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成矿业:2014年度备考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2-18 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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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一、专项审计报告 1—2 页

二、审计报告附件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页

2、备考合并利润表 5页

3、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57 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

[2015]京会兴专字第 64000005 号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公司”)

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 年

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备考财务报表是贤成矿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备考财

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备

考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备考财务

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备考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

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备考财务报

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第1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审计报告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贤成矿业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已按照后附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

的编制基础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贤成矿

业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四、报告用途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贤成矿业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有关重大

资产重组文件时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中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静勇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第2页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附注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1 355,704,865.02 576,739,176.68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六.2 20,789,460.75 -

应收账款 六.3 35,334,842.46 25,036,765.67

预付款项 六.4 97,242,039.13 68,971,772.09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六.5 550,627,302.36 24,763,337.4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六.6 1,116,040,101.48 566,712,387.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六.7 12,955,885.92 521,380,437.78

流动资产合计 2,188,694,497.12 1,783,603,877.2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六.8 90,676,674.46 73,857,790.71

在建工程 六.9 270,900.00 464,523.00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六.10 260,383,740.15 287,458,500.20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六.11 35,313,007.49 10,652,697.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12 4,295,225.76 4,147,452.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0,939,547.86 376,580,963.93

资产总计 2,579,634,044.98 2,160,184,841.13

法定代表人:郝立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3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附注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六.14 210,102,636.16 4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拆入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六.15 25,119,667.24 19,747,207.12

预收款项 六.16 74,934,073.64 84,523,045.75

卖出回购买金融资产款 -

应付手续费及拥金 -

应付职工薪酬 六.17 1,205,100.53 373,080.81

应交税费 六.18 57,155,574.89 -28,033,250.16

应付利息 六.19 304,444.44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六.20 84,898,413.31 115,311,490.76

应付分保账款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六.21 -

其他流动负债 六.22 230,000.00 14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453,949,910.21 592,061,574.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六.23 - 90,000,000.00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六.24 179,543,038.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六.25 6,738,333.32 6,953,333.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6,281,371.32 96,953,333.33

负债合计 640,231,281.53 689,014,907.61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六.26 1,936,456,858.63 1,471,169,933.52

少数股东权益 六.26 2,945,904.82

股东权益合计 1,939,402,763.45 1,471,169,933.5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579,634,044.98 2,160,184,841.13

法定代表人:郝立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4

备考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附注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六.27 2,085,214,368.52 2,141,341,775.71

其中:营业收入 六.27 2,085,214,368.52 2,141,341,775.7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12,113,981.28 1,782,684,915.09

其中:营业成本 六.27 1,143,437,045.29 1,179,934,900.6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28 18,970,742.96 20,351,557.27

销售费用 六.29 432,367,212.06 434,588,045.09

管理费用 六.30 102,174,695.03 112,368,261.84

财务费用 六.31 13,369,350.63 38,045,593.62

资产减值损失 六.32 1,794,935.31 -2,603,443.4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六.33 -7,341,254.56 40,356.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5,759,132.68 358,697,216.91

加:营业外收入 六.34 404,772,696.00 47,806,461.39

减:营业外支出 六.35 3,379,841.88 9,508,814.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988.2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67,151,986.80 396,994,864.00

减:所得税费用 六.36 69,008,202.22 59,849,710.0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8,143,784.58 337,145,153.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6,747,497.01 337,145,153.96

少数股东损益 1,396,287.57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698,143,784.58 337,145,153.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96,747,497.01 337,145,153.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96,287.57 -

法定代表人:郝立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5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或“本公司”、“公司”),系于 1998

年 8 月 25 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以“青股审[1998]第 004 号”文批准,由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国新")为主要发起人,联合西宁市大十字百货商店、上海振鲁实业有

限公司、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集体工业物资供销处等共同发起设立。于

1998 年 8 月 28 日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 75,000,000.00 元。2001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1]23 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5.68 元/股,此次发行

后的股本为 110,000,000 元。

2004 年 5 月 26 日,经本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0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为

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于 2004 年 7 月 19 日实施完成,股本

变更为 220,000,000.00 元。2005 年 4 月 20 日,经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220,000,000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3 股,

于 2005 年 5 月 12 日实施完成,股本变更为 286,000,000.00 元。2006 年 11 月 6 日,本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

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将获得 2.24 股的转增股份。转增后股本变更为

306,384,000.00 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青海贤成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0]1944 号),核准本公司向西宁国新发行 140,902,333 股、张邻发行 6,043,463 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新股后的股本总额为 453,329,796 股。

2011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 2011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股本总

数 453,329,796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5 股,股本变更为

679,994,694 元。

2011 年 11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04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6,226.73

万股新股,本次发行新股后的股本总额为 942,261,994 股。2012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 201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942,261,994 股为基数,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7 股,股本变更为 1,601,845,390 元。 根据大柴旦粤海化工

有限公司(债权人)申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6 月 18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6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破产重整,2013 年 12 月 18 日

本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及债权人对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5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完成权益调整方案中的缩股及股票让渡方案,股本由

1,601,845,390 股缩股至 198,925,752 股。股东让渡股票 23,872,317 股,其中:22,886,200 股股票

已转让给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986,117 股股票暂转入贤

成矿业管理人的股票账户。

本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630000100010609,法定代表人:郝立华;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

城西区胜利路 59 号;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天然气、水泥、水电、火电资源的投资、开发。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介绍

1、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背景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的议案》,本公司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青海春天”)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拟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向青海春天股东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荣恩”)等 7 名股东收购其持有的青海春天 99.8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

司持有青海春天 99.80%的股权。

2、青海春天基本情况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前身为青海塞隆生物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3 日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为 839.78 万元,青海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青中恒信[2003]505

号验资报告。

经过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及名称变更后,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578.80

万元,其中股东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资 2,433.5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8.00%;中鸿联

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资 536.8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00%;股东肖融出资 364.85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10.19%;股东卢义萍出资 243.5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81%。

2011 年 1 月 4 日,股东肖融和中鸿联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

鸿联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将持有青海春天 15.00%的股权转让给肖融。同日,青海春天召开股

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8.00%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7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的股权,肖融持有公司 25.19%的股权,卢义萍持有公司 6.81%的股权。

2012 年 3 月 2 日,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肖融、卢义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将所持青海春天 61.90%的股权转让给肖融,将所持青海春天

6.10%的股权转让给卢义萍。2012 年 3 月 5 日,青海春天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3 年 3 月 15 日,青海春天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新股东西藏荣恩科技有

限公司投入 35,000.00 万元(货币资金 5,000.00 万元、专利权 30,000.00 万元),其中 15,000.00

万元(货币资金出资 5,000.00 万元;专利权出资 10,0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专利权出

资 20,0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通过章程修正案。该专利权由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

估,于 2013 年 3 月 30 日出具浙源评报字[2013]第 0041 号《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拟以专利技

术出资涉及的无形资产组合评估报告》。此项投资已经青海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出具中恒信验字[2013]012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8 月 25 日,青海春天召开股东会,同意新增股东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新疆益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上海盛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中登投资管理事务所,

注册资本由 18,578.80 万元变更为 21,354.94 万元。新增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48,100.00 万元,该

项投资已经西宁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出具西海会验字[2013]第 192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3 月 31 日,青海春天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天津泰达科技风险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 9.93%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本次对外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公司在 2014 年 4 月完成了股权变更的

工商登记手续。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青海春天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 70.24

2 肖融 3,116.912 14.60

3 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121.065 9.93

4 卢义萍 461.888 2.16

5 新疆益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13.398 1.47

6 上海盛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3.549 1.00

7 上海中登投资管理事务所 128.130 0.60

合计 21,354.942 100.00

青海春天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取得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630000100003793;住所: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 1 号;法定代表人:肖融;注

册资本:贰亿壹仟叁佰伍拾肆万玖仟肆佰贰拾伍圆贰角玖分;经营范围:中藏药原材料收购、

加工、销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饮片粉碎、直接服用饮片生产;

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8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务;装修装饰材料和成套商品销售,其他商品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及应经审批

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公司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

司内部下设行政部、工程部、市场部、财务部、生产部、质量部、信息部、采供部、虫草收购

组、营销中心等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生产、技术开发、成本核算和原料采购、产品销

售等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前期差错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目的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为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编制。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就本公司本次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中涉及的向西藏荣恩等 7 名股

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文件》的要求,为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和按有关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之目的而编制,不

使用于其他用途。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协议之约定,并按照

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①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1 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核准);

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关于反向购买处理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比较信息是法律上子公司(青海春天)的比较信息,即青海春天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③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8 月 8 日公告,本公司拟通过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

的方式,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

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股权账面价值及拟转让价格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起拍价格

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 14,000,000.00 14,000,000.00 0.00 5,000.00

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3,000,000.00 63,000,000.00 0.00 5,000.00

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 98,712,000.00 98,712,000.00 0.00 5,000.00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822,882.78 46,822,882.78 0.00 1,064,000.00

深圳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8,690,570.84 128,690,570.84 0.00 1,867,000.00

本次转让已分别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并通过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获得青海省国资委批准,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这部分子公司的股权能够全部

处置,由于拍卖结果无法预测,有可能低于起拍价成交,因此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未确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9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认相关的处置损益,同时不再将这 5 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④ 根据《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贤成矿业拟将其持有的全部经营性资产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

新矿业”)83.11%股权和西宁贤成节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贤成节能”)100%股权,

采用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科华评估”)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 089 号《评估报告》,中科华评估采用资产基

础法对创新矿业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账面值 55,819.03 万元,评估价值 61,989.46 万元;根据中科华评估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4]

第 087 号《评估报告》,中科华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贤成节能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账面值 263.78 万元,评估价值 263.67 万元。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贤成矿业对创新矿业和贤成节能股权账面价值分别为 53,750.34 万元和

210.00 万元,由于公司对创新矿业账面股权价值高于其按持股比例与评估价值计算的股权公允

价值,因此按公允价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差额确认为股权处

置损失;公司对贤成节能账面股权价值低于其按持股比例与评估价值计算的股权公允价值,按

账面股权价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其他应收款。由于最终的拍卖结果无法预

测,有可能低于评估价值成交,所以本公司未预计出售创新矿业和贤成节能股权的处置损益。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拟将这两家子公司的股权全部出售,因此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未将这

两家子公司纳入本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⑤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本公司和青海春天经审计的 2014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瑞华审字

[2015]63060001 号审计报告;青海春天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出具[2015]京会兴专字第 64000004 号审计报告。

基于上述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其重组交易完成前后控股股东及业务的变化,本次交

易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实质为青海春天通过本公司实现了上市,故有关本次交易的会计处

理和财务报表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和财政部 2009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关

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的相

关规定,本次企业合并在会计上应认定为反向收购。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

权益性交易原则进行处理,不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在交易完成日前

所列示的财务信息其实质是反映青海春天的业务活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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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

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

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

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

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

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

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

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

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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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

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

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

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

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即青海春天和下属持股比例超

过 50%(不含)或虽未超过 50%,但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

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

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

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

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

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

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

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之后,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少数股东拥有的对该子公司全

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的金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

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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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

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取得时期限超过 12 个月但自资产负债

表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

得时期限在 12 个月之内(含 12 个月)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

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

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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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

融负债。

4、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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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个法人主体欠款余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重大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除按账龄分析法外,还应对此笔业务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

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账龄组合

组合 2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帐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个法人主体单笔欠款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在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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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

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

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

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

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

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

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

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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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

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

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

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

现内部交易予以抵销等事项的适当调整后,确认应享有或应负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

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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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

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

位为其联营企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

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

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三)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分类为

(1)房屋建筑物:取得的自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

(2)机器设备:取得的用于加工商品至销售状态的机器设备;

(3)运输设备: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各种运载工具;

(4)电子设备:主要用于办公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

(5)办公设备:指办公使用的桌椅、文件柜、沙发、文件柜等;

(6)其他设备:不能归属以上类别的其他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设备。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

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18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

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其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5、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

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 5.00 3.17

机器设备 10 5.00 9.50

电子设备 3 5.00 31.67

运输设备 4 5.00 23.75

办公设备 3 5.00 31.67

其他设备 3 5.00 31.67

6、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

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19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7、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8、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四)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

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

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

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 借款费用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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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

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

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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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六)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

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

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

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

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

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土地使用权 35 年 产权证书

软件 5年 依据合同

专利权 10 年 专利证书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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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

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

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

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6、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对于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

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年限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

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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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

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

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

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

数。

(十九) 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实现。

公司不同模式下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方法:

(1)公司对各区域合作商的销售采用买断模式,以收到全部货款并且货物发出后,作为风

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公司采用委托代销模式,公司以收到委托代销结算清单的时间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

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3)公司直营店或专卖店的零售业务以商品交付客户并收到销售流水单和缴款记录清单的

时间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

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

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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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

外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

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

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

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二十二)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

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25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

制的其他企业。

(二十三)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十四)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追溯重述法和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

增值税 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17% 17%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7%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2%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25% 15%、25%

1、本公司及子公司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本公司从事产品销售服务业务的收入,原先按 5%税率计缴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 号)和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3】37 号),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本公司的产品销售服务业务收入适用增值

税,税率为 17%,2013 年 8 月 1 日前该业务适用营业税,税率为 5%。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东川国税登字(2013 年)第 32 号通知书,批准 2013

年减征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征税率为 15%。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26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2014 年本公司取得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按照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本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

收优惠政策,可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藏政发[2011]14 号),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对设在西藏自治区的各类企业(含

西藏驻区外企业),在 2011 年至 2020 年期间,继续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子

公司西藏极草药用资源有限公司和西藏老马广告有限公司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备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节下列表式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万元。)

(一) 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类 期末实际

序号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型 出资额

北京极草贸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 零售预包

1 有限公司 商贸企业 100.00 100.00

易有限公司 东街 8 号 1302H 装食品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 批发零售

成都极草贸

2 有限公司 路四段 19 号威斯顿联 商贸企业 100.00 预包装食 100.00

易有限公司

邦大厦 718 室 品

上海春天滋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 预包装食

3 补养生科技 有限公司 路 836 号 101 部位 B 商贸企业 100.00 品批发零 100.00

有限公司 厅 19 室 售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

深圳极草贸 预包装食

4 有限公司 卓越皇岗世纪中心 1 商贸企业 100.00 100.00

易有限公司 品批发

号楼 18 区 02-03 单元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 零售:中

成都极草药

5 有限公司 路四段 19 号威斯顿联 商贸企业 100.00 药材、中 100.00

房有限公司

邦大厦大堂 药饮片

接上表

实质上构成对下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

持股比 表决权 是否合 少数股东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属公司净投资的 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

例(%) 比例(%) 并报表 权益

其他项目余额 金额

北京极草贸易

1 0.00 100.00 100.00 是 0.00 0.00

有限公司

成都极草贸易

2 0.00 100.00 100.00 是 0.00 0.00

有限公司

上海春天滋补

3 养生科技有限 0.00 100.00 100.00 是 0.00 0.00

公司

深圳极草贸易

4 0.00 100.00 100.00 是 0.00 0.00

有限公司

成都极草药房

5 0.00 100.00 100.00 是 0.00 0.00

有限公司

2、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27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类 期末实际

序号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型 出资额

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

西藏极草药用 零售预包

1 有限公司 区博达路一号 B 区二 商贸企业 3,000.00 3,000.00

资源有限公司 装食品

栋一单元 4-1 号

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

西藏老马广告 广告设

2 有限公司 区博达路一号 B 区二 商贸企业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计、制作

栋一单元 4-1 号

接上表

实质上构成对下 是否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

持股比 表决权比 少数股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属公司净投资的 合并 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

例(%) 例(%) 东权益

其他项目余额 报表 金额

西藏极草药

1 用资源有限 0.00 100.00 100.00 是 0.00 0.00

公司

西藏老马广

2 0.00 100.00 100.00 是 0.00 0.00

告有限公司

(二) 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2014 年度新增合并单位二家,为当期新投资成立一家子公司成都极草药房有限公司,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西藏老马广告有限公司。

(三) 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

名称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成都极草药房有限公司 138.00 38.00

西藏老马广告有限公司 80.25 -19.75

六、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库存现金 126,973.33 126,973.33 594,000.03 594,000.03

其中:人民币 126,973.33 126,973.33 594,000.03 594,000.03

银行存款 355,577,891.69 355,577,891.69 576,145,176.65 576,145,176.65

其中:人民币 355,577,891.69 355,577,891.69 576,145,176.65 576,145,176.65

合计 355,704,865.02 355,704,865.02 576,739,176.68 576,739,176.68

(二) 应收票据

种 类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0,789,460.75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28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种 类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20,789,460.75

(三)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37,249,087.84 100.00 1,914,245.38 35,334,842.46

组合小计 37,249,087.84 100.00 1,914,245.38 35,334,842.4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7,249,087.84 100.00 1,914,245.38 35,334,842.46

续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26,365,550.06 100.00 1,328,784.39 25,036,765.67

组合小计 26,365,550.06 100.00 1,328,784.39 25,036,765.6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26,365,550.06 100.00 1,328,784.39 25,036,765.67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1)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36,213,267.90 97.22 1,810,663.39 26,155,412.46 99.20 1,307,770.63

1-2 年 1,035,819.94 2.78 103,581.99 210,137.60 0.80 21,013.76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37,249,087.84 100.00 1,914,245.38 26,365,550.06 100.00 1,328,784.39

2、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29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应收账款 是否因关联

单位名称 核销时间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性质 交易产生

陈艳梅 货款 2014 年 209,013.87 无法收回 否

成都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157,896.78 无法收回 否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50,000.00 无法收回 否

成都元享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20,814.94 无法收回 否

华联新光百货(北京)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17,862.77 无法收回 否

杭州银西百货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8,650.00 无法收回 否

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6,867.28 无法收回 否

邯郸市朗申贸易有限公司-武汉 物料款 2014 年 4,884.71 无法收回 否

濮阳市龙威商贸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4,356.43 无法收回 否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2,746.97 无法收回 否

洛阳佳兑商贸有限公司-洛阳 物料款 2014 年 2,060.31 无法收回 否

福清市益生泰贸易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1,600.00 无法收回 否

北京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1,350.05 无法收回 否

南阳春秋商贸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1,299.50 无法收回 否

段斌 物料款 2014 年 1,106.23 无法收回 否

包头市极草贸易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1,103.10 无法收回 否

南昌市极草贸易有限公司-南昌 物料款 2014 年 910.00 无法收回 否

舟山市思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760.00 无法收回 否

新乡市极草商贸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538.50 无法收回 否

晋中市榆次区食品经销部 物料款 2014 年 210.46 无法收回 否

包头市极草贸易有限公司(宾悦酒店) 物料款 2014 年 410.40 无法收回 否

江苏布诺堂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499.04 无法收回 否

合肥市恒康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329.98 无法收回 否

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金源店 货款 2014 年 250.30 无法收回 否

许昌极草商贸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410.40 无法收回 否

焦作市极草商贸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513.00 无法收回 否

湖南湘御逸品贸易有限公司-长沙 物料款 2014 年 892.77 无法收回 否

湖南湘御逸品贸易有限公司-湘潭 物料款 2014 年 410.37 无法收回 否

湖南湘御逸品贸易有限公司-株洲 物料款 2014 年 410.37 无法收回 否

郴州市益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433.40 无法收回 否

烟台极草商贸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80.50 无法收回 否

铜川市惠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60.00 无法收回 否

濮阳市龙威商贸有限公司 物料款 2014 年 29.00 无法收回 否

合 计 498,761.43

3、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 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额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的比例(%)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172,789.80 1 年以内 8.52

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 非关联方 1,646,101.30 1 年以内、1-2 年 4.42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0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占应收账款总额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的比例(%)

限公司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

非关联方 1,052,859.20 1 年以内 2.83

任公司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29,312.79 1 年以内 2.76

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94,990.30 1 年以内 2.40

合 计 7,796,053.39 20.93

(四)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96,143,216.84 98.87 68,446,080.09 99.24

1至2年 919,846.29 0.95 470,693.00 0.68

2至3年 166,976.00 0.17 54,999.00 0.08

3 年以上 12,000.00 0.01

合计 97,242,039.13 100.00 68,971,772.09 100.00

2、2014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64,152,315.00 1 年以内 广告尚未播出

德国乐嘉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508,099.60 1 年以内 设备尚未安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6,900,000.00 1 年以内 项目尚未结束

东莞市清溪昌顺木制品厂孟卓 非关联方 1,964,144.14 1 年以内 货物尚未收到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 非关联方 1,679,330.00 1 年以内 案件尚未结束

合计 83,203,888.74

3、本报告期无预付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2014 年 12 月 31 日预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64,152,315.00 65.97

合计 64,152,315.00 65.97

(五)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单项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537,592,264.06 48.17

账龄组合 19,116,130.95 51.15 6,081,092.65 13,035,038.30

关联方组合

组合小计 19,116,130.95 99.32 6,081,092.65 13,035,038.30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1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270,584.74 0.68 270,584.74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556,978,979.75 100.00 6,351,677.39 550,627,302.36

续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32,120,867.13 94.14 7,357,529.69 24,763,337.44

组合小计 32,120,867.13 94.14 7,357,529.69 24,763,337.4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2,000,000.00 5.86 2,000,000.00 0.00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34,120,867.13 100.00 9,357,529.69 24,763,337.44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1)期末单项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处置子公司股权款 517,294,402.06 0.00 0.00

西宁贤成节能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97,862.00 0.00 0.00

合计 537,592,264.06 0.00 0.00

根据《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贤成矿业拟将其持有的全部经营性资产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

新矿业”)83.11%股权和西宁贤成节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贤成节能”)100%股权,

采用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科华评估”)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 089 号《评估报告》,中科华评估采用资产基

础法对创新矿业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账面值 55,819.03 万元,评估价值 61,989.46 万元;根据中科华评估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4]

第 087 号《评估报告》,中科华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贤成节能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账面值 263.78 万元,评估价值 263.67 万元。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贤成矿业对创新矿业和贤成节能股权账面价值分别为 53,750.34 万元和

210.00 万元,由于公司对创新矿业账面股权价值高于其按持股比例与评估价值计算的股权公允

价值,因此按公允价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差额确认为股权处

置损失;公司对贤成节能账面股权价值低于其按持股比例与评估价值计算的股权公允价值,按

账面股权价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其他应收款。由于最终的拍卖结果无法预

测,有可能低于评估价值成交,因此这部分其他应收款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2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0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5,453,711.40 28.53 535,847.01 5,839,368.97 18.18 291,968.45

1-2 年 1,708,134.39 8.94 285,897.03 18,365,383.99 57.18 1,836,538.40

2-3 年 7,441,540.38 38.93 2,309,645.00 930,114.17 2.90 186,022.84

3-4 年 326,918.44 1.71 463,557.09 3,486,000.00 10.85 1,743,000.00

4-5 年 1,000,000.00 5.23 800,000.00 1,000,000.00 3.11 800,000.00

5 年以上 3,185,826.34 16.66 3,197,726.34 2,500,000.00 7.78 2,500,000.00

合计 19,116,130.95 100.00 7,592,672.47 32,120,867.13 100.00 7,357,529.69

(3)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往来款 2,270,584.74 2,270,584.74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270,584.74 2,270,584.74 100.00

2、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他应收 是否因关联

单位名称 核销时间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款性质 交易产生

万和置业有限公司 房租款 2012 年 132,648.00 无法收回 否

个人借款 借款 2012 年 92,107.00 无法收回 否

辉湟律师事务所 服务费 2012 年 40,000.00 无法收回 否

青海双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押金 2012 年 10,000.00 无法收回 否

小计 274,755.00

同心同创(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费 2014 年 2,000,000.00 无法收回 否

四川建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程款 2014 年 300,000.00 无法收回 否

平阳县昌顺礼品包装工艺厂 借款 2014 年 180,000.00 无法收回 否

四川富豪首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费 2014 年 154,450.00 无法收回 否

深圳香格里拉大酒店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144,000.00 无法收回 否

深圳东莞欧亚酒店 押金 2014 年 69,000.00 无法收回 否

欧文静 押金 2014 年 63,519.00 无法收回 否

青岛迈科隆粉体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押金 2014 年 54,900.00 无法收回 否

网络平台接

广州市黄埔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 45,454.00 无法收回 否

口费用

天津三建西宁分公司 设备款 2014 年 42,999.00 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简直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工程款 2014 年 41,542.80 无法收回 否

温州旭丰淋膜复合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25,650.00 无法收回 否

西宁恒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款 2014 年 23,100.00 无法收回 否

南京福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装修款 2014 年 21,676.60 无法收回 否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10,000.00 无法收回 否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3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应收 是否因关联

单位名称 核销时间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款性质 交易产生

徐州华泰制盖厂 货款 2014 年 2,500.00 无法收回 否

厦门胜玛工贸有限公司 货款 2014 年 252.00 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冠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宝安分

装修款 2014 年 100.00 无法收回 否

公司

西宁城西轩石科教仪器经销部 模具费 2014 年 0.48 无法收回 否

吴江市汾湖镇金家坝卓馨净化设备厂 货款 2014 年 0.10 无法收回 否

樊锦爱 押金 2014 年 8,800.00 无法收回 否

深圳华侨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押金 2014 年 127,305.00 无法收回 否

湛江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押金 2014 年 30.00 无法收回 否

湛江王府井店 押金 2014 年 35.00 无法收回 否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押金 2014 年 480.00 无法收回 否

大兴王府井

祁胜清 押金 2014 年 10,000.00 无法收回 否

小计 3,325,793.98

合 计 3,600,548.98

3、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

4、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与本公司关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系 的比例(%)

西宁贤成节能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关联方 20,297,862.00 1 年以内 3.64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6,578,355.60 1 年以内、2-3 年 1.18

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00,000.00 4-5 年、5 年以上 0.36

西宁市城北区保安服务公司 非关联方 233,000.00 3-4 年 0.04

四川川建钢构建设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1,478.15 2-3 年 0.02

合计 29,240,695.75 5.24

5、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6,578,355.60 1.18

合计 6,578,355.60 1.18

(六) 存货

1、存货分类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68,354,016.58 568,354,016.58 160,670,698.02 160,670,698.02

在产品 349,007,196.70 349,007,196.70 178,903,460.82 178,903,460.82

库存商品 191,705,656.33 191,705,656.33 209,083,675.88 61,074.13 209,022,601.75

发出商品 3,488,258.17 3,488,258.17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4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包装物 6,901,593.33 6,901,593.33 14,627,368.78 14,627,368.78

低值易耗品 71,638.54 71,638.54

合计 1,116,040,101.48 1,116,040,101.48 566,773,461.67 61,074.13 566,712,387.54

2、存货跌价准备

(1)2014 年 1-12 月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本期减少额

存货种类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额 2014 年 12 月 31

转回 转销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61,074.13 761,016.54 822,090.67

包装物 1,337,258.70 1,337,258.70

低值易耗品

合 计 61,074.13 2,098,275.24 2,159,349.37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准备的原因 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库存商品 产品保质期即将到期

包装物 企业更换产品包装,旧包装不能再使用

(七)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广告费 10,023,634.27 64,427.19

担保费 1,800,000.00

房租费 1,024,763.99 782,190.03

其他 665,950.62 78,540.60

待抵扣税金 1,241,537.04 18,655,279.96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000.00

合计 12,955,885.92 521,380,437.78

1、其他流动资产中广告费,为应在下一会计期间摊销的广告费;

2、2013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0 万元,是本公司购买的成都银行“汇

得益机构专属”2013 年 7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起息日 2013 年 12 月 23 日,到期日 2014 年 1 月

2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6.10%;

(八)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1)2014 年 1-12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5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102,883,769.49 33,106,166.29 203,026.96 135,786,908.8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3,182,376.83 11,392,943.26 54,575,320.09

机器设备 40,488,078.21 14,072,879.87 54,560,958.08

运输工具 11,430,929.53 2,315,529.09 13,746,458.62

电子设备 3,201,131.03 3,418,932.44 8,200.00 6,611,863.47

办公设备 398,129.48 149,023.81 194,826.96 352,326.33

其他设备 4,183,124.41 1,756,857.82 5,939,982.23

本期新增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二、累计折旧合计: 24,385,777.78 4,077,915.82 9,480,154.34 160,919.43 37,782,928.5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5,863,928.79 4,067,335.48 1,387,195.27 11,318,459.54

机器设备 9,996,772.09 2,799,494.79 12,796,266.88

运输工具 3,977,742.12 2,668,727.80 6,646,469.92

电子设备 1,433,791.35 10,580.34 1,045,955.41 7,790.00 2,482,537.10

办公设备 222,625.19 100,049.41 153,129.43 169,545.17

其他设备 2,890,918.24 1,478,731.66 4,369,649.90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78,497,991.71 98,003,980.3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7,318,448.04 43,256,860.55

机器设备 30,491,306.12 41,764,691.20

运输工具 7,453,187.41 7,099,988.70

电子设备 1,767,339.68 4,129,326.37

办公设备 175,504.29 182,781.16

其他设备 1,292,206.17 1,570,332.33

四、减值准备合计 4,640,201.00 2,687,104.85 7,327,305.8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0.00 1,882,842.78 1,882,842.78

机器设备 4,640,201.00 799,342.41 5,439,543.41

运输工具 0.00 0.00

电子设备 0.00 4,919.66 4,919.66

办公设备 0.00 0.00

其他设备 0.00 0.00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73,857,790.71 90,676,674.4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7,318,448.04 41,374,017.77

机器设备 25,851,105.12 36,325,147.79

运输工具 7,453,187.41 7,099,988.70

电子设备 1,767,339.68 --- --- 4,124,406.71

办公设备 175,504.29 --- --- 182,781.16

其他设备 1,292,206.17 --- --- 1,570,332.33

2014 年度计提折旧额 9,480,154.34 元,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外购取得 21,697,723.03 元,本期由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 5,442,765.00 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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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建筑物 5,950,178.26 4,067,335.48 1,882,842.78

机器设备 8,150,269.45 2,303,212.57 5,439,543.41 407,513.47

电子设备 15,500.00 10,580.34 4,919.66

合 计 14,115,947.71 6,381,128.39 7,327,305.85 407,513.47

(九)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综合办公楼 403,623.00 403,623.00

互助生产车间 270,900.00 270,900.00 60,900.00 60,900.00

合 计 270,900.00 270,900.00 464,523.00 464,523.00

2、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2014 年 12 月 31 资金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日 来源

综合办公楼 403,623.00 5,039,142.00 5,442,765.00 自筹

互助生产车间 60,900.00 210,000.00 270,900.00 自筹

合计 464,523.00 5,249,142.00 5,442,765.00 270,900.00

续表

工程投入占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 本期利息

项目 预算数 工程进度

预算比例(%) 累计金额 息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综合办公楼 5,442,765.00 100.00%

互助生产车间

合计 5,442,765.00 -- -- --

(十)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账面原值合计 315,741,029.39 3,885,592.29 319,626,621.68

(1).土地使用权 13,989,461.18 13,989,461.18

(2).软件 1,751,568.21 3,885,592.29 5,637,160.50

(3)专利权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2、累计摊销合计 28,282,529.19 30,960,352.34 59,242,881.53

(1).土地使用权 2,872,832.44 399,698.89 3,272,531.33

(2).软件 409,696.75 560,647.08 970,343.83

(3)专利权 25,000,000.00 30,000,006.37 55,000,006.37

3、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287,458,500.20 260,383,740.15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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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土地使用权 11,116,628.74 10,716,929.85

(2).软件 1,341,871.46 4,666,816.67

(3)专利权 275,000,000.00 244,999,993.63

4、减值准备合计

(1).土地使用权

(2).软件

(3)专利权

5、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87,458,500.20 260,383,740.15

(1).土地使用权 11,116,628.74 10,716,929.85

(2).软件 1,341,871.46 4,666,816.67

(3)专利权 275,000,000.00 244,999,993.63

2014 年 1-12 月无形资产摊销额 30,960,352.34 元。

(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减少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原因

房租费 1,245,833.34 1,245,833.34

装修费 2,606,508.65 17,006,238.56 2,366,690.43 17,246,056.78

专利权使用费 333,333.33 333,333.33

零星改造工程 7,712,855.16 10,821,727.29 1,778,465.08 16,756,117.37

物业费 65,000.00 65,000.00

合计 10,652,697.14 29,138,799.19 4,478,488.84 35,313,007.49

(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630,973.45 2,070,996.56

存货未实现利润 2,664,252.31 2,076,456.32

小 计 4,295,225.76 4,147,452.88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坏账准备 2,000,100.00

存货跌价准备 61,074.13

合计 2,061,174.13

(3)可抵扣差异项目明细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8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差异项目

坏账准备 4,889,646.70 8,686,214.0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439,543.41 4,640,201.00

存货未实现利润 17,761,682.00 13,843,042.15

小计 28,090,872.11 27,169,457.23

(十三) 资产减值准备

1、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2013 年 12 月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 年 12 月

项 目

31 日 本期计提 其他增加 转 回 转 销 31 日

坏账准备 10,686,314.08 -1,190,351.30 3,824,555.41 5,671,407.37

存货跌价准备 61,074.13 2,098,275.24 2,159,349.3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640,201.00 799,342.41 5,439,543.41

合计 15,387,589.21 1,707,266.35 5,983,904.78 11,110,950.78

2、资产减值明细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有关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详见各类资产的附注列示。

(十四)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50,000,000.00 300,000,000.00

信用借款 160,102,636.16 100,000,000.00

合计 210,102,636.16 400,000,000.00

3、短期借款的说明

(1)抵押借款:2013 年抵押借款中 20,000.00 万元以本公司存货抵押,10,000.00 万元由中

鸿联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进行担保,同时这部分借款由青海春天法定代表人肖融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2)信用借款:2013 年信用借款 10,000.00 万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城西支行提供,青海

春天法定代表人肖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4 年信用借款 15,000.00 万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西宁

城西支行提供,青海春天法定代表人肖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000.00 万元由青海银行中心广

场支行提供;10.26 万元由西宁市财政局提供。

(十五)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

账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20,905,333.37 18,152,771.71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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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年 3,245,441.47 633,930.40

2-3 年 130,184.00 120,979.00

3 年以上 838,708.40 839,526.01

合 计 25,119,667.24 19,747,207.12

2、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4、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中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占应付账款总额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的比例(%)

成都宇田行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91,122.00 1-2 年 10.32

成都市金雅迪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448,325.36 1 年以内 5.77

泰州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非关联方 1,426,158.00 1 年以内 5.68

中山市登盈精密注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71,749.81 1 年以内 4.66

广东天一美家家具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22,974.42 1 年以内 3.28

合 计 7,460,329.59 29.71

5、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备注(报表日后已还款的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未结转原因

应予注明)

成都宇田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1,896,242.76 暂停合作

合 计 1,896,242.76

(十六) 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明细

账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74,834,488.28 84,522,510.57

1-2 年 99,050.18 535.18

2-3 年 535.18

3 年以上

合 计 74,934,073.64 84,523,045.75

2、本报告期无预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本报告期无预收关联方款项。

4、2014 年 12 月 31 日预收账款中前五名客户情况

占预收账款总额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的比例(%)

武汉三合春天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930,254.52 1 年以内 6.58

本号(重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418,768.24 1 年以内 5.90

天津德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202,624.04 1 年以内 4.27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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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预收账款总额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的比例(%)

湖南湘御逸品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025,380.21 1 年以内 4.04

武汉天极灵草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740,429.96 1 年以内 3.66

合 计 18,317,456.97 24.45

(十七)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02,784.63 61,916,217.05 61,091,765.95 1,027,235.73

(2)职工福利费 4,638,358.86 4,638,358.86

(3)社会保险费 645.30 14,771,232.22 14,771,877.52

其中:医疗保险费 492.70 3,482,695.37 3,482,836.17

基本养老保险费 140.80 9,643,345.37 9,643,838.07

失业保险费 981,666.31 981,666.31

工伤保险费 11.80 310,866.74 310,878.54

生育保险费 348,536.13 348,536.13

其他保险 4,122.30 4,122.30

(4)住房公积金 25,969.30 4,102,989.70 4,128,959.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76,236.44 476,236.44

(6)非货币性福利 285,203.73 285,203.73

(7)辞退福利 189,906.47 189,906.47

(8)其他 143,681.58 99,477.17 65,293.95 177,864.80

合计 373,080.81 81,845,385.08 81,013,365.36 1,205,100.53

(十八) 应交税费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1,682,245.85 8,362,462.20

营业税 149,883.58 149,883.58

城建税 1,761,264.95 255,156.23

企业所得税 17,689,562.02 -37,952,939.64

个人所得税 13,977,794.07 164,245.54

教育费附加 754,827.74 110,040.12

地方教育费附加 503,218.31 72,442.86

印花税 197,238.76 756,951.52

价格调控基金 255,230.14 47,867.04

其他 184,309.47 640.39

合计 57,155,574.89 -28,033,250.16

(十九) 应付利息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借款利息

短期借款利息 304,444.44

合 计 304,444.44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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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

账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61,315,740.61 113,068,485.28

1-2 年 17,153,777.76 1,135,005.48

2-3 年 77,597.47 1,108,000.00

3 年以上 6,351,297.47

合 计 84,898,413.31 115,311,490.76

2、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3、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关联方款项。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账龄 期末余额 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深圳市樊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拟处置子公司 3 年以上 2,449,175.00 2.88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 年以上 1,403,047.84 1.6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拟处置子公司 1 年以内 1,506,000.00 1.77

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 拟处置子公司 3 年以上 641,801.90 0.76

合 计 6,000,024.740 7.06

除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外,其他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主要是青海春天收取合作商

的履约保证金及广告保证金。

(二十一) 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收益 230,000.00 140,000.00

合计 230,000.00 14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的期末余额为将于下一会计期间计入利润表的递延收益。

(二十二)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90,000,000.00

合计 9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市城西支行 9,000.00 万元借款由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利率(%) 2013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市城

2013-4-23 2015-4-22 人民币 6.15 90,000,000.00

西支行营业部

合计 90,000,000.00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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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预计负债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对外提供担保 181,207,588.00 1,664,550.00 179,543,038.00

合计 181,207,588.00 1,664,550.00 179,543,038.00

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经西宁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根据已确认、暂缓确认、不确

认、已知未申报的对外担保事项,按重整计划中的偿债比例,预计重整计划债务预留

215,189,300.00 元。年初余额 181,207,588.00 元,本期偿还 1,664,550.00 元,期末余额为

179,543,038.00 元。

(二十四) 其他非流动负债

1、其他非流动负债明细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冬虫夏草深加工扩能改造项目 5,000,000.00 5,000,000.00

建设冬虫夏草纯超微粉直接压片生产线项目 1,003,333.32 1,143,333.33

冬虫夏草超微粉碎压片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735,000.00 810,000.00

合计 6,738,333.32 6,953,333.33

2、2014 年 1-12 月取得的各类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及其期末金额

计入下期

2013 年 12 月 本期新增补 本期转入营业 2014 年 12 月 与资产相关/

项目名称 利润表中

31 日 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31 日 与收益相关

的金额

冬虫夏草深加工

5,000,000.00 5,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冬虫夏草纯

超微粉直接压片 1,143,333.33 140,000.01 140,000.00 1,003,333.32 与资产相关

生产线项目

冬虫夏草超微粉

碎压片扩能技术 810,000.00 90,000.00 75,000.00 90,000.00 735,000.00 与资产相关

改造项目

促进服务业发展

300,000.00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的专项基金

青海省 2014 年

200,000.00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项目经费

西宁市产业化龙

头企业财政贴息 500,000.00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和项目补助资金

2013 年度青海省

上缴税收成绩突 50,000.00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出企业奖励

合计 6,953,333.33 1,140,000.00 1,265,000.01 6,738,333.32

3、报告期取得的各类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说明:

(1)2013 年至 2014 年 12 月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已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明细及

文件详见附注五 (三十二)营业外收入 1、政府补助明细;

(2)2013 年增加的政府补助中: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3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①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文件 青财建字(2013)1990 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3 年工

业“双百”及产业结构调整及振兴、循环经济产业、企业技术创新、重点工业项目前期资金的通

知》,本公司收到冬虫夏草深加工扩能改造项目资金 500.00 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相关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② 根据青海省海东地区财政局文件 东财企字(2012)884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本公司收到建设冬虫夏草纯超微粉直接压片生产线项目资金 140.00 万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此项目已于 2013 年 2 月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③ 根据海东市财政局文件 东财企字(2013)638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的通知》,本公司收到冬虫夏草超微粉碎压片扩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90.00 万元,其中:2013

年 12 月收到 81.00 万元,2014 年 1 月收到 9.00 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此项目已于

2014 年 2 月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二十五) 所有者权益

股东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936,456,858.63 1,471,169,933.52

少数股东权益 2,945,904.82

合计 1,939,402,763.45 1,471,169,933.52

(二十六)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041,125,987.77 2,103,865,534.77

其他业务收入 44,088,380.75 37,476,240.94

营业成本 1,143,437,045.29 1,179,934,900.69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极草5X 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终端店

铺装修物料收入及 400 平台服务费收入。

2、主营业务(分产品)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冬虫夏草纯粉片 1,895,691,488.03 980,048,043.68 1,996,933,706.25 1,085,795,921.70

冬虫夏草纯粉 49,564,822.97 29,323,391.02 96,366,152.28 59,123,125.54

净值冬虫夏草及其他 10,213,750.05 8,097,120.22 10,565,676.24 6,641,833.22

广告费 85,655,926.72 85,598,317.99

合 计 2,041,125,987.77 1,103,066,872.91 2,103,865,534.77 1,151,560,880.46

本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是冬虫夏草纯粉片。

3、主营业务(分地区)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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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东北区 153,171,562.05 82,800,732.53 142,647,168.25 79,194,957.17

中南区 323,883,695.67 158,789,400.32 322,621,447.40 174,070,651.45

华东区 615,187,333.08 336,833,558.19 662,765,295.26 410,223,970.19

华北区 534,775,718.50 285,994,703.19 561,656,363.91 285,383,651.90

西北区 179,285,339.03 112,780,145.36 150,475,826.20 81,707,732.27

西南区 222,707,529.43 116,682,674.35 232,477,065.85 105,249,701.57

其他 12,114,810.01 9,185,658.97 31,222,367.90 15,730,215.91

合 计 2,041,125,987.77 1,103,066,872.91 2,103,865,534.77 1,151,560,880.46

4、2014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极草春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90,730,489.02 4.35

天津极草商贸有限公司 79,410,697.50 3.81

西安市极草商贸有限公司 54,905,345.06 2.63

云南极草商贸有限公司 38,268,809.82 1.84

江苏布诺堂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7,276,164.84 1.79

合 计 300,591,506.24 14.42

(二十七)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计缴标准

营业税 178,129.38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213,208.45 10,863,982.33 7%

教育费附加 4,376,644.02 4,673,154.67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918,276.33 3,115,436.41 2%

价格调节基金 1,432,269.30 1,505,899.61 1%

其他 30,344.86 14,954.87

合计 18,970,742.96 20,351,557.27

(二十八) 销售费用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广告费 328,052,964.11 355,076,066.06

职工薪酬 41,398,789.60 24,546,787.02

租赁费 20,527,209.60 8,619,112.92

终端服务费 11,182,721.48 19,948,622.24

中介机构费 5,959,986.28

运输费 3,185,786.83 5,653,414.61

会务费 3,064,995.61 1,713,940.11

装修费 3,948,600.43 2,625,525.40

差旅费 3,427,618.52 3,943,511.67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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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招待费 2,953,605.42 3,209,954.89

其他 2,331,936.10 4,940,564.58

折旧 1,733,685.51 1,630,221.96

物管水电 1,414,050.95 651,199.15

办公费 1,050,264.69 550,182.74

培训费 649,459.05 525,941.27

交通费 270,142.00 74,869.50

车辆费用 271,746.24 221,062.61

低值易耗 253,270.98 518,057.42

无形资产摊销 230,159.00

维修费 65,073.66

通讯费 395,146.00 139,010.94

合 计 432,367,212.06 434,588,045.09

(二十九) 管理费用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无形资产摊销费 30,656,340.19 25,667,381.29

服务咨询费(中介机构) 17,743,938.54 27,644,212.76

职工薪酬 16,778,106.15 17,333,690.65

研究与开发费 8,037,130.23 7,403,934.30

其他 6,961,080.67 2,246,376.16

租赁费 4,065,185.60 5,100,000.00

差旅费 3,036,255.13 8,505,488.32

折旧费 2,551,935.50 1,442,029.22

业务招待费 2,450,320.86 2,926,642.30

担保费 1,962,876.72 1,354,160.27

办公费 1,770,674.42 1,680,851.37

车辆费 1,377,779.92 858,543.16

会议费 1,311,236.96 863,061.00

装修费 911,903.57 4,071,345.33

税费 823,837.15 1,292,315.84

保险费 598,930.92 1,214,426.46

物管水电费 439,746.27 837,754.74

低值易耗品摊销 332,581.89 684,991.37

通讯费 151,206.73 369,412.83

修理费 109,514.53 190,392.15

运费 97,281.99 71,052.31

工会、教育经费 6,831.09 610,200.01

合计 102,174,695.03 112,368,261.84

(三十) 财务费用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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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18,136,236.11 34,316,978.46

减:利息收入 5,976,850.36 3,007,459.33

汇兑损失 709,283.19

银行手续费 500,681.69 2,137,188.67

其他 4,598,885.82

合计 13,369,350.63 38,045,593.62

(三十一)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损失 -1,102,682.34 -2,664,517.55

存货跌价损失 2,098,275.24 61,074.1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99,342.41

合计 1,794,935.31 -2,603,443.42

(三十二)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0,356.29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2,309,038.26

其他 14,967,783.70

合计 -7,341,254.56 40,356.29

(1)根据《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贤成矿业拟将其持有的全部经营性资产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创新矿业”)83.11%股权和西宁贤成节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贤成节能”)100%股

权,采用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华评估”)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 089 号《评估报告》,中科华评估采用资

产基础法对创新矿业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账面值 55,819.03 万元,评估价值 61,989.46 万元;根据中科华评估出具的中科华评报

字[2014]第 087 号《评估报告》,中科华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贤成节能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

估,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账面值 263.78 万元,评估价值 263.67

万元。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贤成矿业对创新矿业和贤成节能股权账面价值分别为 53,750.34

万元和 210.00 万元,由于公司对创新矿业账面股权价值高于其按持股比例与评估价值计算的股

权公允价值,因此按公允价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差额确认为

股权处置损失;公司对贤成节能账面股权价值低于其按持股比例与评估价值计算的股权公允价

值,按账面股权价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2)本公司 2014 年度投资收益中的其他收益为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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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40,356.29

合计 40,356.29

(三十三)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分项目情况

发生额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376,467,126.97

罚款及滞纳金收入 674,465.47 2,963,317.33

政府补助 24,277,400.01 44,686,666.67

其他 3,353,703.55 156,477.39

合计 404,772,696.00 47,806,461.39

接上表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376,467,126.97

罚款及滞纳金收入 674,465.47 2,963,317.33

政府补助 24,277,400.01 44,686,666.67

其他 3,353,703.55 156,477.39

合计 404,772,696.00 47,806,461.39

2、政府补助明细

项 目 形式 取得时间 金额 文件

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专项 西宁经开区东川工业园区财政局

货币资金 2014 年 5 月 19 日 300,000.00

基金 宁开东财[2014]30 号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

货币资金 2014 年 6 月 30 日 23,012,400.00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政扶持基金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

青海省 2014 年科技项目

货币资金 2014 年 7 月 21 日 200,000.00 区财政局文件宁开东财【2014】

经费

48 号

2013 年度青海省上缴税 青海省财政厅文件青财企字

货币资金 2014 年 8 月 12 日 50,000.00

收成绩突出企业奖励 【2014】1043 号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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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形式 取得时间 金额 文件

西宁市产业化龙头企业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

财政贴息和项目补助资 货币资金 2014 年 12 月 29 日 500,000.00 区财政局文件宁开东财【2014】

金 121 号

青海省海东地区财政局文件 东

建设冬虫夏草纯超微粉

货币资金 2013 年 1 月、12 月 140,000.01 财企字(2012)884 号;递延收

直接压片生产线项目

益摊销计入

青海省海东市财政局文件 东财

冬虫夏草超微粉碎压片 2013 年 12 月; 企字(2013)638 号《关于下达

75,000.00

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2014 年 1 月 2013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的通知》;递延收益摊销计入

合计 24,277,400.01

(三十四) 营业外支出

发生额

项目

2014 年 1-12 月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2,107.53 20,988.2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2,107.53 20,988.21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63,075.63

对外捐赠 2,250,000.00 8,220,000.00

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 2,250,000.00 7,800,000.00

滞纳金支出 41.33

罚款 602,298.94 102,833.40

其他 422,318.45 1,164,992.69

合计 3,379,841.88 9,508,814.30

接上表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2,107.53 20,988.2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2,107.53 20,988.21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63,075.63 8,220,000.00

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 2,250,000.00 7,800,000.00

滞纳金支出 41.33

罚款 602,298.94 102,833.40

其他 422,318.45 1,164,992.69

合计 3,379,841.88 9,508,814.30

(三十五) 所得税费用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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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69,155,975.09 59,788,173.35

递延所得税调整 -147,772.87 61,536.69

合计 69,008,202.22 59,849,710.04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有限责任 张雪峰 商贸企业

路一号 B 区二栋一单元 4-1 号

接上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对本公司 母公司对本公司 本公司最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终控制方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70.24 70.24 肖融 58579714-9

(二) 本企业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藉 姓别 身份证号 住所

肖融 中国 女 51010319700414****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鱼街 3 号

(三)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北京极草贸易有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东街 8 号

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 肖融 商贸企业

限公司 1302H

成都极草贸易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19

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 肖融 商贸企业

限公司 号威斯顿联邦大厦大 718 室

上海春天滋补养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36 号

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 肖融 商贸企业

生科技有限公司 101 部位 B 厅 19 室

深圳极草贸易有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卓越皇岗世

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 肖融 商贸企业

限公司 纪中心 1 号楼 18 层 02-03 单元

西藏极草药用资 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 1

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 张雪峰 商贸企业

源有限公司 号 B 区二栋 1 单元 4-1 号

成都极草药房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19

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 肖融 商贸企业

限公司 号威斯顿联邦大厦大堂

西藏老马广告有 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一

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 卢义萍 商贸企业

限公司 号 B 区二栋一单元 4-1 号

接上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极草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58441396-7

成都极草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57229326-7

上海春天滋补养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56309039-6

深圳极草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69779664-5

西藏极草药用资源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100.00 58575658-2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50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组织机构代码

成都极草药房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09127270-5

西藏老马广告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06465272-9

(四)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 71058606-9

西藏厚助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06465271-0

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06432847-8

西藏顶峰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78352943-6

德国荣恩公司(Rongen Medical

张雪峰控股的公司

GmbH)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58445949-8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 金鲁萍持股 77.00%的公司 71043640-7

青海极草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金鲁萍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75742375-0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赵侠担任董事兼总裁、华彧民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司 22659245-9

青海春天董事、总经理;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

张雪峰

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凌霄 青海春天董事、副总经理

赵侠 青海春天董事

郑志坚 青海春天董事

姚铁鹏 青海春天副总经理

王林 青海春天财务总监

张瑾 青海春天监事

青海春天监事、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西藏厚助

卢义萍

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西藏老马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华彧民 青海春天监事

金鲁萍 张雪峰之母

陈高琪 少数股东

其他 上述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 关联交易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

作抵销。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交易定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方 价方式及决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易

内容 金额 金额

策程序 易比例(%) 比例(%)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

广告代理 协商定价 296,387,143.54 93.13 277,171,696.90 78.06

有限公司

德国荣恩公司

(Rongen 采购设备 市场价格 2,677,326.37 13.42

Medical GmbH)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51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3、委托贷款情况

本公司股东青海国投委托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

年,借款的利率 8.60%。

4、关联租赁情况

(1)2014 年度

租赁费定价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年租赁费

依据

青海唐古拉药业

青海春天 房屋建筑物 2013-1-1 2028-12-31 市场价格 900,000.00

有限公司

成都图径生物科

青海春天 房屋建筑物 2014-2-1 2024-1-31 市场价格 2,846,857.20

技有限公司

(2)2013 年度

租赁费定价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年租赁费

依据

青海唐古拉药业

青海春天 房屋建筑物 2013-1-1 2028-12-31 市场价格 900,000.00

有限公司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本公司向关联方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租赁的主要是办公楼及厂房,向关联方成都图径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租赁费均按市场价格确定。

5、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肖融 本公司 30,000.00 2014-6-24 2016-6-23 是

2013 年 6 月 14 日,肖融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签订编号为 63999901-2013

年营部(保)字 0006 号的《自然人保证合同》,约定肖融为青海春天与该行于同日签订、编号

为 63999901-2013 年(营部)字 0023 号、借款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24 日至 2014 年 6 月 23 日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 3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6、关联方资金拆借

(1)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关联方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 9,606,487.08 2011 年 2-10 月 2013 年 3 月 31 日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 55,349,546.67 2012 年 5-12 月 2013 年 3 月 31 日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 2,620,000.00 2013 年 1-2 月 2013 年 3 月 31 日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 2,330,000.00 2013 年 5 月 20 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

(2)关联方拆出资金说明: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52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向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2013 年

度确认利息收入 1,016,202.62 元。

7、无形资产转让

(1)因张雪峰所持有的专利号为 201010151881.9、201330036348.2、201230376323.2 等 17

项专利权与 2013 年 4 月青海春天第二次增资时西藏荣恩出资到青海春天的 52 项专利相关,故

张雪峰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与青海春天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将该 17 项专利无偿转让给青

海春天。

(2)因张雪峰所持有的专利号为 200810300647.0、20133006551.5、201330007493.8 的 3

项专利与 2013 年 4 月青海春天第二次增资时西藏荣恩出资到青海春天的 52 项专利相关,故张

雪峰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与青海春天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将该 3 项专利无偿转让给青海春

天。

(3)因张雪峰所持有的冬虫夏草生长过程科学纪录片、冬虫夏草的形成等 55 项著作权与

2013 年 4 月青海春天第二次增资时西藏荣恩出资到青海春天的 52 项专利相关,故张雪峰于 2014

年 4 月 1 日与青海春天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 55 项著作权无偿转让给青海春天。

(4)因张雪峰所拥有的申请号分别为 201210021913.2、201210382285.0、201210239182.9、

201310690032.4、201310690560.X、201310688297.0 的 6 项专利申请权与 2013 年 4 月青海春天

第二次增资时西藏荣恩出资到青海春天的 52 项专利相关,故 2014 年 3 月 18 日张雪峰与青海春

天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将前述 6 项专利申请权无偿转让给青海春天。截至审计报告日,

该 6 项专利申请权已过户至青海春天名下。

(5)2010 年 12 月 1 日,因青海春天生产经营需要,张雪峰将所拥有的专利号为 ZL2007 1

0048651.8、ZL2008 1 0303308.8 的两项发明专利无偿登记在青海春天名下。2013 年 2 月 13 日,

青海春天将上述两项专利无偿转回给张雪峰。

8、其他关联交易

(1)2007 年 5 月 20 日,张雪峰与青海春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签订《专利

委托使用合同》,约定张雪峰委托青海春天使用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委托使用

期限为 2007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收取委托使用费 200.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张雪峰与青海春天签订协议,解除上述《专利委托使用合同》及补充

协议,授权使用期限自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终止,青海春天不再继续使用此合同项下的专利。张

雪峰于 2013 年 5 月向青海春天退还未使用期限内的使用费 94.00 万元。

(2)2013 年 5 月 15 日,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青海春天、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协议》,约定青海春天将与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53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同权利义务转移协议》,该协议签订时,青海春天已向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购房款

35,780,091.50 元,该购房款即作为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购房款,发票直接由成都

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向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青海春天分别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收到

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归还的垫付款 35,780,091.50 元。

(3)2008 年 12 月 7 日,德国荣恩公司(Rongen Medical GmbH)与青海春天签订《合作

协议》,合作期限五年(2008 年 12 月 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6 日),同意青海春天在制造“极草

5X”系列冬虫夏草产品过程中进行全面的技术合作,授权青海春天在经营和产品宣传过程中使

用该公司的公司名称、商标及企业的其他信息。

2013 年 12 月 7 日,德国荣恩公司(Rongen Medical GmbH)与青海春天签订《授权协议》,

继续授权青海春天在经营和产品宣传过程中无偿使用该公司的公司名称、商标及企业的其他信

息,授权使用的截止期限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9、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64,152,315.00 47,430,657.00

其他应收款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 0.00 1,545,636.08 182,860.90

其他应收款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6,578,355.60 1,164,171.12 7,828,355.60 782,835.56

其他流动资产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9,254,465.40

(2)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陈高琪 1,315,725.28

八、或有事项

截至本审计报告日,青海春天存在以下四起尚未了结的诉讼:

1、成都宇田行家具装饰有限公司诉青海春天买卖合同纠纷案(青海春天提起反诉)

2013 年 12 月 16 日,成都宇田行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原告)以青海春天(被告)未向原告

支付采购家具的《采购合同》项下货款 2,591,122.00 元为由诉至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

令被告支付到期货款共计 2,591,122.00 元。

2014 年 2 月 14 日,青海春天向成都宇田行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承担违约金 4,490,878.00 元并收回不合格产品(价值 2,232,045.00

元)。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第一次开庭,对本诉和反诉并案进行了审理。因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54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青海春天提出质量鉴定申请和成都宇田行家具装饰有限公司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现鉴定结果

为成都宇田行家具装饰有限公司提供的家具存在质量问题。该案已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开庭,目

前正在等待判决结果。

2、青海春天诉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区炳文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4 年 4 月 8 日,青海春天(原告)以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

区炳文(被告)向原告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诉至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

第一,要求该公司返还其尚未交货但青海春天已支付货款的地球仪货款本金 1,502,700.00 元及

利息 90,162.00 元;第二,要求该公司返还存在质量问题的火炬灯货款本金 855,588.60 元及利息

51,335.50 元;第三,要求该公司返还青海春天同意继续使用的货物对应货款的 20%,即人民币

1,302,333.98 元;第四,要求区炳文就上述货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五,要求该公

司对青海春天同意继续使用的货物在交货后 2 年内继续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出具了(2014)宁民二初字第 173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约

定由青海春天向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 75 万元,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将剩余货物发至青海春天,诉讼费 18,608.50 元由青海春天承担。

3、青海春天诉沈阳水墨砚池商贸有限公司、王江平、陈砚池合同纠纷案

2014 年 7 月 10 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青海春天(原告)诉沈阳水墨砚池商贸有限

公司、王江平、陈砚池(被告)合同纠纷案。沈阳水墨砚池商贸有限公司曾经系青海春天的代

理商,双方终止合作后,该公司继续使用青海春天的商标、商号、家具等物料用于商业经营。

因此,青海春天请求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该公司交回青海春天标识(商标、商号、特有包

装装潢、宣传品)的各种物料、立即拆除上述物料中无法交回的部分,支付违约金 400.00 万元

及律师费、差旅费 15 万元。同时,青海春天请求法院判令王江平、陈砚池对违约金及律师费、

差旅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青海春天的起诉,该案处于审理阶段。

4、因王海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传播广泛,给公司造成了消极影响。青海春天已诉至西宁市中

级人民法院。目前被告王海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正在审查。

截至本审计报告日,除上述四起诉讼外,青海春天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案件。

九、承诺事项

(一) 重大承诺事项

1、本公司与关联方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 201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止,年租金为 284.69 万元,合同约定的装修免租期是 2014 年 2 月 1

日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55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 日与中铁二局集团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工程施

工合同》,为本公司租赁的关联方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进行装修,合同总价款

为 720.00 万元,合同约定工期 100 天。截止本审计报告日,该项装修工程已完工。

(二)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前期承诺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目前尚未收

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2、截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将截止 2013 年 8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

润 363,158,482.01 元,于 2014 年 8 月分配给公司股东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肖融、卢义萍,

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2014 年 11 月 13 日,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财税字【2014】1905 号文件

《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通知》,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我省对

部分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

点范围。其所有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

施办法》(财税【2012】38 号)和《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财税字

【2012】1168 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青海春天是试点纳税人之一。

十二、补充资料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2,107.53 -20,988.2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24,277,400.01 44,686,666.67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56 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376,467,126.97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0,434.67 -6,368,031.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01,392,854.12 38,297,647.09

所得税影响额 97,796,746.99 5,747,797.2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3,596,107.13 32,549,849.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657.38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03,588,449.75 32,549,849.87

十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第 5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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