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15- 017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收益,本着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4】37 号《关于核准武
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健民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 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6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0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27 万元,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073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04 年 4 月 8 日存入
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武汉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武汉众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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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4 月 8 日审验,出具了武众会字(2004)
3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
将用于武汉健民颗粒剂生产线技术改造等 11 个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
币 43,086 万元,目前投入 23,588.05 万元,尚余 15,484.95 万元未使
用。
(1)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实
承诺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际投入金额
武汉健民颗粒剂生产线技术改造 4,475 4,475
武汉健民片剂、胶囊剂生产线及配套前处理、仓储技术改
5,015 3,797.42
造(国家经贸委双高一优项目)
武汉健民中药外用药开发生产基地建设 3,815 0
武汉健民液体制剂生产线技术改造 2,431 2,431
武汉健民前处理车间及仓贮技术改造(已变更) 1,700 0
武汉健民随州制药有限公司片剂及新药慢肝宁产业化 4,197 4,000
武汉健民随州制药有限公司颗粒剂产业化 3,697 3,000
武汉健民与湖北省十堰康迪制药厂合资建立生产中药注射
4,420 0
液产品企业(已变更)
武汉健民英山中药材茯芩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 3,402 500
武汉市中药现代化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4,900 350.63
健民大药房连锁店(已变更) 5,034 5,034
合计 43,086 23,588.05
(2)项目变更情况
募集资
募集资
变更后项目 金实际
变更前项目名称 金拟投 变更原因及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 投入金
入金额
额
项目所在地无法新建前处理车间
健民集团中
武汉健民前处理 及仓库,项目可行性丧失,经公司
药现代化及
车间及仓贮技术 1,700 0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设备升级改
改造 通过变更该项目决议,将资金投入
造项目
到“健民集团中药现代化及设备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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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改造项目”。
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可行性丧失,
武汉健民与湖北
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省十堰康迪制药
会审议通过变更该项目决议,将资
厂合资建立生产 4,420 0
金投入到“健民集团中药现代化及
中药注射液产品
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企业
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可行性丧失,
经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变更该项目决议,将资金投入具
健民大药房连锁 武汉健民大 有良好前景的武汉大鹏药业重组。
5,034 5,034
店 鹏药业项目 变更后新项目拟投入 5,850 万元,
实际投入 5,850 万元,其中以募集
资金投入 5034 万元,自有资金投
入 816 万。
合计 11,154 5,034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在决议
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
用;
(四)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收益:预计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息;
(六)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
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3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合理的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履行的审议、审批程序
1、201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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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
4、法律意见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顾恺律师、林玲律师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本律师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的要求;公司
本次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其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本律师对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事项不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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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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