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葡股份:2013年度、2014年1-11月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2-03 10: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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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 1-11 月备考财务报表

审阅报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

(传真)FAX: (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 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2014年1-11月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注册地址:通化市前兴路28号

注册登记批准机关: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20000000058156

法定代表人:何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2、历史沿革

本公司系经吉林省体改委吉改股批[1998]55号文批准,并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文[1999]113号文确认,由通化葡萄酒总公司、通化长生农业经济综合开发公司、通化石油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五药有限公司和通化新星生物提取厂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9年1月整体改制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21日通化新星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通化新星生物提取厂)、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原名通化五药有限公司)、通化葡萄酒总公司分别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4.06%,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4年通化长生农业经济综合开发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9.07%,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6年3月17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本次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安排对价占总股本的6.54%,安排对价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2.53%,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排对价占总股本的5.41%,安排对价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8.65%,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7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5.00%,减持后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7.53%,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年以同种方式,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5.00%,减持后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3.65%,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9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59%,减持后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4.94%,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年以同种方式,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68%,减持后尚持有本公司股份9.97%,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0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7.73%,减持后尚持有本公司股份7.21%,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年以同种方式,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7.83%,减持后尚持有本公司股份2.14%。

2012年5月8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吉祥嘉德受让新华联持有的公司1,009.54万股A股股票。本次转让后,新华联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吉祥嘉德持有本公司1,009.5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1%,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15号文),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8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8元,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2,235.2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0,000.00万元。本次变更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出具的中准验字[2013]10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行业性质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属葡萄酒酿造行业,主要产品为:干酒、甜酒、冰酒系列等。

4、经营范围

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果露酒、葡萄酒制造、销售;土特产品收购、加工;物资运输等。

5、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

股东大会为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监事会为股东大会的派出监督机构。本公司内部下设总经理,生产部、物流部、质保部、设备部、生产车间、办公室、市场部、销售服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财务部、采购供应部、原料原酒部、研发中心、法务部和审计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通化润通酒水销售有限公司和集安市通葡酒庄有限公司。二、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通过现金增资并受让股权的方式,购买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51%股权。

2、拟收购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物流基地兴贸二街16号506室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12014803338

法定代表人:陈晓琦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万元

3、拟收购公司历史沿革

(一)、设立时实收资本结构的形成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核发的(京通)名称预核(内)字[2012]第 0020614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予以核准、北京中永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2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 (2012)中永焱验字第 1112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由自然人陈晓琦、吴玉华、林其武、褚杰共同出资 400 万元组建,于 2012 年 4 月 6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依法登记注册,名称为北京九润源酒业有限公司。

设立时的实收资本结构如下:

股 东 资本总额(万元) 占实收资本的比例

陈晓琦 100.00 25.00%

吴玉华 100.00 25.00%

林其武 100.00 25.00%

褚杰 100.00 25.00%

合 计 400.00 100.00%

2014年3月31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核准,九润源公司将名称变更为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行业性质及主要产品

九润源公司属于商品流通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白酒、红酒、植物油等。

(三)、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销售(不含零售)(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该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3-22)。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针纺织品;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三、 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备考财务报表。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二)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编制2013年度、2014年1-11月的备考财务报表。

本备考财务报表根据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已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完成,本公司实现对九润源公司的企业合并的公司架构于2013年1月1日业已存在,并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2013年1月1日起将九润源公司纳入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

3、本备考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公开披露的2013年度、2014年1-11月财务报表和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九润源公司2013年度、2014年1-11月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由于本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购买九润源公司的51%股权,本次实际采用增资同时受让股权的方案,本次交易各方确认标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13,486.97 万元。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向九润源公司增资3,469万元,其中144.4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获得增资后九润源公司26.53%的股权;同时本公司以3,200万元的价格同比例受让吴玉华、陈晓琦、林其武、褚杰合计133.22万元的注册资本,获得转让完成后九润源24.47%的股权。共计支付6,669.00万元,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尚未实施,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九润源公司,2013年1月1日备考财务报表中列报商誉,是按照九润源公司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价值的差额确认的部分以及按照合并日实际支付价格与所占九润源公司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未实际支付的现金人民币6,669.00万元调整货币资金减少,同时未考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由于本次交易事项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四、备考财务报表采用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只编制了有关期间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本公司管理层确认,除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外,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备考合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备考合并报告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母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咨询、法律服务费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七)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C、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存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主要市场的部分直接参考主要市场中的报价;不存在主要市场的部分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值技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变更使估值技术或其应用能使计量结果在当前情况下同样或者更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情况除外。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公允价值下降幅度超过 20%的。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跌于其成本超过 6 个月以上尚未回暖的。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九)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为期末余额超过 1000 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

准备的确认标准 额超过 500 万元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 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准备的计提方法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

(2) 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5 15

2 年以上 100 100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非关联方的应收

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款项,按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与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之

差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期末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本公司及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其他计提法说明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减值的,则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本公司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照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后续计量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应当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应当作相应调整。

(2)损益确认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投资方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5 5 2.11-9.50

机器设备 11—18 5 5.27-8.64

运输设备 8—14 5 6.79-11.88

电子设备 5—10 5 9.50-19

其他设备 8 5 11.88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5、其他说明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期初期末简单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采用实际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实际利率根据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实际利率计算。

(十五)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本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商誉不摊销,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八)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九)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XXX模型确定,详见附注[ ]、[股份支付]。

在满足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的期间,应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成本或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前,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累计金额反映了等待期已届满的部分以及本公司对最终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采用XXX模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详见附注[ ]、[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收入

1、销售商品确认和计量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拟收购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销售给平台(经销):

九润源公司首先与客户签订购货合同,并按照客户的具体订单进行货物确认后予以回复确认订单的生成,备货、发货,对方收到货物后予以验收确认货物品名与规格是否一致。九润源公司向客户发货后作为发出商品核算,同时双方约定销售结账日期,在销售结账日最终确认双方销售的数量。九润源公司作为销售实现,确认收入。

销售给零散客户等(网络销售):

九润源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北京江锦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平台直接对部分客户进行销售,双方并未签订购货的合同,是根据网上销售平台的订单随时发生,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在对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如遇对方未验收确认,应以货物发出超过网络销售退货期限时(一般以七天计算)确认收入的实现。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十一)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三)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二十四)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十五)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

理, 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7号、10号、6号、11号、16号)的通知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

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

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

是否应被合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

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十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

增值税 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17%

交增值税

消费税 按照税法规定的销售货物的收入为基础计算 10%

城建税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额的 7% 7%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额的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额的 2% 2%

所得税 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25%

说明: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九润源公司无税收优惠政策。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实

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 表决权 是否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际投资金

性质 (万元) 比例 比例 合并

额(万元)

葡萄酒、啤酒、露酒、果酒、

白兰地制造销售(为取得许

集安市通葡酒庄 加工 可证件或批准文件前严禁从

集安市 200.00 200.00 100% 100% 是

有限公司 销售 事生产经营活动);土特产收

购、加工销售(凭有效许可

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商业 葡萄酒、白酒、啤酒、露酒、

通化润通酒水销

通化市 500.00 果酒、白兰地、饮料销售; 500.00 100% 100% 是

售有限公司 销售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葡萄酒文化传播活动组织策

划;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

通葡(大连)葡萄 商业 策划;礼仪庆典服务;经营广

酒文化传播发展 大连市 2,000.00 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2,000.00 100% 100% 是

有限公司 销售 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

一般贸易。

(2)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实际

业务性 注册资本 持股比 表决权 是否合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投资金额

质 (万元) 例 比例 并

(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家用电

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商业 文化用品、工艺品(不含文北京九润源电子商

北京市 544.20 物)、针纺织品;技术推广; 6,669.00 51%% 51%% 是

务有限公司 销售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经

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仰慕世家国际酒业 商业

北京市 50.00 销售预包装食品 22.76 100% 100% 是

(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

深圳市品味贸易有 商业 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

深圳市 400.00 280.00 70% 70% 是

限公司 销售 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需领取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深圳市润明贸易有 商业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深圳市 400.00 280.00 70% 70% 是

限公司 销售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需领取许可后方可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单位 3 家,原因为:

本公司通过增资方式收购深圳市品味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润明贸易有限公司 70%股权,通

过增资并受让股权的方式收购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1%的股份。

3、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

的经营实体

名称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深圳市品味贸易有限公司 3,125,704.40 -138,994.95

深圳市润明贸易有限公司 3,055,662.84 -565,129.08

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8,085,253.40 11,849,492.95

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14.11.30 2013.12.31

现金 145,367.62 82,547.42

银行存款 235,900,090.60 246,005,639.49

合 计 236,045,458.22 246,088,186.91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期末余额中不存在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

收风险的资金。

2、应收账款

(1)按种类分类:

A、2014 年 11 月 30 日

2014.11.30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32,545,576.55 12.78% 15,286,825.42 46.97%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178,520,344.49 70.09% 178,520,344.49 90.10%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43,639,853.34 17.13% 4,329,252.47 9.92%

合 计 254,705,774.38 100.00% 198,136,422.38 77.79%

B、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26,189,318.76 10.26% 14,022,257.21 53.5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177,567,904.30 69.54% 177,567,904.30 100.00%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51,582,409.49 20.20% 3,961,407.24 7.68%

合 计 255,339,632.55 100.00% 195,551,568.75 76.58%

(2)应收账款按账龄分类:

A、2014 年 11 月 30 日

2014.11.30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32,705,501.35 12.84% 1,635,275.07 5.00%

一至二年 30,098,042.99 11.82% 4,598,917.27 15.28%

二至三年 4,456,080.47 1.75% 4,456,080.47 100.00%

三年以上 187,446,149.57 73.59% 187,446,149.57 100.00%

合 计 254,705,774.38 100.00% 198,136,422.38 77.79%

B、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12.31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50,566,975.06 19.80% 2,528,348.76 5.00%

一至二年 13,822,867.64 5.42% 2,073,430.14 15.00%

二至三年 4,018,856.72 1.57% 4,018,856.72 100.00%

三年以上 186,930,933.13 73.21% 186,930,933.13 100.00%

合 计 255,339,632.55 100.00% 195,551,568.75 76.58%

(3)应收账款2014年11月30日余额中位列前五名的单位:

单 位 与本公司关系 金 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欠款年限

吉林省长春市庆坤经贸有限公 一年以内\一至二

客户 19,163,691.00 7.52%

司 年

上海轩名食品有限公司 客户 13,381,885.55 5.25% 三年以上通化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成

客户 8,356,320.00 3.28% 三年以上都)

郑州永易副食品有限公司 客户 8,233,600.00 3.23% 三年以上

北京市成祥副食品公司 客户 6,688,800.00 2.63% 三年以上

合 计 55,824,296.55 21.91%

(4)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

联方单位的欠款。

(5)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期末余额中不存在核销与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4.11.30 2013.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53,129,578.60 84.97% 66,414,700.44 87.75%

一至二年 21,420,697.69 11.89% 3,862,800.52 5.10%

二至三年 3,304,261.59 1.83% 3,055,435.44 4.04%

三年以上 2,365,883.10 1.31% 2,354,076.23 3.11%

合 计 180,220,420.98 100.00% 75,687,012.63 100.00%

(2)预付款项2014年11月30日余额中位列前五名的单位:

占预付款项余额

单 位 金 额 时 间 款项性质

比例

大连嘉德商贸有限公司 25,000,000.00 13.87% 一年以内 预付的货款

大连嘉德置业有限公司 15,498,104.44 8.60% 一年以内 预付的设施款

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4,702,720.13 8.16% 一年以内 预付的货款

吉林省祥盛装饰装潢有限公司 13,150,000.00 7.30% 一年以内 预付的工程款

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6,671,757.00 3.70% 一年以内 预付的设备款

合 计 75,022,581.57 41.63%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

方单位的欠款。

4、其他应收款

(1)按种类分类:

A、2014 年 11 月 30 日

2014.11.30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30,662,997.18 61.45% 30,662,997.18 100.00%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19,232,312.74 38.55% 2,717,258.86 14.13%

合 计 49,895,309.92 100.00% 33,380,256.04 66.90%

B、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5,000,000.00 9.21% 250,000.00 5.00%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30,746,114.62 56.64% 30,746,114.62 100.00%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18,536,996.44 34.15% 1,030,388.70 5.56%

合 计 54,283,111.06 100.00% 32,026,503.32 59.00%

(2)单项金额重大与其他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

A、2014 年 11 月 30 日

2014.11.30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9,923,293.65 19.89% 496,164.68 5.00%

一至二年 8,338,509.25 16.71% 1,250,584.34 15.00%

二至三年 970,509.84 1.95% 970,509.84 100.00%

三年以上 30,662,997.18 61.45% 30,662,997.18 100.00%

合 计 49,895,309.92 100.00% 33,380,256.04 66.90%

B、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12.31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22,501,607.65 41.45% 1,125,080.38 5.00%

一至二年 1,035,388.79 1.91% 155,308.32 15.00%

二至三年 2,163,807.85 3.99% 2,163,807.85 100.00%

三年以上 28,582,306.77 52.65% 28,582,306.77 100.00%

合 计 54,283,111.06 100.00% 32,026,503.32 59.00%

(3)其他应收款2014年11月30日余额中位列前五名的单位:

单 位 与本公司关系 金 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欠款年限

都叶菲 本公司员工 3,215,397.50 6.44% 一年以内

张嘉林 本公司员工 2,249,641.99 4.51% 一年以内

四平市钢管厂 本公司供应商 1,982,647.18 3.97% 三年以上

北京玛珂瑞琳商贸

本公司供应商 1,875,620.00 3.76% 三年以上

有限公司

白山三达玻璃瓶厂 本公司供应商 1,620,526.55 3.25% 三年以上

合 计 10,943,833.22 21.93%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

联方单位的欠款。

5、存货

(1)存货分类:

2014.11.30 2013.12.31

项 目

期末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069,995.82 7,069,995.82 7,976,281.65 7,976,281.65

发出商品 22,691,444.09 22,691,444.09 8,018,770.75 8,018,770.75

库存商品 64,410,394.25 64,410,394.25 37,574,882.29 37,574,882.29

包装物 15,016,402.78 15,016,402.78 16,068,534.56 16,068,534.56

在产品 17,046,132.53 17,046,132.53 15,807,008.82 15,807,008.82

自制半成品 78,525,177.82 42,128,509.57 36,396,668.25 73,210,498.13 42,128,509.57 31,081,988.56

低值易耗品 199,751.12 199,751.12 201,588.63 201,588.63

合 计 204,959,298.41 42,128,509.57 162,830,788.84 158,857,564.83 116,729,055.26

(4)存货期末余额中无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情况,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存货期末余额中无抵押和担保的情况。

6、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14.11.30 2013.1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20,000,000.00

待摊费用 163,970.94 130,000.00

已交税费以及未抵扣进项税 5,781,608.19 2,525,953.46

合 计 5,945,579.13 122,655,953.46

7、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A、2014 年 11 月 30 日

项 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11.30

一、账面原值合计: 185,791,848.05 5,873,357.81 2,373,981.00 189,291,224.8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37,517,656.32 338,705.00 137,856,361.32

机器设备 36,457,888.88 1,630,960.88 38,088,849.76

运输设备 7,469,953.44 225,597.80 2,373,981.00 5,321,570.24

电子设备 3,029,082.40 792,614.10 3,821,696.50

其他 1,317,267.01 2,885,480.03 4,202,747.04

本期计提 其他增加

二、累计折旧合计: 88,551,992.01 2,131,679.54 92,680,987.93

6,260,675.4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55,043,923.48 3,807,919.84 58,851,843.32

机器设备 26,919,647.93 1,595,031.54 28,514,679.47

运输设备 4,376,897.59 522,505.70 2,131,679.54 2,767,723.75

电子设备 2,039,119.88 205,252.36 2,244,372.24

其他 172,403.13 129,966.02 302,369.15

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97,239,856.04 96,610,236.9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2,473,732.84 79,004,518.00

机器设备 9,538,240.95 9,574,170.29

运输设备 3,093,055.85 2,553,846.49

电子设备 989,962.52 1,577,324.26

其他 1,144,863.88 3,900,377.89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

五、固定资产净值合计: 97,239,856.04 96,610,236.9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2,473,732.84 79,004,518.00

机器设备 9,538,240.95 9,574,170.29

运输设备 3,093,055.85 2,553,846.49

电子设备 989,962.52 1,577,324.26

其他 1,144,863.88 3,900,377.89

B、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3.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 182,827,282.19 3,173,710.86 209,145.00 185,791,848.0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37,252,303.32 265,353.00 137,517,656.32

机器设备 35,749,628.92 917,404.96 209,145.00 36,457,888.88

运输设备 6,626,278.09 843,675.35 7,469,953.44

电子设备 2,818,932.88 210,149.52 3,029,082.40

其他 380,138.98 937,128.03 1,317,267.01

本期计提 其他增加

二、累计折旧合计: 82,239,848.33 198,687.75 88,551,992.01

6,510,831.4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50,910,632.99 4,133,290.49 55,043,923.48

机器设备 25,458,573.38 1,659,762.30 198,687.75 26,919,647.93

运输设备 3,881,673.34 495,224.25 4,376,897.59

电子设备 1,873,697.22 165,422.66 2,039,119.88

其他 115,271.40 57,131.73 172,403.13

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00,587,433.86 97,239,856.0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6,341,670.33 82,473,732.84

机器设备 10,291,055.54 9,538,240.95

运输设备 2,744,604.75 3,093,055.85

电子设备 945,235.66 989,962.52

其他 264,867.58 1,144,863.88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

五、固定资产净值合计: 100,587,433.86 97,239,856.0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6,341,670.33 82,473,732.84

机器设备 10,291,055.54 9,538,240.95

运输设备 2,744,604.75 3,093,055.85

电子设备 945,235.66 989,962.52

其他 264,867.58 1,144,863.88

(2)截至本报告期期末余额中,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中无暂时闲置、融资租赁租入、持有待售

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中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014.11.30 2013.12.31

项 目

减值 减值准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备集安房屋改造及发酵罐

16,390,176.85 16,390,176.85 16,390,176.85 16,390,176.85工程

厂区改造工程 3,523,400.00 3,523,400.00 2,046,400.00 2,046,400.00

LED 广告屏建设 6,315,825.00 6,315,825.00 5,458,003.00 5,458,003.00

万科地下室酒窖工程 7,448,085.00 7,448,085.00

合 计 33,677,486.85 33,677,486.85 23,894,579.85 23,894,579.85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预算

工程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数集安房屋改造及

16,390,176.85 16,390,176.85 自有资金发酵罐工程

合 计 16,390,176.85 16,390,176.85

根据《集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2]10 号文件及《集安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函》公司集安厂区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均由政府予以补偿;集

安经济开发区对于公司集安厂区搬迁至新址,提供相关基础设施、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

惠政策。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认为该项工程未来不会发生减值,故报告期内未计提减值准备。

(3)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止,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A、2014年11月30日:

项 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11.30

1、账面原值合计 1,913,576.00 3,000.00 1,916,576.00

(1).土地使用权 1,729,040.00 1,729,040.00

(2).财务软件 184,536.00 184,536.00

(3).商标权 3,000.00 3,000.00

2、累计摊销合计 1,418,476.80 113,166.77 1,531,643.57

(1).土地使用权 1,323,232.00 79,247.67 1,402,479.67

(2).财务软件 95,244.80 33,831.60 129,076.40

(3).商标权 87.50 87.50

3、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495,099.20 384,932.43

(1).土地使用权 405,808.00 326,560.33

(2).财务软件 89,291.20 55,459.60

(3).商标权 2,912.504、减值准备合计(1).土地使用权(2).财务软件(3).商标权

5、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495,099.20 384,932.43

(1).土地使用权 405,808.00 326,560.33

(2).财务软件 89,291.20 55,459.60

(3).商标权 2,912.50

B、2013年12月31日:

项 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11.30

1、账面原值合计 1,913,576.00 1,913,576.00

(1).土地使用权 1,729,040.00 1,729,040.00

(2).财务软件 184,536.00 184,536.00

(3).商标权 3,000.00

2、累计摊销合计 1,295,117.60 123,359.20 1,418,476.80

(1).土地使用权 1,236,780.00 86,452.00 1,323,232.00

(2).财务软件 58,337.60 36,907.20 95,244.80

3、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618,458.40 495,099.20

(1).土地使用权 492,260.00 405,808.00

(2).财务软件 126,198.40 89,291.204、减值准备合计(1).土地使用权(2).财务软件

5、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618,458.40 495,099.20

(1).土地使用权 492,260.00 405,808.00

(2).财务软件 126,198.40 89,291.20

(2)期末无用于抵押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中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商誉

1、商誉账面价值

A、2014年11月30日:

被投资单位或形成

商誉的事项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11.30 期末减值准备北京九润源电子商

82,182,183.35 82,182,183.35务有限公司深圳润明贸易有限

265,445.66 265,445.66公司深圳食品为贸易有

514,710.45 514,710.45限公司

合 计 82,182,183.35 780,156.11 82,962,339.46

B、2013年12月31日:被投资单位或形成

商誉的事项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3.12.31 期末减值准备北京九润源电子商

82,182,183.35 82,182,183.35务有限公司深圳润明贸易有限公司深圳食品为贸易有限公司

合 计 82,182,183.35 82,182,183.35

(1)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测试时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子公司单独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回收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2)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1)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2014.11.30 2013.12.31

资产减值准备 2,957,963.88 2,994,236.36

1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2014.11.30 2013.12.31

抵押借款 8,400,000.00 4,000,000.00

合 计 8,400,000.00 4,000,000.00

(2)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3、应付账款

(1)按账龄分类:

2014.11.30 2013.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9,233,518.60 33.01% 13,390,752.30 44.44%

一至二年 7,079,213.20 25.30% 6,809,368.79 22.60%

二至三年 4,143,798.97 14.81% 2,938,877.64 9.75%

三年以上 7,520,841.31 26.88% 6,993,239.41 23.21%

合 计 27,977,372.08 100.00% 30,132,238.14 100.00%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款项。

(3)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4、预收款项

(1)按账龄分类:

2014.11.30 2013.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2,171,222.12 73.43% 7,929,448.53 68.92%

一至二年 1,130,823.96 6.82% 84,305.31 0.73%

二至三年 565,582.50 3.41% 877,380.95 7.62%

三年以上 2,706,616.64 16.33% 2,614,838.70 22.73%

合 计 16,574,245.22 100.00% 11,505,973.49 100.00%

(2)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无预收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 目 2014.11.30 2013.12.31

短期薪酬 1,641,672.74 777,617.27

设定提存计划 1,246,819.63 853,326.82

小 计 2,888,492.37 1,630,944.09

减: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后支

付的部分

合 计

合 计 2,888,492.37 1,630,944.09

(2)短期薪酬:

项 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11.30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4,100.00 12,485,326.84 12,569,238.32 266,855.22

二、职工福利费 1,233,591.24 1,233,591.24

三、社会保险费 270,521.38 2,022,093.21 1,534,449.84 758,164.75

其中:(1)医疗保险 46,126.83 1,727,779.13 1,428,056.06 345,849.90

(2)生育保险 22,070.03 98,104.66 28,475.31 91,699.38

(3)工伤保险 202,324.52 196,209.42 77,918.47 320,615.47

四、住房公积金 311,330.70 933,400.25 840,788.72 403,942.23

五、工会及职工教育经费 171,665.19 189,585.62 148,540.27 212,710.54

合 计 777,617.27 16,863,997.16 16,326,608.39 1,641,672.74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中无拖欠性质的薪酬,报告期无非货币性福利。

(3)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11.30

基本养老保险 706,609.96 2,784,594.87 2,551,955.83 939,249.00

失业保险 146,716.86 261,205.93 100,352.16 307,570.63

合 计 706,609.96 2,784,594.87 2,551,955.83 939,249.00

16、应交税费

项 目 2014.11.30 2013.12.31

增值税 1,926,715.34 4,462,870.43

消费税 6,161,439.72 8,146,050.01

城建税 4,324,728.70 4,450,149.36

营业税 -14,560.60 -14,560.60

房产税 758,224.50 624,699.95

印花税 55,548.46 62,969.72

土地使用税 604,851.70 389,829.70

教育费附加 1,755,175.96 1,846,208.26

地方教育费附加 27,172.76 28,948.59

防洪基金 51,720.00

个人所得税 733.66

企业所得税 6,686,575.35 1,228,456.96

合 计 22,286,605.55 21,277,342.38

17、其他应付款

(1)按账龄分类:

2014.11.30 2013.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36,635,944.53 84.19% 27,961,044.62 72.79%

一至二年 219,135.92 0.50% 4,513,888.13 11.75%

二至三年 683,942.88 1.57% 217,651.53 0.57%

三年以上 5,974,408.63 13.73% 5,718,702.95 14.89%

合 计 43,513,431.96 100.00% 38,411,287.23 100.00%

(1)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单位款项。

(2)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

18、股本

(1)、变动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股本结构 2013.12.31 本次变动增减(+,-) 2014.11.30

送 公积金转

发行股份 配股 其他 小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60,000,000 60,000,000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60,000,000 60,000,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9,800,000 19,8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0,200,000 40,200,0004、外资持股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5、其他二、无有限售条件的股

140,000,000 140,000,000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0 140,000,0002、境内上市外资股3、境外上市外资股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00,000,000 200,000,000

19、资本公积

项 目 2014.11.30 2013.12.31

股本溢价(投资者投

747,908,580.48 747,908,580.48

入)

合 计 747,908,580.48 747,908,580.48

20、盈余公积

项 目 2014.11.30 2013.12.31

法定盈余公积金 7,152,184.77 7,152,184.77

合 计 7,152,184.77 7,152,184.77

21、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14.11.30 2013.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270,559,920.44 -282,700,876.31

加:本年净利润转入 2,923,314.42 12,140,955.87

盈余公积转入

其他转入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减少

期末未分配利润 -267,636,606.01 -270,559,920.44

2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明细情况:

项 目 2014年1-11月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234,403,503.92 160,298,280.95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34,009,510.57 159,527,289.77

其他业务收入 393,993.35 770,991.18

营业成本 168,417,278.53 97,076,752.64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168,379,016.57 96,561,191.04

其他业务支出 38,261.96 515,561.60

(2)按照种类划分:

2014年1-11月

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白酒类 152,840,023.42 120,565,338.63 32,274,684.79

葡萄酒类 81,563,480.50 47,851,939.90 33,711,540.60

合 计 234,403,503.92 168,417,278.53 65,986,225.39

2013年度

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白酒类 75,325,674.38 57,926,796.14 17,398,878.24

葡萄酒类 84,972,606.57 39,149,956.50 45,822,650.07

合 计 160,298,280.95 97,076,752.64 63,221,528.31

(3)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项 目 2014年1-11月 2013年度

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总额 159,279,895.87 74,779,148.06

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67.95% 46.65%

2014年1-11月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总额 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119,105,089.74 50.81%

北京奥比安贸易有限公司 19,586,677.44 8.35%

吉林省长春市庆坤经贸有限公司 9,696,137.79 4.14%

北京顺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625,631.07 2.40%

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 5,266,359.83 2.25%

合 计 159,279,895.87 67.95%

23、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14年1-11月 2013年度

城建税 665,497.70 1,086,347.40

教育费附加 492,153.08 765,496.85

地方教育费附加 1,706.15 34,351.02

消费税 6,416,972.48 7,130,679.34

合 计 7,576,329.41 9,016,874.6124、销售费用

项 目 2014 年 1-11 月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4,795,885.57 2,422,945.04

促销费及市场费用 1,827,304.02 6,164,434.91

运杂费 4,436,692.42 2,588,921.47

广告费及宣传费 2,374,805.00 1,409,963.79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1,708,011.52 1,945,620.90

办公及交通费 1,504,398.02 551,545.82

服务费 1,654,027.90 655,752.89

其 他 3,982,980.39 1,867,721.75

合 计 22,284,104.84 17,606,906.5725、管理费用

项 目 2014 年 1-11 月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7,919,626.88 10,135,223.73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826,133.46 870,779.68

办公及交通费 1,613,666.41 4,177,653.59

折旧费 1,839,845.94 2,037,910.59

税 金 1,394,271.21 1,714,666.49

董事会费 3,109,818.41 266,760.00

培训费 1,290,669.83

中介费 918,663.50 1,356,450.15

其 他 7,255,354.70 4,173,977.19

合 计 26,168,050.34 24,733,421.4226、财务费用

项 目 2014 年 1-11 月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242,680.00 3,830,009.56其中:资金占用费

减:利息收入 1,073,338.13 1,177,585.76

手续费 1,407,233.80 319,455.53

汇兑损益 7,814.15

合 计 576,575.67 2,979,693.4827、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4 年 1-11 月 2012 年度

坏账准备 4,053,029.91 2,136,320.17

合 计 4,053,029.91 2,136,320.17

28. 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明细

项 目 2014年1-11月 2013年度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

5,949,041.10 8,030,684.93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 计 5,949,041.10 8,030,684.93

29、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14年1-11月 2013年度

政府补助 1,198,576.19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216,881.86 1,342.75

其他 5,481.07 761,192.48

合 计 1,420,939.12 762,535.23

30、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14年1-11月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58,652.63 164,231.71

其他 60,000.00

合 计 58,652.63 224,231.71

31、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14 年 1-11 月 2013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

4,084,861.58 1,738,446.70

的当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调整 36,272.48 -747,885.29

合 计 4,121,134.06 990,561.41

32、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计算过程

项 目 2014 年 1-11 月 2013 年度

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18,328.76 14,326,739.10

期初股本总额 200,000,000.00 140,000,000.00

本期增加股本

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吸收股东入股 60,000,000.00

本期增加股本月份 6月

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吸收股东入股

本期减少股本

本期减少股本月份

当期股本加权平均数 200,000,000.00 170,00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 0.04 0.08

(2)计算公式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

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六、 1中所述。

3、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合营和联营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合营和联营的企业。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备注

吴玉华 持有子公司九润源公司12.25%股份股东

陈晓琦 持有子公司九润源公司12.25%股份股东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 24457830-0

吴玉华持有该公司 9.5%股权、陈晓琦持

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 69169219-9

有 8%股权(2013 年 12 月已经转让)

汇安居(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吴玉华持有该公司 80%股权 08960981-5

国华汇银(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吴玉华持有该公司 38%股权 30653396-9

现在(北京)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吴玉华持有该公司 9%股权 77471137-5

5、关联交易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

已作抵销。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本公司本期内无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

(3)关联托管/承包情况

本公司本期内无向关联方关联托管、承包的情况。

(4)关联租赁情况

无。

(5)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陈晓琦 本公司 400 万元 2013/5/7 2014/5/6 是

陈晓琦 本公司 400 万元 2014/5/19 2015/5/18 否

陈晓琦、范志军 本公司 440 万元 2014/10/10 2015/10/9 否

①2013年5月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年直信字第030号-00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借款金额4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一年,该笔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项借款由法人陈晓琦先生以位于通州区京洲园409号楼261号(中泽雅园)房产进行抵押担保。

②2014年5月19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年直信字第030号-00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借款金额4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一年,该笔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项借款由法人陈晓琦先生以位于通州区京洲园409号楼261号(中泽雅园)房产进行抵押担保。

③ 2014 年 10 月 10 日 本 公 司 与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平 安 门 支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BJ2X3110120140106号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4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使用,借款期限一年;此项借款分别由法人陈晓琦先生与银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和自然人范志军先生与银行签订《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YYB19(高保)20140004和YYB19(高抵)20140005进行抵押担保,范志军先生以坐落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3号院8号楼13层1605室房屋权属号为京房权证朝私05字第148915号进行抵押担保。

(6)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7)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9)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关联方名称 2014.11.30 2013.12.30其他应付款:

吴玉华 12,388,539.06 22,692,887.77

陈晓琦 2,663,290.94 2,944,940.94

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 -2,701.19

现在(北京)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九、或有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九润源公司原股东吴玉华、陈晓琦、林其武、储杰(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除首次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后,应将剩余1,200万元股权转让款分三次支付给甲方,即当九润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年度净利润达到2,500万元、3,000万元和3,500万元时(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本公司应在九润源公司相应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400万元股权转让款,即分别向每人支付100万元股权转让款;如九润源公司未能在相应会计年度实现上述业绩承诺,本公司无需向甲方支付该年度对应的400万元股权转让款,视为本公司与甲方对股权转让款进行相应调减;如九润源公司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中的个别年度未能实现上述业绩承诺,但九润源公司在上述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达到9,000万元,本公司需在九润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同时本公司与甲方双方同意,如九润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能分别达到1250万元、1500万元或1750万元,甲方应在九润源公司相应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共同向本公司补足差额(甲方4人应分别补足差额的25%,并对甲方中的其他方未补足的差额承担连带补足责任)。但在吴玉华、陈晓琦持有九润源公司股权且分别在九润源公司任职董事、总经理的前提下,如本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前转让所持九润源公司控股权,或通过其对九润源公司的控股权实质性改变了九润源公司的主营业务,则自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甲方无需履行前述现金补偿义务。

如甲方中的一方或几方按前款约定向本公司进行了现金补偿,或本公司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第三款的约定取得了同等补偿,而九润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达到4,500万元的,本公司应在九润源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相应金额的补偿金。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15年1月31日),本公司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或有事项。

十、承诺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15年1月31日),本公司无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承诺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15年1月31日),本公司无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15年1月31日),本公司无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补充资料

(一)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014年1-11月 2013年度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 益率(%) 稀释每

基本每股收益

益 股收益 股收益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14 0.04 0.04 3.42 0.08 0.08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0.16 0.01 0.01 1.38 0.03 0.03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非经常性损益计算表

项 目 2014年1-11月 2013年度一、非经常性收入项目:

1、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的冲销部分) 216,881.86 1,342.75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3、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但与本公司正常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1,198,576.19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计入当期收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

6、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收益 5,949,041.10 8,030,684.93

7、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5,481.07 761,192.488、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收益项目

小计: 7,369,980.22 8,793,220.16二、非经常性支出项目: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的冲销部分)2、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支付的资金占用费4、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失

9、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 58,652.63 224,231.7110、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失项目

小计: 58,652.63 224,231.71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过程:所得税费用影响数

税后净利润影响数 7,311,327.59 8,568,988.45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518,328.76 14,326,739.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7,001.17 5,757,750.65

十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15年1月31日批准报出。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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