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就恒顺醋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7号《关于核准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恒顺醋业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票4,706.9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7,544.015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2,545.18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998.8345万元。上述资金
已于2014年4月30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
(2014)00032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广发证
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润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版)》,
恒顺醋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10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38,004.20 30,000.00
2 品牌建设项目 20,000.00 16,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9,000.00 19,000.00
合计 77,004.20 65,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情况
恒顺醋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6 个月定期
序号 开户行
金额 利率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2,500.00 3.06%
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如到期后选择续
存,续存金额不超过该笔到期定期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合计金额,续存期限不超过
该笔到期定期存款的原存款期限,同时公司应在该笔定期存款到期前至少提前一
个工作日以书面、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当且仅当保荐机构在公司发出
前述通知一个工作日内没有通过书面、传真或邮件方式发表不同意续存的意见,
公司方可进行续存。
公司承诺不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公司承诺不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从上
述定期存款账户支取资金,应先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以书面、传真或邮件方式
通知保荐机构,在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程序后再从募集资金专
户中支取。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包括到期后续存)不影响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项目的实施,在上述定期存款(包括到期后续存的定期存款)到期前,如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定期存款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或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建设。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恒顺醋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产品代码:CNYAQKF
产品类别:保证收益型
期间:一年期,平仓收益率 4%
(3)投资期限
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启动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风险控制
①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
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②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恒顺醋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对恒顺醋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
式存放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管汝平 张 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