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 2014 年度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00 万元均为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外担保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我们认为公司对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哈尔滨公司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光国、党伟、李正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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