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
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泰公司”)于
2015年1月26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
行”)、深圳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签署委托贷款
合同,委托人委托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向星泰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贷款额度人民币
1亿元,额度期限14个月(单笔贷款不超过3个月,额度循环使用),贷款利率为
7.5%/年(以上贷款简称“本笔贷款”)。星泰公司将以其持有的北京“阳光上
东”未售的部分住宅、底商进行抵押。
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5日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1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唐军
注册资本:5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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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星泰公司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及间接共持有其
100%的股权。
2、财务情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星泰公司总资产 200,042 万元、总负债 122,602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2,602 万元)、或有事项
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30,000 万元,净资产 77,440
万元。营业收入 24,903 万元、利润总额 12,047 万元、净利润 8,866 万元。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星泰公司总资产 189,525 万元、总负债 112,697 万
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12,697 万元),净资产 76,828
万元。201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9,315 万元、利润总额-612 万元、净利润-612
万元。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星泰公司以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2号,6号二区、1号-4号楼、
26号楼、32号楼阳光上东项目部分面积为4,984平方米房地产的“阳光上东”未
售的部分住宅及未售底商作为抵押担保,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
亿元的委托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日常运
营和持续发展。
五、累计抵押贷款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星泰公司累计抵押贷款总额为 63,000 万元。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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