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3 月 7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会董事 9 名,实到会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铁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一)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修改后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议案二)
同意聘请李立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该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