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研究与开发、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全面预算、关联方交易、资金活动、财务报告、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管理、安全保护。
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社会及行业监管形势日趋严肃,在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医药卫生、安全、环保等各方面的监管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加大了公司的改造投入,进而增加经营成本。
控制措施: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主动适应医药行业发展新趋势,以“合法合规”为前提,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2、市场风险:医药产业内部面临营销大转型,医药行业市场不断变化,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药品价格的调整以及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使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要承受一定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将加大对市场的分析力度,增强规模优势产品的重点市场和重点客户的营销管理工作,巩固和稳定现有销售,开拓潜在销售市场;强化分销渠道能力,合理管理库存,维护市场有效流通,促进市场健康良性发展,提升客户的认知度与满意度;继续加强与连锁药店的合作,持续深入开展终端产品摆放、价格维护和反竞品拦截等工作。
3、物料采购风险:①成本风险:物料价格偏高,造成产品成本增加;②独家供应商带来的供货中断风险。
控制措施:①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规程》,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比价,保证物料采购价格相对较低,采购成本得到控制;②根据目前供应商供货情况、采购数量、采购频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需要引进的重点物料、大宗物料明细,并对引进情况进行定期跟踪,以保证不因独家供应带来采购风险。
4、质量风险:药品质量安全关乎公司的品牌和生存。
控制措施:公司高度重视质量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建立了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安全生产实施管理体系,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这四大体系,分解落实质量责任、确定质量层级、范围以夯实基础质量管理,并利用预警机制,对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有效防控。
5、研发风险:新药研发是一项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的工作。对新药研发项目决策分析不足、国家政策变化等可能直接导致项目研发失败,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控制措施:首先,保证项目决策过程的科学化。将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按其风险性、对公司的战略意义及前景等进行优先性排类,集中资源于那些高优先性的项目上;其次,保证立项的科学化。新药研发在立项前都要进行科学的、客观的和较为详细的项目投资评估,针对项目立项投资额度、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点发展领域等方面的影响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使项目立项决策工作科学化,最大限度地降低新药研发项目的风险;再次,充分收集和利用信息。在决定开发一个新药之前,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并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了解市场容量、市场前景、现有同类或相关产品等信息,比较自身产品是否具有相对优势,避免研发生产市场发展空间较小的新产品。及时关注国家品种注册信息的变化,调整立项品种研发进度和结果。
6、环境污染风险:①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导致公司遭到相关机构处罚;②节能减排未达标,可能导致公司的负面影响。
控制措施:①制定并严格执行《污水、废气、噪声排放控制管理规程》,确保公司污水站及锅炉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②制定《污水、废气、噪声排放控制管理规程》、《能源资源节约控制管理规程》,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措施,列为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指标,杜绝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的预防或发现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a) 错报≥上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1%
b) 错报≥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2%
②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的预防或发现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a) 上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0.5%≤错报<上年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 1%
b) 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 1%≤错报<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 2%
③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视为一般缺陷;
a) 上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0.3%≤错报<上年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 0.5%
b) 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 0.5%≤错报<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 1%
1.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出董事会议案;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损失;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及应用会计政策;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一般错报,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
③一般缺陷:除了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外,都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损失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
②重要缺陷:损失金额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③一般缺陷:损失金额 500 万元以下。
2.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