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2-28 13: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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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江平(独立董事)、范健(独立董事)和马永组

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江平先生担任。2014年6月25日,公

司进行了换届选举,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仍由江平(独立董事)、范健(独立董事)和马永组成,召集人为江平先生。

江平先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江苏省南通市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现任南通新江海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范健先生,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马永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1、2014年1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一次会议,主要听取了公司经

营层对2013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3

年度财务报表和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初稿,根据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予以审计。

2、2014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13年年

度审计报告》初稿,同意将《审计报告》初稿和已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

4、2014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四次会议暨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要听取了公司审计部2014年半年度工作小结及下半年工作

计划,审阅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初稿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14年10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

财务报表及以此为基础编制的第三季度报告。

6、2014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同意信永中和对公司 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同意信永中和对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建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信永中和编制的审计计划安排。

委员会就信永中和向公司治理层呈报的《与治理层沟通函-审计计划阶段》即公

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计划安排、审计重点等事宜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

机构在审计时提出了注意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托公司财务部就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与信永中和

进行了协商,结合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整体安排,确定了201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13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确认了信永中和发出的2013年度审

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014年1月13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

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会计师以此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

同月,信永中和项目负责人先后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江平先生及范健先生进行

了面谈,项目负责人对 2013年度审计重点和内容进行充分阐述,双方就公司2013

年度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审计重点等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部分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委员要

求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同时要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

上市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最新要求,谨慎执业,确保执业质量。并注意

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公司监管机构的沟通,严格按照审计计划确定的时间

进度,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期间,审计委员会多次以电话方式了解审计进度、督促信永中和按时出具审

计报告。

2014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报告

初稿,形成了书面意见并同意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定期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3年度年报、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中报、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并会同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

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

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

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

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程序,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决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提议聘请其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信永中和2013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不含审计地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

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

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

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同时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一直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报告期内继续开展完善治理工作,根据制定的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成立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按照

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推进公

司内控体系建设,制定了内控手册,并在公司各业态业务流程全面实施,内部控

制涵盖了经营活动中采购、销售、仓储、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环节;

公司根据自身组织架构和行业特点指定审计部专职负责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

行日常检查监督。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分别设立百货总部、电器总部、超市总

部及加盟管理公司分别对公司百货零售门店、电器销售门店、超市商品零售门店

及加盟店进行管理,各业态分别制定了与经营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审计部对公

司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提前进行了解并

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委员签名:

江 平: 范 健: 马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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