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议案一: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各位股东:
现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同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变更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除决议有效期调整以外,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决议内容均不变。上述相关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2015 年 1 月 22 日