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在有关法律法规及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充分关注并认真核查
了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现就有关情况专项说明和发表意见如下: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326.85万元,是全部为全资子
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4年度,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非控股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符合通知的有关规
定,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范 健:
胡世伟:
江 平: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