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11 公司简称:华能国际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能国际 600011 -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 902 -
限公司
ADR 纽约证券交易所 - HNP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大明 孟晶
电话 010-63226999 010-66086765
传真 010-66412321 010-66412321
电子信箱 ddm@hpi.com.cn mengj@hpi.com.cn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末增减(%)
总资产 272,164,949,588 260,274,853,102 4.57 256,861,869,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9,198,218,504 61,747,779,816 12.07 55,580,790,014
东的净资产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3,320,065,278 40,239,429,353 -17.20 26,928,082,036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25,406,855,036 133,832,874,654 -6.30 133,966,658,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545,750,526 10,520,133,720 0.24 5,868,651,29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573,786,696 11,610,708,745 -8.93 5,825,205,568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6.27 17.87 减少1.60个百分点 11.11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5 0.75 0.4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5 0.75 0.42
/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 股
103,390(A 股:102,854 H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19 ADR:117)
122,399(A 股:121,878 H 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末的股东总数(户)
403 ADR:11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量
份数量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国有法人 35.14 5,066,662,118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境外法人 22.09 3,186,066,597 - -
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10.83 1,561,371,213 -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
国有法人 4.18 603,000,000 - -
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
境外法人 3.27 472,000,000 - -
司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2.89 416,500,000 - -
公司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
国有法人 2.69 388,619,936 - -
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2.60 374,467,500 - -
责任公司
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2.09 301,500,000 - 质押 265,750,000
公司
汇丰代理人(香港)有限
境外法人 1.69 243,210,000 - -
公司
上述股东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5% 67.75%
**14.87%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35.1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集团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尚华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
权,而尚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能开发 5%的股权,因此,华能集团间接持有华能开发 5% 的权益。
** 华能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10.78%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本公司 3.27%的权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0.04%的权
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0.77%的权益。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 年,公司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积极应对电力、煤炭、资金三
个市场变化,外拓市场、内抓管理,准确分析市场形势,狠抓重点环节,周密部署,科学管控,
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2014 年,公司安全生产保持平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保持行业领先;
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在公司燃煤电厂所在的绝大部分地区中,公司利用小时领先当地平均水平;
强化燃料管理,燃料成本大幅下降;严控费用支出,财务成本控制有效;积极调整电源结构,发
展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公司在节能降耗、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忠
实地履行了为社会提供充足、可靠、环保电能的职责。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05.4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0.24%。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本公司于 2014 年中期报告起提前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2 号(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 41 号”)
同时,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
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 号文”)以及在 2014 年度财务报告中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准则 37 号(2014)”)。
除上述准则外,本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已提前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修订的其他企
业会计准则。
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二中列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
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一致。
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或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a) 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准则 2 号(2014)之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其他长期股
权投资,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准则 2 号(2014)之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这类投资改按
金融工具的相关政策核算,将其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自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并相应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即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增加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 1,535,214,690 元;增加本公司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 1,523,101,890 元。
(b) 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准则 41 号规范并修改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
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根据该准则增加了相关披露,详见附注
六。
(c)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以及金融工具的列报和披露
财会[2014]13 号文明确了发行方对于所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具体
指引。采用财会[2014]13 号文未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当期及比较期间)产生重大影响。
准则 37 号(2014)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规定,增加了进一步指引,并修订了金融工具
的披露要求。该抵消规定要求未对本公司的列报产生影响。此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根据该准
则修改了相关披露,详见相关附注。
采用以上准则未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使用新颁
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 15 号文(2014),部分科目列报改变,本公司也对 2013 年度财务报表中
的相应科目进行了重分类。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4 年,本公司将罗源湾码头和陆岛码头处置。
2014 年,本公司收购的驻马店风电纳入合并范围。
2014 年,本公司设立南京热电、桂东风电、六合风电、罗源发电、临港燃机、怀宁风电、渑
池热电、仙人岛热电、南京新港供热、长兴光伏、如东海上、山西科技城、钟祥风电、桂林分布
式能源、灌云热电和大连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