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5-00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57.6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960,577.3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0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早日实现募投项目的既定目标,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截至2015年1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47,801.5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19号《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77,547,801.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高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高发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期货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未来一年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公司首发上市、首发上市后的注册资本总额及股本结构、上市地、股票登记托管事项等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处置制度>的议案》
制定后的《重大事项处置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制定后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下列银行账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
3901150638000000165
份有限公司 州支行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12010122000485413份有限公司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94170154500002648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