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贤成 公告编号 2015-006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
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我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3 年 3 月,我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股票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二)的规定,于 2013 年 3月 6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从“贤成矿业”变更为“ST 贤成”。
2013 年 5 月,担任我公司 2012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四)的有关规定,于 2013 年 5 月 3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从“ST 贤成”变更为“*ST贤成”。
2013 年 6 月 18 日我公司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重整,该工作于 2014年 7 月 21 日经法院裁定正式终结。破产重整程序终结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我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已步入正轨,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得到重建和完善,因或有担保事项所形成的债务规模及造成的诉讼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隐患已基本消除。2014 年下半年,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对部分不良资产通过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了处置,并开展了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目前,我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我公司已如期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4 年年度报告》。根据《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日,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2,772,686.0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356,632.86 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902,525.98 元。2014 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贤成 公告编号 2015-006年修订)》所规定的退市风险条件,导致公司股票退市的风险已消除。
另外,我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4 日启动的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开展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2015年 1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后获得有条件通过。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得以实施,我公司将进一步对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资产进行处置,同时将获得优质资产,主营业务也将转型进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健康产业领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将得到全面恢复和极大的增强,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鉴于上述原因,我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2 月2 日起停牌,我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我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