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2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2015年净利润将产生增
利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5 年 3 月 1 日
2、变更原因及内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
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结
合固定资产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的实际情况,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
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综机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相应
的调整,折旧年限由 7 年变为 10 年,预计残余值 3%-5%。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调整折旧年限的说明
此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
会计估计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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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以往各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后,预计 2015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
折旧成本减少 12300 万元,公司利润总额增加 12300 万元,2015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 7916 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同行业公司同类设备平均
折旧年限,结合固定资产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
估计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调整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此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机
器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后将更能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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