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锚链: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02 15: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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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5-004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7月,公司与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信托”)签订资金

信托合同-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进行理财,理财金额为25,000万元,该笔资金公司

指定国联信托向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发放贷款。

理财期限自2011年7月28日起为18个月,约定年利率为15.2%。本次信托项下的贷款

担保为:深圳中技以编号沪房地浦字(2010)第23350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贷款

提供抵押担保,深圳中技法定代表人为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2年4月,由于深圳中技未能支付2012年一季度利息,且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依法冻结,公司即指令国联信托终止对深圳中

技的贷款合同,并指令国联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土地。公司聘请的律师于

2012 年4月25日向公司提交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状

况信息(NO:201200696753)及权利限制状况信息(NO:201200696566),公司委托理

财的抵押物未被设定多重抵押,国联信托是唯一抵押权人,但抵押物已被深圳市罗

湖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16日执行司法查封,查封期二年。

2012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技承诺函,承诺在2013年3月30日前偿付

25,000万元信托理财产品的全部应付利息,同时积极寻求变卖抵押土地及早清偿债

务。到期公司未收到深圳中技偿付的利息。

2013年8月,公司委托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处置抵押地

块,由于抵押土地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于2012年2月16日

先行查封,影响到浦东法院处置土地,为此浦东法院执行法官和国联信托代理律师

与罗湖法院沟通协商土地处置事宜,并向罗湖法院递交浦东法院书面协商函。

2014年1月,公司收到浦东法院寄出的由上海富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

土地使用权估价报告【沪富估报(2013)第 506 号】。估价方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

院委托,对深圳中技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 10 街坊 14/15 丘抵押地块进

行估价,估价时点为2013年11月29日,估价结果为人民币32,491.00万元。深圳中技

抵押地块进入拍卖程序。

2014年6月,根据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公司”)的消息,

该抵押地块以29,250万元的交易价格拍卖成功。

拍卖公司于2014年9月取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书面回复,明确国联信托抵押权优

于税收,拍卖收入在扣除2006-2011年土地使用税后转国联信托,并明确由浦东新区

税务局办理。

截止目前,税务部门仍未开具契税发票,土地过户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本公司

已书面致函上海市税务局,尚未收到任何回复,信托资金尚未收回。

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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