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
1-5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5)第 110ZA1548 号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仁堂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是同仁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同仁
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同仁堂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同仁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同仁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此页无正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 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 宏
中国〃北京 二O一五年 三月二十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 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120,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 5 年。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同仁转债每
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计 1,205 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500.00 万
元,扣除承销费 2,4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8,09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
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94.00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96.00 万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2)第 110ZA008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013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291.66 万元,其中: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批准,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完成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5
资金 7,492.12 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有关发行费用
485 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314.54 万元;公司当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
息 1,082.93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109,895.16 万
元。
3、本年度使用情况
2014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840.37 万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有关发
行费用 9 万元;以募集资金支付工程款项 9,831.37 万元;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
户利息 512.82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100,567.61 万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同
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2 年 12 月 24 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募集资金专户 1,005,676,052.23
限公司长城支行
6
上述存款余额中,累计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6,096,358.36 元(其中
2014 年度利息收入 5,128,170.73 元),已扣除手续费 195.26 元(其中 2014 年度手续
费 164.26 元),支付发行费用 9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臵换及直接投入情况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项目 金额
土地款 65,981,800.00 2011 年 12 月
开工保证金 5,000,000.00 2012 年
大兴生产基地 前期投入 3,939,419.73 2012 年
建设项目 前期投入 3,145,404.40 2013 年
工程款 10,000,000.00 2013 年
工程款 98,313,682.00 2014 年
合 计 - 186,380,306.13 -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为 186,380,306.13 元,
其中本期实际投资额为 98,313,682.00 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
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7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 110ZA1548 号),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
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
如下:经核查,同仁堂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
露一致,不存在以闲臵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合法合规。
八、关于可转债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2月6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20个交易日
(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2月6日)收盘价不低于同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第
二次触发可转债提前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行使同仁转债提前赎回权。同仁转债赎回事宜已于2015年3月10日全部办理完毕。
相关赎回事宜公告、赎回提示性公告、可转债转股结果公告及同仁转债赎回结果与
摘牌公告已披露在指定媒体,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0 日
9
附件: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31.37
募集资金净额 117,596.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38.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 末承诺 入金额与承诺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进度(%) 是否发生重
总额 投入金 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1) 额 金额(3) (5)=(3)/(1) 大变化
额(2) (4)=(3)-(2) 期
大兴生产基地建
否 117,596.00 注 3 117,596.00 注 3 注1 9,831.37 18,638.03 不适用 15.85 2015 年底 - 注2 否
设项目
合计 — 117,596.00 117,596.00 — 9,831.37 18,638.03 — 15.85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公司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7,492.12 万元臵换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该臵换已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完成。报告期内无臵
换情况。
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臵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公司未承诺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投入金额。
注 2、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仍处建设期,尚不能产生效益。
注 3、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596 万元,因此可承诺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需与实际净额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