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制定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能得到充分揭示。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