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0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担保人:大同煤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
司”)
●被担保人:同煤秦发(珠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发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4.01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14 年国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秦发公司取得两家银行授
信,分别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授信 3.25 亿元,国贸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为 2.55 亿元;光大银行珠海分行授信 2.862 亿元,国贸公
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46 亿元。综上,秦发共取得银行授信 6.11
亿元,国贸公司担保金额为 4.01 亿元。上述授信已到期,秦发公司
经与银行协商,拟向上述银行申请续贷,向民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 3.25 亿元,国贸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 2.55 亿元;向
光大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862 亿元,国贸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额度 1.46 亿元。国贸公司为秦发公司合计担保额度为 4.01
亿元。
(二)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将子公司国贸公司承包经营的议案》,约定将国贸公
司(含下属分、子公司)发包给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承包期限为 3 年,即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由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
团”)合并报表。承包协议约定,国贸公司对外担保需取得公司同意。
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同煤集团全资子公司,该项担保
为关联交易事项。2015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联董事张有喜先生、武望国先生、张忠义先生、刘敬先生、
曹贤庆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矿区新平旺大同矿务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陈红政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焦炭、铁矿石、普
通机械设备及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建筑材料(除木材),
高岭土、活性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塑制品,五金、交电、
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的销售;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商品
技术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经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国贸公司资产总额为 264,848.65 万元,
资产净额为 27,927.82 万元,营业收入为 3,214,007.07 万元,净利润
为 2,898.59 万元;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国贸公司资产总额为 289,576.59 万元,
资产净额为 26,800.45 万元,营业收入为 2,845,919.61 万元,净利润
为-1,127.37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同煤秦发(珠海)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四楼 4005 室
法定代表人:陈红政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及零售
注册资本:壹亿元(横琴新区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
记制度)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秦发公司资产总额 1,263,287,521.97
元、负债总额 1,156,229,190.29 元、资产净额 107,058,331.68 元、
营业收入 2,021,708,190.48 元、净利润 7,056,534.83 元。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秦发公司资产总额 1,605,960,856.14
元、负债总额 1,497,723,019.68 元、资产净额 108,237,836.46 元、
营业收入 1,646,147,021.63 元、净利润 1,179,504.78 元。
秦发公司股东为国贸公司与珠海秦发物流有限公司,所占股比分
别为 51%、49%。珠海秦发物流有限公司为中国秦发集团有限公司下
属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贸公司为秦发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3.25 亿元提
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 2.55 亿元,期限为
2 年。
国贸公司为秦发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862 亿元
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 1.46 亿元,期限为
2 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陈红政代表国贸公司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
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授权期限为:一年。
五、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秦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
体为:
1、中国秦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方式为连带
责任保证,期限为 2 年;
2、神池县神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用其持有的山西忻州神池宏远
煤业有限公司 49%股权、山西忻州神池兴隆煤业有限公司 49%股权提
供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 2 年。
3、山西忻州神池宏远煤业有限公司以采矿权、实物资产提供抵
押反担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4、山西忻州神池兴隆煤业有限公司以采矿权、实物资产提供抵
押反担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六、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担保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秦发公司申请
银行贷款主要是为及时解决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中国
秦发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本次担保向国贸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意该项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独立董事已发表独
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秦发公司的第一股东有充裕的煤源和煤炭品
种,第二股东的经营模式成熟、先进,下游客户稳定,在资金稳定的
情况下,能很快转入正轨,良性发展;同时,中国秦发集团及其下属
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认为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公司同
意国贸公司为秦发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7826 亿元(不包括本次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2%;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512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21.18%;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秦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