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15- 016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
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
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除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修订后及新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根据上述准则规定,将其中需要调整的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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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项目及原因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第
二条规定:“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及
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持有的湖北独活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90,000元、武汉青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金额110,000元、武汉冰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200,000元,
均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因此属于其他权益性投资,
应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以成本计量。其中武汉冰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200,000元已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备,应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核算。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受影响报表项目 2013 年 12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400000 4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0000 2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0000 4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200000 200000
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
南的规定,对报表列报科目作重分类,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
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专项应付款的递延收益,改为递延收益列报。
调整 2013 年 1 月 1 日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专项应付款的金额分别为
527,083.33 元、9,399,494.00 元,同时调整递延收益 9,926,577.33 元。
调整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专项应付款的金额分别为
2
1,670,833.33 元、12,774,168.90 元,同时调整递延收益 14,445,002.23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修订)》及其应
用指南的规定,公司按新报表格式进行列表,由于涉及报表项目较多,
不按科目一一列示。
本次调整未对公司 2013 年末及本报告期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以
及 2013 年度及本期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颁
布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严格执
行国家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
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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