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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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是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
公司、江苏联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6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85.98%;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档案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
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利 润 总额 的 3%≤
错报<利润总额的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5%
5%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的 资 产 总额 的 3%≤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3% 错报<资产总额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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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总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3%≤错报<营业收
额的 3% 额的 5%
入总额的 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 错 报 < 所 有 者 权 益 错报≥所有者权益
3%≤错报<所有者
报 总额的 3% 总额的 5%
权益总额的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信息应用控制重大缺陷与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缺陷相关或由一般控制缺
陷所引致;
(5)能够合理证明发生的重大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具备直接导致财物 占利润总额的 3% 占利润总额的 3%(含 占利润总额的 5%(含
损失金额 以下 3%)-5% 5%)以上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2)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3)管理人员或技术技能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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