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2-03 14: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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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王栋先生、王元庆先生和董事孟晓东先生,其中王栋先生为主任委员,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王 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哈尔滨中泰投资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三精制药独立董事、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董事。

王元庆:硕士研究生导师,律师,研究员,曾任黑龙江大学法律系讲师、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法理研究室主任、副所长、代理所长,现任三精制药独立董事、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所长。

孟晓东: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哈药股份财务管理部部长、三精制药监事,现任哈药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三精制药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1、2014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第一次会议,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协商了本公司 2013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进行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开展年度审计,并出具了《关于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2、2014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期间的相关事项及初步审计结果,随后审阅了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 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关于 2013 年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意见》。

3、2014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3 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并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有效。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问题协调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同时协调了内部审计部门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配合,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能够及时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1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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