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富贵、程友海和董事史永宁组成,并由具有丰富财务及审计工作经验的独立董事王富贵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审计委员会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报告期内的日常工作中,本委员会能通过出席董事会议、在公司定期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工作过程中与中介机构、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保证本委员会能在公司内部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切实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和《2014 年半年度报告》均进行了审计。在相关审计过程中,本委员会均能根据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包括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对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的有关资格进行查核,听取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也针对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和关注重点;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密切关注会计师的工作进展并保持密切的沟通;在有关《审计报告》初稿出来后,对初稿进行认真的审议,并与会计师开展一系列的沟通,保证了有关定期报告能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有关定期报告的按期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持有的长期停止营业、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进行处置,并根据有关要求对处置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在此工作过程中,本委员会也能与相关审计、评估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保障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此工作过程中,本委员会也能密切关注拟注入资产的有关审计、评估工作,积极参加有关的工作会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有效化解公司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开展矿产品贸易业务,并通过向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以保障有关业务的持续开展。此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本委员会就此召开了专题讨论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开展矿产品贸易业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经营、一定程度上化解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委托贷款利率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进行此关联交易事项。
二、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相关的职责,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能,并推进了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专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富贵、史永宁、程友海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