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 2015-002】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 月 2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 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83 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率平均每吨公里提高 1 分钱,即由现行 14.51 分提高到 15.51 分,其中,煤炭适用 4 号运价,其运价水平基价1 由 15.50 元/吨上调至 16.30 元/吨,基价 2 由 0.089 元/吨公里上调至 0.098 元/吨公里;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铁路本线运输煤炭(指发、到站均在本线的煤炭)运价率每吨公里同步提高 1 分钱,即由现行 9.01 分提高到 10.01 分;以调价后的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率、实行特殊运价的国铁线路及国铁控股合资铁路以国家规定的运价为基准价,允许上浮不超过 10%,下浮不限。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其中运价上浮政策自 2015 年 8 月 1 日起实行(具体运价调整内容参见《通知》原文)。
根据上述铁路货运价格调整政策,按照 2014 年公司已披露的业务量初步测算,预计收入增加约 24.1 亿元。此次铁路货物运价调整,将进一步完善铁路货运价格形成机制,增加运价弹性,对公司运输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