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 2015-00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
在长春市一汽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2 人。监事冯玉玺
因公出缺席,委托监事杨延晨代为行使表决权。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 2014 年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14 年年报和摘要;
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
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 201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 201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 年度分配预案:2013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1,911,496,830.96 元,加上当年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55,137,919.54 元,减去按母公司当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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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3,938,876.60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现金
股利 74,033,190.0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38,662,683.90 元。
公司拟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211,52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80 元(含税),应分配红利 101,531,232.00 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4 年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20.35%,满足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的要求。公司
今后将以更好的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014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调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对一汽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充分分享金融企业高速增长的
成果,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此次增资一汽财务公司股权的事项,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出售保险经纪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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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公司监事会换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内公司工作的独立意见为:
1、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
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通过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
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财务运行正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也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掌握公司内幕信息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行为。
5、本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采用
市场公允价格,无损害上市公司及小股东利益。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
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
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
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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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情形发生。
7、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在实际
工作中认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使用、保
密工作。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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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侯选人简历:
杨延晨先生简历:男,汉族,1956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高级会计师。历任一汽贸易公司汽车结算科科长;一汽贸易公司财务部
副经理;一汽贸易总公司财务控制部经理。现任一汽集团公司子公司特
派监事。
冯玉玺:男,汉族,195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
现任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副书记(副主任)兼案件检查室主任。
历任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业务主任、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主
任、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副书记(副主任)等职。
刘殿伟(职工代监事):男,汉族,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
学历, 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一汽嘉
信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中共西藏昌都地委副秘书长、
左贡县委副书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一汽轿车股份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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