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以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金药业”)拟向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并管理的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43,177,893 股,发行价格为 11.58元/股,拟募集资金 500,000,000.94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的正常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590 号)的要求,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以及如何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15 年 3 月底实施完毕。
(2)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为 500,000,000.94 元。
(3)根据公司 2015 年 2 月 11 日公布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16.30万元。
(4)2015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为三种情况:①2015 年净利润与 2014 年持平,为 10,516.30 万元;②2015 年净利润较 2014 年下降 10%,为 9,464.67 万元;③2015 年净利润较 2014 年上升 10%,为 11,567.93 万元。
(5)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均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别分配现金股利7,620.48 万元、5,486.75 万元,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3.42%、44.33%。现假设 2014 年度公司将继续分红,分红比例为 2012年、2013 年度分红比例的平均值,即 53.88%,分红时间点为 2015 年 7 月底。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其他影响。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8)在预测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14 年度/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度/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日
期末总股本(万股) 30,481.92 34,799.71
本期现金分红(万元) 5,486.75 5,666.18
本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假设情况①: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 2014 年持平,为 10,516.3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5 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
105,850.47 160,700.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
3.47 4.62/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3 7.19假设情况②: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14 年下降 10%,为 9,464.67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5 0.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
105,850.47 159,648.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
3.47 4.59/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3 6.50假设情况③: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14 年上升 10%,为 11,567.93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5 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
105,850.47 161,752.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
3.47 4.65/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3 7.88
3、对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 2015 年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争取早日实现规模和效益的提升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培育和推广新产品,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建设营销网络,支撑业绩增长;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保障原材料供应,控制采购成本;整合外部资源,完善产业链布局等一系列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细化控制节点,大力推行技术创新,实现降本增效。在管理过程中,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历来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自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十年内累计现金分红 66,846.17 万元,占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1.72%。同时,为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获得合理回报,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保障股东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