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柴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上交所 2015-03-03 14: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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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

理计划富春华安 1 号、金色木棉定增 1 号、外贸信托 2 号、富春定增 125 号、富春定增

68 号、富春源通定增 2 号、安信广州定增 1 号、顺金财富定增增发 8 号、富春定增 92 号、

玉泉 90 号、玉泉 107 号、富春定增 57 号、安信大连定增 2 号、厚道 1 号、富春定增 69

号、富春定增 84 号、富春定增 25 号、玉泉 98 号、富春定增 79 号(下称“该等资产管理

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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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述 ........................................................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本次股份认购权利限制的说明 .................................................................................................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置地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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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柴动力/上市公司 指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

本报告书 指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通基金通过旗下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全柴动力非公开发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行新股 21,980,000 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5.96%。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格式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格式准则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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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述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 阮琪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 310000000105579

税务登记号: 310109577433812

成立日期: 2011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股东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杭州市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浙江升华拜克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财通基金目前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在公司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阮琪 男 董事长 中国 杭州 否

刘未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上海 否

骆旭升 男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吴梦根 男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朱颖 女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姚先国 男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朱洪超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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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 性别 在公司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黄惠 女 督察长 中国 上海 否

王家俊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上海 否

杨铁军 男 监事 中国 上海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除持有全柴动力已发行 5%以上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持

有天目药业(股票代码:600671)、现代制药(战略投资,股票代码:600420)、北京城

建(股票代码:600266)、迪马股份(股票代码:600565)、同达创业(战略投资,股票

代码:600647)、云南城投(战略投资,股票代码:600239)、精工钢构(股票代码:600496)、

象屿股份(股票代码:600057)、重庆港九(股票代码:600279)、吉林化纤(战略投资,

股票代码:000420)、翠微股份(股票代码:603123)、天津海运(股票代码:600751)、

华锦股份(股票代码:000059)、双塔食品(股票代码:002481)、中珠控股(股票代码:

600568)、亿晶光电(股票代码:600537)、靖远煤电(股票代码:000552)已发行的

5%以上股份。

此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持有龙泉股份(股票代码:002671)超 5%股份,后因该上

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截至报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龙泉股份已低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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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基于对全柴动力企业价值分析与前景的预测,

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旗下资产管理计

划持有人创造收益。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

《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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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全柴动力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全柴动力 21,980,000

股,占全柴动力总股本的 5.96%。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全柴动力权益变动情

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全柴动力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全柴动力权益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0 0 21,980,000 5.9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信息披露义务

人本次认购全柴动力非公开发行股份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

三、本次股份认购权利限制的说明

财通基金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次认购的全柴动力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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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买卖全柴动力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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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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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全柴动力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交所 和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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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阮琪

签署日期:2015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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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徽省滁州市

股票简称 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 6002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名称 注册地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

是否对境内、境 公司家数:17 是否拥有境内、 公司家数

外其他上市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持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协议转让 □ 继承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赠与 □

间接方式转让 □ 其他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0.00 股 持股比例:0%

旗下该等资产管

理计划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21,980,000 股 持股比例:5.96%

旗下该等资产管

理计划本次发生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持续关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同业竞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旗下该等资产管

理计划是否拟于

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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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旗下该等资产管

理计划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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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阮琪

签署日期:2015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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