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26 17: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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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2015-008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节能”)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拟订的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实际需要,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一、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

条、第九十一条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407,000,000 元。 610,500,000 元。

第十八条 为便于阅读,请详见 第十八条 为便于阅读,请详见下文单

2

下文单独列示 独列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 407,000,000 股,均为境内人民 610,500,000 股,均为境内人民币普

币普通股股。 通股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

4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不含)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总数。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东投票权。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

5 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东大会提供便利。

便利。

第九十一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九十一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

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 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

弃权。 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

6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行申报的除外。

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果应计为“弃权”。

原: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本总额为 327,000,000 股,各发起人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认购股份 持股比例 出资方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股) (%) 式

1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254,500,000 77.83 净资产

2 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784,000 2.08 净资产

3 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1.83 净资产

4 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 1.22 净资产

5 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1,140,000 0.35 净资产

6 刘益谦 15,976,000 4.89 净资产

7 冯桂忠 15,000,000 4.59 净资产

8 国全庆 14,000,000 4.28 净资产

9 裴仁年 6,000,000 1.83 净资产

10 曾晓世 3,600,000 1.10 净资产

合 计 327,000,000 100.00 -

现修订为: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本总额为 327,000,000 股,各发起

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 持股比例 出资方

(股) (%) 式

1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254,500,000 77.83 净资产

2 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784,000 2.08 净资产

3 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1.83 净资产

4 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 1.22 净资产

5 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1,140,000 0.35 净资产

6 刘益谦 15,976,000 4.89 净资产

7 冯桂忠 15,000,000 4.59 净资产

8 国全庆 14,000,000 4.28 净资产

9 裴仁年 6,000,000 1.83 净资产

10 曾晓世 3,600,000 1.10 净资产

合 计 327,000,000 100.00 -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万股,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7,000,000 股。

2015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407,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股,每

股面值 1 元,合计增加股本 203,500,000 股。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610,500,000 股。

二、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其中对第六条、第十

八条、第十九条的修订是基于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

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实施的情况,按法律法规须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

行修改,如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未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或有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订,不再另行履行程序。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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