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大连圣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对本次董事会推选的董事候选人:张志新先生、张宝华先生、王双宏先生、徐凯先生、刘德义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梁爽女士、党伟先生、李正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董事会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第 149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人员担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董事肖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光国、党伟、李正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