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2-16 1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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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制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精华制药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38 号《关于核准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19.8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9,6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604.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995.20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月 25 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其中汇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公园分理处 727201040007698 账号内人民币 4,105.00 万元、汇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崇川支行 88060154800000082

账号内人民币 6,961.00 万 元 、 汇 入 交 通 银 行 南 通 人 民 东 路 支 行326008619018170038425 账号内人民币 7,760.00 万元、汇入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099211010703422701 账号内人民币 5,000.00 万元、汇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21910208094001 账号内人民币 14,169.20 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78.3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16.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1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颗粒(合剂)技术改造项目三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18,826.00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 18,390.90 万元。经 2010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2,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周转。

经 2010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5,783.00 万元。

经 2010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及 2010 年 6 月 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公司投入共计 4,850.00 万元竞拍如东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土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公司拟将该地块用作与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业务发展相关的生产及辅助用房、成品库房、材料库房、科研与质检用房、办公用房等经营用地。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委托安徽省四方综合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调整和投资概算规划。项目调整后原项目产能设计规模不变,同时在国内中药材集散中心的安徽亳州启动建设中药材加工基地项目,并与南通总部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配套。

调整后项目投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额 产能

1 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项目 3,177万元 不变

2 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 3,953万元 不变

3 正柴胡饮颗粒技术改造项目 1,882万元 不变

合 计 9,012万元

以上项目调整后总投资9,012万元,原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结余9,814万元(含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调整结余的募集资金9,814万元增资精华康普,其中50%拟增加精华康普公司流动资金,50%用于新购土地和项目建设。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于2010年12月18日根据南通市政府有关要求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企业搬迁合同,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将原料药及其中间体搬迁改造项目作为新购置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地块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16,490万元(不含土地及前期准备费用),搬迁补偿及奖励费用可用于搬迁项目的资金为7,702.77万元。加上现有部分设备可利用,预计尚需投资8,000万元左右。公司拟使用尚未规划用途的超募资金5,757.90万元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不足部分拟通过自有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颗粒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2 年底完成项目基建,并于2013 年 3 月 28 日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批中心发布江苏省药品GMP 认证公示,认证公示的结果,标志上述项目已完工,进入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 2,5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于 2014年 9 月 19 日经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981 号文《关于核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0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9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24 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00 股募集资金合计 69,54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 1,112.64 万元后的 68,427.36 万元已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南通港闸支行的 1111823129000882218 账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 45.00 万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及验资费 24.00 万元、律师费 15.00 万元、发行手续费 6.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82.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4)00109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9,5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 68,382.36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35,544.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已投入35,544.35万元。募集资金项目运用中,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6,474.57万元,新增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经董事会批准后补充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28,227.04万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使用842.74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251.8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198.43万元,支付手续费1.5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 2008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08 年 1 月 31 日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均首先由有关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报告,由使用部门经理签字,经财务部门审核备案后再报领导联签。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月 2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公园分理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崇川支行、交通银行南通人民东路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1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将“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变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1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9,814 万元增资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公司与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11 年 10 月聘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为公司保荐机构。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由德邦证券担任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和德邦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公园分理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崇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交通银行南通人民东路支行)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德邦证券、子公司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康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以上六家银行以下简称“各银行”)于 2011年 11 月 11 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4 年 12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9,5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 68,382.36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南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静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港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汇丰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

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

(三)募集资金当前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 71,251.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727201040007698 22.68

民公园分理处 资金专户[注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88060154800000082 268.26

通分行崇川支行 资金专户[注 2]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交通银行南通人民东路支行 326008619018170038425 229.10

资金专户[注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4901014210001200 1,656.86

行 资金专户[注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520958227688[注 1] 1,451.51

业部 资金专户[注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32001642636052505054 83.84

闸支行 资金专户[注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32001642636052513097 539.58

闸支行 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江苏银行静海支行 50260188000844860 20,000.00

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513165912678 5,000.00

业部 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1111823129000882218 1,999.98

闸支行 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10727201040016988 2,000.00

民公园分理处 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交通银行南通人民东路支行 326008619018170052749 20,000.00

金专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通分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174-000398-012 2,000.00

行 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兴业银行通州支行 408830100100054594 16,000.00

金专户

合 计 71,251.81

[注 1]因银行系统升级,原银行账号 21910208094001 变更为 520958227688。

[注 2]经 201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结余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尽快完成上述审议事项并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

三、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报告

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精华制药编制的 2014 年度《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精华制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精华制药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精华制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华制药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或用于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精华制药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精华制药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5,599.26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72.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421.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544.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9.34%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是否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报告期内实现的 达到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 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 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

(2) 金额的差额 (4)=(2)/ 化

效益

(3)=(2)-(1) (1)一、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承诺投资项目: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

否 6,961.00 3,177.00 - 2,171.37 1,005.63 68.35 2013 年 3 月 28 日 -175.89[注 1] 否 否造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

否 7,760.00 3,953.00 77.35 2,524.87 1,428.13 63.87 2013 年 3 月 28 日 -343.48[注 1] 否 否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颗粒技术改造项

否 4,105.00 1,882.00 - 1,778.34 103.66 94.49 2013 年 3 月 28 日 49.57[注 1] 否 否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826.00 9,012.00 77.35 6,474.58 2,537.42 -469.80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 4,525.00 - 4,525.00 - 100.00 - - - 否

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 否 5,783.00 5,783.00 452.59 3,138.26 2,644.74 54.27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9.28[注 1] 否 否重组设立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实施年产 1 万

是 9,814.00 9,814.00 500.00 9,955.87 -141.87 101.45 2014 年 9 月 30 日 130.26[注 2] 否 否吨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及中药材经营项目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

是 10,607.90 10,607.90 - 10,607.90 - 100.00 2013 年 6 月 30 日 803.61[注 3] 否 否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8,204.90 30,729.90 952.59 28,227.03 2,502.87 963.15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小计 47,030.90 39,741.90 1,029.94 34,701.61 5,040.29 493.35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8,382.36 68,382.36 842.74 842.74 67,539.62 1.23 - - - -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小计 68,382.36 68,382.36 842.74 842.74 -

合 计 115,413.26 108,124.26 1,872.68 35,544.35 72,579.91 493.3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注 1]: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颗粒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技术改造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取得 GMP 证书,上述四个项目产能暂未完全释放,故未能产生预期效益。

目) [注 2]: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在 2014 年 10 月取得 GMP 证书,该项目 2014 年产生的效益主要系中药材经营项目收益。

[注 3] 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固定成本较高,尚未能产生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无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委托安徽省四方综合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调整和投资概算规划。项目调整后原项目产

式调整情况 能设计规模不变,同时在国内中药材集散中心的安徽亳州启动建设中药材加工基地项目,并与南通总部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配套。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调整结余的募集资金 9,814 万元增资精华康普,其中 50%拟增加精华康普公司流动资金,50%用于新购土地和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无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无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三个承诺投资项目(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颗粒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余的金额及原因 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版)》,公司根据要求对项目建设方案作了相应调整,同时随着医药生产设备技术进步,性价比更高设施设备的涌现,公司对设备选型也进行了调

整优化,在不影响项目建设效果的前提下,公司对工程设计进行了优化,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物资采购进度,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导致项目实际投资低于承诺投资

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去向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 1、经 2010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周转。

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使 2、经 2010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5,783.00 万元。

用情况 3、经 2010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及 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公司投入共计 4,850.00 万元竞拍如东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土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

础建设,公司拟将该地块用作与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业务发展相关的生产及辅助用房、成品库房、材料库房、科研与质检用房、办公用房等经营用地。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根据南通市政府有关要求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企业搬迁合同,

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将原料药及其中间体搬迁改造项目作为新购置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地块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 16,490 万元(不含土地及前期准备费用),搬迁补偿及

奖励费用可用于搬迁项目的资金为 7702.77 万元。加上现有部分设备可利用,预计尚需投资 8000 万元左右。公司拟使用尚未规划用途的超募资金 5,757.90 万元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

项目建设,不足部分拟通过自有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4、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调整结余的募集资金 9,814 万

元增资精华康普,其中 50%拟增加精华康普公司流动资金,50%用于新购土地和项目建设。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根据南通市政府有关要求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企业搬迁合同,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将原料药及

其中间体搬迁改造项目作为新购置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地块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 16,490 万元(不含土地及前期准备费用),搬迁补偿及奖励费用可用于搬迁项目的资金

为 7,702.77 万元。加上现有部分设备可利用,预计尚需投资 8,000 万元左右。公司拟使用尚未规划用途的超募资金 5,757.90 万元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不足部分拟通过自

有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 入金额(2) (%)(3)=(2)/(1) 态日期 益 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重组设立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 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限公司实施年产 1 万吨中药饮 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

9,814.00 500.00 9,955.87 101.45 2014 年 9 月 30 日 130.26[注 1] 否 否片生产线建设及中药材经营项 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颗粒

目 技术改造项目

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

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10,607.90 - 10,607.90 100.00 2013 年 6 月 30 日 803.61[注 2] 否 否

合计 20,421.90 500.00 20,563.77 - - - -

1、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委托安徽省四方综合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调整和投资概算规划。

项目调整后原项目产能设计规模不变,同时在国内中药材集散中心的安徽亳州启动建设中药材加工基地项目,并与南通总部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配套。根据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调整结余的募集资金 9,814 万元增资精华康普,其中

50%拟增加精华康普公司流动资金,50%用于新购土地和项目建设。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根据南通市政府有关要求

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企业搬迁合同,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将原料药及其中间体搬迁改造项目作为新购置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地块一期

项目。项目总投资 16,490 万元(不含土地及前期准备费用),搬迁补偿及奖励费用可用于搬迁项目的资金为 7702.77 万元。加上现有部分设备可利用,预计尚需投

资 8000 万元左右。公司拟使用尚未规划用途的超募资金 5,757.90 万元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不足部分拟通过自有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注 1]: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在 2014 年 10 月取得 GMP 证书,该项目 2014 年产生的效益主要系中药材经营项目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2] 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固定成本较高,尚未能产生预期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的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王 浩 王文毅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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