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13 年 11 月 9 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3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制单一特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上限的议案》。
3、2013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经安徽省国资委
审批通过(皖国资产权函[2013]927 号)。
4、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有效期一年。
5、2014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4 年 12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5 年 1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15 年 2 月 13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15]010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
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盛支行开立的
11001085200059261117 账户内,收到全柴动力定向增发获配对象缴纳的认购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82,840,000.00 元。其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2 日缴纳认购资金 175,840,000.00 元;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2
月 12 日缴纳认购资金 204,800,000.00 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2 日缴纳认购资金 131,520,000.00 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2 日缴纳认购资金 13,400,000.00 元;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20 日缴纳认购保证金 20,000,000.00 元,2015 年 2 月 12 日缴纳剩余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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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资金 68,000,000.00 元,合计缴纳认购资金 88,000,000.00 元;张怀斌 2015
年 1 月 20 日缴纳认购保证金 18,000,000.00 元,2015 年 2 月 12 日缴纳剩余认
购资金 51,280,000.00 元,合计缴纳认购资金 69,280,000.00 元。
2、2015 年 2 月 13 日,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5] 010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止,全柴动力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355,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2,84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4,181.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65,635,818.92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5,355,000.00 元,增加
资本公积人民币 580,280,818.92 元。截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止,全柴动力实际
收到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85,355,000.00 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本公司承诺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 元。
(三)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 8,535.50 万股。
(四)定价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不低于 7.91 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
量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1、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
2015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与申万宏源证券①共同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认
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名单,并向 74 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除发行人
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279 号文)、《关于核准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其 2 家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95 号),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权利义务由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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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以外的前 20 大股东(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后股东名册为准)中的
2 家,其他对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37 家。具体
发送名单见附件。
对于向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非公开发行股票须向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发送认购
邀请书,因发行人控股股东安徽全柴集团承诺不参与认购,因此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认购对象顺延至发行人前 21 大股东,对于其中的 18 名个人投资者,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中无手机、固话、Email 等联系方式,经再次询问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该等投资者无有效联系方式,根据发行人掌握的信息,
也未找到该等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联系不上。为充分保护该 18 名原股东的利
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
方式发送了告知函和认购邀请书,截止 2015 年 1 月 30 日 17:00,该等股东未向
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交参与意向函,也未对本次发行提出异议。
2、发行报价情况
201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09:00-12:00,在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 6 家投资者回复的《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
(1)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在 2015 年 1 月 19 日(T-1 日)17:00 时前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和备案,且缴纳认购保证金 2,000 万元,该投
资者报价为有效报价;
(2)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
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
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因
此个人投资者张怀斌不属于私募基金,不需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且张怀斌
已按《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缴纳认购
保证金 1,800 万元,为有效报价。
3、参与本次报价的华安基金、东海基金、财通基金、汇添富基金所管理的
产品均已按照《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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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5 年 1 月 19 日(T-1 日)17:00 时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和备案,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报价情况如下(以各投资者报价为准,从高到低排列,同一报价按照
认购数量从大到小、认购时间从先到后顺序排列):
申购数 是否交
序 每档报价 是否为有效
投资者名称 量 纳保证
号 申购报价单
(元/股) (万股) 金
9.20 1076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51 2015 否 是
8.05 2198
9.01 888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否 是
8.51 2560
3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71 1100 是 是
4 张怀斌 8.65 866 是 是
8.50 1000 是
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否
8.02 1644 是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0 865 否 是
经统计,截至 2015 年 1 月 20 日 12: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缴纳的
申购保证金共计 3,800 万元,其中获得配售的申购保证金 3,800 万元,未获配售
的申购保证金 0 万元。
3、发行定价
在申报期结束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根据申购人的有效报价,按照《认购
邀请书》规定的程序,根据价格优先、数量优先和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最后的
发行价为 8.00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高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 1.14%,相对于发行询
价截止日(2015 年 1 月 20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11.20 元/股的 71.43%,相对
于询价截止日(2015 年 1 月 20 日)收盘价 11.33 元/股的 69.81%。
4、发行报价结束后获配情况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认购对象共 6 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确认:有
效认购对象 6 家,有效认购股数为 9,233 万股,初步确定的发行对象与获配数量
如下:
有效申购数量 获配数量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万股) (万股)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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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98 2,198 12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60 2,560 12
3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00 1,100 12
4 张怀斌 866 866 12
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44 1,644 12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65 167.50 12
(五)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8,284 万元人民币,未超
过 68,284 万元,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9 号文
的要求。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家特定对象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 12 个月。
三、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8,535.50 万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
上限(10,000 万股),发行对象共 6 家,未超过 10 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认
购价格均不低于 7.91 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获配数量如
下:
有效申购数量 获配数量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万股) (万股)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98 2,198 12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60 2,560 12
3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00 1,100 12
4 张怀斌 866 866 12
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44 1,644 12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65 167.50 12
(二)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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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2、公司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25 日
3、公司名称: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22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研发及销售;投资信息咨询;实业投资;证券投资;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2 日
4、个人投资者:张怀斌
住址:上海市虹口区 XX 路 XX 号 XX 室
5、公司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二期 31-32 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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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1998 年 6 月 4 日
6、公司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成立日期:2005 年 2 月 3 日
(三)获配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 6 家获配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投资者出具的情况
说明,并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与上
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四)获配对象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获配对象本次发行共认购 8,535.50 万股,具体详见本节“三、发行结果及
发行对象简介、(一)发行结果”。
(五)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六)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外,
6 家投资者均不存在其他交易安排。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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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保荐代表人:包建祥、肖兵
项目协办人:韩新科
联系电话:010-88085882、88085889、88085885
联系传真:010-88085254、88085255
(二)发行人律师
名 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唐民松
办公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首座 15 层
经办律师:肖鑫、孙庆龙
联系电话:0551-65609815
联系传真:0551-65608051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 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占铁华
办公地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世纪阳光大厦 19—21 层
经办人员:胡乃鹏、程超
联系电话:0551-63475800
联系传真:0551-6265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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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类型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85,355,000 85,355,000 23.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400,000 100 - 283,400,000 76.85
三、股份总数 283,400,000 100 85,355,000 368,755,000 10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后):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股份数量(股)
1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 125,792,500 44.39 0
2 张娟 3,465,560 1.22 0
3 傅小川 1,080,600 0.38 0
4 郭一枫 1,000,000 0.35 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5 -汇富 173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 912,612 0.32 0
合资金信托计划
6 薛巧珍 856,900 0.30 0
7 黄新丽 756,800 0.27 0
8 赵传民 704,400 0.25 0
9 师正中 701,400 0.25 0
10 卓兴德 656,915 0.23 0
合计 135,927,687 47.96 0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后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例(%) 股份数量(股)
1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 125,792,500 34.1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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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600,000 6.94% 25,600,00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980,000 5.96% 21,980,000
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440,000 4.46% 16,440,000
5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0 2.98% 11,000,000
6 张怀斌 8,660,000 2.35% 8,660,000
7 张娟 3,465,560 0.94% 0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675,000 0.45% 1,675,000
9 傅小川 1,080,600 0.29% 0
10 郭一枫 1,000,000 0.27% 0
合 计 58.76% 85,355,00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上市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第三季度每股收
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8,535.50 万股。以 2013 年度和 201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
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
下:
2013 年度 2014 年第三季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3.75 4.69 3.89 4.79
每股收益(元) 0.12 0.095 0.12 0.094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全柴动力 2013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14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2013 年度或者 2014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股
本总额;
3、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 283,4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股本总额为 368,755,000 股。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营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
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16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均投资于本公司主营业务,以推动公司现有产品的
升级,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
化。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现有的产品结构,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
的地位,增强市场影响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公司将根据具体的发行结果对公
司章程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
尚无对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进行修订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 8,535.5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36,875.50
万股,控股股东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2,579.25 股,持股比例
为 34.11%。全椒县人民政府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进行调整,公司的高管
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和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在公司整体收入
中的占比会有所提高。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
迅速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的财务结
构更趋合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柴油机行业的发展和相关政策作出的合理规
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正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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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
的收益增长幅度将低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
内出现下降。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本次发行完成将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在资金开始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也将大幅增加;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式完成投产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显著增加。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也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会存在违规占用
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4.99%。本次发行
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财务状况有所改善,不存在大量增加公司
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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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募
集资金金额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均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
定。
3、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所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且均在 2015 年 1 月 19 日(T-1 日)17:00
时前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4、张怀斌系自然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范围。
5、经穿透核查获配机构所管理的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产品,与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询价的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产品缴纳了认购保证金,
且最终缴纳认购余款的账户与其缴纳认购保证金的账户一一对应。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
金,根据规定无需缴纳保证金,均按产品缴纳了认购款项。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
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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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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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募
集资金金额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均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
定。
3、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所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且均在 2015 年 1 月 19 日(T-1 日)17:00
时前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4、张怀斌系自然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范围。
5、经穿透核查获配机构所管理的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产品,与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询价的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产品缴纳了认购保证金,
且最终缴纳认购余款的账户与其缴纳认购保证金的账户一一对应。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
金,根据规定无需缴纳保证金,均按产品缴纳了认购款项。
截止《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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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和询价、
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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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查询地点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全椒县吴敬梓路 788 号
联系人:徐明余
邮编:239500
电话:0550-5038369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3: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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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
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
序号 名 称 联系人
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佳可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吴奕彬
3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婷
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洪艳花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车轩
6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曹珊
7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施钰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倪小萱
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吴君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古轩
1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刘淼
1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春来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肖阳
1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昕蒙
15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刘钦
16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何智子
1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陈超
1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张嘉明
1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蓓青
2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胡军涛
二、证券公司 10 家
序号 名 称 联系人
24
1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韩丽萍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马遥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邹达
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昌平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廖郁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郝川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亮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袁谅
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太妮
1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史萍
三、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
序号 名 称 联系人
1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晓娟
2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赵凤学
3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郑琪
4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睿芬
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马晓萌
四、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外的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收盘后股东名单为准)
序号 名 称 联系人
1 张娟 张娟
2 傅小川 傅小川
3 郭一枫 郭一枫
4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汇富 173 号结构化
梁洁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 薛巧珍 薛巧珍
6 黄新丽 黄新丽
7 赵传民 赵传民
25
8 师正中 师正中
9 卓兴德 卓兴德
10 黄翥翔 黄翥翔
11 赵早荣 赵早荣
12 姚红 姚红
13 李娜 李娜
14 陈天爵 陈天爵
15 刘文剑 刘文剑
16 蔡军 蔡军
17 尹华惠 尹华惠
18 彭新时 彭新时
1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鑫泰稳盈证券投资集合资
白花
金信托计划
20 徐辉 徐辉
五、其他投资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37
家
序号 名 称 联系人
1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赖寒
2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赖寒
3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赖寒
4 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张亮
5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高平平
6 天迪创新(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平平
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萍
8 张怀斌 李胜敏
胡凌辉
9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谈少鹏
10 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胡凌辉
11 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丽丽
1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铃
13 深圳亨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向欢
26
14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吕庚
1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世昌
16 青溪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余磊
17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余磊
18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贺
1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韵
2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靖
2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仰宗勇
2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陆盛
23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李卿语
24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张净
2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杨臻佳
2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于腾超
27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台中杰
28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罗晨
29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逸锋
3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智敏
31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忍
32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拂林
33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熊伟
34 北京高览投资有限公司 杨含章
3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孙蓓蕾
36 浙江野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赵旭
3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高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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