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2-28 13: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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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15-00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14]47号)文件的要求,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内容对照表(加粗部分为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形式召开。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 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

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供便利。股东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会的,视为出席。 席。

股东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的,董事会应当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的,董事会应当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并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明确合法有 并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明确合法有

效的股东身份确认方式。 效的股东身份确认方式。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开披露。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把原 第四十四条 中间一段话单列,增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

加为第八十条 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

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 第八十一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

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 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 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

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 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

合同。 的合同。

将原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合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并,即: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职工担任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职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工代表提名,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

职工担任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职 大会或其他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

工代表提名,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 提案人应当向董事会提供董事、监

大会或其他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 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候选

提案人应当向董事会提供董事、监 人是否符合《公司法》第六章规定的声

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候选 明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由董事会对提案

人是否符合《公司法》第六章规定的声 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明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由董事会对提案 章程规定的提案,应提交股东大会讨

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提案,不提

章程规定的提案,应提交股东大会讨 交股东大会讨论,应当在股东大会上进

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提案,不提 行解释和说明。

交股东大会讨论,应当在股东大会上进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告

行解释和说明。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等基本情况,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告 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等基本情况, 了解。

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

了解。 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 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

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投票制。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

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为"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为"弃权"。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待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全文上网。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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