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2 日在航友宾馆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 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的
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
议如下: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春秋航空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净利润 879,059,482 元,2014 年底公司累
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按法律规定可不再提取,因
此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分配预案:本年度向股东派
发现金红利 96,000,000 元,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40,000 万股计算,每 10 股派现金
红利 2.4 元(含税),如果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股权登记日
公司实际总股本为基础进行红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
作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徐国萍 唐芳 陈根章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