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 B 股 编号:临 2015-001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 2015 年 2 月3 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董事长陈鸿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合资设立纳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
设立纳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将江苏纳博特斯克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博)的企业名称变更为纳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博精机);同时由江苏纳博的原投资方按投资比例对纳博精机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纳博精机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4,000 万美元增至 5,000 万美元,其中日本纳博特斯克株式会社(持有江苏纳博67%股权)增资 670 万美元,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江苏纳博 33%股权)增资 330 万美元;同时对纳博精机的经营范围作相应变更,原江苏纳博主要从事生产行走马达,变更后的纳博精机将从事生产机器人精密减速机。
纳博精机将根据机器人精密减速机的生产所需,对原江苏纳博的建筑物和生产装备进行改建和重新布局,计划形成年产 20 万台精密减速机的产能。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