序和奖惩办法,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评价;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及职责等。

2014 年度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亲身出席会议,会议出席率为

100%。会议共审议 2 项议案,分别是《关于制订 201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目标薪酬的议案》

及《关于制订 201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薪酬的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本公司采纳了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的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之

方案。

薪酬委员会的每次会议均有专门的记录员记录会议情况,会议通过的所有事项都按照有关法律

及规则记录。

换届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由 2 名执行董事熊维平先生(熊维平先生已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辞任)、罗建川先生和 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建常先生(吴建常先生已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提请辞任)、马时亨先生、吴振芳先生组成,吴建常先生任主任委员。换届提

名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人

选进行审查并提出考察意见和任职建议;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及职责等。

本公司 2015 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葛红林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陈丽洁女士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报告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由 2 名执行董事葛红林

先生、罗建川先生和 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时亨先生、吴振芳先生、陈丽洁女士组成,葛红林

先生任主任委员。

2014 年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出席率为

100%,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孙兆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

形成了相关决议。

换届提名委员会的每次会议均有专门的记录员记录会议情况,会议通过的所有事项都按照有关

法律及规则记录。

发展规划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成员由执行董事熊维平先生(熊维平先生已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辞任)、吴建常先生(吴建常先生已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提请辞任)、罗建

川先生和蒋英刚先生组成,熊维平先生任主任委员。发展规划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对本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财务预算、投资、业务运营以及年度投资回报的策略计划进行审议和评估。本年度

内,发展规划委员会工作按其工作细则有序进行。

本公司 2015 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葛红林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于本报告日,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由 3 名执行董事葛红林先生、罗建川先生、蒋英刚先生和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振芳先生组成,葛红林先生任主任委员。

6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成员由执行董事刘祥民先生、蒋英

刚先生和非执行董事王军先生组成,刘祥民先生任主任委员。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的职

责包括审议公司安全环保健康工作年度计划;监督公司安全环保健康计划的有效实施;对重大

事故的发生提出质询并检查和督促重大事故的处理等;对安全环保健康方面的重大决策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本年度内,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工作按其工作细则有序进行。

监事会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本公司

及本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他们是赵钊先生、袁力先生

和张占魁先生,其中赵钊先生和张占魁先生是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的任

期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2014 年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 2 次为现场会议,2

次为书面会议,共审议、批准九项议案。

本年度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职,列

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围绕着如何适应本公司不断发展的变化、如何提高本公司运作

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如何树立本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诚信形象,尤其是如何采取切实有效

的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广泛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

工作报告,监督公司重大决策过程,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公司管理层

本公司管理层负责贯彻董事会决议,组织相应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不定期召开由总裁主持、

公司管理层成员出席的总裁会议和由公司高级管理层主持、包括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总裁

办公会议,就公司运营、投资项目实施和财务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本公司管理层,包括分

(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经理和总部部门负责人,召开年度和年中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年度和

半年度的工作。会议有助于组织、协调、沟通和督促各项运营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董事会秘书培训

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秘书许波先生兼任本公司副总裁,为本公司全职雇员,负责完成董事会程序,

以及协助董事之间及董事及股东、管理层之间沟通。2014 年度,许波先生完成了不少于十五小

时的相关专业培训,完成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之联席成员强化持续专业发展课程培训。

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设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事务。本公司管理层通过路演、会议、个

别会面和组织来公司访问等方式,与投资者、分析师及媒体保持密切的沟通,不断加深他们对

公司的认知。2014 年,本公司组织召开了 2013 年度和 2014 年中期业绩投资者电话会议及路演;

接待投资者来访约 42 批次、168 人次左右;代表公司参加了 6 场大型投资者年度峰会,并进行

了 31 场投资者一对一或小组会议;与投资者团队举行了六场电话会议。除此以外,公司投资者

关系部门还及时回复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e 互动平台、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提出的问

题。

公司依法合规认真做好各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不断完善公司各项治

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目标,保持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本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6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的披露日

的查询索引

2013 年度股 2014 年 6 审议关于公司 议案全部获 http://www.sse.com.cn 2014 年

东大会 月 27 日 2013 年 度 董 得通过 6 月 28 日

事会报告等

17 项议案

2014 年第一 2014 年 6 审议关于授权 议案获得通 http://www.sse.com.cn 2014 年 6

次 A 股类别 月 27 日 董事会及董事 过 月 28 日

股东会 会获授权人士

处理非公开发

行 A 股 股票

具体事宜的议

2014 年第一 2014 年 6 审议关于授权 议案获得通 http://www.sse.com.cn 2014 年 6

次 H 股类别 月 27 日 董事会及董事 过 月 28 日

股东会 会获授权人士

处理非公开发

行 A 股 股票

具体事宜的议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及 1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共审议批准议案 19 项。各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参会股东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全部议案以平均 98.80%的赞成率获得通过。

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任何一名单独或任何两名或以上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有关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及阐明会议

的议题,提交公司秘书,其联系方式载于本章"向董事会作出查询"一节。股东须遵照载于本公司

网站"投资者关系"一栏"上市公告"部份所载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行事。

股东大会提案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任何一名单独或任何两名或以上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3% 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有关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要求提出临时提案。公司秘

书联系方式载于本章"向董事会作出查询"一节。股东须遵照载于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一栏"上

市公告"部份所载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行事。

向董事会作出查询

如欲向董事会作出任何查询,请联络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铝大厦 26 层(电邮:IR_FAQ@chalco.com.cn)。

6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立

姓名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委托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数 加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数

熊维平(已离任) 否 5 5 2 0 0 否 3

孙兆学(已离任) 否 2 1 0 1 0 否 0

罗建川 否 6 6 2 0 0 否 3

刘才明 否 0 0 0 0 0 否 0

刘祥民 否 6 6 2 0 0 否 3

蒋英刚 否 6 4 2 2 0 否 3

王军 否 6 6 2 0 0 否 3

吴建常 是 6 1 1 1 4 是 0

马时亨 是 6 6 2 0 0 否 3

吴振芳 是 6 6 2 0 0 否 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吴建常先生因年龄原因已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提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公司自 2014 年 6 月 27 日及以后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吴建常先生均没有出席。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4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6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均认真履行职责,其中,审核委员会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生产运营等提出了建议性的意见。

1.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认真履行对年报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在外部审计

师进场前,审核委员会关注了公司财务状况,审议并批准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在外

部审计师审计过程中,审核委员会与其保持持续沟通,并督促其按时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在外

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核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最终形成书面决议,同意将

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核。

2.审核委员会与管理层讨论公司内部监控系统,以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

系统。内部监控系统包括公司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

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等。

3.在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委员们对公司当时的生产经营十分关注,指出当前

铝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并没有缓解迹象,铝价持续单边下跌,未来形势不容乐观,并对公司提

出了及时处置经营不良、技术落后的资产;按照国家要求发展混合经济、适当分散风险;盘活

闲置资产资源,发挥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争取政府的支持帮助等建议。

4.在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委员们对公司当时的经营亏损、资产负债率偏高、

资金占用大等情况表达了关心,提出了要及时预测未来经营情况,了解预计亏损水平;加强应

收账款和存货管理,释放沉淀资金,缓解现金流压力;对于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的现状要注意,

并采取措施遏制亏损,控制资产负债率;提前编制明年预算,做好准备和预案等建议。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专业部门根据市场水平和公司薪酬策略,提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高管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定;

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及薪酬策略,参考市场可比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等)同等岗

位的薪酬水平,结合外部专业咨询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挂钩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决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

6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责任声明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对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非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完善。公司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萨班斯法案》要求,从公司管治和

制度、业务与财务流程、信息系统控制三个层面建立起内部控制体系,完成了相关内控制度体

系的建立健全和评估,并获得了外部审计师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的审核意见;

合理保证了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了公司经

营效率的提高和绩效的改善,为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证。

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涉及生产、销售、财务、供应等各个方面,每年公司要对这些制度进行

检查,及时监督制度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对有关制度进行重新

修订或废止等处理。公司审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建立

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与管理层讨论内部控制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设置了专门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情况配

备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检查监督部门对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内部控

制定期测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年度末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

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和签署声明,公司董事会亦对公司整个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并签署声

明。

2006-2013 年,公司依据 COSO1992 年版《内部控制框架》,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和内控评估文

档体系,并依据相关要求进行每年一度的内控体系自评估报告,连续 8 年顺利通过美国证监会

要求的内控体系有效性的外部审计。2013 年 5 月,美国 COSO 委员会出版了新的《内部控制框

架》,并声明此框架自 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取代 1992 年版《内部控制框架》。因此,公

司于 2014 年按照 COSO2013《内部控制框架》的要求,正式启动内部控制框架的更新完善工

作,截至 2014 年底,更新完善后的内部控制体系已正式运行。2014 年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按照

COSO2013 框架进行,围绕内部控制的目标,针对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更新完善后

的内控体系进行测试和评价,维护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持续有效。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

6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国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

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14年12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安秀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峥

2015年3月25日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三、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执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了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如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董事会应当落实有关责

任人,并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该责任人批评、警告等处分。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如实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未出现年报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

6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一、审计报告 69

二、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70-71

公司资产负债表 72-73

合并利润表 74

公司利润表 75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76-77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78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79

财务报表附注 80-226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27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损失 227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差异 228

68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60968352_A01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

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安秀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峥

中国北京 2015年3月25日

6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3 年 2013 年

2014 年

资产 附注五 12 月 31 日 1月1日

12 月 31 日

(经重述) (经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7,932,190 12,425,853 10,191,6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120,901 23 8,983

应收票据 3 2,332,964 2,142,453 1,190,643

应收账款 4 2,979,611 4,014,152 1,425,219

预付款项 5 3,266,451 5,805,619 4,481,005

应收股利 125,159 125,135 189,638

应收利息 103,060 294,748 1,248

其他应收款 6 6,733,911 11,674,138 2,530,189

存货 7 22,441,448 23,535,948 25,596,4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4,635,6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9,371 28,000 28,000

其他流动资产 8 2,773,717 3,019,352 3,373,007

流动资产合计 63,474,383 63,065,421 49,016,01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74,850 82,112 64,500

长期股权投资 10 7,366,715 6,902,659 19,148,915

固定资产 11 83,651,644 85,145,430 81,675,584

在建工程 12 10,269,333 15,190,275 14,382,407

工程物资 111,398 270,267 190,100

固定资产清理 275,759 - -

无形资产 13 11,907,330 11,251,410 4,491,491

商誉 14 2,345,057 2,344,953 2,362,735

长期待摊费用 15 317,275 281,904 277,7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 952,057 1,793,310 2,116,9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 11,886,170 13,179,313 1,290,4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9,157,588 136,441,633 126,000,866

资产总计 192,631,971 199,507,054 175,016,88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3 年 2013 年

2014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五 12 月 31 日 1月1日

12 月 31 日

(经重述) (经重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 40,792,689 47,146,473 40,313,2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 29,384 1,947 12,662

应付票据 21 5,234,103 3,631,144 2,175,710

应付账款 22 10,514,248 8,770,506 4,883,484

预收款项 23 2,697,439 1,565,691 1,278,746

应付职工薪酬 24 865,499 365,944 400,807

应交税费 25 454,141 557,377 452,763

应付利息 26 923,930 726,064 548,381

应付股利 27 187,228 108,251 123,707

其他应付款 28 7,560,534 6,965,626 6,045,8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 11,431,220 11,612,587 10,946,325

其他流动负债 30 23,545,151 15,285,971 16,671,754

流动负债合计 104,235,566 96,737,581 83,853,4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1 25,373,482 26,974,618 19,910,787

应付债券 32 18,235,831 19,320,210 16,724,865

长期应付款 33 1,931,192 767,15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4 1,128,572 49,372 93,036

专项应付款 35 104,080 119,080 116,979

预计负债 108,510 98,792 -

递延收益 36 824,631 649,975 540,6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 1,061,265 1,088,1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6,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767,563 49,067,354 37,392,321

负债合计 153,003,129 145,804,935 121,245,732

股东权益

股本 37 13,524,488 13,524,488 13,524,488

资本公积 38 13,772,176 13,743,094 13,987,858

其他综合收益 39 (187,299) (251,401) (17,382)

专项储备 40 187,858 146,200 92,193

盈余公积 41 5,867,557 5,867,557 5,867,557

(累计亏损)/未分配利润 42 (4,889,093) 11,327,787 10,380,4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8,275,687 44,357,725 43,835,118

少数股东权益 43 11,353,155 9,344,394 9,936,032

股东权益合计 39,628,842 53,702,119 53,771,15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92,631,971 199,507,054 175,016,88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葛红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尉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7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3 年 2013 年

2014 年

资产 附注十八 12 月 31 日 1月1日

12 月 31 日

(经重述) (经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20,444 5,207,329 4,939,505

应收票据 636,917 408,578 651,601

应收账款 1 1,269,061 1,622,687 1,516,759

预付款项 230,885 584,279 1,145,561

应收股利 217,180 217,180 240,348

应收利息 72,665 295,027 5,814

其他应收款 2 7,652,457 7,629,382 7,812,881

存货 11,089,803 12,265,310 12,917,0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25,6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8,000 28,000 28,000

其他流动资产 751,624 914,368 992,623

流动资产合计 32,294,636 29,172,140 30,250,13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00 7,000 7,000

长期股权投资 3 29,119,243 27,896,030 26,491,881

固定资产 41,494,927 47,349,667 52,636,716

在建工程 2,534,225 3,790,443 6,339,611

工程物资 35,176 36,975 60,017

固定资产清理 269,277 - -

无形资产 2,409,928 2,507,098 2,319,689

商誉 2,330,945 2,330,945 2,330,945

长期待摊费用 51,064 127,962 70,8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1,822 1,202,232 1,525,2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07,592 4,801,174 322,4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2,151,199 90,049,526 92,104,324

资产总计 114,445,835 119,221,666 122,354,45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3 年 2013 年

2014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12 月 31 日 1月1日

12 月 31 日

(经重述) (经重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335,000 25,810,000 19,37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 - 11,222

应付票据 500,000 - -

应付账款 5,292,515 4,893,450 2,900,794

预收款项 296,378 385,315 170,979

应付职工薪酬 552,783 211,752 257,796

应交税费 154,650 172,421 230,190

应付利息 724,397 589,828 421,281

其他应付款 4,641,018 4,321,838 3,598,1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303,304 6,294,940 8,321,342

其他流动负债 23,536,390 15,275,680 16,669,968

流动负债合计 65,336,435 57,955,224 51,951,7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104,341 4,984,408 9,147,902

应付债券 17,835,831 18,920,210 15,927,50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858,430 37,714 66,705

专项应付款 92,780 91,780 96,880

递延收益 365,965 363,238 417,58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6,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257,347 24,397,350 25,662,578

负债合计 90,593,782 82,352,574 77,614,315

股东权益

股本 13,524,488 13,524,488 13,524,488

资本公积 14,641,782 14,645,595 14,421,195

专项储备 56,844 54,112 35,117

盈余公积 5,867,557 5,867,557 5,867,557

(累计亏损)/未分配利润 (10,238,618) 2,777,340 10,891,785

股东权益合计 23,852,053 36,869,092 44,740,14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4,445,835 119,221,666 122,354,45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葛红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尉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7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1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项目 附注五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45 141,772,292 173,038,099

减: 营业成本 45 (139,751,205) (169,290,846)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 (315,851) (374,304)

销售费用 47 (1,753,234) (1,935,285)

管理费用 48 (4,306,807) (2,607,291)

财务费用,净额 49 (5,781,306) (5,584,865)

资产减值损失 50 (7,459,418) (1,799,061)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51 110,250 (4,802)

投资收益 52 667,725 7,661,1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2 440,085 661,495

营业亏损 (16,817,554) (897,199)

加: 营业外收入 53 1,023,612 2,161,9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3 34,486 307,605

减: 营业外支出 54 (180,581) (203,0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4 (78,630) (98,548)

(亏损)/利润总额 55 (15,974,523) 1,061,762

减: 所得税费用 56 (1,074,910) (338,283)

净(亏损)/利润 (17,049,433) 723,47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利润 (16,216,880) 947,891

少数股东损益 (832,553) (224,412)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9 64,102 (234,019)

综合收益总额 (16,985,331) 489,46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152,778) 713,8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32,553) (224,412)

每股(损失)/收益 (基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合并净(亏

损)/利润) 57

基本每股(损失)/收益(人民币元/股) (1.20) 0.07

稀释每股(损失)/收益(人民币元/股) (1.20) 0.0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葛红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尉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7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表

201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项目 附注十八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4 41,305,014 47,027,033

减: 营业成本 4 (42,181,537) (47,085,7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3,718) (185,990)

销售费用 (1,060,903) (1,094,511)

管理费用 (2,668,787) (1,369,767)

财务费用,净额 (3,585,569) (3,152,068)

资产减值损失 (5,492,134) (1,140,185)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1,222

投资收益/(损失) 5 1,181,629 (1,629,3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 81,214 89,071

营业亏损 (12,656,005) (8,619,368)

加: 营业外收入 651,101 916,7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0,553 -

减: 营业外支出 (100,573) (114,8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9,241) (88,597)

亏损总额 (12,105,477) (7,817,415)

减: 所得税费用 (910,481) (297,030)

净亏损 (13,015,958) (8,114,445)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13,015,958) (8,114,44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葛红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尉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7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附注五 其他综合 (累计亏损)/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益 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13,524,488 13,743,094 (251,401) 146,200 5,867,557 11,327,787 44,357,725 9,344,394 53,702,119

二、本年增减变动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64,102 - - (16,216,880) (16,152,778) (832,553) (16,985,33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少数股东注资 - - - - - - - 694,957 694,957

2.向子公司注资导致少数股东股权被动稀释 - 24,061 - - - - 24,061 (24,061) -

3.注销非全资子公司 - - - - - - - (950) (950)

4.发行高级永续证券,扣除发行成本 43 - - - - - - - 2,461,813 2,461,813

5.于联营公司股权被动稀释 10(2) - (14,979) - - - - (14,979) - (14,979)

(三)利润分配

1.对高级永续证券持有人的派息 43 - - - - - - - (224,241) (224,241)

2.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 - - - - - - (98,250) (98,250)

(四)专项储备 40

1.本年提取 - - - 393,588 - - 393,588 114,802 508,390

2.本年使用 - - - (360,184) - - (360,184) (82,756) (442,940)

3.按比例享有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专项储

备变动净额 - - - 8,254 - - 8,254 - 8,254

(五)专项资金拨入 38 - 20,000 - - - - 20,000 - 20,000

三、本年年末余额 13,524,488 13,772,176 (187,299) 187,858 5,867,557 (4,889,093) 28,275,687 11,353,155 39,628,84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葛红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尉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7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3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项目 附注五 其他综合

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13,524,488 13,987,858 (17,382) 92,193 5,867,557 10,380,404 43,835,118 9,936,032 53,771,150

二、本年增减变动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234,019) - - 947,891 713,872 (224,412) 489,46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少数股东注资 - - - - - - - 193,908 193,908

2.丧失子公司控制权 - (257,529) - - - - (257,529) (1,949,100) (2,206,629)

3.收购子公司 - - - - - - - 3,801,887 3,801,887

4.处置子公司 - - - - - - - (4,521,150) (4,521,150)

5.发行高级永续证券,扣除发行成本 43 - - - - - - - 2,122,605 2,122,605

6.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 - 965 - (49) - (508) 408 2,592 3,000

(三)利润分配

1.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26,320) (26,320)

(四)专项储备 40

1.本年提取 - - - 412,860 - - 412,860 103,962 516,822

2.本年使用 - - - (374,640) - - (374,640) (104,694) (479,334)

3.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专项储备变动净额 - - - 15,836 - - 15,836 9,084 24,920

(五)专项资金拨入 38 - 11,800 - - - - 11,800 - 11,800

三、本年年末余额 13,524,488 13,743,094 (251,401) 146,200 5,867,557 11,327,787 44,357,725 9,344,394 53,702,11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4 年度及 2013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累计亏损)/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股东权益合计

未分配利润

2014 年度

一、本年年初余额 13,524,488 14,645,595 54,112 5,867,557 2,777,340 36,869,092

二、本年增减变动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13,015,958) (13,015,95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于联营公司股权被动稀释 - (3,813) - - - (3,813)

(三)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 - 181,208 - - 181,208

2.本年使用 - - (181,385) - - (181,385)

3.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专项储备变动净额 - - 2,909 - - 2,909

(四)专项资金拨入 - - - - - -

三、本年年末余额 13,524,488 14,641,782 56,844 5,867,557 (10,238,618) 23,852,053

2013 年度

一、本年年初余额 13,524,488 14,421,195 35,117 5,867,557 10,891,785 44,740,142

二、本年增减变动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8,114,445) (8,114,445)

(二)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 - 216,937 - - 216,937

2.本年使用 - - (205,623) - - (205,623)

3.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专项储备变动净额 - - 7,681 - - 7,681

(三)专项资金拨入 - 224,400 - - - 224,400

三、本年年末余额 13,524,488 14,645,595 54,112 5,867,557 2,777,340 36,869,09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葛红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尉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7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4 年度及 2013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附注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五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2,759,056 211,819,832 49,276,764 55,820,563

收到的税费返还 78,497 153,761 21,597 41,0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1) 1,880,413 1,737,460 1,542,105 1,173,3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717,966 213,711,053 50,840,466 57,034,9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6,367,798) (190,101,193) (41,382,677) (43,158,8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75,213) (7,572,872) (3,945,533) (4,728,1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11,206) (4,310,248) (2,142,643) (2,478,3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2) (3,990,700) (3,475,402) (2,696,430) (1,435,3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944,917) (205,459,715) (50,167,283) (51,800,6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1) 13,773,049 8,251,338 673,183 5,234,3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85,874 112,389 91,351 56,4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231,127 1,381,187 224,944 1,162,22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04,84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6,441,094 1,045,976 6,604,581 992,88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3) 2,215,319 1,969,293 3,475,070 2,359,6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73,414 4,913,693 10,395,946 4,571,2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486,109) (9,205,635) (1,907,847) (839,2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67,358) (1,841,285) (1,237,379) (1,518,37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6,958) (12,170) (40,250) (3,347,71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9,33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4) (5,504,327) (1,341,341) (7,001,261) (2,668,3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94,752) (12,599,762) (10,186,737) (8,373,701)

投资活动(流出)/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21,338) (7,686,069) 209,209 (3,802,4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94,957 193,90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694,957 193,90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225,917 98,090,919 28,537,000 32,63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5,000,000 22,936,141 35,000,000 22,936,141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2,461,813 2,122,60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5) 1,894,797 382,329 1,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277,484 123,725,902 63,538,000 55,566,1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6,752,076) (114,926,022) (57,975,994) (53,175,63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769,818) (7,006,971) (3,657,919) (3,291,36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9,273) (70,363) - -

其他权益工具派息支付的现金 (224,241)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6) (502,090) (34,500) (109,500) (34,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248,225) (121,967,493) (61,743,413) (56,501,504)

筹资活动(流出)/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0,741) 1,758,409 1,794,587 (935,3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935 (5,576) 39 (1,76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3) 4,886,905 2,318,102 2,677,018 494,73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81,695 9,063,593 4,890,967 4,396,23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4) 16,268,600 11,381,695 7,567,985 4,890,96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葛红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尉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7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批文“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1]818 号),由中国铝业公司(“中铝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称

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和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公司(“贵州开发”)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

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 千股,每股面值 1 元。本公司于 2001 年 9 月 10 日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正式成立,并取得了注册号为 100000000035734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 12 日首次公开发行 2,588,236 千股(每股面值 1 元)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分

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及以美国存托股份的方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新增发行 2,352,942 千新

股,本公司非 H 股股东减持其非流通股 235,294 千股。

本公司于 2002 年 1 月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 161,654 千股(每股面值 1 元)的 H 股,其中新增发行

146,958 千新股,同时本公司非 H 股股东减持其非流通股 14,696 千股。

本公司于 2004 年 1 月行使配售权发行 549,976 千股(每股面值 1 元)的 H 股。

本公司于 2006 年 5 月行使配售权发行 600,000 千股(每股面值 1 元)的 H 股;同时中铝公司将其所持

44,100 千股国家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本公司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在本次

配售同时出售上述 44,100 千股,并将所得款项支付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本公司于 2007 年 4 月向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铝业”)和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兰州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铝业”)除本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了 1,236,732 千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换股方式取得了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 100%的股权,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山东铝业

和兰州铝业退市。

本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向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业”)的原股东定向增发 637,880 千股(每

股面值 1 元)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换股方式取得了包头铝业 100%的股权。同时,包头铝业退市。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13,524,488 千股。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经营范围主要为铝矿资源的开发及铝矿产品、碳素制

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以及

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本集团也从事有色金属产品及煤炭产品的贸易业务。

中铝公司为本公司之最终控制股东。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六。

8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约为 40,761 百万元。本公司董事综合考虑了本集团

如下可获得的资金来源:

本集团 2015 年经营活动的预期净现金流入;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利用的银行机构的授信额度约为人民币 76,657 百万元,其中人民币

71,660 百万元需于未来的 12 个月内续期。本公司董事基于过去的经验及良好的信誉确信该可用信用额

度在期满时可以获得重新批准;及

鉴于本集团的信用历史,来自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其他可利用的融资渠道。

此外,本集团将继续从短期、中期和长期角度来优化融资战略,并抓住现有资本市场的低利率机会发行中长

期债券。

经过评估,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集团拥有充足的资源自本报告期末起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

经营。因此,本公司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集团2014年度财务报表。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

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上述七项会计准则均自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

定》自2014年3月17日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外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

提前执行了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露》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之外的其他五项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

接规定进行了处理,主要影响参见2013年度财务报表。针对上述五项会计准则,本集团无对比较数据需要进

行追溯调整的情况。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引起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的,已根据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

理,对于对比较数据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

8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2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续)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的应用影响了本集团原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其他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本集团原在其他股权投资中核算持有的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

权投资》(2014年修订),除对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外的权益性投资,不属于修订版准则的

适用范围,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本集团对之前的会计处理做出追溯调整,将对

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上述追溯调整导致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重分类。2013年1月1日余额和2013年12月31日的比较信息在财务报表中已重述。

上述会计准则引起的追溯调整对2014年度和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请参见附注三、35。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表

示。

本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所处的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

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集团位于香港的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中铝香港”)及其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位于

香港的子公司中铝国贸香港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8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

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

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

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下

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

比较报表中调整股东权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

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

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

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

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

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

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的,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

当期损益。

8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

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

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

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

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

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

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投资收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

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

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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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营安排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所做的合营安排

均为合营企业。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

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

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按交易发

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

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

量表中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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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

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

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

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

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

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

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

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1)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

面不一致的情况。

(2)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

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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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续)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

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的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期货及期权合约。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

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

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

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

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其累计利

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本集团的此

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权益工具投资。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

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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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

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1)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

不一致的情况。

(2)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

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

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期货合约及期权合约。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

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

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通过备抵项目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

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

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预

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变现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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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

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

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

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

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

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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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

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本集团对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11 存货

(1)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和备品备件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以及在正常生产能

力下按照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

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釆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货类别计提,产成品按单个存货类别计

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

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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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同时满足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除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本集团将其

划分为持有待售:

(1) 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

售;

(2) 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

股东大会的批准;

(3) 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及

(4)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单项资产和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金额计量,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3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

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

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

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

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

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

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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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

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

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

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

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

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

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

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

益。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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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

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本

集团在进行公司制改制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

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

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煤矿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

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

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5 年 5% 2.11%至 11.88%

机器设备 3-30 年 5% 3.17%至 31.67%

运输设备 6-10 年 5% 9.50%至 15.83%

办公及其他设备 3-10 年 5% 9.50%至 31.67%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使用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煤矿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安全及维简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

间不再计提折旧(附注三、32)。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固定资产清理及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

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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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勘探与评估支出

勘探与评估资产包括地形及地质勘测、勘探钻井、取样及挖沟以及与商业和技术可行性研究相关的活

动,以及用于对现有矿体进一步矿化,以及扩大矿区产量的开支。在取得一个地区的合法探矿权之前所

产生的开支于发生时核销。在企业合并中获得的勘探与评估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初步确认,之后以成本

扣除累计减值列账。当能够合理地确信矿产可用于商业生产时,勘探及评估成本根据勘探与评估资产的

性质转为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如果项目在勘探与评估阶段被放弃,则其所有勘探与评估开支将予核

销。

1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

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

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0。

17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

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

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

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

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

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

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18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及电脑软件等,以成本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

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1)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不超过 5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

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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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无形资产(续)

(2) 采矿权和探矿权

集团的采矿权分为煤矿采矿权和铝土矿及其他矿的采矿权。采矿权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支付

的采矿权价款及其他直接费用。

铝土矿等其他矿的采矿权,根据采矿权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或自然资源的可开采年限孰短采用直线法

摊销。对于铝土矿及其他矿的采矿权,由矿权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所代表的预计使用年限为 3 至 30

年。

煤炭采矿权依据经济可采煤炭储量按产量法计提摊销。

探矿权以取得时的成本计量,并在获得采矿权证或是完成勘探和评估活动之后转入采矿权,并在矿山投

产之日开始按照采矿权的摊销方法摊销。

(3) 电脑软件

购买的电脑软件按购入及使该特定软件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所产生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按预计可使用年

限(不超过 10 年)摊销。

(4)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5) 研究与开发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

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

产;及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

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

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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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年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0 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存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

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

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

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

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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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

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

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2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但是不

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

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

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为本集团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专项应付款主要包括

财政部专项资金用于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中,这些资金作为项目国家资本金注

入。

本集团对收到的政府资本性拨款计入专项应付款,并且在相关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后,转入资本公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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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利润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5 预计负债

因开采煤矿、铝土矿等矿产资源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实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

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

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

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

息费用。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

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 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

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 销售商品

在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且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

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2) 提供服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运输和包装服务,相关的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3)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4) 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收入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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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

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

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

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及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

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

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

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

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

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

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

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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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

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

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的,构成关联方。

30 分部信息

本集团对经营分部的报告与向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提供内部报告的方式一致。本公司总裁会被确定为主

要经营决策制定者,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一)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

费用;(二)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三)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

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1 永续证券

如永续证券不可赎回(或只可在发行人的选择下赎回)且其中任何利息及分派均为酌情性质,则该证券应分

类为权益。分类为权益的永续证券的利息和分派均确认为权益中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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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安全生产费、煤矿维简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煤矿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矿区

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及运输业务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

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

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

安全或维简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

折旧。

33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期货和期权投资,以及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短期投资。公允

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

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

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

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

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

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

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

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

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

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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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

持续的评价。

重大会计判断

(1) 持续经营

如附注二、1 所述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依赖于能够获得借款和从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以便能够在

负债到期时有足够的现金流。一旦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本集团是否能够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本财务报表未包括本集团不能持续经营情况下任何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分类相关的必要调整。

(2) 合并范围——本集团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

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星能源”)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

能源”)收购其对部分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和资产,作为收购对价,银星能源向宁夏能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94,450,880 股,导致宁夏能源对银星能源的持股比例由 28.02%上升至 57.33%。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银星能源向宁夏能源及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64,114,114 股,宁夏能源对银星能源的持股比

例由 57.33%变为 52.91%。

2013 年 1 月本公司收购宁夏能源之日至 2014 年 10 月 23 日,宁夏能源对银星能源持股比例一直为

28.02%。在此期间,宁夏能源始终为银星能源的第一大股东,且宁夏能源可以任命银星能源 6 名非独立董

事中的 5 名。另外,银星能源股东持股比例分散,其他股东没有且不能轻易地联合行使投票权。因此,在

宁夏能源对银星能源的持股比例为 28.02%期间,本公司董事认为宁夏能源对银星能源有实质性控制,据

此将银星能源纳入合并范围。

(3) 持股比例为 20%以下但仍具有重大影响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万方”)17.246%股权。本公司董事

认为,虽然本公司对焦作万方持股比例不足 20%,但本公司在股东大会的表决中依然有重大影响力,并且

按照焦作万方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可以提名 11 名董事会成员中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本公司认

为对焦作万方有重大影响,并作为联营公司核算公司对焦作万方的股权投资。

(4) 高级永续证券的分类

如附注五、43 中所述,本集团于 2013 年和 2014 年分别发行了 3.5 亿美元和 4 亿美元的高级永续证券。

本集团没有偿还本金或者支付证券利息的合同义务。2013 年和 2014 的高级永续证券均不满足金融负债的

定义,划分为权益,且后续宣告的分派将按照对权益所有者的分配来处理。

重大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残值及减值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寿

命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和残值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

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市况改变及实际损耗情况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

未来期间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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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重大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1)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残值及减值(续)

根据本集团会计政策(附注三、20),本集团在每个报告期间评估每项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是否存在任何

减值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将对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认减值。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

使用价值也一般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决定,但只包括那些由持续使用所引起的现金流量及最终处

置价值。现值由经风险调整的税前折现率决定,以反映资产的内在风险。未来现金流量以预计产量及销

售量、价格(考虑了现在及历史价格,价格趋势及相关因素)、经营成本为基础估计。

(2) 煤炭储量估计及煤炭采矿权产量法摊销

煤炭储量的估计涉及主观判断,因此本集团煤炭储量的技术估计往往并不精确,仅为近似数量,在估计

煤炭储量可确定为探明和可能储量之前,本集团需要遵从若干有关技术标准的权威性指引,探明及可能

储量的估计会考虑各个煤矿最近的生产和技术资料,定期更新。此外,由于价格及成本水平逐年变更,

因此,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也会出现变动。这些变动视为估计变更处理,并按预期基准反映在煤炭采

矿权的摊销率中。

(3) 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的业务范围从煤炭产业投资、铝土矿勘探、开采,到氧化铝冶炼和原铝冶炼,以及有色金属产品

及煤炭产品的贸易业务,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存货流转过程和生产流程具备连续性和一体性,原材料

存货和在产品存货通过连续加工才能形成产品实现销售,这些方面决定了在计算跌价准备时应全盘考

虑,也决定了使用产品的估计售价来确定原材料存货和在产品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特点。

综合考虑存货的性质、库存量情况和存货价格波动的一般趋势,以生产经营预算为基础,在取得已签订

的销售合同等可靠证据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可变现净

值。对于产成品存货,以销售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其可变现净值;超过销售合同数量的部分,以资产负

债表日的实际售价为基础并考虑至报表披露日期间的售价波动情况计算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原材料存货

和在产品存货,本集团建立了跌价准备计算模型,根据本集团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周期、原材料和在产品

与产能和产量的配比关系,来确定加工成产成品可供出售的时点,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其生产

加工成产成品的估计售价为基础计算其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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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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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4 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重大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4) 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根据本集团会计政策(附注三、20),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

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上述(1)中用于评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类似考虑也适用商誉减值准备的评估。

(5) 所得税

本集团根据现行税收法规和规章估计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同时考虑从相关税务当局获得的特殊批

准及有权享受的本集团经营所在地或辖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一些交易和事项的最

终税务处理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

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未弥补亏损及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税前不可抵扣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的减

值准备,以未来很可能实现的应税利润可以弥补的亏损或可以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限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金额需要管理层运用重大判断,基于未来应税利润产生的时间和金

额以及未来的税务筹划而确定。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2,403 百万

元(未经抵销)(2013 年 12 月 31 日:1,892 百万元(未经抵销))。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未弥补亏损为 22,564 百万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16,709 百万元)。详情请见附注五、16。

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

(i)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ii)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本集团相信除对一家境外子公司及一家境内联营公司外,本集团对其他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满足上述条件。因此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6 中披露,除对与一家境外

子公司及一家境内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集团没有确认其

他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相信已按现行税收法规和规章及现在最佳估计及假设确认了适当的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如

未来税收法规和规章或相关环境发生改变,需对当期及递延所得税作出调整,其将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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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5 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该项准则修订自2014

年7月1日起施行,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作为境外上市公

司,自2014年1月1日开始提前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于2014年8月28日经过本集团董

事会批准。

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

(1) 适用范围缩小

除对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外的权益性投资,不属于修订版准则的适用范围,而应适

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据此,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中核算的本集团对其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其账面价值,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2013年1月1日及2013年12月

31日的比较信息已进行了重述。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集团

2013年1月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4,500

长期股权投资 19,213,415 19,148,915

2013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2,112

长期股权投资 6,984,771 6,902,659

本公司

2013年1月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000

长期股权投资 26,498,881 26,491,881

2013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000

长期股权投资 27,903,030 27,896,030

该追溯调整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2) 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权益法下的后续计量,权益法下的其他净资产变动份额

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份额,应计入

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被投资单位的其他净资产变动主要包括来自被投资单位其他股东出资、与非控

制性权益交易以及股份支付产生的准备金。

除2014年2月17日及2014年8月21日本集团的联营公司焦作万方相继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导

致本集团对其持股比例由17.75%被稀释至17.246%,从而构成本集团对焦作万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份额,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计入本年资本公积外,以前年度

并无类似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具体请见附注五、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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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其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2.5%、15%、16.5%、

17%、17.5%、2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0%或 35%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 6%、11%、13%或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或 5%

资源税 自产矿石按矿石自用数量缴纳;外购未税矿产品按收购数 按不同所在地税务机关

量代扣代缴;煤炭按自产原煤(块煤及沫煤)的销量计征 核定的税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1%、5%或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3%或 5%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2%

2 税收优惠

(1) 2011 年 7 月 27 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局总局发布财税(2011)58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

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

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

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其中,《西部地区鼓励

类产业目录》另行发布。

2012 年 4 月 6 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

税问题的公告》,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

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

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

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第一年须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

理。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版)》、《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 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2008

年修订)》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可按照 15%税率缴纳。《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公布后,已按 15%税率进行企业汇算清缴的企业,若不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在履行相关程序

后,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算申报。

2014 年 8 月 20 日,上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正式发布。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地处西部地区的部分分、子公司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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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续)

2 税收优惠(续)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46 号、财税【2008】116 号文件,风力发电厂、光伏发电厂享受

此类基础设施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本集团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87条规定及《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

号)、《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的规定,享受自2010年度起第一年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本集团子公司宁夏能源的部分子公司或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

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 号),系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

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

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子公司或项目免税情况如下:

子公司或项目 免征期限 减半期限 减半期间适用税率

宁夏青铜峡陕宁电风光能源有限公司 2012-2014 年度 2015-2017 年度 12.5%

中卫永康农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12-2014 年度 2015-2017 年度 12.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和盐

池风电场 2010-2012 年度 2013-2015 年度 12.5%

银仪风力的大水坑风电场一期 2012-2014 年度 2015-2017 年度 12.5%

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010-2012 年度 2013-2015 年度 12.5%

太阳山风电厂二期 2009-2011 年度 2012-2014 年度 12.5%

太阳山风电厂三、四期 2012-2014 年度 2015-2017 年度 12.5%

太阳山风电厂宁东电厂 2010-2012 年度 2013-2015 年度 12.5%

贺兰山风电厂五期 2013-2015 年度 2016-2018 年度 12.5%

红寺堡光伏电厂 2012-2014 年度 2015-2017 年度 12.5%

太阳山光伏电厂一期 2010-2012 年度 2013-2015 年度 12.5%

太阳山光伏电厂二期 2012-2014 年度 2015-2017 年度 12.5%

太阳山光伏电厂三期 2013-2015 年度 2016-2018 年度 12.5%

固原光伏发电厂 2012-2014 年度 2015-2017 年度 12.5%

(3) 中铝香港、中铝香港东南亚投资有限公司(“东南亚投资”)、蓝天资源(印尼)有限公司(“印尼蓝天”)在中国

香港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6.5%。中国铝业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铝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中

铝澳洲”)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0%。中国铝业新加坡有限公司(“中铝新加坡”)

注册成立于新加坡,其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 17%。PT. Nusapati Prima (“PTNP”)注册成立于印度尼西

亚,其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 25%。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投资”)注册成立于英属维京群岛,不征企

业所得税。

老挝矿业服务有限公司(“老挝矿业”)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注册成立于老挝,根据老挝利润税法规定,矿业

公司自商业投产之日起第 1 至第 3 年免征,第 4 至第 5 年减半按 17.5%征收,第 5 年后按 35%征收。用于

再投资的净利润,下一年度免征公司所得税。老挝矿业服务公司目前正处于建设勘探期,尚未实现商业投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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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116 1,715

银行存款 16,275,984 11,592,766

其他货币资金 1,655,090 831,372

17,932,190 12,425,85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银行定期存单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银行存款被冻结(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在中国大陆以外的货币资金为 2,104,875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

304,539 千元),这些存放在中国大陆以外的货币资金无汇回限制。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 3 个月至 12 个月不等,依本

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中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及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其他货币

资金共计 1,663,590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1,044,158 千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货合约 120,901 23

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期货交易所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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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票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332,964 2,142,453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为 98,000 千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详见附

注五、44。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已背书的银行

承兑汇票 12,740,735 1,073,606 8,418,469 -

已贴现的银行

承兑汇票 1,373,850 98,000 2,115,930 -

14,114,585 1,171,606 10,534,399 -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无)。

本集团将被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取得的货币资金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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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通常为 3 个月至 12 个月,应收账款不计息。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2,553,070 3,399,199

一年至二年 198,425 173,879

二年至三年 120,418 188,564

三年以上 868,031 904,361

3,739,944 4,666,003

减:坏账准备 (760,333) (651,851)

2,979,611 4,014,15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请见附注五、18。

(2)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 3,040,080 81% (522,652) 17% 4,006,363 86% (472,876) 1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699,864 19% (237,681) 34% 659,640 14% (178,975) 27%

3,739,944 100% (760,333) 20% 4,666,003 100% (651,85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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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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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账款(续)

(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 343,550 (146,499) 43% 注1

Vedanta Alumina Ltd. 129,867 (121,741) 94% 注1

抚顺钛业有限公司 86,151 (40,125) 47% 注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3,768 (629) 1% 注1

青岛博信铝业有限公司 67,417 (66,639) 99% 注2

珠海经济特区郑铝珠海企业发展公司 35,404 (35,404) 100% 注2

河南有色进出口公司 32,011 (32,011) 100% 注2

梅河口砂轮厂 17,466 (17,466) 100% 注2

河南长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5,009 (15,009) 100% 注3

沈阳砂轮厂 11,637 (11,637) 100% 注2

广东南海白银银海工贸公司 9,770 (9,770) 100% 注2

来宝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80 (9,080) 100% 注1

青海省电力光达实业公司 8,802 (8,802) 100% 注2

其他 2,190,148 (7,840)

3,040,080 (522,652)

注 1:上述公司由于经营困难,管理层预期存在收款风险,根据评估结果,将预期不能收回部分计提坏账

准备。

注 2:上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均为本公司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投入时已经评估认为难以

收回,因此计提坏账准备。

注 2:该款项为本集团于 2013 年收购子公司宁夏能源产生,于收购日已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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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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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账款(续)

(4) 2014 年本集团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5,682 千元(2013 年:249,137 千元),本集团收回或转回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为 23,575 千元(2013 年:16,784 千元),参见附注五、18。

(5) 2014 年度本集团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为 3,625 千元(2013 年度:26,251 千元),参见附注五、18。

(6)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 270,084 千元的应收账款用于短期借款质押(2013 年 12 月 31

日:110,000 千元),参见附注五、44。

(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 年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第一名 第三方 500,281 一年以内 13% -

第二名 第三方 343,550 一至两年 9% 146,499

第三名 关联方 275,655 三年以上 7% -

第四名 关联方 249,421 一年以内 7% -

第五名 关联方 140,773 一年以内 4% -

1,509,680 40% 14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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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2,237,346 68% 5,326,978 92%

一年至二年 984,037 30% 386,102 7%

二年至三年 17,060 1% 64,405 1%

三年以上 28,008 1% 28,134 -

3,266,451 100% 5,805,619 10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 1,029,105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478,641 千

元),主要为预付货款、备件款以及矿石款,由于货物尚未交付,该款项尚未结清。

(2)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

占预付账款

金额 总额比例

第一名 823,973 25%

第二名 300,000 9%

第三名 122,380 4%

第四名 115,557 4%

第五名 112,500 3%

1,474,410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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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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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应收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注) 4,307,951 9,002,434

委托贷款 786,000 905,106

投资准备金 40,136 223,068

保证金 248,070 425,388

借出款项 641,113 661,707

代垫运费 203,649 29,306

应收材料款 124,343 86,508

备用金 94,364 97,960

水电费 21,986 44,967

应收出口退税 18,891 15,784

其他 666,859 649,401

7,153,362 12,141,629

减:坏账准备 (419,451) (467,491)

6,733,911 11,674,138

注:2013 年度,本公司转让部分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以及资产给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权债权及资产转让款中于未来一年以内收回的部分为 4,307,951 千元,计入其他应收

款,一年以上收回的部分为 8,195,904 千元,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五、17)。

于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委托贷款和借出款项为计息款项,除此之外,无其他计息的

其他应收款项。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1,961,710 11,298,169

一年至二年 4,435,826 137,707

二年至三年 94,956 187,781

三年以上 660,870 517,972

7,153,362 12,141,629

减:坏账准备 (419,451) (467,491)

6,733,911 11,674,13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动请见附注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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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其他应收款(续)

(2)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6,836,754 96% (269,348) 4% 11,822,070 97% (302,226)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316,608 4% (150,103) 47% 319,559 3% (165,265) 52%

7,153,362 100% (419,451) 6% 12,141,629 100% (467,491) 4%

(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薛虎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薛

虎沟煤业”) 90,977 (20,790) 23% 注1

海天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866 (63,866) 100% 注2

珠海银创发展公司 36,901 (36,901) 100% 注2

深圳民鑫实业公司 26,000 (26,000) 100% 注2

遵义铝业拓冠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2,404 (22,404) 100% 注2

准格尔旗杨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17,513 (17,513) 100% 注2

山西晋信铝业有限公司(“山西晋信”) 16,662 (16,662) 100% 注3

深圳名都实业公司 14,000 (14,000) 100% 注4

山西碳素厂 11,048 (11,048) 100% 注4

其他 6,537,383 (40,164)

6,836,754 (269,348)

注 1: 因与薛虎沟煤业对债权债务的金额未达成共识,管理层就未得到薛虎沟煤业确认的部分计提了坏账准

备。该款项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华禹能源有限公司(“华禹能源”)向薛虎沟煤业出售部分资产及矿

权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注 2: 由于上述公司经营困难,管理层预期这些款项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 3: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山西晋信已停产,管理层预期该款项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 4: 该款项均为本公司重组成立时国有股股东投入,投入时已经评估认为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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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其他应收款(续)

(4) 2014 年本集团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3,133 千元(2013 年:73,556 千元),收回或转回其他应收款坏

账准备 12,976 千元(2013 年:5,575 千元),参见附注五、18。

(5) 2014 年度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2013 年度:240 千元),参见附注五、18。

(6)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如下:

占其他应收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款总额比例 性质 账龄 年末余额

第一名 2,529,037 35%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一至两年 -

第二名 1,095,797 15%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两年以内 -

第三名 726,068 10% 借出款项、委托贷款 一至两年 -

第四名 351,194 5%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一至两年 -

第五名 331,923 5%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一至两年 -

5,034,019 70%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如下:

占其他应收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款总额比例 性质 账龄 年末余额

第一名 5,371,909 44%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一年以内 -

第二名 2,305,664 19%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一年以内 -

第三名 756,913 6%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一年以内 -

第四名 726,068 6% 借出款项、委托贷款 一年以内 -

第五名 568,157 5%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一年以内 -

9,728,711 80%

(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政府补助款项(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9)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包含于其他应收款中的金融资产为 6,592,77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

11,250,818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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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存货

(1) 存货分类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571,808 (936,736) 8,635,072 9,842,095 (731,972) 9,110,123

在产品 6,617,534 (667,209) 5,950,325 7,332,331 (233,765) 7,098,566

库存商品 7,371,603 (294,200) 7,077,403 6,678,470 (283,558) 6,394,912

备品备件 878,823 (146,152) 732,671 1,001,052 (128,606) 872,446

周转材料 45,977 - 45,977 59,901 - 59,901

24,485,745 (2,044,297) 22,441,448 24,913,849 (1,377,901) 23,535,948

(2) 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如下:

2014 年 1 月 1 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或转销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731,972) (961,980) 757,216 (936,736)

在产品 (233,765) (505,803) 72,359 (667,209)

库存商品 (283,558) (205,708) 195,066 (294,200)

备品备件 (128,606) (72,860) 55,314 (146,152)

(1,377,901) (1,746,351) 1,079,955 (2,044,297)

(3)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回情况如下:

本年转回存货 本年转回金额占该项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跌价准备的原因 存货年末余额的比例

原材料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价值回升 1.57%

在产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价值回升 0.66%

库存商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价值回升 2.23%

备品备件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不适用 不适用

(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用于短期借款质押的存货(2013 年 12 月 31 日:246,000 千元)。本集团

共有账面价值为 50,000 千元的存货用于短期借款抵押(2013 年 12 月 31 日:50,000 千元),参见附注五、

44。

8 其他流动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2,355,758 2,569,055

预缴所得税 248,903 250,788

其他 169,056 199,509

2,773,717 3,01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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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重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短期投资(1) 4,635,600 - 4,635,600 - - -

以成本计量的权益投资(2) 75,211 (361) 74,850 82,112 - 82,112

4,710,811 (361) 4,710,450 82,112 - 82,112

(1) 短期投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合计 合计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成本 4,635,600 4,635,600 - -

公允价值 4,635,600 4,635,600 -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

已计提减值 - - -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短期投资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短期投资的公允

价值基于折现后的预计未来现金流确定,折现率按照当期可获得的相同期限和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利率确

定。

(2) 如在附注三、35 中所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本集团将持有的

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按照成本计量。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比较信息已经过重述。

10 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重述)

合营企业(1) 2,525,747 2,314,841

联营企业(2)

—有公开报价 1,206,824 1,164,190

—无公开报价 3,634,144 3,423,628

7,366,715 6,902,65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7,366,715 6,902,659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等信息参见附注七、3。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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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合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的

2014 年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现金股利 计提减值准备 年末账面价值 年末减值准备

山西晋信(注 1) - - - - - - - - - -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华银”) 1,000,464 - - 45,183 - - - - 1,045,647 -

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鑫峪沟

煤业”) 343,921 - - (34,066) - 196 - - 310,051 -

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恒泰合

矿业”)(注 2) 237,127 121,200 - (16,605) - - - - 341,722 -

陕西澄城董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

东煤业”) 202,880 - - (11,893) - - - - 190,987 -

大同煤矿集团华盛万杰煤业有限公司

(“华盛万杰”) 146,405 - - - - - - - 146,405 -

河南中铝立创矿业有限公司(“中铝立

创”) 4,900 - - - - - - - 4,900 -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中宁发电”) 213,382 - - 18,625 - - - - 232,007 -

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神州

风力发电”) 28,465 - - (2,080) - - - - 26,385 -

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公司(“大坝

发电”) 137,297 - - 90,346 - - - - 227,643 -

2,314,841 121,200 - 89,510 - 196 - - 2,525,747 -

注 1: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山西晋信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故在确认其发生超额亏损时,仅将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未确认对该公司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注 2:于 2014 年 6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贵州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矿业”)以对恒泰合矿业的债权 121,200 千元对其增资。

11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的 其他综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投资损益 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现金股利 计提减值准备 年末账面价值 年末减值准备

——有公开报价

焦作万方(注 1) 1,164,190 - - 55,917 - (13,283) - - 1,206,824 -

——无公开报价

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能发”) 765,264 - - 2,078 - 1,017 - - 768,359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 51,735 - - 12,363 - - - - 64,098 -

多氟多(抚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多氟多科技”) 57,991 - - 358 - - - - 58,349 -

贵州渝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渝能矿业”)(注 2) 472,974 - - (22,363) - - - - 450,611 -

霍州煤电集团兴盛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兴盛园煤

业”)(注 3) 401,515 - (111,846) - - - - - 289,669 -

山西华拓铝业有限公司(“华拓铝业”) 5,159 - - 108 - - - - 5,267 -

薛虎沟煤业 72,813 - - (13,752) - 5,345 - - 64,406 -

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华能宁夏能源”) 35,495 - - 5,121 - - - - 40,616 -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灵武发电”)(注 4) 1,076,653 27,108 - 209,273 - - - - 1,313,034 -

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东发电”) (注 5) 462,999 - - 105,393 - - (58,953) - 509,439 -

石桥增速机(银川)有限公司(“石桥增速机”) 13,030 - - (1,740) - - - - 11,290 -

中铝金平果佛山投资有限公司(“金平果投资”)(注 6) 8,000 - (7,993) (7) - - - - - -

包头市天成铝业有限公司(“包头天成”) (注 7) - 20,930 - (1,555) - - - - 19,375 -

山西中铝太岳新材料有限公司(“太岳新材料”) (注 8) - 5,250 - (619) - - - - 4,631 -

广西华正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华正”) (注 9) - 35,000 - - - - - - 35,000 -

3,423,628 88,288 (119,839) 294,658 - 6,362 (58,953) - 3,634,144 -

4,587,818 88,288 (119,839) 350,575 - (6,921) (58,953) - 4,840,968 -

12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联营企业(续)

注 1: 2014 年 2 月 17 日和 2014 年 8 月 21 日,焦作万方分别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3,213 万股和 184 万

股,本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17.75%被动稀释至 17.246%,由此产生本公司对焦作万方的所有者权益变

动的份额为 14,979 千元。2014 年 9 月 29 日,焦作万方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奥高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吉奥高投资”)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焦作万方股票 94.82 万股,本次增持完成

后,吉奥高投资成为焦作万方第一大股东,本公司成为焦作万方的第二大股东。但本公司在股东大会

的表决中依然有重大的影响力,并且按照焦作万方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可以提名 11 名董事会成员中

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本公司认为对焦作万方有重大影响,将焦作万方作为联营公司核算。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焦作万方 17.246%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2,095,656 千元。

注 2: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遵义矿业有限公司(“遵义矿业”)以其持有的渝能矿业 25%股权(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 450,611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472,974 千元))提供质押担保,以取得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183,080 千元的长期借款(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为 33,080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183,080 千元),参见附注五、44。

注 3: 于 2014 年,本集团与兴盛园煤业的其他股东协商一致,按持股比例将对兴盛园煤业的股权转为债

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按持股比例将对兴盛园煤业的投资 111,846 千元转为对其的债

权。该股权转为债权后,本集团对兴盛园煤业的持股比例不变。

注 4: 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能源向灵武发电现金增资 27,108 千元。

注 5: 于 2014 年,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宁东发电派发现金股利,本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的现金股利为 58,953

千元。

注 6: 于 2013 年 2 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国贸”)与平果亚洲铝业有限公司

和广西金平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金平果投资,用于废铝再回收项目开发。注册资本为 20,000

千元,中铝国贸享有 40%股权。金平果投资由于废铝再回收项目开发条件不成熟,2014 年 5 月,金

平果投资股东大会决议进入清算程序,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已清算完毕。

注 7: 于 2014 年 7 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头铝业与北京天成宏业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包头天

成。本公司对包头天成以设备实物出资,持股比例为 30%。由于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并且

本集团预计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不重大,因此暂按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注 8: 于 2014 年 5 月,本公司与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能源”)共同出资设立太岳新材料。

本公司对太岳新材料现金出资 5,250 千元,持股比例为 35%。

注 9:于 2014 年 7 月,本公司与贵州高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高正”)共同出资设立广西华正。本公司

对广西华正现金出资 35,000 千元,持股比例为 35%。

12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固定资产

2014 年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设备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38,944,699 97,242,671 3,231,939 509,590 139,928,899

重分类(注 1) (24,294) 24,192 514 (412) -

购置 209,306 167,583 4,266 8,685 389,840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五、12) 4,204,598 6,533,082 29,507 35,459 10,802,646

融资租入(注 2) - 1,794,350 - - 1,794,350

售后回租(注 2) - (2,590,020) - - (2,590,020)

处置或报废 (830,891) (4,060,202) (334,141) (40,646) (5,265,880)

转入在建工程 - (134,918) - - (134,918)

汇兑调整 (427) 29 28 (26) (396)

年末余额 42,502,991 98,976,767 2,932,113 512,650 144,924,521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1,603,297) (40,339,670) (2,053,416) (361,643) (54,358,026)

重分类(注 1) 2,371 (2,163) (431) 223 -

计提 (1,358,999) (5,336,297) (219,238) (40,861) (6,955,395)

售后回租(注 2) - 706,255 - - 706,255

处置或报废 488,058 2,881,287 280,889 35,921 3,686,155

转入在建工程 - 65,488 - - 65,488

汇兑调整 186 (4) (8) 25 199

年末余额 (12,471,681) (42,025,104) (1,992,204) (366,335) (56,855,324)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80,453) (340,749) (3,673) (568) (425,443)

计提 (1,481,329) (3,520,705) (28,468) (1,940) (5,032,442)

处置或报废 259,196 762,599 17,785 752 1,040,332

年末余额 (1,302,586) (3,098,855) (14,356) (1,756) (4,417,553)

账面价值

年初 27,260,949 56,562,252 1,174,850 147,379 85,145,430

年末 28,728,724 53,852,808 925,553 144,559 83,651,644

注 1:2014 年度本集团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的重分类系由于根据工程竣工结算对预转固的固定资

产分类所做的调整。

注 2:本年度,本集团的子公司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山西华泽”)、遵义氧化铝及包头铝业分别开

展了售后回租业务,根据相关售后回租合同,本集团判断上述售后回租属于融资租赁。详细情况

参见附注十六。

12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固定资产(续)

(1)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 4,138,608 千元(原值 9,326,416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

213,986 千元(原值 1,240,597 千元))的固定资产处于暂时闲置。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重庆分公

司的氧化铝生产线陆续停产,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复产。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分公司

因暂时停产导致的暂时闲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2,681,407 千元(原值 6,057,810 千元)。本集团其余暂时

闲置资产为实施结构调整或因资产技术落后、使用不经济等原因所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价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61,347 (286,022) (849,026) 926,299

` 机器设备 7,129,730 (1,856,463) (2,090,033) 3,183,234

运输设备 122,173 (84,609) (10,372) 27,192

办公设备 13,166 (10,672) (611) 1,883

9,326,416 (2,237,766) (2,950,042) 4,138,608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如下: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5,897,991 新建项目转固、费用结算问题以及申办手续未齐备等问题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金额占本集团总资产金额的比例为 3%(2013 年 12

月 31 日:3%)。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不存在因以上房屋的使用而被要求赔偿的法律诉讼和评

估。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有并使用上述房屋及建筑物,并且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

本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3) 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

经营性出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 351,350 56,014

机器设备 227,402 39,446

运输设备 3,965 763

办公设备 2,937 2

585,654 96,225

(4)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价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794,350 (119,125) - 1,675,225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请见附注十六。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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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固定资产(续)

(5) 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为现金产生单元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现金产生单元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本集团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依据经批准的五年

期财务预算,采用税前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该五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第五年财务预算相同的

预测。用于现金产生单元减值测试的其他重要假设包括预期产品售价、产品需求、产品成本及相关费

用,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这些重要假设。

另外,本集团使用反映相关现金产生单元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为 10.16%(2013 年:10.19%)。上述假

设用于本集团业务分部内的现金产生单元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若现金产生单元很有可能将于近期被处置而非继续持有并运营,其可收回金额则基于相关资产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而非参考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拟处置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这些资产预

计拆除所得到的废料量及其收回价格确定。

本集团本年确认了 5,032,442 千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提取重要减值准备的原因和方法如下:

(a) 由于铝锭价格的持续下跌,本公司的一些分公司和子公司于 2014 年产生经营亏损,这些分公司和子公司

的现金产生单元出现减值迹象。

于 2014 年,本公司重庆分公司对其氧化铝资产组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该资产组包括账面净值为

5,946,655 千元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79,121 千元的在建工程和账面净值为 332,385 千元的无形资

产。按照如上所述的减值测试方法预测的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3,209,167

千元,本公司分别对该资产组中的固定资产计提了 2,943,901 千元减值准备、对在建工程计提了 40,545

千元减值准备,以及对无形资产计提了 164,548 千元的减值准备。

于 2014 年,本公司河南分公司对其账面净值为 199,259 千元的固定资产,按照如上所述的减值测试方

法预测的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可收回金额 88,996 千元,计提了 110,263 千元的减值准

备。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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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固定资产(续)

(5) 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续)

(b) 2014 年,受国际国内硅行业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宁夏能源集团下属四家硅产业子公司严重亏损,已全

面停产,宁夏能源计划对这四家硅产业公司进行处置,这四家硅产业公司的相关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

象。这四家硅产业公司的相关资产主要包括账面净值为 801,585 千元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804,954

千元的在建工程和账面净值为 193,790 千元的无形资产。宁夏能源基于预计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确定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对固定资产计提了 537,860 千元的减值准备,对在建工程计提了

602,352 千元的减值准备以及对无形资产计提了 84,680 千元的减值准备。

另外,由于国内光伏产业供需失衡,宁夏能源集团下属六家光伏发电企业的光伏电站等相关固定资产出

现减值迹象。宁夏能源集团按照如上所述的减值测试方法分别预测的六家光伏发电企业的相关资产组未

来现金流的现值确定的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合计为 1,382,399 千元,相应对该六家光伏发电企业的子公

司合计账面净值为 1,721,761 千元的固定资产,计提了合计 339,362 千元的减值。

(c) 于 2014 年,本集团对账面净值为 1,376,369 千元的被批准计划处置的固定资产,根据基于该类固定资产

之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而确定的可收回金额 275,313 千元,计提了 1,101,056 千元的减值准

备。

(6)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 8,955,035 千元的固定资产用于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的抵

押(2013 年 12 月 31 日:5,980,718 千元),参见附注五、44。

12 在建工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 11,546,743 (1,277,410) 10,269,333 15,889,067 (698,792) 15,19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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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在建工程(续)

(1) 重要在建工程 2014 年度变动如下: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工程投入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年利

2014 年 固定资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无形资产 2014 年 占预算的 工程 累计金额 息资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

工程名称 预算金额 1月1日 产转入 投入 (附注五、11) (附注五、13) 其他减少 12 月 31 日 比例 进度 (注) (附注五、49) 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宁夏能源银洞沟煤矿 300 万吨

改扩建项目二期 2,079,000 1,212,512 - 506,085 - - - 1,718,597 80% 80% 157,460 62,099 6.55% 贷款/自筹

宁夏能源王洼至原州区铁路建

设项目工程 1,848,830 941,674 - 146,483 (129) - - 1,088,028 60% 60% 119,701 49,237 6.55% 贷款/自筹

贵州华锦氧化铝二期工程 3,598,800 - - 828,956 - - - 828,956 23% 23% - - 不适用 自筹

中州矿业段村-雷沟铝土矿采

矿工程 1,357,670 343,872 - 246,310 (1,165) - - 589,017 53% 53% 33,507 25,415 5.96% 贷款

包头铝业电厂 2,714,560 1,795,766 - 517,687 (1,874,045) - - 439,408 86% 86% 153,701 73,436 7.10% 贷款/自筹

河南分第五赤泥堆场 753,890 524,837 - 73,131 (160,000) - - 437,968 88% 88% 72,448 27,058 5.80% 贷款/自筹

宁夏能源王洼煤矿 600 万吨改

扩建项目 1,967,000 238,722 - 174,953 - - - 413,675 18% 18% 21,027 8,408 6.55% 贷款

贵州分猫场矿 0-24 线地下开

采工程 787,380 259,430 - 126,161 - - - 385,591 49% 49% 55,835 19,614 6.05% 贷款/自筹

抚顺铝业二期改造项目 2,884,700 156,375 - 41,587 - - - 197,962 93% 93% 89,981 5,671 6.03% 贷款

宁夏能源银星一井项目 2,655,000 258,028 - 79,284 (146,030) - - 191,282 64% 64% 89,661 13,645 6.55% 贷款/自筹

宁夏能源长山头 99MW 工程 813,100 - - 175,670 - - - 175,670 22% 22% 2,816 2,816 6.55% 贷款/自筹

华兴铝业氧化铝工程 4,231,029 1,470,040 - 872,061 (2,010,226) (299,580) - 32,295 91% 91% 153,636 153,636 6.33% 贷款

其他 8,687,811 69,430 3,959,446 (6,611,051) (585,076) (472,266) 5,048,294 190,891 91,660

15,889,067 69,430 7,747,814 (10,802,646) (884,656) (472,266) 11,546,743 1,140,664 532,695

注:该金额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余额中包含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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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在建工程(续)

(2)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14 年 外币报表 2014 年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折算差异 12 月 31 日 计提原因

中铝澳大利亚奥 开工协

鲁昆项目 (542,828) - - 35,745 (507,083) 议终止

铝材料循环经济

一体化项目 (118,452) - - - (118,452) 项目停工

宁夏能源年产

10000 吨 高 纯 公司拟作

硅项目(注) - (543,897) - - (543,897) 清算

其他 (37,512) (103,182) 32,716 - (107,978)

(698,792) (647,079) 32,716 35,745 (1,277,410)

注:如附注五、11 所述,受国际国内硅行业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宁夏能源对其四家硅产业子公司账面

净值为 804,954 千元的在建工程,计提了 602,352 千元的减值准备。其中有账面净值为 717,803 千

元的年产 10000 吨高纯硅项目相关在建工程根据其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预计可回收金额

173,906 千元,计提了 543,897 千元的减值准备。

(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集 团 有 294,092 千 元 的 在 建 工 程 用 于 长 期 借 款 抵 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1,311,242千元),参见附注五、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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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无形资产

2014 年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探矿权 电脑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3,156,987 7,487,374 1,317,163 420,097 12,381,621

重分类(注 1) - 48,222 (48,222) - -

购置 295,506 42,150 42,171 21,756 401,583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五、12) 460,421 385,840 - 38,395 884,656

处置或报废 (2,002) - - (12,808) (14,810)

汇兑调整 729 816 1,110 - 2,655

年末余额 3,911,641 7,964,402 1,312,222 467,440 13,655,705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413,021) (562,573) - (154,617) (1,130,211)

计提 (84,608) (245,194) - (42,105) (371,907)

处置或报废 1,342 - - 1,832 3,174

汇兑调整 (122) (81) - - (203)

年末余额 (496,409) (807,848) - (194,890) (1,499,147)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 - - -

计提(注 2) (140,804) (35,420) - (73,004) (249,228)

年末余额 (140,804) (35,420) - (73,004) (249,228)

账面价值

年初 2,743,966 6,924,801 1,317,163 265,480 11,251,410

年末 3,274,428 7,121,134 1,312,222 199,546 11,907,330

注 1: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重分类为对已获得采矿权证的探矿权的分类调整。

注 2: 如附注五、11 所述,重庆分公司对无形资产计提了 164,548 千元的减值准备。受国际国内硅行业市场

低迷等因素影响,宁夏能源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对四家硅产业公司的专利技术、矿权

和软件等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84,680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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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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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无形资产(续)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 409,181 千元(原值:425,382 千元)的土地使用权(2013 年 12 月

31 日:46,666 千元(原值:53,285 千元))和账面价值 1,124,726 千元(原值:1,239,487 千元)的采矿权(2013

年 12 月 31 日:798,627 千元(原值:964,118 千元))用于借款抵押,参见附注五、4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如下: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 398,585 申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资料尚未齐备

采矿权 4,568,546 申办矿权的相关资料尚未齐备

探矿权 116,181 申办矿权的相关资料尚未齐备

合计 5,083,312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金额占本集团总资产金额的比例为 3%(2013 年 12 月 31

日:3%)。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不存在因以上土地及矿权的使用而被要求赔偿的法律诉讼和评

估。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有并使用上述采矿权、探矿权及土地使用权,并且认为上述

事项不会对本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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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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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商誉

2014 年 2014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汇兑损益影响 12 月 31 日

商誉 2,344,953 - - 104 2,345,057

减:减值准备 - - - - -

2,344,953 - - 104 2,345,057

分摊至本集团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商誉根据经营分部汇总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原铝板块-

兰州分公司 1,924,259 1,924,259

青海分公司 217,267 217,267

氧化铝板块-

广西分公司 189,419 189,419

PTNP 14,112 14,008

2,345,057 2,344,953

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该

五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 2.0%(2013 年:2.0%)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该增长率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

增长率,并与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

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假设。管理层采用

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12.62%(2013 年:12.62%)为折现率。上述假设

用以分析该业务分部内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管理层相信这些重要假设的任何重大变化都

有可能会引起单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董事认为,基于上述评估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对兰州分公司的商誉,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折现率上升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该资产

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减少或是增加 9%及 11%。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预计增长率上升或是

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其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增加或是减少 7%及 6%。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

下,铝锭价格上升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其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增加或是减少 5%及 8%。

对青海分公司的商誉,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折现率上升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该资产

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减少或是增加 10%及 12%。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预计增长率上升或是

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其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增加或是减少 8%及 7%。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

下,铝锭价格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其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增加或是减少 12%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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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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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长期待摊费用

2014 年 2014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12 月 31 日

剥离费(注) 58,707 20,804 (35,203) 44,308

矿山使用费 45,695 - (9,551) 36,144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974 67 (547) 1,494

预付长期租赁款 10,396 - (659) 9,737

迁村费 65,873 193 (1,470) 64,596

其他 99,259 156,433 (94,696) 160,996

281,904 177,497 (142,126) 317,275

注:剥离费为矿石开采到达矿层前清除剥离层或废物而发生的成本。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存

货跌价准备 2,019,554 472,558 1,917,478 432,010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 2,443,820 579,724 323,076 72,271

职工薪酬 1,495,905 357,601 347,269 76,923

设备投资抵税 - - 310,685 69,158

可抵扣亏损 2,955,502 708,674 4,438,079 1,008,091

抵销内部未实现利润 556,202 138,030 319,440 74,821

公允价值变动 7,842 1,960 813 203

其他 671,440 144,547 765,181 158,153

10,150,265 2,403,094 8,422,021 1,89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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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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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利息资本化 333,380 79,011 369,649 82,283

公允价值变动 118,357 29,589 223 56

固定资产折旧 34,293 5,144 36,636 5,495

无形资产摊销 14,510 2,177 9,711 1,457

被收购资产评估增

值 4,240,490 1,060,123 4,817,976 1,083,014

未实现亏损 - - 40,813 9,085

固定资产复垦义务 72,383 14,853 33,867 5,080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 4,585,174 1,086,686 - -

对联营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 990,377 234,719 - -

10,388,964 2,512,302 5,308,875 1,186,470

(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净额列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抵销金额 抵销后净额 抵销金额 抵销后净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51,037 952,057 98,320 1,793,3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51,037 1,061,265 98,320 1,088,150

(4)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源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7,686,197 2,672,038

源于可抵扣亏损 22,563,989 16,708,683

30,250,186 19,380,72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 3,349,848

2015 年 106,146 143,718

2016 年 369,627 467,089

2017 年 4,840,206 3,258,398

2018 年 9,066,562 9,489,630

2019 年 8,181,448 -

22,563,989 16,708,683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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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6) 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与子公司中铝香港及联营公司焦作万方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全额计

提了递延所得税负债1,321,405千元(附注五、56)。除此之外,于2014年12月31日,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与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投资相关,并且本集团对其投

资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由这些公司的累积未分配利润产生,并将通过未来分红转回。由于境内企业

分红收益为免税,因此本集团未对这些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于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

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5,591,959千元(2013年12月31日:10,241,719千元)。

(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未来年度预计很可能产生的盈利为限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

952,057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1,793,310 千元)。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注 1) 12,503,855 21,290,847

预付货款(注 2) 2,493,071 84,000

预付采矿权款 811,184 733,776

其他长期应收款 197,218 46,781

其他 218,164 54,343

16,223,492 22,209,747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附注五、6)(注 1) (4,307,951) (9,002,434)

-预付货款 (29,371) (28,000)

(4,337,322) (9,030,4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886,170 13,179,313

注 1: 2013 年度,本公司转让部分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以及资产给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形成对中铝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根据本集团与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

议和资产转让协议,本集团对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处置上述股权、债权和资产所形成的应收款项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折现。根据本集团与中铝公司之子公司签订的中铝铁矿控股

有限公司(“中铝铁矿”)股权转让协议,本集团对中铝公司之子公司就中铝铁矿处置所形成的应收

款项按照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 0.9 百分点的折现率折现。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股权债权及资产转让款中于未来一年以内收回的部分为 4,307,951 千元,计入其他应收款(附注五、

6),一年以上收回的部分为 8,195,904 千元,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 2: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预付货款中包含对供应商收取利息的长期预付款 1,835,700 千

元。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和对一家供应商的预付货款为计息款项,除此之

外,无其他计息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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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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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资产减值准备

2014 年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其他变动 2014 年

1月1日 12 月 31 日

转回 核销/转销

坏账准备 1,119,342 178,815 (36,551) (3,625) (78,197) 1,179,784

其中: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51,851 135,682 (23,575) (3,625) - 760,33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67,491 43,133 (12,976) - (78,197) 419,451

存货跌价准备 1,377,901 1,746,351 (358,750) (721,205) - 2,044,29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25,443 5,032,442 - (1,040,332) - 4,417,55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98,792 647,079 - (32,716) (35,745) 1,277,41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249,228 - - - 249,228

其他 7,778 804 - (7,778) 78,197 79,001

3,629,256 7,854,719 (395,301) (1,805,656) (35,745) 9,247,273

19 短期借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594,200 994,400

抵押借款 2,059,000 869,500

保证借款 1,247,159 140,000

信用借款 36,892,330 45,142,573

40,792,689 47,146,473

2014 年度本集团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5.48%(2013 年度:5.69%)。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短期借款中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的质押物和抵押物情况参见附注五、44。

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衍生金融负债-

期权合约—期权本金 18,164 1,355

期权合约—期权公允价值变动 6,765 385

期货合约 4,455 207

29,384 1,947

期权合约的公允价值是以期权定价模型及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市场信息计算得出。期货合约的公

允价值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期货交易所 2014 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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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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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应付票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5,234,103 3,591,144

商业承兑汇票 - 40,000

5,234,103 3,631,14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22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不计息,并通常在一年内清偿。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10,514,248 8,770,506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 535,245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943,427 千

元),主要为尚未结清的采购尾款。

23 预收款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货款 2,697,439 1,565,691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 80,329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80,307 千元),

主要为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结算尾款。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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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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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应付职工薪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1) 514,764 294,726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 65,328 40,550

一次性辞退补偿(3) 39,878 -

一年内到期的内退福利费(附注五、34) 245,529 30,668

865,499 365,944

(1) 短期薪酬如下: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08,143 4,314,247 (4,145,151) 277,239

职工福利费 - 397,681 (397,681) -

社会保险费 25,300 407,350 (383,265) 49,385

其中:医疗保险费 8,134 329,408 (309,779) 27,763

工伤保险费 14,189 56,454 (52,330) 18,313

生育保险费 2,977 21,488 (21,156) 3,309

住房公积金 32,702 424,238 (420,019) 36,921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24,266 137,504 (112,345) 149,425

其他短期薪酬 4,315 41,390 (43,911) 1,794

294,726 5,722,410 (5,502,372) 514,764

(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如下: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费 26,111 823,505 (798,350) 51,266

失业保险费 14,439 71,767 (72,144) 14,062

40,550 895,272 (870,494) 65,32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中没有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款,且该余额预计将于 2015 年度全部发放和使用完

毕。

(3) 本集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于本年与部分员工在员工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并根据

与员工协商一致的补偿金额,计提了一次性辞退补偿费。一次性辞退补偿费的余额预计将于 2015 年度全部支付。

本年一次性辞退补偿变动明细如下: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次性辞退补偿 - 176,002 (136,124) 39,878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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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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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应交税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增值税 118,720 206,556

应交企业所得税 79,420 125,529

应交资源税 46,996 46,311

应交印花税 15,324 30,622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32,218 29,293

应交教育费附加 6,871 12,972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234 11,904

应交水利建设基金 55,086 43,820

应交营业税 10,847 22,497

应交个人所得税 16,155 23,301

其他 65,270 4,572

454,141 557,377

26 应付利息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债券利息 661,738 525,829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52,595 98,487

短期借款利息 109,597 101,748

923,930 726,06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逾期未付利息(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27 应付股利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7,304 57,304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35,287 35,287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长城铝业”) 14,505 -

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铝业”) 5,049 -

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7,560 7,560

重庆启蓝科技有限公司 7,997 7,997

陕西省地方电力发电有限公司 3,028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6,395 -

其他 103 103

187,228 108,251

上述应付股利超过一年未支付的共 108,251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100,691 千元),原因主要是由于本

公司之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未予催收,延迟了股利支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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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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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应付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材料及设备款 5,599,870 5,486,515

保证金及押金 960,935 601,850

应付期货平仓盈利 - 130,817

应付劳务费 86,383 59,783

应付维修费 43,787 28,482

应付股权投资款 89,569 126,527

应付后勤服务及土地租赁费 109,664 49,705

其他 670,326 481,947

7,560,534 6,965,626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 2,535,201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2,422,090

千元),主要为工程设备材料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于按照合同约定尚未达到结算条件,该款项尚未结

清。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其他应付款中 7,560,534 千元属于金融负债。

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1) 6,572,862 8,328,722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五、32) 3,995,762 2,597,47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3) 799,479 680,394

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附注五、36) 63,117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6,000

11,431,220 11,61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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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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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其他流动负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融资券(注) 23,536,390 15,275,680

其他 8,761 10,291

23,545,151 15,285,971

注: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3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等

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6.15%。

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4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1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

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5.45%。

于 2014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

的 2014 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2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等债

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5.59%。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4 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2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

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5.60%。

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4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8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等

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5.10%。

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4 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7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

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4.59%。

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4 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8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

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4.35%。

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4 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6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

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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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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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长期借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14,315,820 12,564,600

抵押借款 986,000 1,403,100

保证借款 1,652,737 6,310,303

信用借款 14,991,787 15,025,337

31,946,344 35,303,340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6,572,862) (8,328,722)

25,373,482 26,974,618

长期借款中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的质押物和抵押物情况参见附注五、44。

2014 年度本集团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5.64%(2013 年度:5.8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32 应付债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债券 22,231,593 21,917,681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3,995,762) (2,597,471)

18,235,831 19,3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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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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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应付债券(续)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债券余额列示如下:

本年 票面利率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发行 折价摊销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注 4) 实际利率

企业债券(注 1) 2,000,000 2007 年 6 月 10 年 2,000,000 1,991,481 - 2,340 - 1,993,821 4.50% 4.64%

2010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注 2) 1,000,000 2010 年 7 月 5年 1,000,000 995,062 - 3,187 (998,249) - 4.00% 4.34%

2010 年第二期中期票据(注 2) 1,000,000 2010 年 8 月 5年 1,000,000 994,867 - 3,173 (998,040) - 3.86% 4.20%

2011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 5,000,000 2011 年 9 月 5年 5,000,000 4,988,581 - 8,261 (100,000) 4,896,842 5.86% 6.03%

宁夏能源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 400,000 2012 年 4 月 5年 400,000 400,000 - - - 400,000 6.06% 6.06%

2012 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注 2) 2,000,000 2012 年 2 月 3年 2,000,000 1,996,335 - 3,138 (1,999,473) - 4.96% 5.13%

2012 年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 3,000,000 2012 年 10 月 5年 3,000,000 2,985,743 - 3,424 - 2,989,167 5.63% 5.77%

2013 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 3,000,000 2013 年 1 月 5年 3,000,000 2,976,266 - 5,343 - 2,981,609 5.76% 5.99%

2013 年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 2,000,000 2013 年 9 月 3年 2,000,000 1,991,875 - 2,878 - 1,994,753 5.90% 6.07%

2014 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注 3) 3,000,000 2014 年 3 月 3年 3,000,000 - 2,973,000 6,639 - 2,979,639 7.00% 7.35%

22,400,000 22,400,000 19,320,210 2,973,000 38,383 (4,095,762) 18,235,831

14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应付债券(续)

注 1: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1269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 2007 年 6 月发行企业债

券,发行总额 2,000,000 千元,债券期限为 10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年利率为

4.50%。本企业债券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注 2: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已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注 3: 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发行了面值总额为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4

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到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置换银行借

款。该票据的固定票面利率 7.0%。

注 4: 本集团所有债券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33 长期应付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采矿权价款 1,277,175 1,444,789

应付融资租赁款 1,429,446 -

其他 24,050 2,762

2,730,671 1,447,551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应付采矿权价款 (519,990) (680,394)

应付融资租赁款 (269,548) -

其他 (9,941) -

(799,479) (680,394)

1,931,192 767,157

3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内退福利费总额 1,374,101 80,040

减:一年内到期的内退福利费 (245,529) (30,668)

1,128,572 49,372

14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续)

减一年内

2014 年 年初总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总额 到期部分 年末余额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内退福利费 80,040 1,360,284 (66,223) 1,374,101 (245,529) 1,128,572

本集团预计未来将要支付的内退福利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折现金额

一年以内 255,879

一年至两年 317,557

两年至三年 312,849

三年以上 647,680

1,533,965

未确认融资费用 (159,864)

1,374,101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45,529)

1,128,572

本集团因实施机构改革,部分分公司和子公司实行了内部退养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

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本集团对这些退出岗位休养的人员负有在未来 1 年至 6 年支付休养生活费的义务。本

集团根据公司制定的内部退养计划生活费计算标准计算对参加内部退养计划员工每月应支付的内退生活

费,并对这些员工按照当地社保规定计提并交纳五险一金。本集团参考通货膨胀率对未来年度需要支付的

内退生活费按照 3%的增长率进行预测。在考虑对参加内部退养计划员工的未来内退生活费支付义务时,

本集团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确定的中国居民平均死亡率对支付义务进行了调

整,并将该经调整的内部退养计划产生的未来支付义务,按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同期国债利率折现后计

入管理费用。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预计将在 12 个月内支付的部分,相应的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附

注五、24)。

35 专项应付款

2014 年 转入 2014 年

项目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递延收益 12 月 31 日

新型结构电解槽产业化项目资金 42,200 - (20,000) (20,000) 2,200

第二铝矿麦坝矿区坑内开采项目

综合利用资金 20,290 - - - 20,290

猫厂项目专项拨款 49,290 - - - 49,290

能源管理中心项目财政补贴 7,300 - - - 7,300

安全生产保障基地专款 - 21,000 - - 21,000

政府对工业转型支持投入的特别

流转金 - 4,000 - - 4,000

119,080 25,000 (20,000) (20,000) 104,080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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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递延收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46,716 -

广西平果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121,008 149,759

安宁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土地补偿费 39,825 40,725

环境治理补助项目 35,747 9,027

管网续建中央补助资金 21,850 28,734

南水北调复建工程 20,344 19,646

其他 439,141 402,084

824,631 649,975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如下:

与资产/

年初余额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 划分为一年内到期 年末余额 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 649,975 392,499 (154,726) (63,117) 824,631 资产相关

37 股本

2014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9,580,522 - 9,580,52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3,943,966 - 3,943,966

13,524,488 - 13,524,488

2013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9,580,522 - 9,580,52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3,943,966 - 3,943,966

13,524,488 - 13,524,488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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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资本公积

2014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2,839,588 - - 12,839,588

其他资本公积-

专项资金拨入(注) 710,211 20,000 - 730,211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171,964 - - 171,964

其他 21,331 24,061 (14,979) 30,413

13,743,094 44,061 (14,979) 13,772,176

2013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3,097,117 - (257,529) 12,839,588

其他资本公积-

专项资金拨入(注) 698,411 11,800 - 710,211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171,964 - - 171,964

其他 20,366 965 - 21,331

13,987,858 12,765 (257,529) 13,743,094

注:财政部专项资金用于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这些资金作为项目国家资本金

注入,待满足所有增加股本金的条件后,本公司将把此部分资金转增股本。在未满足增加股本金的

条件前,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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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累计余额:

2013 年 2013 年 2014 年

1月1日 增减变动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12 月 31 日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7,382) (234,019) (251,401) 64,102 (187,299)

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当期发生额:

2014 年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64,102 - 64,102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 -

64,102 - 64,102

2013 年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34,019) - (234,019)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 -

(234,019) - (234,019)

40 专项储备

2014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 146,200 401,842 (360,184) 187,858

2013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 92,193 428,696 (374,689) 146,200

专项储备系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颁布的[2012]16 号文《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从事的矿山开采、煤气生产、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

造及建筑服务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及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提取的煤矿维简费。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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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1 盈余公积

2014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5,867,557 - - 5,867,557

2013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5,867,557 - - 5,867,5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按公司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

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2014 年度本公司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3 年度:未提取)。

42 (累计亏损)/未分配利润

2014 年 2013 年

提取或 提取或

金额 分配比例 金额 分配比例

年初未分配利润 11,327,787 - 10,380,4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

损)/利润 (16,216,880) - 947,891 -

减: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 - - (508) -

年末(累计亏损)/未分配利润 (4,889,093) - 11,327,787 -

本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的公司当期净利润及其期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与按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确定的公司当期净利润及其期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两者中孰低的数额,扣除当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后的余额,作为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最大限额。

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获 201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 2013 年度不派发股息。

根据 2015 年 3 月 25 日的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 2014 年度不派发股息,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

批准(附注十三)。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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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 少数股东权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高级永续证券 4,637,125 2,146,233

宁夏能源 3,572,917 3,766,398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山东华宇”) 766,693 786,992

山西华泽 512,627 609,896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山西华圣”) 376,997 499,889

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甘肃华鹭”) 348,565 491,211

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阳矿业”) 405,408 407,774

遵义氧化铝 343,952 332,572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贵州华锦”) 299,000 -

中铝香港 72,472 110,688

中铝国贸 52,107 55,986

其他 (34,708) 136,755

11,353,155 9,344,394

2013 年 10 月 22 日和 2014 年 4 月 10 日,中铝香港一家全资附属子公司分别发行了面值为 3.5 亿美元

的高级永续证券(“2013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和 4 亿美元的高级永续证券(“2014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

券”)。这些高级永续证券以发行收入扣除发行成本之后的净额入账,将借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任一附属

公司用作公司通常用途。

根据上述高级永续证券的发行条款,本集团并无偿还本金或支付任何分派利息的合约责任,本集团将上

述高级永续证券分类为权益工具计入少数股东权益,当宣派相关票息时则被作为对少数股东的分配处

理。

上述高级永续证券的详情如下:

(1) 年末发行在外的高级永续证券的情况

发行时间 会计分类 息票率 金额(美元)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2013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2013 年 10 月 22 日 权益工具 6.625% 350,000,000 无固定到期日

2014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2014 年 4 月 10 日 权益工具 6.250% 400,000,000 无固定到期日

14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 少数股东权益(续)

上述高级永续证券的详情如下(续):

(2) 主要条款

2013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到期日

没有固定到期期限,可由本集团选择在 2018 年 10 月 29 日或之后,按本金连同任何累计、未缴

或递延息票利息款项赎回。

分派支付日

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起,于每年 4 月 29 日和 10 月 29 日每半年按照票息率支付息票款。

分派递延

发行人有权通过于原定分派支付日期前不多于十个营业日亦不少于五个营业日向证券持有人及受

托人及主要付款代理发出书面通知,将(全部或部分)任何原定于分派支付日期派付的分派延迟至下

一个分派支付日期作出,除非发生强制性分派支付事件的情况。

强制性分派支付事件

截至相关原定分派支付日期前之日止六个月期间发生以下任何一项或两项事件的情况:

(a)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就其任何同等证券或次级证券已宣布派付或派付酌情股息、分派

或其他酌情付款(惟(i)就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视乎情况而定)的同等证券按比例基准或(ii)

就与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或为彼等之利益订立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类似安排作出者除

外);或

(b)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已酌情购回、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购买其任何同等证券(于其指定到

期日前)或次级证券(惟(i)就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视乎情况而定)的同等证券按比例基准,

(ii)就与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或为彼等之利益订立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类似安排,或(iii)

因以其同等证券交换或兑换其次级证券作出者除外)。

赎回及购买

证券为永续证券,概无固定赎回日期,而发行人将有权基于特定原因赎回或购买该等证券。

14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 少数股东权益(续)

上述高级永续证券的详情如下(续):

(2) 主要条款(续)

2014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到期日

没有固定到期期限,可由本集团选择在 2017 年 4 月 17 日或之后,按本金连同任何累计、未缴或

递延息票利息款项赎回。

分派支付日

从 2014 年 4 月 19 日起,于每年 4 月 29 日和 10 月 29 日每半年按照票息率支付息票款。

分派递延

发行人有权通过于原定分派支付日期前不多于十个营业日亦不少于五个营业日向证券持有人及受托

人及主要付款代理发出书面通知,将(全部或部分)任何原定于分派支付日期派付的分派延迟至下一

个分派支付日期作出,除非发生强制性分派支付事件的情况。

强制性分派支付事件

截至相关原定分派支付日期前之日止六个月期间发生以下任何一项或两项事件的情况:

(a) 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就其任何同等证券或次级证券已宣布派付或派付酌情股息、分派

或其他酌情付款(惟(i)就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视乎情况而定)的同等证券按比例基准或(ii)就

与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或为彼等之利益订立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类似安排作出者除

外);或

(b) 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已酌情购回、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购买其任何同等证券(于其指定

到期日前)或次级证券(惟(i)就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视乎情况而定)的同等证券按比例基

准,(ii)就与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或为彼等之利益订立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类似安排,

或(iii)因以其同等证券交换或兑换其次级证券作出者除外)。

赎回及购买

证券为永续证券,概无固定赎回日期,而发行人将有权基于特定原因赎回或购买该等证券。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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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 少数股东权益(续)

上述高级永续证券的详情如下(续):

(3) 高级永续证券的变动情况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汇兑调整 年末金额

2013 年 美 元 高

级永续证券 2,122,605 - - 1,838 2,124,443

2014 年 美 元 高

级永续证券 - 2,461,813 - 2,101 2,463,914

合计 2,122,605 2,461,813 - 3,939 4,588,357

(4) 高级永续证券派息

2013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自 2018 年 10 月 29 日,若本集团未选择赎回该高级永续证券,则有关息票率将重设为相当于

以下三项总和以年度百分比表示的利率:(a)初始利差 5.312%;(b)美国国库证券利率;及(c)每

年 5%的息差。

2014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若本集团未选择赎回该高级永续证券,则有关息票率将重设为相当于以

下三项总和以年度百分比表示的利率:(a)初始利率 5.423%;(b)美国国库券利率;及(c)每年

5%的息差。

于 2014 年度,本集团对 2013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和 2014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合计派息金额

为 36,520,833.33 美元(折合人民币金额为 224,241 千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就 2013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和 2014 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均

无累积递延支付的派息。

(5) 归属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高级永续证券 4,588,357 2,122,605

累计未分配票息 48,768 23,62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4,637,125 2,146,233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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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物 抵押物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长期股权投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存货

借款金额 (附注五、3) (附注五、4) (附注五、10) (附注五、12) (附注五、11) (附注五、13) (附注五、7)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原值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注) 2,653,200 98,000 270,084 - - 7,904,967 4,361,601 425,382 409,181 50,000

长期借款(注) 15,301,820 - - 450,611 294,092 6,649,407 4,593,434 1,239,487 1,124,726 -

17,955,020 98,000 270,084 450,611 294,092 14,554,374 8,955,035 1,664,869 1,533,907 5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物 抵押物

应收账款 存货 长期股权投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存货

借款金额 (附注五、4) (附注五、7) (附注五、10) (附注五、12) (附注五、11) (附注五、13) (附注五、7)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原值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注) 1,863,900 110,000 246,000 - - 4,293,568 2,286,299 53,285 46,666 50,000

长期借款(注) 13,967,700 - - 472,974 1,311,242 3,924,015 3,694,419 964,118 798,627 -

15,831,600 110,000 246,000 472,974 1,311,242 8,217,583 5,980,718 1,017,403 845,293 50,000

注:除上表列示的质押/抵押资产外,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借款金额中有短期借款 241,200 千元由信用证提供质押(2013 年 12 月 31 日:384,500 千元);

上述借款中有短期借款 55,000 千元由已被抵销的集团内子公司间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上述借款金额中有长期借款 12,445,78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

874,390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12,381,52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 771,890 千元))由未来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上述借款金额中有长期

借款 1,686,96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 10,080 千元)由本公司持有的宁夏能源 70.82%的股权提供质押。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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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4 年 2013 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39,481,210 (137,631,014) 168,926,158 (165,657,866)

其他业务 2,291,082 (2,120,191) 4,111,941 (3,632,980)

141,772,292 (139,751,205) 173,038,099 (169,290,846)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商品 139,481,210 168,926,158

出售残余材料及其他材料 531,927 1,625,817

提供电力、气体、热力和水 587,130 593,365

提供机械加工和其他服务 102,390 480,757

其他 1,069,635 1,412,002

141,772,292 173,038,099

4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税 (30,793) (46,49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9,685) (151,982)

教育费附加 (94,481) (111,337)

其他 (60,892) (64,494)

(315,851) (374,304)

47 销售费用

2014 年 2013 年

运输及装卸费用 (1,047,427) (1,253,943)

包装费用 (249,843) (217,875)

工资及福利费用 (69,144) (78,850)

港口杂费 (61,707) (70,058)

仓储费 (52,077) (59,362)

销售佣金及其他手续费 (36,553) (37,682)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31,896) (34,226)

市场及广告费用 (7,011) (17,604)

其他 (197,576) (165,685)

(1,753,234) (1,935,285)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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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8 管理费用

2014 年 2013 年

辞退补偿及内退福利

(附注五、24,附注五、34) (1,536,286) -

职工薪酬 (1,044,729) (999,036)

营业税金及附加及所得税费用以外

的其他税项 (203,552) (233,155)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79,813) (165,378)

研究与开发费用 (293,766) (194,797)

经营租赁费用 (118,831) (144,529)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89,833) (137,725)

无形资产摊销 (126,713) (100,938)

公用事业及办公用品费用 (34,697) (38,748)

法律及专业费用 (51,164) (51,429)

保险费用 (33,433) (40,994)

修理及维修费用 (39,134) (40,342)

审计费 (25,176) (32,306)

排污费 (28,984) (24,810)

其他 (500,696) (403,104)

(4,306,807) (2,607,291)

49 财务费用,净额

2014 年 2013 年

利息支出 (7,240,176) (6,885,993)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附注五、12) 532,695 672,620

减:利息收入 1,047,607 627,439

汇兑(损失)/收益 (10,464) 93,677

其他 其他 (110,968) (92,608)

(5,781,306) (5,584,865)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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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资产减值损失

2014 年 2013 年

坏账损失 (142,264) (300,334)

存货跌价损失 (1,387,601) (989,00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5,032,442) (351,521)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647,079) (149,645)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249,228) -

其他 (804) (8,555)

(7,459,418) (1,799,061)

5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014 年 2013 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120,878 (8,7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10,628) 3,996

110,250 (4,802)

本集团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均来自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52 投资收益

2014 年 2013 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40,085 661,495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156,617 100,898

处置子公司股权及债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22,154

处置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5,709

视同处置焦作万方产生的投资收益 - 804,766

新收购子公司在购买日前持有的股权在购买

日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投资收益 - 53,953

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他 71,023 112,181

667,725 7,661,156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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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营业外收入

计入 2014 年度

2014 年 2013 年 非经常性损益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4,486 307,605 34,48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4,486 188,668 34,486

资产组处置利得 - 117,476 -

政府补助(1) 823,986 823,880 823,986

取得子公司投资成本小于购买日应享有子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651,185 -

其他 165,140 261,843 165,140

1,023,612 2,161,989 1,023,612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与资产/收益相关 说明

电费补贴 518,494 545,164 收益相关 企业扶持

科研开发补贴 62,157 41,090 资产相关 技术类补贴

节能减排项目补贴 20,162 28,264 资产相关 节能项目补贴

环保项目补贴 10,827 22,802 资产相关 环保项目补贴

企业发展扶持补贴 72,269 59,130 收益相关 企业扶持

税费返还 78,497 83,270 收益相关 税费返还

其他 61,580 44,160 资产/收益相关 其他

823,986 823,880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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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营业外支出

计入 2014 年度

2014 年 2013 年 非经常性损益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8,630) (98,548) (78,63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78,630) (98,548) (78,630)

对外捐赠 (10,761) (14,601) (10,761)

罚款支出 (4,060) (4,498) (4,060)

其他 (87,130) (85,381) (87,130)

(180,581) (203,028) (180,581)

55 利润总额

本集团按照性质分类的费用明细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贸易业务采购的商品 (71,647,273) (91,788,790)

原材料及消耗品的消耗 (34,776,798) (42,691,957)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减少)/增加 (1,045,858) 605,633

外购电费 (17,738,754) (21,533,899)

职工薪酬(注) (7,855,666) (6,711,077)

折旧及摊销 (7,469,428) (7,388,208)

修理及维护费用 (1,857,471) (1,536,660)

运输费 (1,047,427) (1,253,943)

财务费用 (5,781,306) (5,584,865)

注:2014 年的职工薪酬包含内退及辞退福利 1,536,286 千元(附注五、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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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所得税费用

2014 年 2013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260,721) (215,214)

递延所得税费用 (814,189) (123,069)

(1,074,910) (338,283)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或亏损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14 年 2013 年

(亏损)/利润总额 (15,974,523) 1,061,762

按适用标准税率(附注四)计算的所得税费用/(收益) 3,993,631 (265,440)

个别子公司及分公司的所得税优惠差异 19,631 80,981

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53,490 (2,42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亏损 (2,045,362) (2,436,361)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23,707) (61,262)

允许加计扣除的支出 4,949 14,109

非应纳税收入 205,539 2,583,120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419,722) (44,724)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 31,883 (4,685)

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可抵扣亏损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 9,477 143,412

核销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83,314) (345,009)

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附注五、16(6)) (1,321,405) -

(1,074,910) (33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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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7 每股(损失)/收益

(1) 基本每股(损失)/收益

基本每股(损失)/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亏损)/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计算:

2014 年 2013 年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亏损)/利润

持续经营 (16,216,880) 739,333

终止经营 - 208,558

(16,216,880) 947,891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13,524,488 13,524,488

基本每股(损失)/收益(人民币元/股)

持续经营 (1.20) 0.05

终止经营 - 0.02

(1.20) 0.07

(2) 稀释每股(损失)/收益

稀释每股(损失)/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亏损)/利润除

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14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

股(2013 年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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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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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 2013 年

收到补贴收入 590,763 939,654

存款利息收入 429,345 331,011

押金及保证金的变动 860,305 466,795

1,880,413 1,737,460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 2013 年

运输及装卸费 (1,047,427) (1,253,943)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受限资金的增加 (615,432) (297,223)

租赁费 (118,831) (144,529)

研究开发费 (293,766) (194,797)

包装费 (249,843) (217,875)

保险费 (33,433) (40,994)

港口杂费 (61,707) (70,058)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89,833) (137,725)

后勤费用 (26,552) (78,500)

办公费 (1,533) (38,748)

安全生产费 (442,940) (374,640)

聘请中介机构费 (76,340) (76,249)

银行手续费 (110,968) (92,600)

修理费 (39,134) (40,342)

市场及广告费用 (7,011) (17,604)

其他 (775,950) (399,575)

(3,990,700) (3,47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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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8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 2013 年

处置合营及联营公司收到的现金 7,993 264,474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92,499 295,254

收回委托贷款及借出款项 972,132 1,217,780

收到利息收入 654,028 -

收回期货合约保证金 181,768 176,106

收回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15,679

处置以成本计量的权益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 6,899 -

2,215,319 1,969,293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 2013 年

支付委托贷款及借出款项 (832,432) (1,341,341)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4,635,600) -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增加 (4,000) -

其他 (32,295) -

(5,504,327) (1,34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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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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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 2013 年

收回美元贷款保证金 - 365,400

收回美元贷款保证金利息 - 2,928

收到国家专项资金 25,000 14,001

收到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资产处置款 1,768,840 -

其他 100,957 -

1,894,797 382,329

(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 2013 年

超短期融资券承销费 (33,000) -

中期票据承销费 (74,014) (34,500)

支付融资租赁款 (390,433) -

其他 (4,643) -

(502,090) (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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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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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将净(亏损)/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附注五 2014 年 2013 年

净(亏损)/利润 (17,049,433) 723,479

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0 7,459,418 1,799,061

固定资产折旧 11 6,955,395 6,956,65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51 (110,250) 4,802

无形资产摊销 13 371,907 357,95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 142,126 73,5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净损失/(收益) 44,144 (326,533)

递延收益摊销 36 (154,726) (134,806)

财务费用 6,707,481 6,223,214

利息收入 (605,385) (103,518)

美元贷款保证金利息 - (2,928)

投资收益 52 (667,725) (7,661,156)

取得子公司投资成本小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

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651,18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841,253 139,211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26,885) (16,804)

存货的减少/(增加) 428,104 (1,594,820)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对应受限资金的增加 (615,432) (297,22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3,955,972 (7,218,56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6,031,635 9,943,410

专项储备净变动 65,450 37,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73,049 8,251,338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如附注五、10(1)注 2 所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矿业以对合营公司恒泰合矿业的债权 121,200 千元

对恒泰合增资,该项投资活动不涉及现金收支。

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铝香港、中铝公司,以及中铝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中铝铁矿股权的转让协议,中铝香港将其持有的中铝铁矿 65%股权

转让给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该转让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完成。根据该股权转让协议,中铝海外控

股有限公司的首期转让价款为承接中铝香港对国家开发银行一笔美元贷款。本年度,本集团将该笔国家

开发银行的美元贷款转让给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同时相应减少了本集团对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的

应收处置中铝铁矿股权的对价款 2,345,898 千元。该事项构成了本年度本集团的重大非现金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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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14 年 2013 年

现金的年末余额 16,268,600 11,381,69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1,381,695) (9,063,593)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6,905 2,318,102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16,268,600 11,381,695

其中:库存现金 1,116 1,71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6,267,484 11,379,980

现金等价物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268,600 11,38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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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0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货币资金

港币 6,198 0.7889 4,889 12,623 0.7862 9,924

欧元 857 7.4556 6,387 877 8.4189 7,382

美元 499,312 6.1190 3,055,287 37,842 6.0969 230,718

澳元 548 5.0174 2,751 459 5.4301 2,495

印尼卢比 122,569 0.0005 60 985,438 0.0005 494

3,069,374 251,013

应收账款

美元 147,318 6.1190 901,439 166,885 6.0969 1,017,481

欧元 - 7.4556 - 357 8.4189 3,006

901,439 1,020,487

其他应收款

美元 668,503 6.1190 4,090,570 885,703 6.0969 5,400,043

港币 149 0.7889 118 950 0.7862 747

澳元 35 5.0174 176 - 5.0174 -

4,090,864 5,400,790

应付账款

美元 236,983 6.1190 1,450,099 34,272 6.0969 208,953

欧元 28 7.4556 209 - 8.4189 -

1,450,308 208,953

其他应付款

美元 59,582 6.1190 364,582 10,329 6.0969 62,975

欧元 - 7.4556 - 188 8.4189 1,583

港币 5 0.7889 4 10,000 0.7862 7,862

364,586 72,4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美元 1,126,618 6.1190 6,893,773 1,243,528 6.0969 7,581,668

16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0 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短期借款

美元 558,906 6.1190 3,419,945 353,706 6.0969 2,156,50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美元 50,000 6.1190 305,950 298,225 6.0969 1,818,246

日元 35,759 0.0514 1,837 34,810 0.0608 2,117

307,787 1,820,363

长期借款

美元 201,128 6.1190 1,230,700 685,775 6.0969 4,181,102

日元 429,464 0.0514 22,062 443,953 0.0608 26,999

1,252,762 4,208,101

位于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 收入、费用及现金流量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2013 年

中铝香港及其

下属子公司 1 美元=6.1190 人民币 1 美元=6.0969 人民币 1 美元=6.1249 人民币 1 美元=6.2151 人民币

16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六 合并范围的变动

1 本年新设立的子公司

2014 年 6 月,本公司同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锦江集团”)签订投资协议,于 2014 年 7 月共同出资

设立贵州华锦。注册资本 1,000,000 千元。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持有贵州华锦 60%的股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出资 421,478 千元,尚有 178,522 千元尚未支付。本公司判断对其拥

有控制权,自成立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2 本年注销的子公司

2014 年 8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铝国贸,因业务发展布局需要,注销其控股子公司中铝(山东)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2014 年 9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铝国贸,因业务发展布局需要,注销其控股子公司中铝重庆销售有限公

司,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2014 年 11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能源,因矿区总体规划修编、井天地址勘察及煤矿筹建工作结束,

注销其全资子公司宁夏积家井煤业有限公司,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16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本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主要子公司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中铝国贸 中国/中国 贸易 1,500,000 100.00% - 100.00%

山西华泽 中国/中国 制造 1,500,000 60.00% - 60.00%

山西华圣 中国/中国 制造 1,000,000 51.00% - 51.00%

遵义氧化铝 中国/中国 制造 1,400,000 73.28% - 73.28%

华阳矿业 中国/中国 矿业 16,670 70.00% - 70.00%

中铝香港 中国香港/中国香港 矿业 港币 849,940 千元 100.00% - 100.00%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中铝矿业”) 中国/中国 矿业 760,000 100.00% - 100.00%

中铝能源有限公司(“中铝能源”) 中国/中国 能源 539,993 100.00% - 100.00%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山西华兴”) 中国/中国 制造 1,850,000 60.00% 40.00% 100.00%

贵州华锦 中国/中国 制造 1,000,000 60.00% - 60.00%

香港投资 中国香港/中国香港 投资 1 美元 - 100.00% 100.00%

16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本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续):

(b)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主要子公司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抚顺铝业”) 中国/中国 制造 1,430,000 100.00% - 100.00%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铝业”) 中国/中国 制造 802,620 62.10% - 62.10%

山东华宇 中国/中国 制造 1,627,697 55.00% - 55.00%

甘肃华鹭 中国/中国 制造 529,240 51.00% - 51.00%

宁夏能源 中国/中国 能源及制造 5,025,800 70.82% - 70.82%

银星能源(注) 中国/中国 能源及制造 541,633 - 37.47% 52.91%

注:本公司通过持股比例为 70.82%的子公司宁夏能源间接持有银星能源 37.47%的股权,表决权比例为 52.91%。

(c)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主要子公司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包头铝业 中国/中国 制造 1,668,980 100.00% - 100.00%

16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2)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2014 年

年末累计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归属少数股东损益 向少数股东支付股利 少数股东权益

宁夏能源 29.18% (550,825) (64,553) 3,572,917

山东华宇 45.00% (19,940) - 766,693

2013 年(注)

年末累计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归属少数股东损益 向少数股东支付股利 少数股东权益

宁夏能源 29.18% 23,973 (12,280) 3,766,398

山东华宇 45.00% 16,140 - 786,992

注:为与 2014 年度披露一致,2013 年度的披露中未包括在 2013 年判断为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

司山西华泽的相关信息。

17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2)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续)

下表列示了上述子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这些信息为本集团内各企业间的交易和余额相互抵销前的金额:

宁夏能源 山东华宇

2014 年

流动资产 4,052,484 584,375

非流动资产 29,611,512 2,480,330

资产合计 33,663,996 3,064,705

流动负债 (6,952,449) (1,372,077)

非流动负债 (17,417,698) (385)

负债合计 (24,370,147) (1,372,462)

营业收入 4,676,461 2,644,227

净亏损 (1,690,517) (44,312)

综合收益总额 (1,690,517) (44,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4,293 589,152

宁夏能源(注) 山东华宇

2013 年

流动资产 4,415,582 416,976

非流动资产 29,782,063 2,574,371

资产合计 34,197,645 2,991,347

流动负债 (6,419,782) (1,242,475)

非流动负债 (17,156,067) -

负债合计 (23,575,849) (1,242,475)

营业收入 4,540,160 2,897,899

净利润 297,144 35,866

综合收益总额 297,144 35,8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778 336,008

注:宁夏能源的收入、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收益总额为自 2013 年 1 月 23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期间

数。

17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未影响控制权的交易

(1) 于 2014 年 10 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铝香港向持股 70%的子公司 PTNP 增资 6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682 万元),导致中铝香港对 PTNP 的持股比例从 70%增加至 96.28%。因中铝香港对 PTNP 持股比例的

上升导致本集团对 PTNP 权益份额的净增加为人民币 24,061 千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的变化未导

致中铝香港对 PTNP 控制权发生变动。

(2) 自 2013 年 1 月本公司收购宁夏能源以来,银星能源一直为宁夏能源的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银

星能源从宁夏能源收购其对部分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和资产,作为收购对价,银星能源向宁夏能源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 194,450,880 股,导致宁夏能源对银星能源的持股比例由 28.02%上升至 57.33%。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银星能源向宁夏能源及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64,114,114 股,宁夏能源对银星能源

的持股比例由 57.33%变为 52.91%。上述持股比例的变化未导致宁夏能源对银星能源控制权发生变化。

17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3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合营企业的相关信息列示如下:

本公司持股比例(%) 会计处理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直接 间接

合营企业

山西晋信 中国 中国 制造 20,000 50% - 权益法

广西华银 中国 中国 制造 2,441,987 33% - 权益法

鑫峪沟煤业 中国 中国 煤炭开发、生产、销售 200,000 34% - 权益法

华盛万杰(注 1) 中国 中国 煤炭开采、加工 10,000 - 49% 权益法

恒泰合矿业(注 1) 中国 中国 矿权投资、项目投资 820,000 - 49% 权益法

董东煤业(注 1) 中国 中国 煤矿的筹建 95,000 - 45% 权益法

中铝立创(注 1) 中国 中国 铝矾土的销售 10,000 - 49% 权益法

中宁发电(注 2) 中国 中国 火力发电 285,600 - 35.41% 权益法

神州风力发电(注 2) 中国 中国 风力发电 46,000 - 35.41% 权益法

大坝发电(注 2) 中国 中国 火力发电 489,691 - 35.41% 权益法

17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3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的相关信息列示如下:

本公司持股比例(%) 会计处理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直接 间接

联营企业

青海能发 中国 中国 煤炭开发、生产、销售 3,555,000 21% - 权益法

农银汇理(注 3) 中国 中国 投资 200,000 15% - 权益法

多氟多科技 中国 中国 制造 126,660 45% - 权益法

渝能矿业(注 1) 中国 中国 煤炭批发经营、矿产品购销 415,916 - 25% 权益法

兴盛园煤业(注 4) 中国 中国 煤炭开采、加工 50,000 - 21.95% 权益法

华拓铝业(注 4) 中国 中国 铝加工 30,000 - 10.60% 权益法

宁东发电(注 5) 中国 中国 火力发电 900,000 - 24.79% 权益法

灵武发电(注 5) 中国 中国 火力发电 1,300,000 - 24.79% 权益法

石桥增速机(注 5) 中国 中国 风力增速机的研发,销售 40,000 - 17.56% 权益法

华能宁夏能源(注 5) 中国 中国 电力开发 1,000,000 - 28.33% 权益法

焦作万方(注 6) 中国 中国 铝冶炼、有色金属制造及销售 1,202,845 17.246% - 权益法

薛虎沟煤业(注 1) 中国 中国 开采煤矿 140,000 - 49% 权益法

氢氧化铝、多品种氧化铝、金属

太岳新材料 中国 中国 镓、铝镁阻燃剂的投资和建设 100,000 35% - 权益法

广西华正 中国 中国 煤电铝一体化项目 100,000 35% - 权益法

包头天成(注 1) 中国 中国 铝加工 69,770 - 30% 权益法

17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3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注 1: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这些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股权,对其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一

致。

注 2:本公司通过持股比例 70.82%的子公司宁夏能源间接持有中宁发电、神州风力发电和大坝发电各

35.41%的股权,对这三家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均为 50%。

注 3:本公司通过指定一名董事而对农银汇理具有重大影响。

注 4:本公司通过持股比例 51%的子公司山西华圣间接持有兴盛园煤业 21.95%的股权,对其表决权比例

为 43.03%;间接持有华拓铝业 10.60%的股权,对其表决权比例为 20.78%。

注 5:本公司通过持股比例为 70.82%的子公司宁夏能源间接持有宁东发电 24.79%的股权,对其表决权比

例为 35%;间接持有灵武发电 24.79%的股权,对其表决权比例为 35%;间接持有石桥增速机

17.56%的股权,对其表决权比例为 46.875%;间接持有华能宁夏能源 28.33%的股权,对其表决权

比例为 40%。

注 6:如附注五、10(2)中所述,由于焦作万方在 2014 年两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对焦作

万方的持股比例由年初的 17.75%被动稀释至 17.246%,成为焦作万方第二大股东。

本集团无单项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下表列示了对本集团单项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

财务信息:

2014 年 2013 年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525,747 2,314,841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89,510 148,749

综合收益总额 89,510 148,749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4,840,968 4,587,818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350,575 512,746

综合收益总额 350,575 512,746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与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17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3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本集团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包括如下对外投资承诺事项,其中不包括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投资承

诺。

(1) 2014 年 3 月,本公司与贵州高正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成立广西华正,广西华正注册资本 100,000 千元。

2014 年 5 月本公司与贵州高正签订补充协议,将广西华正的出资金额增加至 2,250,000 千元。按协议规

定,本公司需出资 787,500 千元,持有广西华正 35%的股权,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出资 35,000 千元,仍需承担出资义务 752,500 千元。

(2) 2007 年 8 月,宁夏能源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共同成立华能宁夏能源,华能宁夏能源注册

资本 1,000,000 千元,按照协议约定,宁夏能源将出资 400,000 千元,持有华能宁夏能源 28.33%股权,

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履行出资 80,000 千元,仍需承担出资义务 320,000

千元。

(3) 于 2012 年 3 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矿业与六盘水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营公司恒泰

合矿业。于 2014 年 1 月 9 日,双方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420,000 千元增加至

820,000 千元,贵州矿业需按持股比例需增资 196,000 千元。2014 年 5 月 21 日,恒泰合矿业股东会决

议贵州矿业以其对恒泰合矿业的委托贷款 196,000 千元进行增资。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贵州矿业

已完成以 121,200 千元的委托贷款对恒泰合矿业进行增资,仍需出资 74,800 千元。

(4) 2014 年 8 月,本公司与沁新能源签订合资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太岳新材料,太岳新材料注册资本

100,000 千元。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需出资 35,000 千元,持有太岳新材料 35%的股权,作为联营公司

核算。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出资 5,250 千元,仍需承担出资义务 29,750 千元。

17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八 分部信息

本公司总裁会为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总裁会负责审阅集团内部报告以分配资源到各经营分部及评估经

营分部的表现。管理层基于内部报告确定经营分部。

本公司总裁会从产品角度将集团的生产业务划分为氧化铝板块、原铝板块和能源板块。另外,集团的贸

易业务也构成独立的贸易板块。集团的业务板块还包含总部及其他运营板块

如我们在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由于本集团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处置了除中铝南海合金有

限公司(“南海合金”)之外的铝加工板块的全部资产和股权,导致铝加工板块被确认为终止经营业务。

南海合金因不重大,其财务信息从铝加工分部重分类至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

另外本集团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完成了对宁夏能源 70.82%的股权收购,从而取得了对宁夏能源的控制

权。主要从事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等。主要业务包括煤炭、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新能源装备制造、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等。主要产品中,煤炭销售给集团内、外用煤企业,

电力自用或销售给所在区域电网公司。因此,在收购宁夏能源后,集团的总裁会将宁夏能源和以前在总

部及其他运营板块中核算的能源类相关业务一起确认为能源板块。

公司的各板块业务如下:

氧化铝板块:包括开采并购买铝土矿和其他原材料,将铝土矿生产为氧化铝,并将氧化铝销售给本集团

内部的电解铝厂和集团外部的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和销售化学品氧化铝和金属镓。

原铝板块:包括采购氧化铝和其他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电力,将氧化铝进行电解以生产为原铝,销售给

集团外部的客户(包括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该板块还包括生产、销售碳素产品、铝合金及其他电解铝

产品。

铝加工板块:包括采购原铝和其他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电力,将原铝进一步加工为铝加工产品并销售;

铝加工产品包括铸造材、板带材、箔材、挤压材、锻材、粉材和压铸产品等七大类。自 2013 年 6 月 27

日起,本集团的业务板块不再包含铝加工板块。

贸易板块:主要在国内从事向内部生产商及外部客户提供氧化铝、原铝、铝加工产品及其他有色金属产

品和煤炭等原材料及辅材贸易服务的业务。前述产品采购自集团内分子公司及本集团的国内外供应商。

本集团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贸易板块实现的销售计入贸易板块收入,生产企业销售给贸易板块的收

入作为板块间销售从生产企业所属板块中剔除。

能源板块:主要从事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等。主要业务包括煤炭、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

发电、新能源装备制造、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等。主要产品中,煤炭销售给集团内、外用煤

企业,电力自用或销售给所在区域电网公司。

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涵盖总部及集团其他有关铝业务的研究和开发活动及其他。

总裁会以分部税前利润作为指标评价经营分部的表现。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

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17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八 分部信息(续)

2014 年度分部信息

氧化铝板块 原铝板块 贸易板块 能源板块 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 板块间抵销 合计

营业收入合计 30,705,972 40,422,942 110,107,996 5,242,329 347,935 (45,054,882) 141,772,292

分部间交易收入 (24,852,245) (10,260,057) (9,761,841) (148,158) (32,581) 45,054,882 -

其中:销售自产产品(注 1) 27,973,346

销售外部供应商采购产品 72,372,809

对外交易收入 5,853,727 30,162,885 100,346,155 5,094,171 315,354 - 141,772,292

分部(损失)/收益 (5,968,306) (6,375,199) 658,678 (1,736,365) (2,277,457) (275,874) (15,974,523)

所得税 (1,074,910)

净亏损 (17,049,433)

分部(损失)/收益中包括:

利息收入 221,413 42,034 265,428 69,419 449,313 - 1,047,607

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 (1,277,390) (1,384,278) (449,456) (1,256,195) (2,350,626) - (6,717,945)

按权益法享有的合营企业净收益的份额 - - - 78,392 11,118 - 89,510

按权益法分担或享有的联营企业净(损失)/收益的份额 - (1,446) (7) 281,932 70,096 - 350,575

折旧和摊销费用 (3,415,780) (2,761,737) (6,730) (1,210,014) (75,167) - (7,469,428)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收益/(损失) 2,537 (48,434) 11 437 1,305 - (44,144)

政府补助 112,301 565,790 34,382 91,843 19,670 - 823,986

资产减值损失 (4,050,340) (1,600,586) (27,450) (1,734,339) (46,703) - (7,459,418)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注 2) 3,672,133 2,441,468 2,555,209 2,524,031 202,813 - 11,395,654

注 1:贸易板块的销售自产产品收入包括销售自产氧化铝收入 13,231,146 千元,销售自产原铝收入 9,978,859 千元,销售自产其他产品收入 4,763,341 千元。

注 2:本年度的增加额未包括售后回租业务导致的固定资产增加额。

17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八 分部信息(续)

2013 年度分部信息

总部及其他营运

氧化铝板块 原铝板块 铝加工板块 贸易板块 能源板块 板块(注 1) 板块间抵销 合计

营业收入合计 33,979,913 49,953,392 5,527,808 137,283,480 5,159,137 788,549 (59,654,180) 173,038,099

分部间交易收入 (27,300,412) (19,833,188) (36,629) (12,086,852) (261,865) (135,234) 59,654,180 --

其中:销售自产产品(注 2) 31,514,827

销售外部供应商采购产品 93,681,801

对外交易收入 6,679,501 30,120,204 5,491,179 125,196,628 4,897,272 653,315 - 173,038,099

分部(损失)/收益(注 1) (1,800,990) (2,791,974) (414,618) 547,086 948,840 4,760,908 (187,490) 1,061,762

所得税 (338,283)

净利润 723,479

分部(损失)/收益中包括:

利息收入 28,132 63,594 10,863 142,705 68,595 313,550 - 627,439

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 (1,095,328) (1,327,873) (270,050) (286,968) (1,066,896) (2,072,581) - (6,119,696)

按权益法享有的合营企业净收益的份额 - - - - 126,326 22,423 - 148,749

按权益法分担或享有的联营企业净(损失)/收益的份额 (2,129) 70,039 877 - 377,312 66,647 - 512,746

折旧和摊销费用 (3,205,792) (2,804,813) (163,563) (6,623) (1,092,431) (114,986) - (7,388,208)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收益/(损失)(注) 167,644 75,384 (26) 1 (699) 84,229 - 326,533

视同处置焦作万方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804,766 - 804,766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5,922,154 - 5,922,154

取得子公司投资成本小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651,185 - - 651,185

新收购子公司在购买日前持有的股权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53,953 - - 53,953

政府补助 161,494 551,064 53,646 24,375 29,599 3,702 - 823,880

资产减值损失 (622,765) (480,635) (21,873) (438,002) (202,964) (32,822) - (1,799,061)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不含金融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资产) 4,212,914 908,595 137,932 48,844 2,667,996 2,372,128 - 10,348,409

注 1:本年度处置铝加工子公司股权、债权、西北铝加工分公司资产、中铝铁矿股权,以及对焦作万方失去控制权取得的投资收益体现在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的分部收益中。

注 2:贸易板块的销售自产产品收入包括销售自产氧化铝收入 10,695,700 千元,销售自产原铝收入 15,218,022 千元,销售自产其他产品收入 5,601,105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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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八 分部信息(续)

氧化铝板块 原铝板块 贸易板块 能源板块 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 板块间抵销 合计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

分部资产 72,961,013 47,975,368 20,890,288 36,855,105 25,990,507 (13,241,270) 191,431,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2,057

预缴所得税(附注五、8) 248,903

资产合计 192,631,971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4,900 314,313 - 3,554,544 3,492,958 - 7,366,715

分部负债 43,956,572 33,064,438 17,126,630 24,686,868 45,899,200 (12,871,264) 151,862,4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61,265

应交企业所得税(附注五、25) 79,420

负债合计 153,003,129

氧化铝板块 原铝板块 贸易板块 能源板块(注) 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 板块间抵销 合计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

分部资产 77,360,555 49,814,666 20,938,887 37,391,588 25,893,873 (13,936,613) 197,462,9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93,310

预缴所得税(附注五、8) 250,788

资产合计 199,507,054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4,900 406,674 8,000 3,099,521 3,383,564 - 6,902,659

分部负债 44,535,705 26,330,138 17,721,550 23,758,413 45,883,977 (13,638,527) 144,591,2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8,150

应交企业所得税(附注五、25) 125,529

负债合计 145,804,935

18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八 分部信息(续)

2014 年度本集团取得的来自于中国大陆及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位于中国大陆及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列

示如下:

对外交易收入 2014 年 2013 年

中国大陆 138,518,445 167,189,360

中国大陆以外 3,253,847 5,848,739

141,772,292 173,038,099

非流动资产总额(不含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重述)

中国大陆 119,289,197 121,668,457

中国大陆以外 448,362 562,560

119,737,559 122,231,017

2014 年度本集团无大于集团总收入 10%的个别客户(2013 年:无)。

九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本年度本集团无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事项。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对本公司持 对本公司表

主要经营地 股比例(%) 决权比例(%)

矿产资源开发(不含石

油、天然气)、有色金

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

中铝公司(注) 中国/中国 及工程技术服务 197.01 亿元 38.56% 41.33%

注:包括中铝公司直接持股和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铝公司。

2 子公司

本公司的重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

3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

18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山东铝业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东铝业公司设备研究检测中心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淄博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淄博东山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淄博山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长城铝业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河南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河南长城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河南长城众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河南长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河南长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河南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珠海经济特区郑铝珠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郑州银都科工贸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郑州市银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贵州铝厂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贵州贵铝华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贵州贵铝华美装潢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贵州贵铝华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贵州贵铝华阳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贵阳白云铝工业设备制造厂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贵州贵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铝厂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晋铝兴业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晋铝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晋铝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铝厂残联过滤布纺织厂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18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续)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山西铝厂设计院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铝厂工贸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铝厂黄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铝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晋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西碳素厂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河津市宏泰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平果铝业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州铝厂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青海铝业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青海铝业华通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青海铝业金属熔剂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郑州轻金属研究院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西南铝集团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重庆西南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重庆西南铝运输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重庆西南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重庆西南铝焊管厂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重庆西南铝合金加工研究所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重庆西南铝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重庆西南铝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重庆西铝精密压铸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六冶机械化工程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国际工程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工程承包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18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续)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振兴铝镁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色科技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洛阳金延有色金属加工设备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六冶洛阳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色第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铝置业”)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包铝集团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包头市科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包头市科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财务”)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包铝泛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包铝(集团)金石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包头铝厂综合企业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洛阳铜业”)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兰州铝厂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西北铝加工厂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18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续)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东北轻合金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哈尔滨东轻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国稀土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抚顺钛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黄河水电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青岛博信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成都铝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山东山铝四通镍业有限公司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贵阳白云氟化盐有限责任公司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北京吉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河南铝业”)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西南铝板带”)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西南铝冷连轧”)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华西铝业”)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中铝瑞闽”)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青岛轻金属”)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青岛华烨工贸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中铝萨帕”) 中铝公司之合营公司

贵铝铝业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广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广西中铝炭素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河南中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兰州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铝公司控制

18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关联交

关联方 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贵州铝厂 采购商品 采购氧化铝 1,296,981 948,878

广西华银 采购商品 采购氧化铝 1,268,123 1,076,867

焦作万方 采购商品 采购原铝及其他 757,200 360,393

黄河水电 采购商品 采购原铝 386,609 -

山东铝业公司 采购商品 采购其他 350,001 380,769

山西铝厂工贸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采购其他 321,198 196,084

中铝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采购原铝及其他 304,096 94,815

长城铝业 采购商品 采购原铝及其他 208,140 460,776

包铝集团 采购商品 采购原铝及其他 56,797 83,907

河南长城众鑫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采购其他 55,343 25,481

西南铝集团(注 1) 采购商品 采购铝加工产品 - 792,264

青海铝业(注 2) 采购商品 采购铝加工产品 - 429,644

其他关联方 采购商品 422,141 407,040

5,426,629 5,25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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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续)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续):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工程类) 建筑安装及设备采购 349,861 590,219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工程类) 设备采购 106,727 237,641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工程类) 建筑安装 81,392 268,432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工程类) 建筑安装及设备采购 58,268 18,096

河南中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工程类) 建筑安装 50,289 8,050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工程类) 设备采购 42,839 49,341

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工程类) 建筑安装及设备采购 38,811 178,254

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工程类) 建筑安装 24,899 79,325

其他关联方 接受劳务(工程类) 234,620 412,827

987,706 1,842,185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山西铝厂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93,867 97,899

山东铝业公司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59,693 61,434

长城铝业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44,188 40,601

中州铝厂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43,300 -

贵州铝厂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24,274 21,843

兰州铝厂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15,118 -

中铝置业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8,134 9,384

青海铝业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7,399 3,379

平果铝业公司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5,240 5,241

包铝集团 接受劳务(其他) 物业管理及其他 4,000 -

其他关联方 7,413 4,084

312,626 243,865

18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续)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续):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广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维修(采购) 74,405 -

广西中铝炭素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采购) 53,063 -

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维修(采购) 47,983 24,243

中州铝厂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其他(采购) 46,718 -

贵州贵铝物流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其他(采购) 29,186 5,914

兰州兰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维修(采购) 26,335 -

河津市宏泰粉煤灰开发有限公

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其他(采购) 24,268 19,457

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采购) 20,218 3,755

兰州兰铝物资运输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储运(采购) 12,756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维修(采购) 12,335 -

山西铝厂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其他(采购) 12,018 -

西南铝集团(注 1)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维修(采购) - 76,953

其他关联方 55,460 55,712

414,745 186,034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山东铝业公司 铝产品委托加工 氧化铝加工 76,075 58,946

青海铝业(注 2) 铝产品委托加工 铝加工产品加工 - 4,304

其他关联方 - 1,127

76,075 64,377

注 1:本集团 2013 年与西南铝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本集团的原子公司西南铝板带、西南铝冷连轧

发生的自西南铝集团采购铝加工产品及水电气的交易。2013 年 6 月 27 日,本集团处置西南铝板

带、西南铝冷连轧之后,与西南铝集团之间未发生如上的关联交易。

注 2:本集团 2013 年与青海铝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本集团原子公司青岛轻金属从青海铝业采购铝加

工产品及铝加工产品加工交易。2013 年 6 月 27 日,本集团处置青岛轻金属之后,与青海铝业之间

未发生如上的关联交易。

18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续)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关联交

关联方 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焦作万方 销售商品 销售氧化铝及其他 1,782,339 1,219,288

中铝瑞闽 销售商品 销售原铝及铝加工产品 1,155,911 1,507,690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原铜 920,713 1,029,859

西南铝板带 销售商品 销售铝加工产品及其他 855,080 1,555,223

西南铝集团 销售商品 销售原铝及铝加工产品 844,910 1,488,287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原铝 798,878 873,516

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铝加工产品 734,468 -

包铝集团 销售商品 销售氧化铝 492,220 573,972

山西华拓 销售商品 销售原铝 364,531 180,810

贵州铝厂 销售商品 销售铝土矿及其他 304,486 621,125

长城铝业 销售商品 销售原铝 269,846 152,813

广西中铝炭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其他 136,795 -

黄河水电 销售商品 销售其他 102,311 102,723

青海铝业 销售商品 销售铝加工产品 97,111 281,061

华西铝业 销售商品 销售原铝 72,273 74,431

兰州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铝加工产品 70,193 -

中铝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原铜 21,078 380,653

其他关联方 383,567 357,893

9,406,710 10,399,344

18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续)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续):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贵州铝厂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销售) 136,252 137,611

长城铝业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销售) 104,648 101,745

山东铝业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销售) 42,923 45,251

山西铝厂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销售) 33,095 39,989

北京吉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销售) 17,745 18,228

青海铝业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销售) 14,445 17,243

中州铝厂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销售) 11,599 3,527

广西中铝炭素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水电气(销售) 6,837 -

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其他 6,441 6,821

其他关联方 水电气(销售) 35,901 59,828

409,886 430,243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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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2) 向关联方提供借款及借款利息

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及借款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鑫峪沟煤业 50,000 2014 年 10 月 15 日 2015 年 1 月 4 日

鑫峪沟煤业 50,000 2014 年 11 月 21 日 2015 年 2 月 20 日

鑫峪沟煤业 50,000 2014 年 11 月 28 日 2015 年 2 月 27 日

鑫峪沟煤业 100,000 2014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3 月 3 日

鑫峪沟煤业 200,000 2014 年 12 月 19 日 2015 年 3 月 18 日

鑫峪沟煤业 30,000 2014 年 12 月 27 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鑫峪沟煤业 20,000 2014 年 12 月 27 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恒泰合矿业 40,000 2014 年 1 月 16 日 2015 年 1 月 15 日

恒泰合矿业 100,000 2014 年 3 月 26 日 2015 年 3 月 25 日

恒泰合矿业 10,000 2014 年 1 月 21 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

恒泰合矿业 4,000 2014 年 2 月 27 日 2015 年 2 月 26 日

恒泰合矿业 10,000 2014 年 4 月 2 日 2015 年 4 月 1 日

广西华银 100,000 2014 年 9 月 1 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

764,000

关联方委托贷款及借款利息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鑫峪沟煤业 委托贷款/借出款项 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利息 38,276 45,583

青岛轻金属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利息 - 174

河南铝业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利息 2,027 34,749

恒泰合矿业 委托贷款/借出款项 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利息 16,036 4,550

广西华银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利息 1,850 -

兴盛园煤业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利息 88 1,566

宁夏能源(注)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利息 - 952

华盛万杰 借出款项 借出款项利息 4,297 19,329

62,574 106,903

注: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取得对宁夏能源的控制权,宁夏能源与本公司的关系由本公

司之联营公司转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13 年度交易额为宁夏能源作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期间所发生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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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3) 关联方资产、股权、债权转让

2013 年 6 月 9 日,本公司与中铝公司订立铝加工权益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六家铝加工子公司以

及一家合营公司和一家联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铝公司,六家铝加工子公司的转让价款为 2,662,679 千

元,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的转让价款合计为 264,474 千元。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附加条件,本公司与中

铝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本公司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对河南铝业和青岛轻金属享有的委托贷款

转让给中铝公司,转让价款为上述两项债权的评估值,总计为 1,755,971 千元。2013 年 6 月 6 日,本

公司与中铝公司的子公司西北铝加工厂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西北铝加工分公司的全部资产转让

给西北铝加工厂,转让价款为 1,895,850 千元;同日,本公司与中铝公司的附属公司贵州氧化铝厂签订

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贵州分公司的氧化铝生产线转让给贵州氧化铝厂,转让价款为 4,300,100 千

元。上述交易均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完成。

2013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铝香港、中铝公司、以及中铝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中铝铁矿 1,300 股普通股的股份买卖协议,中铝香港将其持有的中铝铁

矿 65%股权转让给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该转让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完成,最终处置对价为美元

2,118,412 千元(折合人民币 12,953,368 千元)。

根据本集团与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本集团对

中铝公司及中铝公司之子公司就处置上述股权、债权和资产所形成的应收款项按照收款日当日中国人民

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根据本集团与中铝公司之子公司签订的中铝铁矿股权转让协议,本集团对中铝公司之子公司就中铝铁矿

处置所形成的应收款项于收款日按收款日前一天的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 0.9 百分点收取资金

占用利息。

本年度,本集团对上述尚未收回的处置对价款确认的利息收入为 542,811 千元,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中铝公司 股权债权处置款中的利息收入 130,242 100,777

西北铝加工厂 资产处置款中的利息收入 74,800 46,918

贵州铝厂 资产处置款中的利息收入 176,836 102,429

海外控股 股权处置价款中的利息收入 160,933 -

542,811 250,124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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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4) 关联方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赁费用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4 年 2013 年

山西铝厂 山西分公司 土地 154,488 154,488

长城铝业 河南分公司 土地 61,327 61,327

山东铝业公司 山东分公司 土地 57,120 57,953

贵州铝厂 贵州分公司 土地 54,052 80,858

中铝置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45,551 48,139

中州铝厂 中州分公司 土地 38,500 23,950

长城铝业 中铝矿业 土地 34,519 34,519

平果铝业公司 广西分公司 土地 32,480 43,560

包铝集团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土地 27,578 34,815

青海铝业 青海分公司 土地 21,558 21,558

其他关联方 34,355 39,725

561,528 600,892

(5) 关联方担保

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4 年度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兰州铝厂 兰州分公司 16,000 2003 年 7 月 1 日 2018 年 7 月 1 日 否

贵州铝厂 贵州矿业 50,000 2014 年 3 月 25 日 2015 年 3 月 24 日 否

贵州铝厂 贵州矿业 72,000 2014 年 7 月 29 日 2015 年 7 月 28 日 否

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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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5) 关联方担保(续)

向关联方提供担保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本公司(注 1) 鑫峪沟煤业 58,480 2013 年 3 月 12 日 2021 年 3 月 11 日 否

本公司(注 1) 鑫峪沟煤业 63,920 2013 年 3 月 12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 否

本公司(注 1) 鑫峪沟煤业 55,760 2013 年 3 月 12 日 2021 年 3 月 11 日 否

本公司(注 1) 鑫峪沟煤业 132,600 2013 年 3 月 12 日 2023 年 3 月 11 日 否

山西华圣(注 2) 兴盛园煤业 23,710 2014 年 2 月 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否

宁夏能源(注 3) 神州风力发电 35,000 2006 年 12 月 25 日 2020 年 12 月 24 日 否

369,470

注 1:2013 年 3 月,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合营企业鑫峪沟煤业总额不超过

10.2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按 34%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两年为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鑫峪沟煤业在此合同项下提款余额 9.14 亿元人民

币,本公司为鑫峪沟煤业提供担保余额为 3.11 亿元人民币。

注 2:2014 年 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华圣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集团

的联营企业兴盛园煤业总额不超过 2 亿元借款按 43.03%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山西华圣为兴盛园煤业提供担保余额为 23,710 千元。

注 3:2006 年 1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神州风力发电总

额 70,000 千元项目借款中的 35,000 千元提供第三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 14 年。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宁夏能源为神州风力发电提供担保余额为 35,000 千元。

(6) 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于中铝财务的存款余额为 4,889,705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

3,481,778 千元)。2014 年度,上述存款年利率为 1.265%至 1.380%(2013 年度:1.265%)。

贴现

2014 年度,本集团在中铝财务进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为 118,757 千元(2013 年度:1,278,907 千元),

支付贴现息 2,893 千元(2013 年度:31,941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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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6) 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续)

资金拆借

2014 年度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还款日

拆入-

中铝财务 29,000 2014 年 5 月 13 日 2015 年 5 月 13 日

中铝财务 100,000 2014 年 5 月 23 日 2015 年 5 月 22 日

中铝财务 100,000 2014 年 1 月 27 日 2015 年 1 月 27 日

中铝财务 100,000 2014 年 3 月 3 日 2014 年 4 月 3 日

中铝财务 100,000 2014 年 3 月 6 日 2014 年 9 月 6 日

中铝财务 100,000 2014 年 4 月 3 日 2014 年 10 月 8 日

中铝财务 100,000 2014 年 9 月 5 日 2015 年 9 月 4 日

中铝财务 100,000 2014 年 10 月 27 日 2015 年 10 月 26 日

中铝财务 500,000 2014 年 12 月 15 日 2015 年 12 月 15 日

中铝财务 100,000 2014 年 9 月 29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中铝财务 100,000 2014 年 8 月 28 日 2015 年 8 月 27 日

贵州铝厂(注) 50,000 2014 年 3 月 6 日 2015 年 3 月 3 日

贵州铝厂(注) 20,000 2014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28 日

1,499,000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矿业分别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和 2013 年 3 月 29 日从贵州铝厂借入委托贷款,

共计 70,000 千元,为期 12 个月,并于 2014 年 3 月 6 日和 2014 年 3 月 30 日进行续贷,为期 12 个

月。

2014 年,本集团从中铝财务拆借资金产生的利息费用为 38,772 千元(2013 年:40,922 千元)。

售后回租

2014 年 10 月 16 日,本集团子公司包头铝业与中铝财务签订售后回租合同,包头铝业将其账面价值为

391,476 千元(原值为 397,520 千元)的机器设备以 300,000 千元的对价出售给中铝财务,后包头铝业以

融资租赁方式租回相关资产,入账价值为 304,239 千元。详情参见附注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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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注:本集团在本年内的正常业务活动中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定价政策如下:

(i) 材料和产成品销售包括销售氧化铝、原铝及废料。这些交易为公司的正常商业往来,并按相关签订的产

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进行。价格政策总结如下:

(A) 采用中国政府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

(B) 如果没有政府定价则采用政府指导价;

(C) 如果既没有政府定价亦没有政府指导价,则采用市场价(指与独立第三方交易的价格);及

(D) 若以上均没有的,则采用协议价格。

(ii) 提供的公用事业服务包括供应电力、气体、热力和水,均按以上(i)(A)定价。

(iii) 提供的工程、建设和监理服务为就建设性项目以向本公司提供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

这些服务采用政府指导价(i)(B)或当时的市场价(i)(C)(包括投标方式的投标价)定价。

(iv) 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包括铝土矿、石灰石、碳、水泥、煤等)及产成品采购的价格政策均按以上(i)定

价。

(v) 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社会服务和生活后勤服务,其中包括公安保卫、消防、教育及培训、学校和

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报刊杂志、广播和印刷、物业管理、环境和卫生、绿化、托儿所和幼儿园、疗养

院、餐馆和办公室、公共交通和其他服务。这些服务遵从相关社会和生活后勤服务供应协议。其价格政

策均按以上(i)(D)定价。

(vi) 租赁费

本集团根据与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按市场租赁费率,为占用中铝公司及其

子公司作工业或商业用途的土地支付租赁费。另本集团根据与中铝公司之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按市场租赁费率为占用的中铝公司之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租金。

(vii) 铝产品委托加工服务的定价政策按以上(i)定价。

(viii) 提供金融服务

本集团根据与中铝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铝财务按不低于其为中铝公司及其集团下其他单位提供

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且不低于同期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可向本集团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为本

集团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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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7) 其他关联方交易

2014 年 2013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192 6,432

6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承诺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附注七、3 中披露的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承诺外,本集团无向其他

关联方作出的重大承诺事项(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向其他关联方的重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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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7 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17,306 - 138,051 -

应收账款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869,226 (167,138) 991,108 (123,432)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229 - 3,565 -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1,922 (656) 2,514 (656)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8,213 (5) 1,005 (5)

879,590 (167,799) 998,192 (124,093)

其他应收款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4,163,394 (17,064) 7,005,779 (19,546)

中铝公司 483,019 - 2,305,664 -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注) 1,167,426 (16,662) 1,140,050 (16,662)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90,977 (20,790) 111,638 -

5,904,816 (54,516) 10,563,131 (36,208)

预付款项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142,988 - 131,922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 4,500 -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15,000 - 190,000 -

157,988 - 326,422 -

应收股利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51,865 - 51,865 -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73,294 - 73,270 -

125,159 - 125,135 -

应收利息 中铝公司 - - 100,777 -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 - 149,755 -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54,779 - 38,379 -

54,779 - 288,911 -

长期应收款(附注五、17)

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 8,195,904 - 12,288,413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111,846 - - -

8,307,750 - 12,288,413 -

注:于2014年12月31日,款项中包含对合营公司鑫峪沟煤业的委托贷款500,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

500,000千元),对合营公司广西华银的委托贷款100,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对合营公司恒泰

合矿业的委托贷款140,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100,000千元)。

于2014年12月31日,款项中包含对合营公司鑫峪沟煤业的借出款项226,068千元(2013年12月31日:

226,068千元),对合营公司华盛万杰的借出款项107,153千元(2013年12月31日:65,100千元),对合营

公司恒泰合矿业的借出款项77,543千元(2013年12月31日:199,526千元)。

19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8 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 429,809 285,343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15,520 136,760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81,988 2,865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4 538

527,321 425,506

其他应付款 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 1,371,983 1,645,490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68,996 82,215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 6,265

中铝公司 5,740 5,761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666 65,601

1,447,385 1,805,332

预收款项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22,211 110,032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29,565 36,935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 214 1,080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472 332

52,462 148,379

应付股利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19,554 -

短期借款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1,029,000 670,000

委托贷款(注)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70,000 70,000

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209,676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应付融资租赁款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 93,963 -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矿业分别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和 2013 年 3 月 29 日向贵州铝厂申请委托贷款,共

计 70,000 千元,为期 12 个月,并于 2014 年 3 月 6 日和 2014 年 3 月 30 日进行续贷,为期 12 个月。

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中除短期借款、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处置股权、债权以及资产的应收款项外均不

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19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一 或有事项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 重要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已签约但未拨备 12,624,047 4,877,004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 34,358,304 41,508,287

46,982,351 46,385,291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556,727 585,637

一到二年 580,589 580,537

二到三年 579,321 530,993

三年以上 17,427,329 18,009,058

19,143,966 19,706,225

3 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投资承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已签约但未履行 - -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 1,177,050 527,005

1,177,050 527,005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承诺情况见附注七、3。

20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于 2015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拟转让所持焦作万方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根据该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非关联方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焦作万

方 207,451,915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 17.246%,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标的股份的具

体转让方案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实施。本公司为解

决与焦作万方的同业竞争问题,从 2010 年开始分步处置焦作万方的股权,包括于 2010 年处置焦作万方

4.998%的股权,2013 年未参与焦作万方的增发导致本公司持有焦作万方的股权被动稀释了 6.25%,以及

本次对焦作万方剩余股权的全部转让的议案,上述分步处置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焦作万方的股权,

彻底解决本公司与焦作万方的同业竞争,并将减少本公司与焦作万方的关联交易。

2015 年 2 月 10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

让持有的焦作万方不超过 120,000,000 股股份(约占焦作万方总股本比例的 9.98%)。

2015 年 3 月 2 日,本公司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签署了《关于焦作万方股权转

让之协议》,本公司将其持有的焦作万方的 100,000,000 股股份(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 8.3136%)转让给洲

际油气,股份转让价格为 10.03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额为人民币 1,003,000,000 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

采取现金付款的方式,全部转让价款分为两期支付完毕。其中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

洲际油气向本公司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30%做为保证金;本次股份转让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后,前述保证金自动转为本次股份转让首期付款,受让方洲际油气向本公司支付转让价款余款。股

份转让协议前提条件为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有效批准。

2 根据 2015 年 3 月 25 日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 2014 年度不派发股息。

3 于 2015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5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10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等债券的

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5.10%。

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 2018 年 1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等债券的固定票

面年利率为 5.20%。

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5 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于 2018 年 1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

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6.00%。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的

2015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 12 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和偿付银行借款。该等债券的

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5.08%。

4 201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拟在境内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它合法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45,000 万股 A 股。2012 年 10 月 12 日,国资委下发批复,同意此

方案。201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和 201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此方案及相关事项。2012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2013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5,000 万股新股的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2013 年 7 月,因保荐机构原因,中国证监会暂收回公司 A 股增发批文。2015 年 1 月 4 日,

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提交了《关于恢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文件的请示》。

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履行相关审核程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拟增发股票尚未实际发行。

20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可供出售

益的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账款 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 17,932,190 - 17,932,1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0,901 - - 120,901

应收票据 - 2,332,964 - 2,332,964

应收款项(注) - 9,800,603 - 9,800,6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4,710,450 4,710,4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 8,195,904 - 8,195,904

—其他长期应收款 - 197,218 - 197,218

120,901 38,458,879 4,710,450 43,290,230

注:应收款项中包括应收账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的金融资产(附注五、6)、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短期借款 - 40,792,689 40,792,6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9,384 - 29,384

应付票据 - 5,234,103 5,234,103

应付款项(注) - 18,262,010 18,262,010

应付利息 - 923,930 923,930

短期融资券 - 23,536,390 23,536,39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995,762 3,995,76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799,479 799,47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572,862 6,572,862

长期应付款 - 1,931,192 1,931,192

长期借款 - 25,373,482 25,373,482

长期债券 - 18,235,831 18,235,831

29,384 145,657,730 145,687,114

注:应付款项中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应付股利。

20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1 金融工具分类(续)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重述)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可供出售金

益的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账款 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 12,425,853 - 12,425,8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3 - - 23

应收票据 - 2,142,453 - 2,142,453

应收款项(注) - 15,684,853 - 15,684,85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82,112 82,1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 12,288,413 - 12,288,413

—其他长期应收款 - 46,781 - 46,781

23 42,588,353 82,112 42,670,488

注:应收款项中包括应收账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的金融资产(附注五、6)、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短期借款 - 47,146,473 47,146,4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947 - 1,947

应付票据 - 3,631,144 3,631,144

应付款项(注) - 15,844,383 15,844,383

应付利息 - 726,064 726,064

短期融资券 - 15,275,680 15,275,68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597,471 2,597,47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80,394 680,39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328,722 8,328,72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

债 - 6,000 6,000

长期应付款 - 767,157 767,157

长期借款 - 26,974,618 26,974,618

长期债券 - 19,320,210 19,320,210

1,947 141,298,316 141,300,263

注:应付款项中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应付股利。

20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2 市场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应付款、其他计息应收款项、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

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

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对

此的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下。

(1)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主要是产生于较大金额的外币存款、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其他应收账款、外币长期应收款、外币

其他非流动资产、外币应付账款、外币其他应付账款、短期和长期外币借款,包括美元、澳元、日元、欧

元、英镑、印尼卢比及港币,相关披露见财务附注五、60。集团对国际外汇市场上不断变化的汇率保持密

切的关注,并且在增加外币存款和筹集外币借款时予以考虑。

于本年度,由于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开展于中国大陆,其主要的收入和支出主要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

对外币汇率的浮动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预期并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集团未开展大额套期交易以减少

本集团所承受的外汇风险。但是,本集团所承担的主要外汇风险来自于所持有的美元债务及美元长期应收

款(包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提高/降低 5 个百分点(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5 个百分点),税后净利润将会分别增加/减少人民币 238 百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税后

净利润增加/减少人民币 224 百万元)。

20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2 市场风险(续)

(2) 利率风险

除银行存款(附注五、1)、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处置相关股权、债券和资产的应收款项(附注五、6 和附

注五、17)及对供应商的长期计息预付账款(附注五、17)外,本集团没有重大的计息资产,所以本集团的

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基本不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

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在中国的活期和定期银行账户中。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集团定期密切关注

该等利率的波动。处置相关股权、债权和资产的应收款项利率为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

利率或伦敦同业拆借利率加 0.9%。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及对供应商的长期计息预付账款主要为固定利率

的计息资产。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持有的此类资产于 2014 年 12 月 21 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并未面临重大的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长期借款。浮动利率的借款使本集团面临着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为

支援一般性经营目的签订借款协定,以满足包括资本性支出及营运资金需求。集团密切关注市场利率并

且维持浮动利率借款和固定利率借款之间的平衡,以降低面临的上述利率风险。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的借款的利率提高/降低 1 个百分点(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1 个百分点),税后净利润将会分别减少/增加人民币 546 百万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减少/增加人民币 618 百万元)。

本集团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按固定利率发行的长期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由于市场

上有着类似条款之公司债券的可比利率的波动相对较小,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持有之固定借款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并不存在重大利率风险。

(3) 价格风险

本集团利用期货和期权合约以降低面临的原铝及其他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本集团的期货业务只开展套期

保值,不进行投机交易。对于铝保值,生产企业可对原铝生产量的部分进行保值;贸易企业可对买断量

的部分进行保值,并对自营部分进行保值。

本集团主要利用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和期权合约,以规避原铝及其他商品价

格的波动风险。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为 120,901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23 千元)及

4,455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207 千元)的持仓期货分别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确认。公允价值为 24,929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1,740 千元)的持仓期权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确认。

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原铝期货平仓价格上浮/下跌 3%(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浮/下跌 3%),税后盈利将会减少/增加人民币 22,053 千元(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税后盈

利减少/增加人民币 337 千元);如果铜期货平仓价格上浮/下跌 3%(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3%),税后

盈利将会增加/减少人民币 8,545 千元(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税后盈利减少/增加人民币 10,611 千元);

如果锌期货平仓价格上浮/下跌 3%(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3%),税后盈利将会增加/减少人民币 204 千

元(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税后盈利减少/增加人民币 444 千元);如果铅期货平仓价格上浮/下跌 3%(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3%),税后盈利将会减少/增加人民币 7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税后盈利减少/

增加人民币 26 千元);如果焦煤期货平仓价格上浮/下跌 3%,税后盈利将会增加/减少人民币 341 千元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减少/增加人民币 392 千元)。

20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2 市场风险(续)

(3) 价格风险(续)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持有的期货合约汇总如下:

于2014年12月31日

数量(吨) 合同价值 市场价值 合同到期日

原铝—

买入开仓 44,535 600,762 591,871 2015 年 1-5 月

卖出开仓 121,860 1,703,565 1,571,999 2015 年 2-3 月

铜—

买入开仓 8,900 384,072 379,780 2015 年 1-3 月

锌—

买入开仓 1,000 16,444 16,723 2015 年 1-5 月

卖出开仓 460 7,700 7,672 2015 年 1-5 月

铅—

卖出开仓 25 340 308 2015 年 1 月

焦煤—

买入开仓 90,000 68,568 67,140 2015年9月

卖出开仓 52,000 51,148 51,996 2015年1-5月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持有的期货合约汇总如下:

于2013年12月31日

数量(吨) 合同价值 市场价值 合同到期日

原铝—

卖出开仓 8,875 125,608 124,637 2014 年 1 月

买入开仓 7,850 109,372 109,643 2014 年 4 月至 6 月

铜—

卖出开仓 9,275 468,289 471,606 2014 年 1 月至 4 月

锌—

卖出开仓 1,300 19,701 19,729 2014 年 2 月至 3 月

铅—

卖出开仓 80 1,151 1,148 2014 年 1 月

银—

买入开仓 3,900 16,217 16,130 2014年1月至6月

焦煤—

卖出开仓 18,000 19,427 17,424 2014年1月至5月

20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3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来自银行和金融机构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来自客户的信用风险,包括未偿付的应

收款项和已承诺交易。本公司也对某些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附注五、1,附注五、3,附注五、4,附

注五、6 和附注五、17 中包含的应收款项面值包含了本集团在金融资产上的最高信用敞口。此外,本公

司也对某些子公司及一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担保。本公司对这家合营公司的财务担保金额代表了本集团

担保的最高信用敞口。

本集团的大部分银行存款及现金存放于几家大型国有银行。由于这些国有银行拥有国家的大力支持,本

集团董事认为该等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销售部基于财务状况、历史经验及其它因素来评估客户

的信用品质。本集团定期评估客户的信用品质并且认为在财务报表中已经计提了足额坏账准备。管理层

认为不存在由于对方违约带来的进一步损失。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认为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的期限分析如下:

未逾期 逾期未减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未减值 一年 一年至两年 两年以上

应收账款 2,979,611 2,389,347 188,384 55,029 346,851

未逾期 逾期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未减值 一年 一年至两年 两年以上

应收账款 4,014,152 3,313,921 152,916 153,419 393,896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认为未发生减值的其他应收款中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逾期 逾期未减值

合计 未减值 一年 一年至两年 两年以上

其他应收款 6,592,773 5,903,337 334,976 75,159 279,301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逾期 逾期

合计 未减值 一年 一年至两年 两年以上

其他应收款 11,250,818 10,839,364 126,925 162,070 122,459

除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外,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其他未减值的金融资产均未发生逾期。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部分委托贷款有抵押品。

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或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虽然本集团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

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分别为 40%及 40%,但本集团的主要客

户为其他国有企业,信誉良好且应收账款回收及时,因此本集团认为该些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本集

团 2013 年因处置铝加工板块股权债权及资产、贵州分氧化铝生产线,以及处置中铝铁矿股权导致对中

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按还款进度进行还款,因此本集团认为不存在

重大信用风险。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并无大于集团总收入 10%的个别客户,因此公司

董事认为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面临重大信用集中度风险。

20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4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按照本集团经营实体统一进行现金流预测。本集团通过监控本集团流动性要求的滚存预测以保证

在任何时候都能满足经营所需现金并有足够的未使用的借款授信的空间,以此保证企业不会违反借贷限

制或借款授信所规定的公约(如适用)。预测已考虑本集团的财务融资计划、公约遵守情况、内部资产负

债表比率目标遵守情况及如外汇限制等的外部监管或法律要求(如适用)。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拥有约人民币 142,051 百万元的可用信用额度,其中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使用的银行机构的授信额度约为 65,394 百万元。约 71,660 百万元的需要于未来的 12 个月

内续期。本公司董事基于过去的经验及良好的信誉确信该可用信用额度在期满时可以获得重新批准。

另外,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通过其伦敦金属交易所期货代理商拥有信用额度美元 120 百万元

(等值人民币 734 百万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美元 106.00 百万元(等值人民币 646.27 百万元)),其中

已使用美元 57 百万元(等值人民币 346 百万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美元 12.79 百万元(等值人民币

77.98 百万元))。期货代理商有权调整相关的信用额度。

管理层根据预期现金流量,监控集团的流动资金储备的滚存预测。

下表中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做的期限分析:

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40,792,689 - - - 40,792,6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9,384 - - - 29,384

应付票据 5,234,103 - - - 5,234,103

应付款项(不含应付利息) 18,262,010 - - - 18,262,010

短期融资券 23,000,000 - - - 23,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4,000,000 - - - 4,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848,034 - - - 848,03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572,862 - - - 6,572,862

长期应付款 - 673,726 1,492,191 359,264 2,525,181

长期借款 - 3,331,060 11,784,104 10,258,318 25,373,482

长期债券 - 6,900,000 11,400,000 - 18,300,000

有息负债的利息 5,783,078 2,516,312 3,488,030 596,089 12,383,509

104,522,160 13,421,098 28,164,325 11,213,671 157,32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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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4 流动性风险(续)

集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47,146,473 - - - 47,146,4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947 - - - 1,947

应付票据 3,631,144 - - - 3,631,144

应付款项(不含应付利息) 15,844,383 - - - 15,844,383

短期融资券 15,000,000 - - - 15,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600,000 - - - 2,6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80,394 680,39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328,722 - - - 8,328,72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6,000 - - - 6,000

长期应付款 - 192,519 520,630 390,472 1,103,621

长期借款 - 6,299,854 7,631,946 13,042,818 26,974,618

长期债券 - 4,000,000 15,400,000 - 19,400,000

有息负债的利息 6,983,738 2,600,611 4,602,716 761,700 14,948,765

100,222,801 13,092,984 28,155,292 14,194,990 155,66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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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5 金融工具抵销

本集团在 2014 年并无签订应收款项的抵销安排(2013 年:无)。

6 金融资产转移

(1)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及贴现给银行的

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73,606 千元和 98,000 千元。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到期日为 1 至 12 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

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本集团对上述已背书的账面价值为 1,073,606 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未予终止确认,同时等额确认了对相应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本集团对上述已贴现的账面价值为

98,000 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以应收票据为质押取得的等额短期借款。背书及贴现后,本集团

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

(2)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及贴现给银行的

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2,740,735 千元和 1,373,850 千元。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到期日为 1 至 12 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其持有人有权向

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因此,本集团终止确认了已背书的账面价值为 12,740,735 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已贴现的账面

价值为 1,373,850 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2014 年度,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

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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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四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7 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政策,是保障本集团能持续营运,以为股东和其他权益持有人提供回报,同时维持最

佳的资本结构以减低资金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予股东的股利、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于 2014 年和 2013 年,本集团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化对本集团的经营利润产生了不利影响。另外,本

集团通过银行借款来确保足够的经营现金流。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杠杆比率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负债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应交企业所得税) 151,862,444 144,591,256

减:货币资金 (17,932,190) (12,425,853)

净负债 133,930,254 132,165,403

股东权益合计 39,628,842 53,702,119

加:净负债 133,930,254 132,165,403

减:少数股东权益 (11,353,155) (9,344,3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总资本 162,205,941 176,523,128

杠杆比率 83% 75%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杠杆比率的上升主要源于本年度的经营亏损。

21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五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层次列示如下: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输入值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期货合约 120,901 - - 120,901

短期投资 - 4,635,600 - 4,635,600

120,901 4,635,600 - 4,756,501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期货合约 4,455 - - 4,455

欧式期权合约 - 24,929 - 24,929

4,455 24,929 - 29,384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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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五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列示如下: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期货合约 23 - - 23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期货合约 207 - - 207

期权合约 - 1,740 - 1,740

207 1,740 - 1,947

2 以公允价值披露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列示如下: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复可观察输入值 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 8,703,168 - 8,703,168

金融负债—

长期应付款 - 1,931,192 - 1,931,192

长期借款 - 25,343,574 - 25,343,574

应付债券 - 17,789,490 - 17,789,490

- 45,064,256 - 45,064,256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列示如下: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复可观察输入值 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 12,335,194 - 12,335,194

金融负债—

长期应付款 - 767,157 - 767,157

长期借款 - 26,480,270 - 26,480,270

应付债券 - 19,248,452 - 19,248,452

- 46,495,879 - 46,495,879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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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五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3 公允价值估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的金融工具,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股权债权及资产

处置款 8,195,904 12,288,413 8,505,950 12,288,413

—其他长期应收款 197,218 46,781 197,218 46,781

8,393,122 12,335,194 8,703,168 12,335,194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负债

长期应付款 1,931,192 767,157 1,931,192 767,157

长期借款 25,373,482 26,974,618 25,343,574 26,480,270

应付债券 18,235,831 19,320,210 17,789,490 19,248,452

45,540,505 47,061,985 45,064,256 46,495,879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收票据、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票据、有息负债的利息、

短期融资券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

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应收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

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14 年 12 月 31 日,针对长

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4 公允价值层级的转换

于 2014 年度,本集团无金融资产和负债在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情况。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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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六 租赁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融资租赁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为 243,605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

无),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期间进行分摊。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

付款额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318,103 -

一年至两年 444,022 -

两年至三年 444,022 -

三年以上 466,904 -

1,673,05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243,605) -

1,429,446 -

(1) 2014 年 2 月 11 日,本集团子公司山西华泽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山西华泽将其

账面价值为 868,840 千元(原值为 1,386,414 千元)的机器设备以 868,840 千元的对价出售给招银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后山西华泽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相关资产。租赁期限从 2014 年 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租金分 20 期分期支付。租金以租赁成本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由租赁成本与租赁利息构成,

最低融资租赁付款额为 1,000,465 千元。租赁利率是计算租金所适用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5

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该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

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868,840 千元作为其入账价值,自租赁开始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金额 108,115 千元。租赁期满,山西华泽有权留购该融资租入资产。

(2) 2014 年 10 月 29 日,本集团子公司遵义氧化铝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遵义氧

化铝将其账面价值为 623,448 千元(原值为 806,086 千元)的机器设备以 600,000 千元的对价出售给兴业金

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后遵义氧化铝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相关资产。租赁期限从 201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租金分 20 期分期支付。租金以租赁成本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由租赁成本与租

赁利息构成,最低融资租赁付款额为 732,200 千元。租赁利率是计算租金所适用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三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7%。该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并考虑融资租赁直接相关费用后总计 621,271 千元作为其入账价值,

自租赁开始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金额 8,098 千元。租赁期满,遵义氧

化铝有权留购该融资租入资产。在融资租赁期间,若存在拖欠任何租金、租赁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或是其

他应付款项,遵义氧化铝不得向股东分红。

(3) 2014 年 10 月 16 日,本集团子公司包头铝业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包头铝业将其

账面价值为 391,477 千元(原值为 397,520 千元)的机器设备以 300,000 千元的对价出售给中铝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后包头铝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相关资产。租赁期限从 2014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租金分 12 期分期支付。租金以租赁成本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由租赁成本与租赁利息构成,最低

融资租赁付款额为 330,819 千元。租赁利率是计算租金所适用的利率,为 6.15%。该融资租入的固定资

产于融资租赁期开始日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并考虑融资租赁直接相

关费用后总计 304,239 千元作为其入账价值,自租赁开始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已

计提折旧金额 2,912 千元。租赁期满,包头铝业有权留购该融资租入资产。在租金未得到清偿之前,包头

铝业不得向股东分红。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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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七 比较数据

如附注三、35 中披露,由于 2014 年 7 月 1 日采用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财

务报表比较信息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和列报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已经过重

分类并重述,以符合本年度之列报和会计处理要求。除此之外,本财务报表的若干比较数据进行了重新列

示,以符合本年之列报要求。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通常为 3 至 12 个月,应收账款不计息。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945,461 1,294,832

一到二年 96,157 54,511

二到三年 17,256 15,990

三年以上 586,285 626,768

1,645,159 1,992,101

减:坏账准备 (376,098) (369,414)

1,269,061 1,622,687

(2)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1,379,758 84% (234,398) 17% 1,645,345 83% (233,609) 14%

单项金额虽不重

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265,401 16% (141,700) 53% 346,756 17% (135,805) 39%

1,645,159 100% (376,098) 23% 1,992,101 100% (369,414) 19%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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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青岛博信 66,639 (66,639) 100% 注1

山西龙门铝业有限公司(“龙门铝业”) 39,796 (39,590) 99% 注2

郑铝珠海 35,404 (35,404) 100% 注1

河南有色进出口公司 32,011 (32,011) 100% 注1

梅河口砂轮厂 17,466 (17,466) 100% 注1

长城化学 15,009 (15,009) 100% 注2

沈阳砂轮厂 11,637 (11,637) 100% 注1

青海省电力光达实业公司 8,802 (8,802) 100% 注1

其他 1,152,994 (7,840)

1,379,758 (234,398)

注 1:上述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均为本公司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投入时已经评估认

为难以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 2:上述应收款项账龄超过三年以上,且运营陷入困难,本公司管理层预期上述款项难以回收因此计

提坏账准备。

(4) 2014 年,本公司因收回欠款而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 105 千元(2013 年:2,027 千元),对该部分应

收账款在收回欠款前本公司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9,862 千元(2013 年:7,511 千元)。

(5) 2014 年,本公司核销了应收账款 3,073 千元(2013 年:18,503 千元)。

21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 1,778,914 3,630,734

与子公司流动资金往来 2,272,577 1,295,279

委托贷款 2,869,600 2,226,665

借出款项 371,764 280,678

保证金 33,750 7,291

材料款 97,250 76,526

代垫款项 91,173 19,441

备用金 27,670 24,692

水电费 15,875 41,995

备件款 2,864 4,843

投资准备金 37,136 571

其他 341,167 331,685

7,939,740 7,940,400

减:坏账准备 (287,283) (311,018)

7,652,457 7,629,382

21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4,476,614 6,452,417

一到二年 2,065,623 282,040

二到三年 249,264 186,732

三年以上 1,148,239 1,019,211

7,939,740 7,940,400

减:坏账准备 (287,283) (311,018)

7,652,457 7,629,382

(2)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 计提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7,792,355 98% (197,137) 3% 7,790,830 98% (207,837) 3%

单项金额虽不重

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147,385 2% (90,146) 61% 149,570 2% (103,181) 69%

7,939,740 100% (287,283) 4% 7,940,400 100% (311,018) 4%

(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中铝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115,893 (115,893) 100% 注1

山西晋信 16,662 (16,662) 100% 注2

深圳名都实业公司 14,000 (14,000) 100% 注3

山西碳素厂 11,048 (11,048) 100% 注3

其他 7,634,752 (39,534)

7,792,355 (197,137)

注 1:由于奥鲁昆项目已终止,本公司对子公司中铝澳洲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山西晋信已停产,因此管理层预期该款项难以收回,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 3:上述其他应收款均为本公司重组成立时国有股股东投入,投入时已经评估认为难以收回,并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

21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4) 2014 年本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567 千元(2013 年:11,954 千元),本公司收回或转回的其他

应收款坏账准备为 12,382 千元(2013 年:379 千元)。

(5) 2014 年,本公司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为 3,387 千元(2013 年:240 千元)。

3 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重述)

子公司(1) 26,589,848 25,487,195

合营企业(2) 1,355,698 1,344,385

联营企业(3)

—无公开报价 930,437 874,990

—有公开报价 821,589 767,789

29,697,572 28,474,35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78,329) (578,329)

29,119,243 27,896,030

22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子公司

本年增减变动

2014 年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或减少 其他变动 计提减值准备 年末账面价值 年末减值准备 本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宁夏能源(注 1) 5,895,294 - - - 5,895,294 - 12,460

中铝香港 5,282,748 - - - 5,282,748 (358,245) -

包头铝业(注 2) 2,795,574 624,980 - - 3,420,554 - -

山西华兴(注 3) 1,320,000 (528,000) - - 792,000 - -

抚顺铝业(注 4) 1,140,000 290,000 - - 1,430,000 - -

遵义氧化铝 1,025,880 - - - 1,025,880 - -

中铝矿业 981,907 - - - 981,907 - -

山西华泽 900,000 - - - 900,000 - -

中铝国贸(注 5)(注 7) 899,271 179,717 - - 1,078,988 - -

山东华宇 865,260 - - - 865,260 - -

华阳矿业 695,218 - - - 695,218 - -

中铝能源(注 6) 539,993 262,801 - - 802,794 - -

山西华圣 510,000 - - - 510,000 - -

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 503,000 - - - 503,000 - -

遵义铝业 364,557 - - - 364,557 (142,281) -

贵州矿业 330,000 - - - 330,000 - -

遵义矿业 290,000 - - - 290,000 - -

甘肃华鹭 270,300 - - - 270,300 - -

华禹能源(注 6) 262,801 (262,801) - - - - -

南海合金(注 5) 184,000 (73,600) - - 110,400 - -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注 7) 100,000 (100,000) - - - - 44,473

中铝内蒙古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70,000 - - - 70,000 - -

山西华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800 - - - 40,800 - -

小计 25,266,603 393,097 - - 25,659,700 (500,526) 56,933

22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子公司(续)

本年增减变动

2014 年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或减少 其他变动 计提减值准备 年末账面价值 年末减值准备 本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淄博万成工贸有限公司

(“淄博万成”) (注 8) 33,404 (33,404) - - - - -

山西华泰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39,400 - - - 39,400 (36,922) -

中铝太岳矿业有限公司 30,600 - - - 30,600 - -

龙门铝业 29,219 - - - 29,219 (29,219) -

河南中州铝建设有限公司 23,870 - - - 23,870 - -

山西河东碳素厂 11,756 - - - 11,756 (11,662) -

中铝山西孝义铝矿有限公司 10,000 - - - 10,000 - -

山西中铝华北矿业有限公司 10,000 - - - 10,000 - -

中铝青海铝电有限公司(注 9) 9,000 90,000 - - 99,000 - -

山东山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8,708 - - - 8,708 - -

河南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572 - - - 3,572 -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工程”)(注 8) 3,364 231,483 - - 234,847 - -

郑州海赛高技术陶瓷公司 3,269 - - - 3,269 - -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318 - - - 2,318 - -

兰州铝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112 - - - 2,112 - -

贵州华锦(注 10) - 421,477 - - 421,477 - -

小计 220,592 709,556 - - 930,148 (77,803) -

25,487,195 1,102,653 - - 26,589,848 (578,329) 56,933

22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子公司(续)

注 1: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将持有的 70.82%的宁夏能源股权用于借款质押,取得长期借款 1,686,96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 10,080 千元)(附注五、44)。

注 2: 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及 2014 年 11 月分别以货币出资方式向包头铝业增资 400,000 千元和 224,980 千元。

注 3: 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将山西华兴 40%股权以 1,530,946 千元的现金对价出售给子公司中铝香港。

注 4: 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以对抚顺铝业的委托贷款 190,000 千元和其他应收款 100,000 千元对抚顺铝业进行增资。

注 5: 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以本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南海合金 40%的股权对中铝国贸进行增资 79,717 千元。

注 6: 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以华禹能源 100%股权对中铝能源增资 262,801 千元。

注 7: 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以持有的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向中铝国贸增资 100,000 千元。

注 8: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以本公司恒城机械厂全部资产负债 198,079 千元对山东工程进行增资,于 2014 年 9 月以对淄博万成 100%股权对山东工程增资 33,404 千元。

注 9: 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以货币方式向中铝青海铝电有限公司增资 90,000 千元。

注 10: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至 12 月以货币方式向贵州华锦注资 421,477 千元。

22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合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按权益法调整的 宣告分派的

2014 年 年初余额 追加或减少投资 净损益 其他权益变动 现金股利 计提减值准备 年末账面价值 年末减值准备

山西晋信(附注五、10(1)) - - - - - - - -

广西华银(附注五、10(1)) 1,000,464 - 45,183 - - - 1,045,647 -

鑫峪沟煤业(附注五、10(1)) 343,921 - (34,066) 196 - - 310,051 -

1,344,385 - 11,117 196 - - 1,355,698 -

22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3) 联营企业

2014 年 本年增减变动

追加或 按权益法调整 宣告分派的现 其他权 处置投资

年初余额 减少投资 的净损益 金股利 益变动 减少 计提减值准备 年末账面价值 年末减值准备

——有公开报价

焦作万方(附注五、10(2)) 767,789 - 55,917 - (2,117) - - 821,589 -

——无公开报价

多氟多科技(附注五、10(2)) 57,991 - 358 - - - - 58,349 -

农银汇理(附注五、10(2)) 51,735 - 12,363 - - - - 64,098 -

青海能发(附注五、10(2)) 765,264 - 2,078 - 1,017 - - 768,359 -

太岳新材料(附注五、10(2)) - 5,250 (619) - - - - 4,631 -

广西华正(附注五、10(2)) - 35,000 - - - - - 35,000 -

1,642,779 40,250 70,097 - (1,100) - - 1,752,026 -

22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4 年 2013 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9,457,331 (40,407,731) 44,888,930 (45,153,939)

其他业务 1,847,683 (1,773,806) 2,138,103 (1,931,784)

41,305,014 (42,181,537) 47,027,033 (47,085,723)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商品 39,457,331 44,888,930

出售残余材料及其他材料 470,726 430,493

提供电力、气体、热力和水 504,641 491,150

提供机械加工和其他服务 81,869 144,847

其他 790,447 1,071,613

41,305,014 47,027,033

5 投资收益/(损失)

2014年 2013年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6,933 17,65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81,214 89,071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投资收益/(损失) 3,585 (16,653)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净收益/(损失) 1,009,064 (1,956,623)

处置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产生的投资损失 - (1,491)

按新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焦作万方增

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额 - 150,834

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他 30,833 87,833

1,181,629 (1,629,379)

22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1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14年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44,1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823,986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266,867

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71,02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6,551

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取得的利息收入 61,15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 63,189

1,278,623

所得税影响额 (76,1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7,204)

1,125,253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

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

产生的损益。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损失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损失)(人民币元)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亏损)/利润 (44.65%) 2.15% (1.20) 0.07 (1.20)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亏损 (47.75%) (17.72%) (1.28) (0.58) (1.28) (0.58)

22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差异

本集团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 H 股公司,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 H 股财务报表。本公司境

外审计师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本财务报表在某些方面与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H 股财务

报表之间存在差异,差异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净(亏损)/利润(合并)(注 1)(注 2) 净资产(合并)(注 1)(注 2)

2014 年 2013年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按企业会计准则 (16,216,880) 947,891 28,275,687 44,357,725

差异金额 - 27,355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6,216,880) 975,246 28,275,687 44,357,725

注 1: 分别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注 2: 根据 2010 年 7 月 14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的通知》第六条的规

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该项调整需要追溯,与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存在差异。2013 年度,本集团处置了存在上述准则差异影响的子公司河南铝业,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相应转出。2013 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存在准则差异。2014 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编制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存在准则差异。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不存在准则差

异。

22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备查文件目录

原稿

备查文件目录 在其它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董事长:葛红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 年 3 月 25 日

修订信息

报告版本号 更正、补充公告发布时间 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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