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现就 201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力、梅慎实及董事韩
永强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刘力
担任。
刘力,男,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交通银行、华油惠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中冶、浏阳花炮(熊猫烟
花)、多佳股份(东方金钰)、铜陵精达股份、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梅慎实,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现任中国政法
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券与期货法研究所所长;中
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命题)专家;北京市中银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江苏省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湖
北黑旋风锯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公司独
立董事,河南飞天农业开发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廊坊发展股份公司独
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
究员、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
事务部副总经理及企业融资部首席律师、湖北三峡新材股份公司独立
董事、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和深圳赛为智能股份公
司独立董事。
韩永强,男,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廊坊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营业部副经理;中国民族证券石家庄建华北大街营业部副总经理;河
北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财务助理兼总裁办主任;河北省国有资
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廊坊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
案、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聘任 2014 年度
审计机构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审计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聘任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就 2013 年年报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
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014 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
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2014 年度,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
制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结
2014 年度,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力、梅慎实、韩永强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