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 2015-0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公司遵照执行财政部 2014 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多项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
的变更和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至 7 月期间,陆续发布多项新增及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已于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遵照财政部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对所
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同意之独立意见。现根据新准则执行时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对有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变更的相关情况与《企业会
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于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并对期初有关项目金
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原列入财务报表“资本公积”项目中有关本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权益的部分,调整列入“其他权益工具”项目。
另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将原
列入资本公积的联营合营企业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调整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调 会计政策变更后
的余额 整金额 的余额
其他权益工具 - 145,350,397.36 145,350,397.36
其他综合收益 -38,638,397.68 -2,722,357.41 -41,360,755.09
资本公积 1,084,632,297.67 -142,628,039.95 942,004,257.72
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准则,公司对目前的薪酬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后认为,本公司不
存在符合设定受益计划规定的薪酬内容,本公司按照该项准则的要求对职工薪酬
的列报进行了调整,将一年后支付的辞退福利计入“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调 会计政策变更后
的余额 整金额 的余额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5,640,669.58 5,640,669.58
应付职工薪酬 126,398,929.17 -5,640,669.58 120,758,259.59
三、董事会的说明
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应财务信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变更会计政策与财务信息调整的事项以议案形式提交
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已将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时无法确定影响的单项会计
准则于 2014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充分说明与披露。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与财务
信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于报告期内依照财政部在 2014 年内陆续颁布、修订的多项会计准则,
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在 2014 年年度报告中就第三季度报告执行有
关准则无法确定影响的事项作出了详细说明,且于年度报告编制时对执行全部新
准则的实施影响作出了充分表述。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文件要
求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且已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会计准则,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实施变更
并调整相应财务信息,是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与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