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2-26 15:11: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15-002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河南省科学

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

于认定河南省 2014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15】18 号),公

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1441000087,发证日期为

2014 年 7 月 31 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14 年度

-2016 年度)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羚锐制药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