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自查结果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11 09:57: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5-临 00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自查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 3 月 3 日、4 日和 5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15 年 3 月 6 日、9 日、10 日公司股票连续停牌三天。停牌期间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卫华先生书面询证确认,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向控股股东明天控股有限公司书面询证确认,正在拟筹划有关本公司的股份发行项目,该项目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卫华先生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筹划;公司控股股东明天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除本次股份发行项目外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筹划。

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不确定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资实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